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嫁给北京人几年户口能迁进来?

外地人嫁给北京人几年户口能迁进来?,第1张

外地人嫁给北京人的,若嫁的人是北京农民户口,外地迁入的也是农民户口,经北京的户主同意,只要5年就能落户北京;若嫁的人是非农户(城镇居民户口)则需要结婚10年,年龄满45周岁,所嫁的人名下有房产,才能落户。

需满10年可以有户口。需要注意的是:另外还要看当地是否动迁,如果动迁户口会被冻结,就算到5年,也不能迁过来。如果有农村户口,你可以先等5年,转成北京农业户口。然后户口进了北京就好办了,农转非就简单多了。

一、如果北京一方是农业户口,受理条件

1、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2、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3、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4、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市《户口审批工作规范》一、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北京户籍政策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法律分析:和北京人结婚属于夫妻投靠,如需落户北京,需要满足以下结婚时限: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且持有北京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夫妻投靠的受理条件如下:一、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二、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三、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四、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法律分析

北京户口结婚五到十后可以迁入。根据北京落户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年满四十五周岁,且结婚满十年;

2、申请人年满四十六周岁,不满五十五周岁,结婚应满五年请人年满五十五周岁的,结婚应满两年;

3、随迁子女系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二十五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两人结婚后会涉及到户口合并等事宜。在北京,如果是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又涉及到外地户口迁入北京等问题。

“外地人与北京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呢”

下面,来给大家列出几种情况。篇幅较长,大家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酌情取用~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4)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

      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

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5年;远郊区:结婚须满3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5随迁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超计划生育的须:提交原始处罚决定(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被投靠人的:提交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须:提交无业证明(原件1份)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8年;远郊区:结婚须满5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处罚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4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

      1申请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5再婚人员投靠的,结婚时间、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离)退休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交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照片(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的)(1份)

      5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如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及收费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一,当事人达到45周岁时,可以申请户口夫妻投靠,落户北京。

二,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迁户口的条件,在《北京市户籍管理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一、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 4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 55 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 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

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 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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