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表亲的子女不可以结婚。
姑表亲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也属于近亲,就不可以结婚。姑表亲就是自己的父亲和嫁出去的姑姑是同一个父母,姑姑家的孩子和你是表兄妹,或者是表姐弟,本身都有四分之一的血缘关系存在,姑表亲是很近的亲人了,所以两者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能以任何手段强迫一方与自己结婚;
2、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男生不得早于22周岁,女生不得低于20周岁;
3、男女双方不能重婚,有配偶者不能再进行结婚登记了;
5、男女双方不存在医学上认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
结婚所需的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或者其他户籍证明资料;
3、离过婚的人士还需要提供离婚证;
4、本人无配偶,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婚、丧偶);
5、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况下都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让双方签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标注的很清楚,如果双方隐瞒了有血亲关系的事实,结婚证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近亲是指两个人在几代(3-4代)之内有着共同祖先,如果他们之间进行婚配就称为近亲婚配。在这种婚配情况下,由于夫妇双方都可能传来共同祖先的同一基因,而又可能把此同一基因传给他们的子女。这样,同一基因纯合概率会增加,所以近样结婚可导致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在后代中发病率增高的有害后果。
姑表亲是不可以结婚的,因为姑表亲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两人之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但已经超出了三代人的标准,应当算是第五代,是可以结婚的。
理论上讲,这种情况的血亲关系,和同族(同姓)的第五代人,血亲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是同姓氏的同族,一个是不同姓氏的不同家族而已。传统思想中,只考虑到同姓氏的同族不通婚,对于后面这种情况从来不考虑的,所以才会觉得同姓不通婚,外姓无所谓的说法。
但是,非得找有血亲关系的人下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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