宁波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

宁波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第1张

开始的宁波落户新政适用范围是市六区: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含大榭)、鄞州(高新区、东钱湖)、奉化。之前使用的落户政策中的市区原购房落户和投资的纳税落户政策停止执行。其他宁波区县暂时适用的还是以前的落户政策。其次,购房落户要求房子必须是宁波市区城镇范围的合法稳定住所。

《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居住就业和部分人才落户政策适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细则所称“城镇”是指:区人民政府驻地及所辖镇(街道)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一般指设立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地方。购房落户的房子必须是单纯的住宅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4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这一类房产是不可以落户的。

投资创业落户条件

在宁波投资办企业、个人就业创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税款或缴纳宁波社会保险,并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在宁波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户口已在市区城镇地区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户口登记在宁波市区的退休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内城镇地区内无合法稳定住所,且退休前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人才落户条件

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

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15年内的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及紧缺人才,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迁入。

民政局婚姻登记需要到结婚双方其中一人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登记,下面是办理的相关条件及流程:

一: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条件

1:如果办理婚姻登记的双方都是外地人,仅仅这种条件是不能跨区领结婚证的,必须要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所在的民政局才可以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在进行登记结婚之前,双方需要各自带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前往才能办理。

2:男女双方必须是以自愿结婚为前提。

3:法定结婚年龄:男生满22周岁,女生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及未婚、离婚、丧偶状态。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所需条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出具,(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者营业执照;

4:两寸彩色照片三张,且需近期正面免冠,双方照片需统一背景颜色;

5:再婚当事人的相关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要持有1-4的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三: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领证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

2: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说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或者按压指纹。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才会给予登记。

四: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时限和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限制:证件材料齐全,当场给予登记审核,并且发放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登记结婚每对收取9元工本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延伸阅读: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婚姻家庭制度。 

一、结婚证可以跨区办理吗

1、结婚证不可以跨区办理。结婚证要在户口所在的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区不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主观:

一、可以异地领结婚证吗

结婚证时可以在异地办理,但这里所说的异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夫妻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的,也就是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在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如果不是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那么是不能够办理结婚证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没有户口本可以结婚吗

没有户口簿,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出所户籍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簿使用,有效期是1个月。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三、结婚证领取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单身声明、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关系证明、2寸照片、体检表等等。各地可能稍有差异,有的还要村里的证明。

如果不是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是不能够办理结婚证的。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已经结婚是分户的条件之一:必须同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单独立户手续: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丈夫或妻子是当地户口,而另一半是外地户口,在结婚之后可以进行户口投靠,将另一半的户口迁移到当地。目前夫妻户口的投靠的情况非常多,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夫妻户口投靠条件是什么看看我收集的资料来详细了解下。

      夫妻户口投靠有哪些条件

      各个地市规定貌似不太一样。

一、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办资格:

      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

三、办理时限:

      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

      转户口手续

      1、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夫妻户口投靠有哪些条件每个城市对于夫妻户口投靠的条件要求都会不一样,特别是对于大城市来说对于这类投靠条件将会更加严苛。夫妻户口投靠的时候想要轻松一些,不知道怎么样解决的人可以迁移户口之前应该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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