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国家允许同性结婚?

什么国家允许同性结婚?,第1张

在我国同性结婚受法律保护吗

  目前,我国对于同性结婚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章规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哪些国家法律允许同性结婚

 哪些国家法律允许同性结婚 1、德国: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有关同性恋者结为生活伴侣的《生活伴侣登记法》(Gesetz zur Eingetragenen Lebenspartnerschaft),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侣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个法律从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2、法国 :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3、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4、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

  5、瑞典:1994年6月23日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6、冰岛:1996年6月12日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7、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

  8、比利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洲国家。

  9、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

  10、加拿大是继西班牙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南非也于06年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11、芬兰: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国外办理的同性结婚登记在中国有法律效力吗

  领事结婚登记,通常是指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在不违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前提下,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派遣国法律规章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的活动。由此,从理论上讲,外国驻华使领馆主管官员 (简称外国领事) 与中国驻外使领馆主管官员 (简称中国领事)一样,可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但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领事婚姻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 。

  案例:2014年9月6日,一些媒体以《英国驻上海总领事与其同性爱人在北京登记结婚》为题报道:当天上午,33岁的美国公民张志鹄与50岁的英国驻上海总领事戴维绅,在英国驻华大使的见证下缔结了婚姻,他们是在英驻华使馆第二对登记注册结婚的同性伴侣。此做法的派遣国英国法律依据是, 同年3月英国新修订并生效的《婚姻法案》,其中规定“同性结婚合法,并与异性结婚享有同等权益”。自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16个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从同年6 月起,英国在24个国家的使领馆开始办理“同性结婚”登记,英驻华使馆是其中之一。

  但是,根据领事婚姻登记的基本原则和中国法律规章,上述“同性婚姻 ” 在中国境内不具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由此产生的所谓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截止于2020年5月22日,全球已有34个国家全境同性婚姻合法。

分别是:美国、加拿大、南非、阿根廷、乌拉圭、巴西、哥伦比亚、新西兰、挪威、瑞典、冰岛、丹麦、芬兰、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卢森堡、爱尔兰、斯洛文尼亚、德国、马耳他,中国台湾地区、斯洛文尼亚、马耳他、澳大利亚、奥地利、泰国、捷克、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

截至2020年5月28日,同性婚姻与民事结合在全球五大洲得到合法化,全球范围内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达到37个。

扩展资料:

婚姻介绍

由同性恋权利支持者使用的婚姻的定义是:

一个获得社会承认的、自愿的、忠贞的、单配的、合法的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契约结合,由政府和(或)社会通过给予异性婚姻相同的权利、待遇和责任表示认可。这些权利包括经济、税收、遗产、生养子女以及做出医疗决定的权利。

在一些国家或行政管辖区,由于历史或公众民意的原因反对给予同性伴侣以“婚姻”的名义结合,但同时为了给同性伴侣提供近似婚姻的法律保护,而创立了有别于“婚姻”一称的其他形式关系,包括:民事结合(civil union):通常在权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但没有婚姻的名分。

-同性婚姻

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等可以移民,

中国目前情况是不允许的,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在台湾有表示同性恋结婚认同,但是这点并没有在国会立法上通过。除了你说的这几个国家,还有美国(麻萨诸塞州)、比利时、加拿大、西班牙、挪威、瑞典、冰岛等这些地区都是可以同性恋结婚的,早在几年前就登记成立了,都是被立法认同的。尼泊尔是首个承认同性恋可以结婚的国家。至于同性恋结婚在不同国家享有不同的权益,有的是可以领养小孩的,有的不能。希望中国有一天也能如此吧,让那些敢于追求爱的同性恋者也能在婚姻上得到保护权益。

如果移民话,费用因人而异,申请移民种类有别,请的代理价格也不一样,如果不请代理公司,全算上,技术移民单身一个人大致15万元人民币,三口之家约25万元。代理费用另加约12到15万人民币。 另外你要有8万到13万人民币左右的资产证明。什么技术移民、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及自雇移民均是如此。不是随随便就给移民的。

首先你的心态要好,不要因周围的人舆论,自己就产生偏激的想法,要乐观。虽然我不是T,但我是从不看低同性恋,而且还觉得像这样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不怕舆论,不怕周围人的眼光,勇敢的把自己的生活画上更多的色彩。

aware可自测不用抽血祝您健康天 猫!

荷兰(西欧)、比利时(西欧),西班牙(南欧),加拿大(北美)这四个国家的《婚姻法》,明确写了:婚姻配偶的性别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婚姻不分性别。

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加拿大和西班牙的法案包含赋予同性伴侣完全同等权益的条文。

这并不是判断其国家先进性的标准,比如丹麦,虽然没有写进婚姻法,但丹麦确实做的比较好,早在1988年就合法了。

从广义上说,所有的西欧和北欧国家都设立了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但并不称之为“婚姻”,以区别于“传统婚姻”。

其实所有的这些国家都大同小异,反正都合法了,关键是打破僵局。

区别好呢?还是不要区别好呢?还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继续探讨。

所谓的狭义和广义的区别,即区分这些国家,有两点:

1:同性婚姻是否被写进了《婚姻法》,只有4个国家,其它的国家没有用婚姻的字眼,有些叫伴侣法,公民法。

2:享有的权利是否全面,主要问题集中在社会福利,领养小孩等细节问题。

最近美国部分州也通过了同性婚姻方面的法律,加上美国总共五个国家

 英国 2004 没有说明同意同性婚姻 改用的是“民事伴侣” 虽然含糊的一点但已经算是承认了 因为就此同性恋人之间的法律利益就将得到承认和保障

  瑞士 2007

  比利时应该是2001年622 而且该国同性恋人不能领养小孩

  瑞典 1995实施 可以领养小孩

  荷兰应该是1998年通过的 2001年生效的是领养孩子的法案标志着同性恋婚姻彻底得到法律支持 现在荷兰的同性婚姻已经和异性恋无差了

  德国 有同性伴侣财产继承权 但没有相关社会福利和保险

  丹麦 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法国 不承认婚姻关系 但有“同居伴侣”一说的新型家庭关系 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注意 就婚姻上还是不合法

  挪威 2009年生效 而且现在已经规定婚礼可以在教堂举行 可以领养孩子或者人工受孕

  美国的康涅狄格州、爱荷华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以及华盛顿特区。这些地区也都承认同性婚姻 但是由于法律不甚完善加上国内反对人士积极向最高法院申诉,也挺烦的

  西班牙 2005

  克罗地亚 查不到是哪一年通过的了

  1989年,丹麦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同年十月起生效,从而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现在,同性伴侣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2005年6月28日,加拿大众议院以158比133票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律草案,承认同性夫妇拥有同传统意义上夫妇一样的法定权利,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使得众多难以走上红地毯的同性恋人欢呼不已。

  尽管遭到保守派和宗教人士的反对,该法案还是获得通过。各方对此项法案一直争论不断,在28日的投票中,部分马丁政府的自由党议员投了反对票,一位内阁部长还因此辞职,但是支持者依然大有人在,最后终于获得通过。时任加拿大总理马丁赞扬了当天的投票,称其为“争取人权的必要一步”。

  此前,加拿大已经有7个省给予了同性恋者合法婚姻地位。据加拿大官方统计数据,全国现有大约34万对同性夫妻。自从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首次允许同性恋者结婚以来,数百外国同性恋者跑到加拿大来登记结婚。

  在美国,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是目前唯一允许同性结婚的州,佛蒙特州和康涅狄格州则允许同性之间“公民结合”,即给予同性伴侣一切平等权益,但是不给予婚姻名义。加利福尼亚州是继马萨诸塞州之后成为第二个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州,2008年5月,美国加州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裁决,推翻了同性恋结婚禁令。当地时间6月16日下午5时起,同性婚姻法生效,数十对男女同性恋伴侣涌到加州举行婚礼,旧金山市长纽瑟姆还替一对共同生活了50多年,现年80多岁的女同性恋人证婚。

  2010 年6月27日,冰岛颁布相关法律,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同一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长期女伴侣、女作家乔尼娜莱奥斯多提尔正式走入婚姻殿堂。此前她们已组成“民事伴侣”,她们是新法生效后冰岛首对结婚的同性恋伴侣,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也是目前全世界首个公开承认同性恋身份的国家***。此前,冰岛同性恋者享有多项与异性夫妻一样的法律权利,但法律并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只将他们的关系称为“民事伴侣”关系。

  阿根廷是传统天主教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在阿根廷朝野引发激烈争论,尤其遭到教会的强烈反对,在民众中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数量也大致相当。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首先获得阿根廷众议院批准,阿根廷参议院经过激烈辩论,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了法案。

  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随后颁布这部法案,标志着拉美地区首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正式开始实施。在法案正式颁布前,阿根廷也有多对同性伴侣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由于当时同性婚姻尚未被承认合法,因此引发诸多法律纠纷。

  德国议会于2009年12月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2010年8月1日,德国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今后,德国同性恋者将享有与异性恋夫妇同样的权利。法律规定德国的同性恋者将和异性恋夫妇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租户权以及健康保险政策。与德国人结婚的外籍同性恋者也将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

  然而,德国政府并没有在纳税、养老金和社会福利方面使同性恋情侣获得与异性恋夫妇一样的权力。根据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60%的德国人赞成这项新法案,认为同性恋婚姻应该与异性恋婚姻享有平等的地位。但同时也有一些州表示,他们将在执行这项法律时故意不合作,以表示他们的不满。就此,一些同性恋权力团体表示,就算这项法律仅延迟一天执行,他们也要把州政府告上法庭。

  2009年4月1日,瑞典议会以261票同意,22 票反对,66票弃权或缺席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此次通过的法案废除了1987年对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结合的规定。2009年5月1日起,瑞典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如今根据新法,瑞典同性恋人可以由“伴侣”关系发展为“婚姻”关系,也允许个别牧师自己决定是否为同性恋伴侣主持婚礼。新法案实施之前,瑞典的同性恋人仅可以对他们的“伴侣”关系申请民事注册,新法案的通过则使得瑞典的婚姻登记不再有性别要求。

  根据新法,之前已经注册过的同性恋人可以继续他们的“伴侣”关系或者选择结婚。瑞典路德宗教会则已表示对此法律的支持。自2007年开始,瑞典74%的教会有为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祝福,但并不对同性“婚姻”祝福。有调查显示,瑞典大部分人赞同同性婚姻。

  至于中国法律上没有说不允许也没说允许只是有道德上的不理解

同性婚姻合法: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挪威(2009)、瑞典(2009)、葡萄牙(2010) 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欧洲: 1、丹麦王国(1989) 2、挪威王国(1993) 3、瑞典王国(1994) 4、冰岛共和国(1996) 5、荷兰王国(1998) 6、西班牙王国(1998) 7、法兰西第五共和国(2000) 8、德意志联邦共和国(2000) 9、芬兰共和国(2001) 10、瑞士联邦(2002) 11、葡萄牙共和国(2002) 12、比利时王国(2003) 1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2005) 14、捷克共和国(2006) 此外奥地利、匈牙利、斯洛伐克、爱尔兰等国也陆续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美洲: 2、美利坚合众国(最早1996,最晚2004,目前有38个州同性婚姻合法) 3、巴西联邦共和国(2005) 4、墨西哥合众国(2007) 拉丁美洲: 阿根廷两名同性恋男子2009年12月28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拉丁美洲首例合法的同性恋婚姻。 大洋洲: 1、新西兰(2004,2005全国正式执行) 2、珊瑚海群岛同性恋王国(2004) 亚洲: 暂无 PS: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护照的人,允许本地联合王国外交机构注册联合王国公民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克罗地亚、南非、委内瑞拉、白俄罗斯、以色列、瑞士、越南、哥伦比亚、日本、土库曼、哥斯达黎加和美国的部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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