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当事人补领结婚证须持以下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据调查,现在很多补办结婚证的都是老年人,因为时间比较久了,中途又涉及到几次搬家,往往就记不得自己将结婚证放在哪里,而家里也一直没有找到。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补办,并且补办结婚证的时候,并不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夫妻之间具体有以下义务:,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作为父母的责任,如果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受害的或一定程度的损害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2、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是我国婚姻法的中一项基本的原则,也是是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的,在婚姻中无论丈夫或妻子一方,都应平等地承担生育义务。,3、夫妻双方都有彼此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是共同生活的伴侣,无论是在精神上的相互慰藉,还是在经济上相互扶助,只要生活中出现困难一方有困难则另一方需要对其有扶养的义务。,4、夫妻有平等的财产处理权,如有一方擅自处理的,则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5、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还义务。,综上所述,老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办酒席没领证不算结婚,只有领了结婚证才属于合法夫妻。男女双方要确立夫妻关系,就必须要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的登记手续,也就是通常说的结婚登记。拿到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确立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如果只是办了酒席,但是并没有领证的,那么这样的情况并不能算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994年10月1日之前的婚姻,如果当时已达到结婚年龄、符合结婚的条件,只是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法律认可双方的夫妻关系,凭户口簿也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和有结婚证的离婚一样。
建议由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己来处理,或者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如果当事人无法拿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登记;若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登记;若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登记。
按风俗举办婚礼,没有办理婚姻登记,这样的婚姻肯定是不合法的,国家对于事实婚姻是不承认的,只有去民政局登记过得,才算合法夫妻。
现在我们的一些偏远贫困山区,很多老一辈,他们对于结婚的法律意识是非常的低下的,在他们的认知当中,只要两个人在自己的家乡,请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吃个饭,对自己的父母一起跪拜一下,就认为是一对合法夫妻了,这样的想法对结婚的夫妻双方都是不公平的,打个比方,万一有一方想要反悔了,或者是想把彩礼或者一些嫁妆给“黑”掉,而不要对方,遇到这样的事情,吃亏的哪一方都可能会没地方说理去了,因为你们没有登记过结婚信息,不受法律的保护。
现在结婚登记,也是为了广大群众好,因为去结婚登记以前,国家都会免费提供男女双方的婚前检查,可以在第一时间里面,夫妻双方比较直观的知道身体健康情况,如果只是按风俗举报了婚礼,而没有去检查一下双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万一遇到那种本来身体就不好的,两个人可能是经过“有心人”撮合在一起过日子的,后面发现对方身体健康情况以后,如果想后悔可能都来不及,就算后悔了,但是花的钱那是一分都不会回来了,不是白白浪费钱嘛!
还有就是去结婚登记一下,可以领到国家认可的结婚证,如果只是按风俗办理了结婚喜宴的,如果出去玩,万一被有关部门查到,你们都提供不了合法的证明,来证明你们两个是夫妻关系,而不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关系,还有就是很多的地方,对于夫妻一起来游玩的都会有好多的的优惠政策,前提是你可以提供结婚证明,如果就按风俗办婚礼的,你是肯定拿不出来证明的。
还有就是有一些人,非常的人渣,从自己落后的家乡,出来打工以后,迷上了这个花花世界,而后又遇到了其他的女孩子,因为没有登记过结婚,只是在家里按风俗办理婚礼的情况下,他去和别人领结婚证在法律上都是属于合法的,而不会说会判处他重婚罪,这样的情况下,对于那些在老家的人来说是非常的吃亏的,可能你心心念念的那个他,已经是属于别人的了。
所以结婚就一定要去民政局登记,这样法律才承认,才会保护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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