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钱老婆要离婚(身无分文妻子要离婚)

没有钱老婆要离婚(身无分文妻子要离婚),第1张

自古以来,婆媳关系是一个巨大难题,其实岳母和女婿之间也不遑多让。都说一个姑爷半个儿,给女儿找到一个好姑爷不只是女儿过得幸福美满,两家之间也能有个良好的桥梁。

岳母选女婿甚至比婆婆挑儿媳框框还多,最主要的可能还是看经济实力,一个有经济实力的女婿不仅能给女儿带来幸福,也能顺带帮助娘家人。但也因为这万恶之源的钱引发的矛盾也不少,最典型的就是借钱。

01

蔡毅和郭芸恋爱4年结婚3年,蔡毅在深圳工作5年,做销售3年,郭芸基本上就是家庭主妇带孩子。蔡毅做销售第1年年薪10万,第2年年薪20万,第3年年薪40万,但是后来因为有几个大客户流失,事业走下了坡路。

加上儿子在深圳经常生病,郭芸的母亲年纪大,身体也不好,所以两个人商量,决定回到郭芸的家乡吉林。

郭芸从小父母离婚,后来母亲又找了一个老伴,就是郭芸的继父,现在郭芸3口和母亲、继父共5口人挤在二室一厅的小房子里。

生活的摩擦肯定也少不了,两个人决定买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中争吵不断,后来这事就被搁浅。

其实说买房,两个人的账户里也没什么钱,钱都在郭芸母亲那里。

郭芸母亲以生意上周转不开,需要投资等等为由,前前后后3年时间从蔡毅那借了70万。当只是说要用钱,没有给打借条,也没有说什么时候还。

02

郭芸的母亲经营了一个电线电缆的店,但是年纪大了,力不从心,嘴上说把那个店就交给郭芸两口子来经营。后来,岳母另外开了一家投资公司,法人是郭芸,也就是在法律上说那公司就是郭芸的。

虽然法人是郭芸,但是业务、关系等等都是岳母在操持。因为两个人没有存款,现在蔡毅就在那个公司打杂,但是也提不起精神来。

蔡毅曾经一个在深圳年薪30万的人跑到吉林,事业环境的不适应等等各种原因,让他有段时间的颓废和不上进,这也是能理解的。

因为钱都在岳母那儿,两口子也没有收入、没有积蓄,又要照顾小孩,所以岳母就一个月给他们5000元,就这样连续给了2个月。

第3个月的时候开销大了,当时郭芸又换了一部苹果手机,这时候蔡毅就打算要钱,可是矛盾就出来了。因为借了很多次,蔡毅也算不清楚具体借了多少钱。

郭芸也让蔡毅每次借给母亲钱都要记账,或者把转账明细截图下来,可是蔡毅后来忘记了,有一部分没有截图。

后来岳母就说:“不用算清了,凑个整数过年的时候给你们100万买房子或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可是就当妈妈提出要给他们100万的时候,郭芸跟蔡毅提出了要离婚。

03

这个期间蔡毅想出去找工作,但是郭芸一直打压他:“放着自己店里的老板不干,去给别人打工”。

无奈离开了曾经自己熟悉的职场环境,蔡毅选择了沉迷不上进。

想急切把钱要回来,岳母觉得蔡毅有二心就这样跟岳母闹僵了。有次给岳母打电话,岳母直接说:“如果你再给我打电话,我就打死你。”

因为手上没有钱,岳母说到年底才给钱,各种不顺涌上心头,蔡毅冲着郭芸吵,让郭芸在自己和母亲之间做一个选择,郭芸只能选择母亲。

这个故事看下来,真心觉得蔡毅非常可怜。曾经为这个家付出,垫资70万的人,如今却身无分文。离开了自己熟悉的职场环境,回到妻子的老家,在法人是妻子的公司里边当了一个跑腿的。

其实,故事中的三个人,都有各自的问题:

先说蔡毅,虽然委屈也有过错,蔡毅是爱郭芸的,这个毋庸置疑,哪怕现在很多结婚几十年的夫妻都做不到将自己所有积蓄借给岳母。蔡毅的问题就在于他的言行不一致, 事前痛快,事后算账,表面上是在构造和谐,其实在不断的制造矛盾。

再说,郭芸的母亲,她其实是一个用心良苦的人,自己离婚了缺少安全感,对于女儿更是如此。为了女儿能在婚姻中占到优势,她将女儿从深圳叫到吉林,而且还进行资产大挪移,把所有资产都放到女儿的名下, 她对女儿有一种防备式的溺爱,其实就是这种防备式的溺爱会害了女儿的幸福。如果郭芸的母亲用这种心态对待自己的婚姻,那么第二段婚姻也不可能幸福长久。

民间有句老话:“真正的为女儿好,得学会疼女婿。”看来郭芸的母亲还是要转变观念。

最后,说郭芸。这个故事表面上看她是最大的受益者。两个人一个是的母亲,一个是老公,两个人都是爱她的,都为了她用心良苦,但 她让两个最爱她的人彼此成为了敌人

04

与岳母一起开公司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做好了是你的本分。

按照丈母娘普遍的观点:“这个事业是共同的,百年之后这都是你们的,但是如果你要跟我说清楚,那你就是不仁、不义、不孝。”

但事实上是这样吗?当然不是,即便是家族企业也得清清楚楚的。

就像涂磊老师说的:“如果做不到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那就做不到,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结果就有可能是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

如果要真正做到家里人互帮互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首先得分清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你有10块,我有5块,我10块给你用,你5块给我用,我们才能搞清楚我们彼此之间到底交融了多少。如果你的算不清楚,我的也算不清楚,那到最后表面上是互帮互助,实际上是一锅粥。

所以,不要在谈感情的时候谈钱,也不要在谈钱的时候谈感情,这样既不会损失钱,情也能长久。

如果是您会借钱给岳母吗?如果借会让她打借据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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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女人绝大部分是要依靠别人生活的,自己谋生的能力普遍很差,也即使说,如果你养不了她她就要找别人来养她,这是自然规律,跟水往低处流一样。所以离开你是必然的,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都论证了,哈哈。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你好。遇到这种事情确实很烦恼。但是,首先还是希望你搞清楚,是自己不努力而挣不了钱,还是确实工作需要改善呢?是前者的话,那你就需要加油了!因为,现在的工作机会还是很多的,只要你努力了、付出了勤劳和辛苦,就一定会有较丰厚的回报!如果孩子大了,可以夫妻两个一起外出打工啊,或者找个合适的地方一起做一个买卖,都是不错的选择啊。生活嘛,她有要求,是对于你们的生活的一种责任和追求,这个不过分!所以,加油啊!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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