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家前两年买的房子,该不该让他结婚后把房子加我名字?

男友家前两年买的房子,该不该让他结婚后把房子加我名字?,第1张

不需要,建议直接分手快乐

加了名字,也不能变成夫妻公共财产。因为房屋所有权是在婚前买房登记时已经属于男友家的人了。跟房产证上有几个名字无关。主要谁出钱买的房子才重要。

我认为没有必要。首先你是奔着人去的,要跟他共守一生、白头偕老,而不是奔着房子财产去的,真是奔着这方面去的,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加上名字也无意义,离婚分房也是谁出钱归谁。

其次,硬要加上名字,对夫妻关系及亲属关系的相处都会蒙上一层阴影的,以为你目的不纯,会对你有了否定,这样日后会留下话柄,使得关系更难相处。

本人不主张你主动加名字,但对方要有加的意愿,以示对你忠诚爱慕,那么加上也未尝不可。

如果对这段感情不看好,没有安全感,对自己也没自信的话,趁着没结婚,一拍两散,谁也不耽误谁!省的很多麻烦。

咱俩情况一样,只不过我已经8年了,房子依然没有我的名字,有提过要加,但是都被各种理由耽搁,最终也没加,于我来说,真的无所谓,本来找他也不是冲着房子冲着钱,如果有一天真分了,对我来说更珍贵的感情都没有了,钱这种带不来带不走的,真的无所谓。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

如果从安全感,稳定性角度,加不加意义都不大,因为无论加不加,走到那一步,如果男人想计较,都会有撕逼大战。

只不过他主动提加名字的事情了,你会很开心,觉得他心里有你,觉得他愿意给你安全感,而不是认为你的付出理所应当。

如果从法律层面,婚前财产婚后是不能分的,如果有直接证据证明你参与了还房贷,好像是可以考虑,法律层面太专业,可以去尝试了解下。

其实,女人就是要个心里有我们,把嘴上说的在乎,愿意共度一生,变成实质性的行动。毕竟,有多少女人结婚是为了离婚呢,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男人也是一样,有责任感的还是占多数的。

大家既然一定能携手,于男方来说,加个名字也不损失什么,给老婆安全感;于女方来说,即便加了名字,若是计较的另一半,真走到离婚那一步,估计也不会痛痛快快地给钱!

互相体谅,互相明白对方的点,这种问题就不是事儿了,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1、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应该要求加名,一点不过份;

2、如果男方不愿意加名,那么你要求房贷让其父母还。要注意:还房贷的钱一定不要是你男朋友/老公悄悄给的;

3、你最好婚前自己买套房付首付,对你有利;

4、掌握好老公的工资奖金等。

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还是要看个人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来看看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定义的。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俩工作这几年应该也有一定的积蓄了,可以自己买一套。大部分的人也因为钱的事情争吵过,但其实在感情面前,金钱都是小事,只要一起奋斗,过不了几年你们就会买新房子了,到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把名字加上去。

首先,为什么要加你的名字,你是有所担心吗?害怕分手以后你什么都没有。

这样做完全没得用的,就算加了你的名字,到时候打官司,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你一点都没有。为什么,因为这个房子是在你们认识2年前买的,至于房贷,法院最多判他赔你一点钱而已。你如果有疑问,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下。

既然决定在一起了,就千万不要为了这个事情把脸扯破,到时候吃亏的就是你了。如果你安安心心的和那个男的在一起,那个男的又不是傻子,会对你不好?

如果不加你的名字,总感觉很吃亏,对不对,那可以,以后工资必须交给我保管。他现在工资是很低,但是会一直低?那这个男人有什么用?

想好好过日子,心里面就要装的下东西……

从情况看这套房子是你男朋友婚前买的,而且还有贷款没还完,按理说你要求婚后加名也算合理,因为婚后要共同还贷。不过加名不加名其实意义不大,只要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朋友家婚前还清剩余贷款,你再提出加名就不太合适了,那是你男朋友的婚前个人财产。

贷款期间存在抵押,抵押权人(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加名,也就是说根本加不了名,不用考虑加不加了!

首先,我的观点

(1)首先,从男女婚姻的角度来看,我觉得你可以让他加上你的名字。当然,您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你不必非常直接地让他加上你的名字。第一个名字。

(2)第一种情况是男孩在娶你之前可能会主动加上你的名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能还想说,这个男孩要加个名字吗这样,他就可以增加在婚姻中与你讨价还价的筹码。它有一点恶棍的心和在绅士的肚子里的感觉。

但是,如果这个男孩是一个可靠可靠的男孩,他自己买了房子,还主动提出给你起个名字,我觉得你就不用想那么多了。你可以心怀感激地接受它。相信你!

(2)如果是说男生没有主动求婚,那你可以委婉地加适当的指导,看看能不能让她给你加个名字如果在你适当的指导和委婉的建议下,他没有提出给你加名字,我认为他是故意的闪烁其词,因为他不愿意给你加名字。此时,我认为你可以在困难面前退缩。别走,直截了当地叫他把你的名字加上去!

(3)当然,如果你真的想让他添加你的名字,那么我认为你可以把它他,问问它(也许你可以承诺在未来偿还抵押贷款与他和跟他走)承担费用),但如果他不同意,不认为他是吝啬的。你只要跟他说清楚就行了。尽量不要影响你的感情。如果你被他拒绝了,你以后会想起他的。就是小气,认为他没有男人那么宽宏大量,认为他没有责任,这可能会影响你的感情,也可能会影响他对你的看法。

其次,客观的分析

然后我们要客观地分析。婚前的个人财产不是婚姻关系的延续。最后,它肯定会成为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为什么要关心这个呢

所以,你男朋友买的房子,抵押贷款买的房子,抵押贷款的部分全部由他支付,至少全部由他支付的部分是你的婚前财产,属于他个人的婚前财产。结婚后,抵押贷款由你们共同承担。如果你们一起支付,那么你们财产的增值部分将从你们结婚之日起计算,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以我觉得你加不加你的名字并不重要如果花了很长时间,你丈夫的房子不是还是你的吗财产有进一步的分割吗你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没有信心吗

我认为如果是普通的工人阶级,每个人的收入都不高。我认为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更重要。如果你过分关注这些所谓的财产问题,那两个人可能会算计得出来。这真的没有什么意义。我建议你不要有建这个房子的想法,因为如果你是一个人,你们两个生活得很好,你们两个会相处得很好,有很长的婚姻生活。那房子归谁所有就不重要了。

首先得征求你男朋友及其家人的意见,因为你男友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这在婚姻法里有明确规定,如果你的男友及其家人同意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注你的名子,或者是你也出钱和你男友共同买的这套房产也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子。否则是不可以的。

可以。

婚后添加配偶信息只要是满足办理的规定就是可以的。增加配偶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同时到场是可以添加配偶信息。

添加配偶信息的条件:

1、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市管理中心管理处。

2、借款人、配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须持委托公证书原件。

可以加名字的,要凭结婚证、身份证,到当地办产证的房产交易中心填一张申请表格,105元工本费就行了只要你老公自愿写你的名字,产证有你的名字,财产就有你的一半了,和他一次性付款没有关系。

感觉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现实了。每天纠结于房子、车子这些物质的东西。这还没有结婚,那就想着离婚之后可以分得什么。不知道是这个社会浮躁了,还是人心浮躁了。

 

站在你的角度看,你的要求似乎无可厚非。做为女人,我只是想要一份安全感,所以我要求你的房产证必须有我的名字。可以保证万一哪一天过不下去,离婚了,我还能分得一半的房产。

 

可是你想清楚了吗?这个二百万的房子,你付出了多少,就要求分得一半的房产。是你们共同付的首付,还是你们共同还的贷款。如果这个房子里没有你的一分钱,你又怎么可以趾高气昂的让你男朋友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

 

毕竟这个房子是你男朋友自己辛辛苦苦付的首付,辛辛苦苦还的贷款。你应该知道这其中的辛酸和不易吧。正是因为这些年的辛苦,才让他对于在房产证上加不加你的名字而犹豫不定。他的内心应该比你更缺乏一种安全感,毕竟那是他自己的钱买来的。

 

房产证上不是不可以加你的名字,但是这真的是需要协商才来解决的问题。而看你的态度,似乎在拿房产证的名字来做为一个结婚上要挟的砝码。一个原本圣洁的婚姻,被这个砝码压上,似乎就变了味道。所以你真的应该替你男朋友想想。在你的言辞中,可以看出你并不是很爱你的老公,而只是感觉年龄到了,想要找个人结婚。这样的婚姻,被房子要挟的爱情,我劝你真的应该仔细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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