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和堆放杂物。近三、四十年来,这种建筑形式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
壮族服饰各地不一,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包方块形状的黑帕,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是自织的土布,现多用机织布。过去有凿齿(即打掉一两颗牙,再装上金牙)、文身习俗,现已改变,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粉、糕。妇女有嚼槟榔(也称吃蒌)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榔槟是必需赠送的礼物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壮人每月都有自得其乐的节日。其中比较盛大的有春节、蚂拐节、三月三月歌节、牛魂节、莫一大王节、中元节和霜降节等。
摘要: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12个,另有满族、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壮族是广西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广西的少数民族在衣、食、住、行和节庆、宗教、风俗等方面都具有独特性。那么广西的结婚习俗有哪些呢?接下来本文将详细的介绍广西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结婚文化。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广西汉族结婚习俗:
(1)男为结婚,女为于归,男女双方均设筵席迎宾客,一般为三天,分入场、正席、散席。个别地方以第三天为正席,谓之为隔日酒,女方设筵所需的主要物品,均由男方以聘礼提供,有猪肉、鸡鸭、大米、喜酒、山味(木耳、香茹等)、海味(尤鱼、螃蟹等),饼干、面条、香烟、礼炮、红烛、红绒等。女方的内亲(如外祖父、外祖母、舅爷等),要猪蹄一只(猪脚的上半部分,约两斤重左右),还要一只回去奉祖。
(2)入场那天,男家备齐礼物,由媒人领队送去女家,在清代民初,所有礼物用石脚抬去(石脚:木料制成,为长方形的一种担具,用至四十年代后期,之后多用手扶拖拉机代替),两人抬一担,抬和担都要成“双”,以示吉利。
(3)安床,由夫妻两全,有子有女,如且必须是男丁头孩的人按择日先生拟示时辰吉时及方位安床、铺席、设账,安置完毕要道上几句吉语,说:“吉日安床,两姓成双,夫妻合好,生子生孙”。
(4)男方外家如外祖父母、舅爷父等人,一般在入场当天就来庆贺,有些地方来时先在村边略停,未直接进屋,要主人家亲自或派人邀请,备些清水、香烟、茶水、毛巾等,在外洗面,喝茶之后才进屋等礼数,否则,外家亲戚则结队哄然返回,对外家要特别的招待,要在中堂设席,由专人旁待。否则,主人或代东要遭诸多指斥,甚至不欢而散,现在这种现象已大为减少。
(5)正席当天,远近亲友,齐来道路贺宴饮。司簿官应对来贺之亲的礼物、礼金作登记,也要提前写喜联张贴,备写各种喜红、代东、司簿、厨师等大小十多个红包和各种拜帖礼目,做庚谱对联。庚谱对的字数要遵循“生、老、病、死、苦”五格出对联,即不能空落在“病、死、苦”三字上。有些司簿出庚谱对联专想出难题,企图难倒对方,以表自己的才学高深。
早餐后,去女家接新人员要带好礼物、礼炮出发,有乐队(唢呐、大号等),采旗四至八面,一路鸣放礼炮,大吹喜乐,新郎在伴郎的陪同下前往。亲迎新郎出门前,请两老者点烛。秉烛道词:“龙烛辉煌,照耀满堂,百年偕老,五世其昌”。新郎拜祖宗、父母,由一老者给新郎挂红,挂红颂词:“红挂新郎,结为良缘,恩爱夫妻,建设家园”。新郎挂红后,才去迎亲。
去迎新的一行人,每经一村由炮手鸣放礼炮,待到女家村边,先放炮,后进屋。到屋后由传帖生将帖式、大小封包交女方司簿。挂红人取出两条红布挂职在女家大门的乾三和坤三上,媒人请来代东交点送去的礼物。此时,新郎在伴郎随同下步入大厅的厅堂右方转到左边站立,(在大位)有细舅来奉茶,伴郎以封包赐给细舅。接着媒人带上岳父母等长辈到厅堂,新郎一一拜见后,方才入座。
下午,迎亲队伍返回,到村边鸣放礼炮,稍停。以示新娘来到,做好准备。新娘入屋时,男方家中大小均避开,意为能相处。新娘的骄停在大门外,扶新娘老妈手扶点燃的“火木”(用稻草编成)转摇大骄上下四周,经师公念经作法洒水后,扶新老妈便掀骄启帘,拉出以采扇掩面的新娘,半拖半推,不让新娘站在门槛上(谓之新娘踏门槛,日后不受公婆的约束),拖到堂而皇之上扶新老妈强行将新娘向外跪下,与将郎同拜天地,再拖向后转同拜祖宗,最后夫妻对拜,然后才入洞房。
(6)女方送新娘到男家有“嫁她”一个和“勒她“几个。有些村坡当夜新郎不能与新娘同宿,因为“嫁她”和“勒她”要在新新房作歌台与男家亲友对歌。新娘嫁妆放在院里,由做家婆的给“嫁她”一个封包,讨取锁匙,逐一开箱,道颂词:“今年开柜箱,明年吃酒姜”,后抬入房间。
(7)次日晨,新娘洗漱罢,即去“拜爷”,拜罢由一未婚女子伴同新娘去“担水”,同时备三支香冥钱一把,由新娘把冥钱放在井(河)边,点燃香插在冥钱中,即舀水挑回家。即安饮甜茶,甜茶是白糖冲开水,花生、槟榔等调成,在大厅举行,饮甜茶为翁姑、叔伯父母,外祖父等长辈齐坐堂中,由新娘捧茶依次一一而敬,并作介绍,以便认识,由新娘逐一叩首称呼。受茶老要经红包,有的边喝边颂词:“口饮喜茶甜又香,祝酒词你夫妻百年长,今日甜茶齐齐饮,明天又齐饮花茶”。堂中充满喜气,茶甜人欢,此俗现不是盛传。
二广西壮族结婚习俗:
广西壮族的婚姻形式一般有两种: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
1父母包办:
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父母包办必请媒人说婚。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
2自由恋爱:
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说到这,大家是否想起了歌仙“刘三姐”的甜美嗓音。
3恋爱方式有:对歌、抛绣球和打木槽。
(1)对歌:
壮族人对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持开放的态度,有山歌唱到:“老人也有十七八,父母也有风流时。”成年的壮族青年男女外出赶墟,在田野、村头对唱山歌(有很多色色的歌词啊!),一般父母不会加以约束。而封建社会中汉族对儿女(特别是女儿)的约束是有名的。所谓的“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是也。因此,对歌成了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
(2)抛绣球: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抛绣球是认识对方,是恋爱的开始,而不是一些文人所说的是爱的结局。
(3)打木槽:
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不同地区之间也有一些不同的特别方式。)
(4)隔街相望:
在广西靖西一带,有种“隔街相望”的恋爱风俗。每到赶场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来到街口,男的站一边,女的站一边,仅相隔几步,相互对望。一直站到太阳落山。双方眉目传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对方离开大家。在相望过程中,双方阵营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参谋,十分有有趣。
(5)碰鸡蛋:
广西都安的壮族“三月三”中有一项特别有趣的“碰鸡蛋”的恋爱习俗。三月三”的前一天晚上,青年们特意准备好十几个染红的熟蛋,忙得不亦乐乎。三月三”中的游戏开始时,男女双方各握一个蛋,相对而立,然后手握红蛋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红蛋同时破裂,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缘分,便将红蛋互赠吃掉。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红蛋破裂,则表示双方没有缘分,只好自己将红蛋吃掉。
(6)不落夫家:
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7)夜婚:
凌云县城内壮族过去有一种“夜婚”习俗。它的由来系明清时期土司荒唐的“初夜权”制度下的产物,即土官规定土民取婚时,新妇必须拿到土司那里去过初夜生活。这是卑鄙无耻的一种霸婚行为,日子越久百姓越难忍受,但在封建王朝和土司统治下,平民百姓是呼天无门,只能选择夜深人静之后进行接亲,以避免土司对百姓婚姻的糟蹋。凌云县城的壮族历代有夜婚的习俗,为广西唯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婚俗。这种婚俗直到现在,虽然在婚序婚礼形式上已经简化得多了,但仍经久不衰,甚是流行。
(8)背新娘习俗:
龙胜龙脊壮族有一种“背新娘”婚俗,即婚礼要经过背新娘、砍梯、拆桥、对歌等步骤。婚礼前选择一个父母健在的男子背新娘,女的在出到门口前不能穿鞋,表示自己的脚印已经出来了,而且也表示不是自己愿意出来的。新娘由10几位伴娘和歌手陪着,到了新郎家通过临时搭的竹梯上楼,并走过“新桥”,然后有人砍断竹梯和“新桥”,表示新娘要永远地忠于夫家。当晚,新郎带新娘和村寨的小伙子对歌,直到天亮,新娘次日回门,新郎当天或次日接回,晚上又继续对歌,共对3夜,可对杂歌、赞歌、情歌等。
壮族男女相识,大多通过对唱山歌。
对歌定期举行,称“歌墟”。赶歌墟前,姑娘们身着盛装,邀约外出对歌。入夜,歌会进入高潮,月光下,你唱我答,用情歌表示爱慕或用手中电筒直射逗笑取乐,寻找意中人。
若双方愿意,互换信物,便告之父母,托媒人前去说亲。女方家若同意,就将女儿的生辰八字交媒人带到男方家。若八字合,男方家给女方家聘礼,表示订婚。婚期一到,男方家邀请女歌手去接新娘,女方家也要准备几位女歌手到新郎家。一开宴,双方便开始对唱。按习俗,完婚第二天,新娘要随送亲的歌手们返回娘家,途中还要进行一次对歌。
壮族红饭节时间不统一,有六月初一的,也有六月二十四的,还有七月初一的,那是以侬智高的队伍经过该地的时间来决定的。壮族红饭节一般2—3天。节日期间,老人和妇女走亲串戚,互相做客;男子则结伴上山玩耍,或进行篮球、下棋比寨;姑娘们争穿节日盛装,成群结队找小伙子唱山歌。小伙子也收拾打扮一番,来找姑娘们唱歌。唱得情投意合,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就择日结婚。有些地方的少年儿童,背着小红饭箩,装上红饭和鸡腿,到外面玩耍,边玩边吃红饭和鸡腿。
大喜之日
结婚前夕
祭拜:男方在婚礼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举行。
安庆礼: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
结婚当天
祭祖:男方出门迎娶前,应先祭祖。
迎亲: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六的倍数最佳。
燃炮:迎亲礼车应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食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家人一起吃饭,表示别离,大家要说吉祥话。
请新郎:礼车至女家时,一男童持茶盘恭候新郎,新郎下车后予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家。
讨喜:新郎与女方家人见面问好之后,应持捧花给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姐妹或好友应刻意阻扰,经新郎哀求后以九九九元红包礼成交,喻长长久久。
盖头纱:新郎予捧花后,将新娘头纱放下并挽出大厅。
拜别:新郎与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别,新郎行鞠躬礼即可。
出门: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走,进入礼车。
礼车:应悬挂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著萝卜,意有头有尾。礼车后方则有朱墨画的八卦竹饰。
敬扇:新娘上礼车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于茶盘给新娘回赠红包礼。
不说再见:当所有人要离开女方家时,绝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
泼水: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将一碗清水、稻谷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掷扇:礼车启动后,新娘将扇子掷至窗外,谓弃坏性子;掷扇后应哭几声,且在礼车后盖竹筛象征繁荣。
迎娶队伍以竹筛为先,青竹连根带叶,竹端系猪肉一片,防邪神白虎。
燃炮:一路燃放礼炮,车抵男方家门时,家人应燃炮竹。
摸橘子:由拿著两个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轻摸橘子,并赠红包答礼。
牵新娘:新娘下礼车时,由男方一福气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入厅。
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故新人应横跨门槛过去。
新娘入厅后要跨过火盆踩碎瓦片。
敬茶:将新娘介绍给家中长辈认识。
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
进洞房:以竹筛覆床,桌上置铜镜压惊,新人共同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同心,并求日后生男。然后新郎掀开新娘面纱,合饮交杯酒、吃甜汤,象征早生贵子。
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
观礼喜宴: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
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於门口端喜糖送客。
吃茶:由男方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闹洞房。
清朝晚期: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
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 “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竟成一时之风
“姐弟恋”
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
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本世纪初:
旧习消逝 文明结婚时兴
一张建国前的结婚证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
在阿强的收藏中,几张建国前的结婚证就反映出当时的结婚方式,其中一张是日期为19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
记者发现,这对广东新人结婚证书字体开始使用“变体”,书写顺序也由从右至左变成从上到下。该证书的图案和花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结婚证的上方左、右各有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天使,手里牵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带有明显的西洋色彩;而在结婚证的底边有两个重合的心,由丝带串在一起,寓意天赐良缘、永结同心。
但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该婚书上依然注明了男女传统的生辰八字。收藏这个结婚证的阿强告诉记者,这时的“文明结婚”已经不是婚礼的形式了,而是带有自由恋爱和自愿结婚的意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重要了。但由于“大媒做见证人”的习俗依然根深蒂固,所以这时的婚礼虽然具备了西方的婚俗,但在形式上却摆脱不了传统的旧俗,是一个过渡时期。
据悉,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建国前中国结婚方式发生一些转变,青年男女开始了一种新的结婚方式,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组成家庭,一些青年男女甚至选择在教堂结婚。这种结婚方式比传统的婚姻相对简单,称之为 “文明结婚”。
辛亥革命前,“文明婚礼”已经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少数人中出现。辛亥革命后,对婚姻方面有过某些改革。而自由恋爱者多实行新潮的“文明结婚”。
结婚证开始
加盖政府公章
“文明结婚”把旧式的从“请庚”到“收奁”的礼节,往往简略为订婚、行聘礼,或者这两项也没有。“结婚之日,当由男方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袭”。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印。
阿强介绍,能够接受新式婚姻主要有两种人,其一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人,并接受过西方教育,第二种是基督教徒。而他收藏的这张则属于当时佛山“名门望族”的结婚证书,此时的 “结婚证书”已将过去的“媒人”称为“介绍人”,称谓进步了许多。证婚人主要请的是社会上比较有威望和地位的老人或政府官员。
该“结婚证书”上还出现了政府的公章。阿强说,建国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先订婚,然后才能结婚。出现公章也说明男女结婚不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纳入了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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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婚礼结婚习俗简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广西、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汉语。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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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结婚风俗
无论是少小相爱,青梅竹马,自由恋爱结合的婚姻,还是所谓“明媒正娶”的联姻,土家族在婚俗上逐步形成了一种不成条文的惯例,即要请媒人说亲�求婚 、打节�送聘礼 、讨庚�问女方生期 、定亲�求女方放话允婚 、迎亲、回门等繁多的程序。在婚礼方面别具一格的情节有哭嫁、过礼、开脸、戴花酒、背新娘、迎亲、拜堂、坐床、闹房、回门等,其典型环节是哭嫁、坐床、回门。保留和展示了土家族婚礼与其它民族的差异性。
婚前一月或半月,姑娘就要哭嫁。“歌丧哭嫁”是土家族独特的民族风俗。“哭嫁”开始是隔夜哭,后来是连夜哭,全寨相好的姐妹姑嫂长辈都要轮番陪哭,边哭边唱“哭嫁歌”,如泣如诉,若悲若喜,悲喜交融,内容丰富,感情强烈。哭嫁歌中有“哭父母”、“哭歌嫂”、“哭姐妹”、“哭戴花”、“哭上轿”、“哭媒人”、“哭辞祖宗”等。经过一代代妇女口头创作,不断丰富加工,有的内容逐渐定型,形成长诗结构的抒情悲歌,意境悲切凄苦,语言简明朴实,充满浓郁的风土味,常巧妙地运用比兴、双关、拟人、反复、对比、夸张等修辞手法,具有很强的人民性和文学性。
婚期到来,男方派人给新娘送去衣裳,首饰、布匹以及给岳父母家酒、肉乃至盐、茶、米、豆等,叫“过礼”。过礼要在女方家神龛神位前隆重举行,要献上给女方祖宗三代的冥封,点燃香烛,并慎重其事地将其礼物摆放在神龛前桌上,把礼物清单递交给女方长者。
出嫁前一天是女方的“花圆酒”,取“花好月圆”之意,祝女子婚姻幸福美满。这一天,女方家将全部嫁妆都摆出来,擦干净,梆扎打点。亲友们都来祝贺,送上贺礼,同时对新娘进行打扮,“开脸”、“上头”、“戴花”。“开脸”要请姑母、姨娘或嫂子进行操作,用灰线包绞尽额上汗毛,绞现发际,并把眉毛绞如一弯新月,头发辫子挽成“粑粑髻”,绕上红头绳,插上银别簪,带上银首饰,头包青丝帕,手戴银镯子,银戒子,与少女相比判若两人。哭嫁歌中“哭戴花”唱词是:
金花银花不见藤,只见金花不见人。
金花银花头上戴,头上响铃闹沉沉。
八宝耳环金圈子,牙签插到胸当门……
经以上唱词描述,一位装饰艳丽,花枝招展的土家族新娘展现在人们的眼前。新娘“开脸”、“上头”后,当晚哭嫁达到高潮。
凌晨,新娘上路前,要由歌嫂或兄弟慢步背出闺房,没有歌嫂兄弟,则由叔叔,姑姑替之。父母是不能背的。穿过堂屋时,再让新娘站在事先安放在堂屋的一个方斗上,踩上一双脚印,名曰:“踩斗”。然后再背出大门,给新娘穿上一双由婆家带来的绣花鞋,这时新娘就可以双脚着地了。新娘“踩斗”意味着把富贵也留给娘家,祝福娘家年年五谷丰登。接着娘家的管事点燃葵花杆或柏香树皮制成的火把,向新娘前后抛去,洒下满屋火花,预示新娘未来前程灿烂。新娘则将预先准备好的两把筷子,向身前身后撒去,祝福兄弟姊妹与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哭上轿”对此进行了概括叙述:
脚踩金斗四角方,手拿金筷十六双。
前头八双跟我去,后头八双给兄弟。
前头八双跟我去,我自拿来我自吃。
后头八双给兄弟,多多进些钱和米。
新娘上路,无论是天晴还是下雨,都要由新郎准备一把油纸花伞,叫“露水伞”,送给新娘打着。此时新娘上穿右开胸,大袖大摆的“露水衣”,下穿八幅罗裙,叫“露水裙”,头包青丝帕,朱花银饰,琅佩叮当,由人扶着在堂屋哭拜一番,辞别祖先,告别父母,然后坐轿或步行起程,此刻,唢呐、锣鼓、鞭炮齐鸣,大旗大伞前行,迎亲队伍抬着嫁妆抢道走在新人前面,否则会被嬉笑为“送亲客”;送亲队伍在后簇拥着新娘或花轿,一路吹吹打打,充满喜庆气氛。
哥哥背上轿,嫂嫂送到八角庙。
吹唢呐,放大炮。哩哩啦啦好热闹。
这首土家族童谣,正是土家人迎亲场面的生动写照。
新娘跨进婆家大门前,要用脚踏一下大门槛,以示自己来到婆家。在新郎家祖宗神龛前举行拜堂仪式。新人在拜天地,祖先、父母、夫妻对拜之后,新郎新娘双方立即抢先奔入洞房,争坐到床上,叫做“坐床”。据说谁先坐到床上,意味着将来谁当家。“坐床”的规矩是男左女右,以正中为界。有心计的姑娘往往坐在界线上,但新郎也不甘示弱,尽力把新娘挤到界线外去,双方各不相让,挨挨挤挤,若假若真。倘若新郎猛然揭开新娘的盖头巾,新娘不由嫣然一笑,坐床便随之告终,十分风趣。结婚当天,男方家杀猪宰羊,摆酒设宴,招待亲友。当晚洞房内外灯火辉煌,摆满糖食瓜果,男男女女入座,说四言八句,摆龙门阵,开新郎新娘玩笑,强要新人喝交杯酒等。名曰“闹洞房”。土家人有“三天不分大小”的说法,即从结婚那天起不分老幼尊卑,可以大闹三天。
拜堂第二天举行“庙见礼”,又叫“出拜”,新娘一一拜见族戚长辈,长辈们说一些祝福吉利的话,并打发一些银钱。婚后三天,新娘偕同夫婿回娘家省亲,叫做“回门”。“回门”是新娘回省父母,新郎拜见岳父母的礼节。因此新郎要向岳父母家送上丰盛的礼物,如糖、酒、面食类,其中二十几斤重的一只猪腿是必不可少的。“回门”时新娘走前面,新郎走后面;返家时相反,则是新郎走在前面,新娘走在后面,并不能回头张望。
到“回门”归来,作为土家族心目中所崇尚的人生大典——婚嫁礼仪才到此结束,从此夫妻开始新的生活。
客家结婚风俗
客家结婚风俗结婚是人生大事,客家人婚嫁的风俗既多又杂,而且是十里不同俗。有时遇到双方都固执的老人,不知要谈多少次才能取一个折衷的风俗。他们要研究什么时辰“上轿”什么时辰“过门”,属相上与谁有无不合等等很复杂的问题。婚礼之行,新郎要按时辰去接新娘,带一个小男孩子去叫“压轿”,即使是自由恋爱的也须找个媒人同行。这时候的新郎,身上不能带钥匙、指甲剪等“铁器”。婚嫁的风俗对新郎要求不多,对新娘的要求就多了:在出嫁的当日,新娘不能吃娘家的饭,表示不吃两家饭(从一而终);走出家门到上轿,是绝对不能回头看的,这时候能哭出来,也是对父母的一种安慰;上轿之前,新娘的兄弟姐妹还要进行“抽姊妹带”的仪式;新娘的衣服上别上缝衣针(利器),表示“利是”;做母亲的会让女儿反穿内衣,据说这是表示忠诚于爱情绝不“反骨”;新娘下了轿,必须由有品德、多子的妇女扶着新娘进洞房,叫做“牵新娘”,经过大门时,新娘还必须跨过燃烧的秆火避邪;如果这时新娘已经怀孕,还要叫人扛着一架梯子跟随,这也有一个叫法“时来运来,娶个老婆带梯来”,客家话中“梯”、“胎”同音,意为上梯步步高;若是新娘轿车的座位上垫有红纸的话,嘿嘿!对不起!!新郎你今晚无事可干了囗囗囗(此处省去九百九十九字)。迎回新娘的时候,公公婆婆要回避,等星星亮了或第二天才可以相见;喜宴上,新娘最大,因此宴席上的鸡头是不能吃的,因为那是“凤头”;如果宾客不小心打破了碗,主家会很小心地把碎片一一拾起,用红纸包好放到厨房里去,主家的老人不责备宾客,就算宽容了。补充一点:新娘的嫁妆里,一定会有两条甘蔗,表示双双对对、甜甜蜜蜜、从头到尾 新娘在上轿前,要坐在一个土话叫“母栏”的很大的竹盆里面(见右上图。它平时是用来晒米粉、黄豆等的生产工具),由一个“打扮新娘的”妇女主持进行梳妆打扮。据俺夫人说跨进竹盆时,知道自己从此离开生已养已的家,成为另一家的人,一刹那心情的滋味,至今无法表达。“打扮新娘的”一边打扮一边还要说吉祥的话,当年大漠看自己的新娘坐着打扮的时候,太高兴了,那词却顾不上记。只知道她念一梳梳到尾,夫妻什么什么有头有尾的认真模样很好玩。打扮完毕,大家一涌而上包“上轿钱”给新娘(哗!想发财吗?赶快做个客家新娘哦)。。上轿的时候,由“打扮新娘的”执一个米筛,象伞似的开在新娘头上,里边放着新娘袋,袋子装满了青青的“长命草”,其中意义,不言而喻。
还有其他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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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少数民族男女双方年满十八和二十岁可以领结婚证,根据法律规定,全国的适婚年龄都是一样,除非少数民族对结婚年龄有特别规定,所以壮族可以18岁领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同时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南宁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风俗人情多样。风俗是一个地方约定俗成的习惯和礼节,南宁市的结婚习俗是多个民族相互交汇融合的产物,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南宁的结婚风俗有哪些吧?
1在结婚当天,新郎要去新娘的家里去迎娶新娘。这个在结婚前都是有规定的时间的,新郎要按照固定的时间也就是吉时去迎娶新娘。当然在新郎后面还要跟随许多的伴郎,帮助新郎能够顺利地迎娶到新娘。新郎到达女方的家门外以后,首先要燃放一挂鞭炮,借此来告知女方的父母,新郎已经在门外了。
2鞭炮燃放完之后,先由伴郎下来,拿出已经准备好的布条,挂在女方的门上面,在布袋的边角要放一些花生和大米,寓意吉祥如意。 接着会有一个小孩子托着茶水和毛巾在门外迎接新郎,新郎首先要给这个男孩子一个红包,接着要喝下茶水用毛巾擦擦脸。等到走到大门的时候,这时候要注意了,不能踩在门槛上进门,而要踏过门槛走路,不然会不吉利的。
3新郎进门以后并不是立即到新娘的闺房去,而是由接送新郎的人领到客厅去。客厅里会坐一些女方的亲戚,这时新郎的伴郎要向客人分发从婚车上带下来的喜糖和糕点,让大家都要沾沾喜气。女方这里会为新郎准备一大碗面条,象征着新娘和新郎婚后生活要长长久久的。
4新郎接过这碗面条之后,也要给做面条的人一个红包,但是新郎不能把面条吃完,一般是要留一点,这是给女方的父母“留面子”。 等到吃完面条之后,新郎还要和岳父岳母谈一会话,一般是表达自己会好好照顾新娘,会和新娘幸福的生活,一直到规定的吉时以后,新郎才能去新娘的闺房里迎接新娘。然后新郎的伴郎会拿出结婚戒指,新娘和新郎完成交换戒指,之后新郎带着新娘去拜别自己的祖先。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因为我们的周围不是山就是水,所以不喜欢都难,呵呵~)。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现在好多了,因为改革开放了嘛0。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个有一部份居民还保持着)。�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以下是我们壮族的节日:
铜鼓节
东兰县隘洞、长乐乡一带壮族传统节日。分别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十五、三十日举行。届时,各村的小伙子组成铜鼓队,把铜鼓抬到村附近的高山顶上,悬于木架,首先击鼓祭祖,然后进行击铜鼓比赛。其法是大鼓对大鼓,小鼓对小鼓,以四面为1组,每鼓3人,轮换着打,不能中断。以打得响亮动听、节奏明快、耐力持久为胜。比赛往往通宵达旦。同时,男女青年结伴纵声对歌。比赛结束,人们以从家里带来的粽粑等食物进行野餐,欢歌笑语响彻山谷。
蛙婆节
东兰、南丹、天峨等县壮族民间传统节日。俗称蚂 节。节期从农历正月初一至三十(有的地方至十五)日,以大村寨为单位或几个村寨联合举行,有“请蛙婆”、“唱蛙婆”、“孝蛙婆”、“葬蛙婆”等祭祀仪式。整个节日活动以赞颂蛙神给人间带来雨水、保佑丰收的功绩贯穿始终,为乐神娱伯歌舞盛会。人们把大年初一找到的第一只青蛙奉为神圣,抓获此蛙者受到敬重和拥戴,并成为当年主持祭蛙仪式的首领。现代蛙婆节已演变成群众娱乐节庆活动和歌会,故又有“蚂 歌会”之称。
吃立节
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民间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或“补过春节”。相传在1894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进犯边疆,为打击侵略者,当地青壮年纷纷拿起武器,保卫家园,所以未能按时过春节。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糍粑,盛情款待,欢庆胜利,补过春节,并相沿成俗。节日期间,人们舞狮子、耍龙灯,唱歌跳舞,热闹非凡。
农具节
桂西南地区壮族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二月二十九日举行。是日,各家各户把自家加工制作的各种农业生产工具,挑到圩上,依次排列成行,有犁架、牛轭、簸箕、畚箕、扁担、锄头、犁头、耙、锄柄、箩筐、竹垫、谷箩、谷桶及家具等。人们纷纷选购以备春耕。
花婆节
壮族传统节日。民间传说,壮族始祖 六甲是从花朵中生出来的。后来主管赐花送子之事。所有的人都是从 六甲花园中的花转到世上来,故其被奉为花婆神。农历二月二十九为花婆神的诞辰日。壮族妇女举行祭祀仪式,村寨里同一辈的妇女结异姓姐妹,凑钱备办鸡鸭从和香烛钱纸,供祭花婆神,然后成群结队到野外采花来戴,祈求生育和保佑小孩健康成长。没有生育的妇女,是日要到野外采花来戴,以求花婆神赐花送子。若日后怀孕,为使小孩出生后有灵魂,须请师公到野外念经求花,还要在路边小沟做架桥仪式,把花从桥上接过来。小孩出生后,要在产妇床安上花婆神位,定期祭拜。此俗现已淡化。
三月三歌节
壮族传统节日。亦称三月歌圩。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农历三月初三为隆重。这一天,家家户户制作五色糯饭,染红彩蛋,欢度节日,有的持续二三天。各地歌节有特定的聚会场地。一般为峒场坡地。有的以竹子和布匹搭成歌棚,接待外村歌手。参加者以未婚男女青年为主体,老人小孩亦来游乐助兴。在歌圩场四周,摊贩云集,民间贸易活跃。较大的歌圩,方圆几十里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都前来参加,人山人海,歌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著名的歌圩有巴马的盘阳河畔、都安的棉山、田阳的乔业、田东的仰岩、宜山的下涧、柳州的鱼峰山等处。人们到歌圩场上赛歌、赏歌;男女青年对歌交情,情投意合者便互赠信物,以为定情。此外,还有抛绣球、碰彩蛋、演壮戏等娱乐活动。歌节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盛会,亦是民族经济交流的盛会。为弘扬民族文化,198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了“三月三”歌节活动,全广西各地歌手云集南宁,全国各兄弟民族和港澳同胞、外国友人也前来观光,盛况空前。198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三月三”定为文化艺术节。
但愿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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