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但是是有前提的。不是随随便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地不同的,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并且申请的时候需要双方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同时在场。
在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取外地或者国外打拼,从而产生对了越来越多异地恋的现象。这就带来个社会问题,户口不在同一地的恋爱怎么领结婚证呢
一、异地结婚证办理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随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
1、首先要去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男方是北京的,女方是上海的,就可以选择去北京或上海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结婚。如果其中一方是国外的,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就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流程申请登记结婚。比如男方是美国人,女方是中国人,应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
2、再者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证明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异,丧偶等)。
有关第三点婚姻状况证明方式如下:针对固定工作者和离退休职人员可以由在职单位和退休单位出具,而待业或无业人员则需提供劳动手册,然后由居(村)委会开具证明。
43张2寸的彩色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需统一。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结婚登记处拍摄,有快照服务;
5其他一些特殊证明,比如再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国外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二、带齐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时需要走以下三个步骤:申请,审查,登记。
1、首先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两人自愿结为夫妻。这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带上本人的一切相关证明,比如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无配偶等签字声明,在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如果是离异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然后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申请。
2、然后登记机关需要审查。登记机关对于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所提供的各项证明(之前提到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等)进行审查。如果有必要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或者到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医学鉴定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查。
3、最后一步就是登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一番审查后,认为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两人登记结婚,颁发结婚证。如果审查不通过不与登记。这时需向申请者出份书面说明,解释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最后总结一下:异地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但是是有前提的。不是随随便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地不同的,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并且申请的时候需要双方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同时在场。
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仅限特地省份,特地时间。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当地的户口,那么你们是可以在这个地方领证的。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可以异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自2021年至2023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详细步骤:
1、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年龄是必须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记年龄的,目前是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必须是周岁。
2、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3、户口本里面有个地方要注意一下,就是婚姻状况这一栏如果没有写未婚,或者是写了其它内容的,最好就是到到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加上“未婚”的内容。
4、至少2张红底免冠大头合照,主要是贴在结婚证上的。
5、然后就是双方亲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法律分析:可以的。新人结婚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资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所以结婚登记是可以在异地进行办理的,但是这个“异地”指的是男女双方中有一个人是当地的户口才可以,否则就需要回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证可以在外地办理,具体如下: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如果当地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之一,则拥有当地居住证情况下,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2003年10月1日起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但有相应的限制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若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具体来说,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所在工作单位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因此,若双方中只有一方是异地,是可以进行登记的。
2021年4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48号)中规定,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地区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因此,若在上述试点地区登记结婚,对于双方的户籍归属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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