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多大能领结婚证

女的多大能领结婚证,第1张

女性需要20岁能领结婚证。

领取结婚证的年龄规定为:男方二十二周岁、女方二十周岁。双方还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领结婚证要准备材料如下:

1、双方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

2、双方家庭的户口本,结婚也是需要在户口本其中一方归属地进行登记的;

3、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两面都是需要复印在同一面上面;

4、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户口页和结婚本人的那一页;

5、准备好这些基本资料以后,就去登记处,领取窗口号码,领取结婚证明的表格;

6、最后就是在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资料,然后签名按手印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主观:

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 办结婚登记 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客观: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1)《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

(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

(3)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晚婚年龄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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