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礼金如何处理,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
2、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彩礼10万,女方陪嫁随多少都可以,看女方自己。
嫁妆与彩礼一直是结婚时必须要考虑的重头戏。彩礼是男方给与女方的定亲彩礼,而嫁妆则是女方父母给女儿陪嫁的财物。男方彩礼十万,女方分三种情况进行回礼,也就三种嫁妆数目,
1、女方家庭条件好。会把彩礼都回过去,或者再加一点回过去,回10万或12万,来做为新婚夫妻的以后生活资金。也会再给女儿购置家具送去男方家;
2、如果女方那边条件不好,这样的话,也可以不回,把所有的彩礼都留下,一部份给父母,报养育恩,其它的用来当嫁妆。如果不回礼的话,女方可以回些礼品来当回礼;
3、就是男女双方条件都差不多,这种情况下,父母都会把钱留给小两口,那回不回都是一样,只是走个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看地方礼俗情况,一般这样的礼数是属于中上水平。
我们知道结婚有一个习俗就是要送彩礼,不但是男方要给彩礼,女方也要给嫁妆,其实这已经成为了大家都会遵守的一个习俗,这个习俗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如果不送的话就会显得很不礼貌,所以每个地方都会送,只不过每个地方送的钱数可能不太一样。
比如说像比较发达的城市彩礼钱可能就更多一点,但是如果说一些农村或者是比较偏远的地区,彩礼钱可能会相应的少一点。
彩礼的注意事项和重点须知:
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相情愿、终身已定。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意思内容参考:—彩礼
辽宁一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婚前讨论彩礼的视频作品,因现实性和矛盾性极强,引发了网友热议。
视频中的年轻男子婚期在即,父母早早备好了酒店婚车,给了女方18万彩礼,但婚礼还剩3天时,女方却突然要求男方再加10万彩礼,这让男方父母很不愉快。
“这酒店婚车老家人都来了,你说这婚结不结!”视频中,男子的父亲将决定权交给了自己的孩子,如果儿子想和对方结婚,那么他砸锅卖铁也要拿出这10万块钱,其他的家人们没有表态,但也愁眉苦脸显然十分不悦。
结婚本来是一件喜事,最终却硬生生闹成这样,网友们也在视频下纷纷留言打抱不平。“不结了,这样结完婚也不会消停。”有人建议男方及时止损,这样的女孩太过唯利是图、坐地起价。
但面对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家庭并没有忍气吞声。
桃源县的何某和张某是一对情侣,两人关系很好,在相识了8个月之后,何某来到张某家里提亲,并送上6万元彩礼和16万元的首饰。不久之后,两人登记结婚,并且开始筹备婚礼事宜,婚礼当天张某却突然变卦了。
何某在去张某家迎亲时,女方家长突然要求追加4万元礼金,否则就不让女儿嫁过去。女方本以为婚礼已迫在眉睫,男方一定会做出让步,但这家人却互不退让,婚礼最终取消,何某更是直接提出要和张某离婚,两家人为此对簿公堂。
张大妈是一位55岁的普通工人,因为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她一直想为其寻一门亲事。经媒人介绍,张大妈找到了邻村女孩小王,小王和张大妈的儿子相处融洽,当家人很快便订了婚约,大妈开始为婚礼事宜忙碌了起来,前前后后花了5万多元。
到了结婚那天,张大妈按照当地风俗挑着17万元现金和大量喜糖前来接亲,但新娘的父母却百般阻拦,最后直接要求张大妈多给10万元彩礼。这和两家人之前商量的完全不同,张大妈和新娘的父母吵了起来,气愤之下,她一拳捶碎了新娘家的玻璃,两家人不欢而散。
对新郎家来说,女方婚礼前坐地起价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从功利的角度来看,女方的行为太过拜金,而且缺乏同理心,婚礼上埋下的这颗地雷很可能婚姻中引爆。并且,临时加价也是一种不讲规则和道理的表现,两个新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如果处事原则和道德观念相差太多,迟早会发生冲突。此外,过于重视彩礼钱也意味着男女双方的关系并不纯粹,掺杂太多经济原因,感情基础薄弱,这样的婚姻大多是不幸的。
与其草草将就日后翻脸,不如快刀斩乱麻。如果男方父母真的想让儿子拥有一段和谐的婚姻如果男方父母真的想让儿子拥有一段和谐的婚姻,这场婚就不能结。
而且现如今此事已经引发了舆论关注,在社会舆论的推波助澜之下,两人的恋情难有善终。女方的愚蠢行为很可能葬送了自己的婚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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