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俊雅花园48座一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7:30
****: (0757)86258192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康乐路25号
工作时间: 08:30-12:00;13:30-17:30
****: (0757)87705494
佛山市禅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 魁奇一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大楼4楼
工作时间:
****: (0757)82028881
佛山市高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 荷城街道靖安街18号
工作时间: 08:30-12:00;13:30-17:30
****: (0757)88988193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容桂婚姻登记处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中90
工作时间: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办事大厅地址: 明六路6号
工作时间:
****:
顺德区民政局勒流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西路182号
工作时间:
****:
大沥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社区振兴路54号振兴商贸大厦附近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00
****:
狮山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俊景南路与狮城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50米(狮山镇质量技术监督站)
工作时间: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 明六路6号
工作时间:
****: (0757)88831226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 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00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 均安镇永安路8号
工作时间: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龙坡一路芦苞营业处南200米
工作时间:
****: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符合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的持本人登记照片、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申请,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当事人的申请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无误,如有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结婚登记申请相关的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然后进行结婚证的颁发;对离过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根据当事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出份书面声明,解释不予登记的缘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丢失可不提供,但需要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不予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可看以下: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 结婚 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 身份证 ;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 、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办理结婚证 的费用 在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领取一对结婚登记证收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收费,必须收取。其他收费则属于事业性或企业性收费,包括制证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办理结婚登记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宣誓仪式中的拍照等有偿服务,新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困难户、残疾人员等办证时,婚姻登记处视情少收或免收有关费用。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当事人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外地人在佛山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非佛山户籍在佛山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
温馨提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拓展材料↓↓
办理条件
1、结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023佛山元宵攻略
元宵活动
元宵景点活动
元宵行通济
元宵烟花秀
元宵灯会
元宵灯光秀
元宵展览展会
元宵演出活动
元宵消费券
元宵行通济
行通济全攻略
行通济路线
高清路线图
交通管制措施
行通济的由来
最新消息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是非佛山户籍的,不可以在佛山领取结婚证,必须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有一方是佛山户籍,一方不是佛山户籍的,则可以在佛山领取结婚证,前往佛山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