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异地可以办理,具体如下:
1、对双方来说都是异地办理。如果两个人都是异地,那么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因为领证需要在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两个人都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当然就不可以了;
2、一方异地。如果其中一方是异地,另一个人不是异地,那么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单人异地领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领取结婚证的材料主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三张两寸合照;
2、确定民政局。准备好领证材料之后,要确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一般来说具体到区和县;
3、前往民政局。确定民政局之后,在民政局的工作时间前往民政局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声明、签字、宣誓、审核材料,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天即可领取结婚证。
异地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1、异地办理结婚证目前来说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不允许的,双方需要领取结婚证必须到任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取,也就是说办理双方结婚证的合法机关只有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2、领取结婚证的条件首先是年龄,必须是满足法律规定的男满22岁,女满20周岁,就可以合法的领取结婚证,成为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3、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以及双方单位或者是户籍当地村委会、居委会给开的婚姻证明。需要注意的就是还要携带法律规定的照片,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工作人员,建议大家是去民政局直接照比较方便。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按照法律规定,新人结婚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等证件资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所以结婚登记是可以在异地进行办理的,但是这个“异地”指的是男女双方中有一个人是当地的户口才可以,否则就需要回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异地新人如何领结婚证呢其实异地结婚登记手续也并不是很困难。下面,就和的我一起来看看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异地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与条件,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与收费标准吧!
详细步骤:
1、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年龄是必须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记年龄的,目前是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必须是周岁哦。
2、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3、户口本里面有个地方要注意一下,就是婚姻状况这一栏如果没有写未婚,或者是写了其它内容的,最好就是到到户口本所在的派出所加上“未婚”的内容,不然民政局可能会卡住你,叫你回去补办的哦。因为他们也不想出错担责的。
4、至少2张红底免冠大头合照,主要是贴在结婚证上的。这个最好是提前照好了,不然到现场就来不及的了。到一般的照相馆照就行,只要跟他们说照结婚照,他们就会处理好的,费用我们这里大概是20多块,结婚嘛,价钱多少都不计较的了。
5、然后就是双方亲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记得是民政局哦,不是管户口的派出所。不管是去男方所在地的民政局还是女方所在地的民政局都是一样的。暂时国内好像还不允许在非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登记结婚。比如男方是湖南长沙,女方是湖北武汉的,就只能到长沙或者武汉的民政局登记,不能在这两城市外的地方如深圳来登记结婚。
6、然后就是填写相关的资料,签名画押即可。登记人不多的话10来分钟后就能拿到传说中的红本了。是不是很简单很神速呢。电视上那些什么结婚宣誓什么的一般的地方是没有的,只认人与证件。还有现在婚姻登记什么的费用国家都免了,不过他们会以其它的名目来收点费用,如复印费什么的,反正钱也不多,结婚嘛,收点正常。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将怎样办理
1、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领取《结婚证》后,男方可以持《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男方户口落户女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男方持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男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男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男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男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男方完成户口迁移女方后,户主是女方。
异地婚姻登记手续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以上就是我为您精心准备的关于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流程的信息,希望对你可以有所帮助,希望你能够有幸福美满的生活,和你的另一半有美好的婚后生活。
法律主观:
一、异地怎么结婚登记
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回当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
1、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年龄是必须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记年龄的,目前是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必须是周岁哦。
2、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3、户口本里面有个地方要注意一下,就是婚姻状况这一栏如果没有写未婚,或者是写了其它内容的,最好就是到到户口本所在的派出所加上“未婚”的内容,不然民政局可能会卡住叫回去补办的。因为他们也不想出错担责的。
4、至少2张红底免冠大头合照,主要是贴在结婚证上的。这个最好是提前照好了,不然到现场就来不及的了。到一般的照相馆照就行,只要跟他们说照结婚照,他们就会处理好的,费用大概是20多块。
5、然后就是双方亲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记得是民政局,不是管户口的派出所。不管是去男方所在地的民政局还是女方所在地的民政局都是一样的。暂时国内好像还不允许在非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登记结婚。比如男方是湖南长沙,女方是湖北武汉的,就只能到长沙或者武汉的民政局登记,不能在这两城市外的地方如深圳来登记结婚。
6、然后就是填写相关的资料,签名画押即可。登记人不多的话10来分钟后就能拿到传说中的红本了。电视上那些什么结婚宣誓什么的一般的地方是没有的,只认人与证件。
二、离婚证结婚证收回吗
如果是民政局办的 协议离婚 ,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 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异地办理结婚证要如下手续:申请离婚登记、审查申请材料、缴纳费用、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且前述所称的异地只能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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