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可共同还款吗

请问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可共同还款吗,第1张

婚前房贷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

答: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的房贷,可以对该部分财产价值主张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划分为共签共认之债、家事代理之债、债权人举证之债三种债务类型。共签共认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的规定。其核心在于,夫妻双方是否都对举债有共同意思表示。家事代理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比如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赡养父母等消费支出。这些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而不是指为奢侈享受支付的款项。债权人举证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即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后,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共签共认之债),或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婚前房贷发生在结婚之前,该借款当然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在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那么离婚时您是可以主张对此分割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

购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个合同,即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购房者基于他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使得购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购房者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在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购房贷款,在离婚时该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就应该判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

婚前买房贷款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贷款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前双方有房贷婚后是共有财产吗

这句话的意思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是否各自都拥有一套住房,且申请了住房贷款。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就可以选择在的扣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有一部分抵扣优惠。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可以独自抵扣个人所得税,而且是按照百分之百的优惠抵扣,如果是两个人结婚之后,那么只能按照一套住房的贷款抵扣优惠来执行。双方可以选择任意一方进行全部抵扣,也可以选择各自扣除50%。

这是个人所得税处理比较灵活的显现,也不是说这是一个相关部门的斤斤计较,而是为了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民众贷款抵扣的首要条款,就是个人进行首套住房贷款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税上面存在部分抵扣优惠。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各自拥有一套房产,而结婚之后,在形式上他们算是拥有了两套房产,所以他们必须区分开来。

因为现在年轻人对于房产的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用自己个人的实力进行住房购买和住房贷款是很多人有实力的人的选择。一旦双方找到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然后他们发现对方的经济实力都是比较不错的。虽然他们组成了一个家庭,但是也不是必须让所有的财产都合二为一,也不存在哪一方要为了哪一方委曲求全。

所以,笔者认为,最好的情况就是各自抵扣50%。因为这样的话,就不会存在某一些问题,也不会让一方或者另一方产生付出或者亏欠的想法。虽然这样的话会给对方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但是这是形式所逼。一旦夫妻之间发生什么矛盾,也不会因为各种财产纠纷拖泥带水拖拖拉拉,当然笔者还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婚前一方用公积金贷款婚后另一方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贷款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也就是说只能用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能贷款买房吗?

;     现在越来越多的情况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然后在婚后又想双方共同贷款买第二套房,那么像这种情况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能贷款买房吗?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分析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情况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贷款已还清

      这种情况,婚后夫妻双方还能贷款买房,并且根据政策来看,还能算首套房,贷款的话首付只要出2成-3成。

情况二: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

      1、婚后如果夫妻共同还贷,并且还想贷款买房的话,根据的政策,就属于二套房了,不仅贷款利率会增加,首付也会增加到5成-6成。

      2、有的银行对于已经有房贷的家庭再申请房贷,要求会比较严格。如果说征信记录出现了逾期还款,并且夫妻二人还款能力没有达到贷款要求,则银行会拒绝本次贷款申请。

情况三:限购地区情况特殊

      限购令仍然没有撤销,在很多地区规定,限购地区只能购买一套房,因此如果说婚前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房产就在限购区域,那么很有可能婚后就无法贷款买房了。具体贷款买房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买房政策来决定。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能否贷款买房,要分以上几种情况来看。同时,贷款是否还清还关系着首套房与二套房的鉴定,对于二套房的政策普遍来说是不友好的,因此如果要贷款买的是第二套房,家庭的还贷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结婚后买的房子,只写男方名字,还贷款一起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的房屋,无论写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名字,无论是否一起归还贷款,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日后夫妻离婚,对该贷款房屋夫妻平分房屋的价值以及相应的负债~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所还贷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所当然,问题关键通常是现在房子值多少钱,不是一句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定义的了。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3规定,一方婚前签署合同,支付首付款购买住房,产权登记在当事人一方名下,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

配偶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前购买的房屋,双方结婚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要看是全款付清还是按揭买房,还要看购房合同中的挂名方式,是夫妻共同名下的,还是个人名下的。

全款付清:夫妻共同挂名,属共同财产;个人挂名,属个人婚前财产。

按揭购买:以前独自支付的部分应该属婚前财产。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的支付部分,属婚后的共同财产。 至于该房产的升值部分,也应按此方法划分。

一起还房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是婚后共有财产。

住房产权是不是共有,看房产证的登记人名字是不是两人,如果是一人,看是否领取结婚证之前买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看房产证上登记了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另一方有还款证明(就是你每个月在银行还款记录),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006年买的房子,无贷款,2012年结婚,结婚后办的房产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的时候并没有结婚,所以在买房提交相关个人资料的时候,你肯定没提供过结婚证。因此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是你的名字,不算夫妻公共财产。

老公婚前贷款买房子婚后还贷款,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产权,只要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合同,又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这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领取结婚证之后,还贷,这个钱,女方有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女方也有一半。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相关解释规定,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子判决归该方所有,你只能要求他进行相应补偿。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房屋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并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的。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一、夫妻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处理: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得房屋产权具有必然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婚前一方享有购房资格,但婚后夫妻如果不交纳购房款,就无法取得房屋,支付房款是取得房屋的对价,因此,该房屋的取得不论从财产的形成,还是取得的时间上,均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房产增值部分分割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3、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婚后可以增加配偶的登记进行共同还贷提取。还贷提取公积金的顺序为:先提取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再提取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前一顺序账户内资金提取完毕,再提取下一顺序账户资金,各账户至少保留1元余额。

二、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扩展资料

贷款程序

1、政策咨询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

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2、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3、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4、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5、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7、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人民网-公积金中心:婚后可以追加配偶公积金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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