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事实但没结婚证财产如何分配

有夫妻事实但没结婚证财产如何分配,第1张

法律分析: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就是按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确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点是你们双方的同居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两位就属于事实婚姻,需要双方先自行协议分割共有财产,达不成相关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就不属于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分手,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达不成协议的,也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3没有办理结婚证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两夫妻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其实就不是合法夫妻,不是合法夫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进行了婚姻登记,只是没有结婚证,你们到婚姻登记机构开有关证明,然后进行离婚。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一个方法是你们两个进行协商,自己解除同居关系,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协商解决就可以了。再一个方法讼诉到法院由法院解除你们的非法同居关系就可以。

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个人的;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情况是平均分配;关于聘礼,如果你们结婚以后,还生活了一段时间,应该酌情退还部分聘礼。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夫妻,即使没有婚姻登记,已经构成事实婚姻的,仍然按照合法夫妻进行离婚登记。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的,并且是通过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的才是合法夫妻。否则,你们之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5结婚不到一年,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刚结婚不到一年,由于男方的压力使女方得了不孕证,经治疗病无大碍,男方多次提出离婚,女方为了自己家人忍气吞声,到最后实在忍无可忍,只好分手,女方也不能这样平白无故的走了是吧,分手关于财产如何分配呢?彩礼与女方的嫁妆,还有两人打工挣的钱,生活在一起花去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呢?现在的财产又如何分配呢?女方受害最大,现在又落个不能生小孩的名誉,对女方精神打击很大,女方本来就不能生气,一生气对自己的病也不好治疗,请专家为我提出点建议,看怎么分配这些财产,女方能不能获得什么补偿,分手也是男方先提出来的,但是现在男方不承认了,男方那时还当着自己岳父岳母大发脾气提出分手,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不也。

6没有结婚证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没办结婚证,不算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实在要闹到法院的,具体分割财产时,法官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借同居关系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虽然不是合法配偶而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属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无结婚证,分配财产的方式如下:

1、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属于同居关系,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办理了结婚手续,只是结婚证遗失了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或者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

结婚要用什么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通常家庭财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夫妻没有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办法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法律主观:

1、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另一方的认可、在外租房居住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房系双方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置并且在你们第一次离婚的协议中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处理,那你现在仍可以主张分割该房产;反之,那你只能主张分割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价值。 3、根据你目前的陈述,在你们离婚时并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 5、如果出现你所说的情形,只能报警寻求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分为六种情况:1、答应将房屋赠送的那一方,还没有办理法律过户手续的,房屋产权还是归赠送方所有,另一方不能分割。2、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购买了房子,房产产权也登记在自己的孩子名下,这个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3、结婚后双方父母一起出钱购买房子的,不管房产产权是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要按照当时出钱的份额所占的比例来分割。4、夫妻其中一方婚前买了房子,婚后夫妻一起偿还贷款,这是属于购买方自己的个人财产,所以房产产权还是属于购买方的,而结婚后一起偿还的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由登记房产产权的那一方按照出钱比例给另一方进行补偿。5、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用父母的名义来购买房子,房产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父母的名下的,房产产权还是属于父母的,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只能算是债权,可按照出资金额情况,要求该父母偿还出资金额。6、结婚后夫妻一起按揭购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产权的分割应该平均分配。离婚后财产分割法院判定:1、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房产产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房屋所有人在行政上的确认,在离婚案件中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一般不会变动房产产权所有人,意思就是说若房产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分割的时候法院一般也还是会将房子判决给房产产权的所有人。2、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还有一种情况,若房产产权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房屋产权和房产价值无法达成协议的话,法院将会按照以下几种情况来判决:(1)夫妻双方都想要房产产权,都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争取房产产权,这时法院将同意这一行为。(2)夫妻其中一方想要获得房产产权,可以让房产评估机构对该房屋做出市场评估报价,而拿到房产产权的一方还应该赔偿相应的金额给未拿到房产产权的另一方。(3)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要房产产权的,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把房屋拿去拍卖,拍卖所得的金额再按照相应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3、结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出钱将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进行修缮、翻新、扩建等,离婚的时候房产产权没有改变的话,房产产权还是归购买方所有,至于房屋增值金额属于另一方应该得到的金额。应该由房产产权所有人折价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进行了扩建,那么房屋扩建的部分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你知道应该怎么分割离婚财产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按《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并且,共有财产分割时,会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此外,财产分割时还将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话,双方就未建立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法院判决时,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评均分割,但同时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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