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财产范围定义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前财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财产法理分析1、婚前购房界定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
问题三:结婚前的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实在忍不住对于楼上的回答狂汗了把我都不知道看了多少这样的回答了,完全就是复制粘贴的。不知道是不是哪里的所谓“工作人员”?笑~
鼎不管以后是不是补开,欠款的原因都是在婚前形成的,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欠条是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没有权利分配此财产。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归还
看样子才刚刚结婚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样的婚姻实在是只能就法律方面的问题回答LZ,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归还,如果男方拒绝归还女方可以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问题四:婚前财产婚后怎么分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剩余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也要看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你的个人财产来定:如果是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就是你的个人债务 (1)此房是你结婚前所买,如果房产证上也只登记你一人的名字:这房应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无权要求分房。 (2)如果你将房产证登记为你们两人的名字:这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她有权要求分房,你在婚前所付的首付和所还的房货视为你对她的赠与了。 (1)即使房屋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在结婚后所还的房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与她书面约定了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所还的房贷就也是你的个人财产了,如果离婚不用再补偿她),离婚时你应将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钱补偿给她。 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吗 婚前财产算婚后的共有财产么 该男子曾离婚,拥有一套军产房,在婚之后现下准备离婚,育有一子,孩子准备留给女方,该房子是否算共有财产而分配么 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分为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有约定的[更多] 婚前财产婚后要加名字
问题五: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她有充分的证据表明那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话(比如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上面明确的日期)
那么任何条件下的离婚,也没你的份!但是房子在你们婚后这段时间内升值的财产你是有权得到的!
比如,当时她是花50万在你们婚前买的房子,但现在你们离婚房子升值了,值100万了,其中升值的50万只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的!
如果是她有外遇在先,造成婚姻破裂的,你可以申请赔偿,即离婚的时候,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能会多分一些!
问题六: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对于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协议约定,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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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怎样才算是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如果你买的楼是一次性付款的话那就是婚前财产,如果是贷款购买,婚后需要分期还款的话,那就是有部分产权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打个比方:如果你买的房子是80W,如果结功前全部付清,那就属于你个人的。如果你首付付了20W,在婚前你又分期付款还了20W,然后你就结婚,那么这个房子中有50%的产权是你的个人财产,剩下的是夫妻共同拥有的,那么在房子贷款全部付清后有财产纠纷,那么男方就拥有75%的产权,女方拥有25%。如果首付中还有其他人付的钱,比如你的父母,那么他们也是有一部分的产权的。
问题八: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子是他婚前所购买,是属于他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是婚后买的,但由于是他自己给他自己买的,保险的不可分割性,根据规定但个人人身保险又是属于个人财产,法院如果判的话也许会还是归他个人所有,根据情况也可能也会让他用一定金额补偿给妻子,或者看看受益人是谁 希望对你朋友有帮助
问题九: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你好,这个不可一概而论,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采用三分法,财产本身及自然增值部分、孳息、运用的收益;
对于其中的收益部分,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对于财产的贡献度进行分配并适当照顾女方权益;
不过具体做法及划分可能需要借助专业机构。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后取得的房屋属于一方受赠或者继承而来,并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其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也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剩余债务也是由其独自承担。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此外,如果离婚时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进行处理,您可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温馨提示: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2021年1月1日起《 民法典 》正式施行,《 婚姻法 》同时废止。 一、陪嫁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 离婚 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6868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 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 结婚 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 购房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买房 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 共同财产 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 夫妻财产 ,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陪嫁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参与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婚后双方共同的财产,包含 工资 、奖金、以及其他额外收入。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如果 协议离婚 就双方口头订。
随着《民 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婚姻法 》将被废止。 离婚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部分不良的现状,也增加了不少难题。不少朋友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并不是很清楚,经常会问: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 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 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 房屋赠与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 房产赠与 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 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 买房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6、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 共同财产 ,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房产分配 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中对于房产的规定和以往的没有改变,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离婚之后,自然是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房子在婚前是一方个人的财产,双方共同支付的按揭费用,那么拥有房子所有权的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如何区分,可以通过下列情况确定: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 办理结婚登记 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 不动产登记 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 ,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2011年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于其他人所有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因为房改房一般都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相关,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 而身份资格又是不能转移或变更的,所以此时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属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拥有产权的父母或者他人应当归还出资方对该房改房的购买出资。 四、婚后买房产权归属待定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即离婚时双方对所买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 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若离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归双方所有, 属于共同财产 。 若离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财产,取得房屋的一方有义务返还另一方因购买房屋而在婚姻期间支付的一半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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