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婚前存款要隐瞒吗

女人婚前存款要隐瞒吗,第1张

婚前存款是否应该隐瞒,这个问题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答案,应该根据双方的情况、观念和信任程度等综合考虑。

在一段感情稳定、互相信任、彼此尊重的婚姻中,双方之间应该保持诚实和透明,不应该有隐瞒的行为。如果女方有一定的婚前存款,可以在婚前与未来的配偶坦诚相待,告诉对方实情。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因为财产问题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但是,如果女方认为自己的婚前存款是个人隐私,不想和对方分享,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选择将婚前存款放入自己的个人账户中,避免与家庭共同财产混淆。

女人婚前存款指的是女性在结婚前自己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女性在工作中所得到的收入和奖金;

2、女性从亲友赠与或继承得到的财产;

3、女性在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投资方面取得的收益;

4、女性在创业或经营中所得到的收益;

5、女性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或其他不动产等财产;

6、女性在结婚前存入个人账户中的积蓄或存款等。

综上所述,女性婚前存款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可能还会有其他类型的财产。女性在结婚前如果有一定的储蓄,应该在结婚前与未来的伴侣商量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以免引起家庭纠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婚前签订婚前协议,明确双方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正常来说,如果两个人相知相爱,最后走入婚姻的殿堂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像这种情况发生,确实是一件让人很难接受的事情。

毕竟结婚之前可能了解的不够,或者是对方刻意的隐瞒,致使对方不知道另一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者是其他的严重的病情,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个人认为算是骗婚。

因为毕竟没有向对方坦白自己的真实情况,这种情况自己不可能不知道,一旦被婚之后后,自己的病情显现出来,致使对方接受不了。

必然会引起离婚。所以说在婚前的时候就要向对方坦白,发生这种情况主要一般来说都是因为刻意的隐瞒,如果说不是刻意的隐瞒。

向对方坦白的情况下,对方能够接受的话,那么两个人结婚之后再出现这种问题就不会有问题了,但是如果对方接受不了,那么两个人就只能选择分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无论怎么说?

我们也不能因为想结婚而隐瞒自己的这种病情,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结婚,那么,结婚之后,一旦对方发现真实情况,接受不了的情况下。

对于对方来说,就是一种伤害,而自己也不会好受到哪里去?之后,对方如果在离婚的情况下,法律上也会支持对方的。

因为这是属于一种欺骗的方式,使对方上当的。所以说大多数的人在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都会很生气。

都会去选择离婚,会使自己受到很大的伤害。

婚姻是双向选择,信任是选择的基础。对另一半应以诚相待,而非用一纸婚书将其“收入囊中”再暴露自己的真实面目。往往有人因迫切结婚而隐瞒自身的缺点甚至重大疾病,缺点可以磨合,但如果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重大疾病,该怎么办?

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在婚姻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之诉。

也就是说一方在婚姻登记前有重大疾病并且隐瞒的,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我们要明确可撤销婚姻的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

关于重大疾病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传染性疾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梅毒、淋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精神性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狂躁症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

该疾病发病时间应早于办理结婚登记时间

本条所规定的“患有重大疾病”的患病时间应限于结婚前,即患病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所患疾病应有医学诊断或进行过诊疗救治。若一方在婚后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不享有撤销权。

法律规定指向的是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知情且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行为。因此,若一方虽患有重大疾病但并不知晓已患病事实,故其虽然符合在结婚登记前已患病且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但鉴于其并无隐瞒的故意,其缔结婚姻的行为并不违反本条规定的婚前如实告知义务,不构成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

三、

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之诉

民法典规定行使撤销权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此一年为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一年时限并不会中断中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其起诉的权利将消失。

隐瞒病史结婚是违法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无效。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无效。但是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撒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撒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严重的精神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要是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病,并且在结婚之前隐瞒病情,那么此时结婚就是不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前隐瞒精神病算骗婚吗

如果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那么这种婚姻属于骗婚。骗婚指的是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债务纠纷、性取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而故意与对方结婚的。隐瞒病史结婚是违法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无效。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属于我法定的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无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义务。

1 婚姻中一方隐瞒病情的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隐瞒病情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我国不认可欺诈婚姻,所以如果是普通病假,婚姻关系是不会无效的。但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自始无效,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认无效。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处的“疾病”仅指严重传染疾病和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疾病,没有明确精神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规定从另一个方面明确了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能做离婚处理……从法律阶位上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应当优先适用于《婚姻法》。即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为请求离婚。

其中,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疾病。指定传染病,是《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时,应该诚实的告知对方自己的情况。按照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方面的规定,如果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婚前并没有告知的,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法院查证后,可以判决离婚。这些疾病一般指的是久治不愈的性病、精神性疾病等。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婚姻法

2 隐瞒病情订婚退婚的法律知识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 滴

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

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

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

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

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 、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

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

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

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

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

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

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

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

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

染性疾病。

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

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

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

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无性行为能力,但愿意与之结

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干涉”。但如果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

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查证属实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

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上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疾病传

染给他人或遗传给下一代,影响人口素质。为保障后代和民族健康,

国家从立法上作出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

结婚。防止与患有这种特定疾病的人结婚,最可靠的措施是做婚前检

查,但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以确保婚检质量。

3 男方以女方婚前隐瞒病情婚后男方起诉离婚法律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对上述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1、对于那些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不论对方是在婚前患有还是婚后患有,也不论是不是患病方对病情作了隐瞒,只要有此类疾病的出现,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并且不同意调解和好,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2、在婚前隐瞒疾病方面,根据第二项的规定,司法解释只对精神类疾病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类疾病,婚后另一方发现后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就有理由判决离婚。然而是不是只有精神类疾病的隐瞒,才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不必局限在这一条上,实践中,司法实务的做法也印证了这一点,如果一方故意隐瞒婚前疾病,法院可以认定,由于这一欺骗行为而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从而判决双方离婚。这是完全可以的。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以隐瞒。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都是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置权。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婚前取得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婚前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每日一个法律小知识

患哪些病结婚前要告知

一、患哪些病结婚前要告知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注意: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对方知道后,可以通过法院撤销婚姻。

案例分享

丈夫拔牙,回来后连续十多天出血不止,经询问,妻子才得知丈夫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A型血友病,原来是丈夫怕妻子知道后不同意结婚,因此隐瞒至今。妻子无法接受,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法院依法支持,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患哪些病结婚前要告知

知识点

(-)重大疾病的范畴

1、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理解“重大疾病”应该把握一个原则,即患有疾病是否影响到结婚对方的身心健康以及婚后所生子女的身心健康。

(二)重大疾病患病时间应早于办理结婚登记时如果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并不知晓自己患病的事实,那鉴于其并无隐瞒的故意,不构成可撤销婚姻。

三、患哪些病结婚前要告知

(三)一方履行婚前告知义务,则撤销权消灭如果患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对方仍愿意结婚的,则不能再以此请求撤销婚姻。

(四)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出。注意,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民法典》第1053条并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此种情况下,有权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撤销婚姻,因此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婚前未如实告知”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六)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七)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是指这段婚姻未曾生效过。

(八)为什么要保障患有重大疾病的知情权因为婚姻自由应当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信任的基础上。不是所有重大疾病都能得到有效控制,有些疾病不仅会遗传给后代,还需要长期治疗及照顾,这对于家庭经济、配偶的精神来说都是沉重的负担。

(九)主动婚检是对婚姻的保障2003年,我国取消强制婚检,但这不等于婚检无用。(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至于其他重大疾病的认定,则由个案具体分析而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73176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7
下一篇2023-12-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