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双方都是外省人,这种情况是不能在外省领结婚证,必须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登记结婚。在登记结婚时男女双方需要带上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如今每个城市都有着众多的发展机遇,越来越多的情侣会选择留在家乡或者前往大城市打拼,异地恋现象越发显著。那么在两个不同城市生活的人要结婚,该如何领取结婚证呢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一、异地如何领结婚证
1、 领取方式
异地城市的男女可选择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即可领取结婚证,建立合法夫妻关系。
2、 领取条件
(1)年龄要求
男方法定结婚年龄不得低于22周岁;
女方法定结婚年龄不得低于20岁。
(2)个人要求
双方自愿结婚;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3、 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a 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b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c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3)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
(4)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除1-3外,还要携带离婚证明;
(5)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除1-3外,还需携带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除1-3外,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异地领取结婚证注意事项
1、证件方面
(1)如果身份证丢失,可暂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2)没有户口簿的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个人户籍证明。
(3)集体户口领证需要: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
2、个人方面
(1)合影照片的背景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拍照的时候的穿着切勿与背景颜色相似,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2)结婚登记处有固定的上班时间,一般都在周一至周五期间,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此外,节假日上午也可办理结婚登记。
(3)以前领证需要婚检,如今婚检虽然不再是硬性规定,但为了家庭的未来及后代的培育,还是会建议大家进行婚检。
异地领取结婚证,本就实属不易。在准备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拿到结婚证,记得要将这份幸福分享给大家!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仅限特地省份,特地时间。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当地的户口,那么你们是可以在这个地方领证的。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可以异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自2021年至2023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详细步骤:
1、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年龄是必须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记年龄的,目前是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必须是周岁。
2、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3、户口本里面有个地方要注意一下,就是婚姻状况这一栏如果没有写未婚,或者是写了其它内容的,最好就是到到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加上“未婚”的内容。
4、至少2张红底免冠大头合照,主要是贴在结婚证上的。
5、然后就是双方亲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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