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凤山二里(现同安妇幼保健院后面)。 同安莲花镇美埔登记结婚在厦门市同安区凤山二里(现同安妇幼保健院后面)。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前段时间
厦门发布了最新落户政策
放宽了落户条件
其中,夫妻投靠落户的
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
就可以办理投靠落户了哦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呢
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柒柒
(除了分配对象)
这就来告诉你
一、申请条件
1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厦门市的,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一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对于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厦门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等,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夫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夫妻的《结婚证》
4符合办理条件第2条的人员,由窗口民警进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人社局人事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5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
材料审核、办理户口准迁凭证
方法一:网上审报+现场办理户口准迁凭证
01
网上申报入口
02
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个人账号。定位选择在“厦门市”,手动搜索需对应办理业务如输入“夫妻投靠”。
2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拟落户的行政区。
注:思明区、湖里区目前不能在线办理哦。
3、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从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
4经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凭证。
方法二:现场审核+办理户口准迁凭证
01
办理时间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
办理地址、咨询电话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东路20-1号8楼公安厅三号、四号、六号、七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2-5302922
●厦门市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南路29号5楼6号-1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2-5383551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19-20号公安分局综合受理(1)窗口
咨询电话:0592-6195250
●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二层17、1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2-6050756
厦门市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一号楼8号、9号窗
●咨询电话:0592-7558218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厦门市新店镇新莲路266号户籍室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2-762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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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当事人携带好上述材料原件,向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公安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户口迁出、办理落户
经核准迁入人员,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办。
资料: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何办理结婚户口迁移相关的手续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二、结婚户口迁移程序、结婚户口迁移怎么办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你的证号属于重号错码,这是公安机关的责任,你应该找身份证的发证机关,让他们出一张证明,证实这两个号是同一人,然后因为重码的原因,改为现在的证件号,然后凭这个派出所的证明,夫妻双方共同去原婚姻登记申请补领结婚证。(也可以去现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但是手续比较麻烦,因为你的婚姻登记档案不在这的话,需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查有档案才能补领给你的。这样一来一回,还不如干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补领,不用跑来跑去。)
补领结婚证需要下列材料:
1、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实两个号是同一人(这很重要,这是申请补领的依据)
2、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合影相片三张。
我们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办理结婚证还是离婚证都要前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民政局除了婚姻登记办理之外,也还拥有其许多职能,那么厦门民政局地址在哪呢,厦门各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又在哪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厦门民政局在哪
厦门民政局在哪呢,厦门市民政局的位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一号楼,不过和里并不能更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各区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民政局是主要办理负责赈灾发放、市区规划、优抚慰问金发放、民间组织审查、婚姻登记等的办事机构。
厦门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介绍
1、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名汇广场-1楼
联系电话:0592-2663960
上下班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工作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上下班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工作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高浦路909号
联系电话:0592-6665248
上下班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工作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凤山路257号
联系电话:0592-7315362
上下班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工作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270号联谊大厦
联系电话:0592-6033935
上下班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工作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人力资源大厦3楼
上下班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工作时间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漳州户口要迁入厦门同安,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漳州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厦门同安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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