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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读《小王子》有感500字
我很喜欢《小王子》这本富有哲理,献给那些还是孩子的大人的童话书。
小王子是个性格忧郁的人。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真的十分微小;只有两座火山,一朵玫瑰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能占所有空间的面包树。但,小王子很爱自己的星球,很爱每天与他作伴的玫瑰花。
玫瑰花对于小王子而言,那是不可替代的一朵玫瑰花。小王子很爱玫瑰花,玫瑰花很美丽,也很骄傲。她总是希望得到小王子的照顾,以至于小王子最后没有耐心的离开了星球,离开了玫瑰花。其实,她也爱他。
小王子整整在地球呆了一年,遇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狐狸教会了他人生的真谛。小王子想念玫瑰花,他想他该走了。毒蛇朋友会帮助他的。
小王子倒下了,轻轻的倒下了,悄无声息的倒下了……
这本书我读了四五遍吧。每一次品读它,我的眼泪都会喷涌而出,它是一部伤感的故事。需要细细评味故事中的情节与哲学。
小王子追求了他自己也说不清的东西,而当自己知道了自己忘不了玫瑰花忘不了自己的星球时,自己却回不去了,只能悄无声息的倒下。也许小王子认识到了一些事情,却遗失了自己最“重要的美好”,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小王子追求的过程不就是我们的人生么?因为我们的生活与小王子的生活如此贴近所以才会觉得《小王子》格外感人吧。我是这样想的。
我们都在不断追求,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却总是忘了“美好的现在”。我们总是要留住什么,可真的留得住么?没有什么可以不朽,与其在这“犯错”不如像《小王子》写的那样:用心灵看清事物的本质。每天对父母好一点;对长辈更尊敬一点;对朋友同学更宽容、理解一点。
因为爱不是无谓的付出与不尽的索取,而是要去共同承担、彼此宽容,这样才是完整的爱。
篇二读《小王子》有感500字
“我”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中意外发现了小王子并认识了他。与小王子交友后一周年,小王子就离开了“我”。这一周年里,我们之间发生了许多事,使我们永远难以忘怀对方。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小王子》。作者写出了一个富有童心的自己,也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天真可爱的主人公——小王子。文章开头写了“我”画了两幅蟒蛇,而大人们都以为这是两顶帽子。直到遇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让“我”帮他画一只羊,“我”很少画画,就画了一幅蟒蛇图给小王子,不想却让他看出这是蟒蛇,要求重画。看得出来,小王子是作者的知音。最后我画了个木箱子,说你要的羊就在里面,小王子竟然高兴地接受了这幅画。小王子太天真可爱了。
小王子遇到高山,对高山问好,可高山永远重复他的话,所以他讨厌高山。小王子太天真可爱了。
我看完《小王子》后,发现:其实我们的童心正在逐渐消失,比我略大一些的孩子可能已经看不见所谓木盒里的绵羊了。我们已经很大程度的失去了孩子应有的纯真和善良,已经极大程度的被那大人的“骗人的世界”所征服,不能再像小王子一样听着山谷回声了。
篇三读《小王子》有感500字
假如,你想要聆听星星的声音,你要静下心来。假如,你想与小王子一起去看日出,你可以闭上眼睛去感受。假如,你要看真正看清一件的东西,那你要用心去看……
《小王子》这本书其实是一个童话,是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在沙漠中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与正常人不同,每当作者与他交谈时会有无穷无尽的快乐。
你在看这本书时,会觉得自己仿佛做了一个梦,但又非常真实。梦里的小王子带着你开启了一场寻找纯真爱心的心灵之旅。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王子的情谊,这是一个悲伤的童话故事,最后的结局自然不太圆满,但是会引出你的无限遐想,让你有足够的空间去想象
在开头,让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我会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居住,在那里微笑,每当你夜晚仰望天空时,你就会看到会笑的星星了。这其中有着一个故事:小王子居住在一个小星球里,在那里,只能装得下小王子与一朵玫瑰花和三个小火山。当你在仰望天空时,那颗小星球如同一个微笑的颗粒,但却异常地引人注目。因为它在闪耀,像一颗钻石一样闪着耀眼的光芒。因此,你会觉得它在笑。
它虽然是一个童话,作者却把它描绘得非常形象生动。正因为这样,我才对《小王子》这本书有很深的情感。它有一种吸引力,让你爱不释手。我看着看着,便深深地着迷。就是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小王子已经永远定格在我心中。我把书放在脸上,问着淡淡的书香味,沉沉地入睡了。在梦里,我等待着,小王子带着我去开启另一个奇妙之旅……
我喜欢这本书,不需要任何解释。这是一本好书,它会让你领悟人生的哲理。书中的小王子会走进你的心中,用他本身,去融化每一个人的心灵。小王子从来不用眼睛去看东西真面目,因为,真正的东西是用肉眼看不到的,要用你那颗纯真的心去看。
篇四读《小王子》有感500字
大家应该听说过《小王子》吧!它是圣埃克苏佩里写的,这本书记叙的是一个小王子环游世界的故事。小王子是一个心灵无比纯洁、没有被世俗污染过的孩子,下面听我慢慢道来吧!
通过这个童话,圣埃克苏佩里带着我们感受生活的美好,接触生活的本质,而不是像小王子看到的那些“大人”,为权势、虚荣、职务、学问之类表面的东西忙忙碌碌。那个自以为很有权威,其实却成了对权威的追求的牺牲品的国王;那个要求别人向他不断脱帽和鼓掌的自负的人;那个为喝酒感到惭愧,为忘记惭愧而拼命喝酒的家伙;热衷于统计星星的数目的商人;自己从不出门的地理学家;拘泥于职责的劳累的点灯人……他们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真正美好的东西忽略掉了。
小王子说:“使沙漠如此美丽的,是它在某处藏着一眼泉水。”
也许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简单理解为:使生活如此美丽的,是我们藏起来的真诚和童心。
小王子说:“这就是我的秘密。其实很简单:我们用心才看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也是这本书的一个秘密。用眼睛,也要用心去看。
还有,小王子最后的结局是否在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否则最后的结局将会像小王子这样呢?
篇五读《小王子》有感500字
一头像麦子一样金灿灿的短发,是个非常奇特的小小人。你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小王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主要讲了小王子住在一个叫“B612号小行星”,那颗行星比小王子大不了多少,他趁候鸟迁徙时出走。先后拜访了六个星球,他拜访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那儿有一百一十一位国王、七千位地理学家、九十万个商人、七百五十万个酒鬼、三亿一千一百万个爱慕虚荣的人。后来,他遇见了一只狐狸,在它的不断请求下,小王子终于驯服了狐狸。小王子要回到降落点——撒哈拉沙漠了。临走前,狐狸送给小王子“用心去看才能看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这句话当作礼物。当他来到沙漠时遇到了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而被迫在撒哈拉沙漠降落的飞行员,最后在蛇的帮助下死去。
我认为这本书有些地方是在讽刺某些人的。从国王身上我明白了:不能把世界看得太简单;从爱慕虚荣的人身上我明白了:不能只听赞扬,有时也得听听别人对你的劝告;从酒鬼身上我明白了:过去了就过去了,世上没有后悔药,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从商人身上我明白了:不要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每当我看上一遍《小王子》,它就会为我的心灵做一次洗礼。我喜欢这本书!
《小王子》是译本最多的法国文学名著。
这是法国当代一部有名的童话——法国作家圣一埃克絮佩里“为大人们写的童话故事”。但也受到小读者的喜爱。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 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要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给孩子们写的书都能看懂;其三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如果所有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他们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献给童年时代的莱昂·韦尔特”
“我”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一个古怪奇特而又天真纯洁的小王子——他来自—颗遥远的小星球。他曾在太空中分别拜访了国王的、爱虚荣人的、酒鬼的、商人的、地球学家的星球,最后来到地球。
小王子是个孩子。这个孩子特别有天份,他凭直觉行事,感觉灵敏,他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发现其实质。他能看到飞行员给他画的装在木箱里的绵羊和被蟒蛇吞到肚子里的大象。与小王子的巧遇,使“我”发现,他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孩子气,他已经多么严重地被大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他已经不能像小王子那样透过木箱看见里面的绵羊了。因此,他叹息说: “我可能有点象那些大人了,想必我是老了。”
小王子离开他的小行星,访问了那些只住着一个居民的星球之后,发现那些大人都极端孤独地生活在凄凉的寂寞中。那么,这些以为他们的小天地就是全部宇宙的大人们究竟缺少什么呢他们缺少可以使他们互相结合起来的东西,缺少爱、缺少狐狸用“征服我吧”所表达的思想。(只有点路灯的人是个例外,他对子哪怕是荒堂的职责也尽心尽力。若不是他的天地那么狭小,他本来可能成为小王子的朋友。)小王子也得学习那个“征服我吧”。而向他讲授的正是狐狸。狐狸说,一个生物,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生物,如果它征服了你,或曰“你被他征服了”,它在你的眼里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小王子全部生活的中心是他的那枝花儿,他以一种狂热的赞美心情注视着她的开放。当他第一次看见她露面的时候,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可是不久,他对这个如此讨人爱的小东西就看透了。她有缺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说谎。由于对花儿完全失望,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这里,富于想象的艺术家用简单而又强烈的手法,向我们揭示的正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尖锐矛盾、美好的思想与这种思想在不完善的物质世界中努力体现之间的尖锐矛盾。小王子承认了他的错误,但是太晚了。一天他对他的朋友掏真心地说: “我本来不该听她的,永远不该听那些花儿的话。只应该闻闻她们、观赏她们。”当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现五千株与他的花儿一模——样的玫瑰时,他感到十分失望。但是,他的狐狸朋友安慰他说,不管怎么说他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驯服过她。狐狸还向他泄露了它的秘密,这秘密如同一切伟大思想一样,是通俗的:“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而他正是靠心灵才发现了以沙漠中的水井为象征的生命之泉的。
在这个奇特的隐喻中,人们所有的衡量事物的尺度都走样了:火山,我们觉得是很大的,可是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捅火山就象捅炉子,其中一座活火山还能用来做早点。如果在小王子的612号小行星上暂住,就会搞乱我们所有的时间观念,小王子只要把椅子挪动挪动,每天就能看到四十四次晚霞。我们被弄得晕头转向,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在这个世界里,死亡意味着什么呢死亡仅仅意味着抛弃遗骸、抛弃外表,向着一颗星星,向着爱情,向着自己的使命升去。
所以,“我”通过对小王子秘密身世的一步步探寻, 知道了这个世界上隐藏的种种丑恶,也悟到了美好的追求真挚友谊、博大情怀的理想境界。
总而言之,作品通过这个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刈除恶草。
在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并没有处于压倒地位。故事到了高潮,这丝伤感很快在欣喜中消溶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 “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那喜爱的小宝贝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小王子》这部童话情节别致而曲折,行文富于诗情和哲理,它采用倒叙的手法,语言明白晓畅,可读性很强。由于作者以情爱贯穿全篇,所以法国评论界认为它是一部充满诗意的童话,是作者对友情的眷念。
《小王子》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它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童话,被译成100多种语言,**、唱片,甚至纸币上都可以看到本书的影子。出版《小王子》美国学生版的约·米勒说: 《小王子》属于这种类型的书……它使孩子和成年人都喜欢。作品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象力、智慧和情感,使各种年龄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乐趣和益处,并且随时能够发现新的精神财富。
经典语句:
你知道,当你感觉到悲伤的时候,就会喜欢看落日。
如果我知道一朵花——人世间唯一的一朵花,只长在我的星球上,别的地方都不存在,有一天早晨,被一只小羊糊里糊涂的毁掉了,难道这样的事情不重要吗?
人不应该听花说些什么,只要观赏她们,闻闻花香就够了。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
我早该猜到,在她可笑的伎俩背后是绻绻柔情啊。花儿是如此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太年轻了,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她。
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中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我已经烟卷了。不过,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就会变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想,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一头金**的头发,如果你驯养我,那该有多么美好啊!金**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人类不再有时间去了解事情了,他们总是到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但是,却没有一家商店贩卖友谊,所以,人类没有真正的朋友。
只有心灵才能看的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到的花,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
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我永远多我所驯化的东西负有责任。我对我的玫瑰负有责任。
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是她变的如此名贵。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好象都开着花。
你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你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你们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你们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把她罩在玻璃罩里面,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作者:[英]詹姆斯·巴里
翻译:杨静远
第一章 彼得·潘闯了进来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的,只有一个例外。所有的孩子很快都知道他们将要长大成人。温迪是这样知道的:她两岁的时候,有一天在花园里玩,她摘了一朵花,拿在手里,朝妈妈跑去。我琢磨,她那个小样儿一定是怪讨人喜欢的,因为,达林太太把手按着胸口,大声说:“要是你老是这么大该多好呵!”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可是,打那以后,温迪就明白了,她终归是要长大的。人一过两岁就总会知道这一点的。两岁,是个结束,也是个起点。
当然罗,他们是住在门牌十四号的那所宅子里,在温迪来到世上以前,妈妈自然是家中主要人物。她是个招人喜欢的太太,一脑子的幻想;还有一张甜甜的、喜欢逗弄人的嘴。她那爱幻想的脑子,就像从神奇的东方来的那些小盒子,一个套一个,不管你打开了多少,里面总还藏着一个。她那张甜甜的、逗弄人的嘴,老是挂着一个温迪得不到的吻,可那吻明明就在那儿,就在右边的嘴角上挂着。
达林先生是这样赢得他太太的:她还是个女孩的时候,周围有好些男孩,他们长成大人以后,忽然一齐发现他们爱上了她,于是他们都跑着拥进她家向她求婚;只有达林先生的做法不同,他雇了一辆马车,抢在他们头里来到她家里,于是就赢得了她。达林先生得到了她的一切,只是没有得到她那些小盒子最里面的一只和那个吻。那只小盒子他从来也不知道,那个吻他渐渐地也不再想去求得了。温迪心想,兴许拿破仑能得到那个吻,不过据我估摸,拿破仑必定试图求吻来着,可是过后却怒气冲冲地甩门而去。
达林先生时常向温迪夸口说,她妈妈不光爱他,而且敬重他。他是一个学问高深的人,懂得股票和红利什么的。当然啦,这些事谁也搞不清,可达林先生像是挺懂行的,他老是说,股票上涨了,红利下跌了。他说得那么头头是道,就像随便哪个女人都得佩服他。
达林太太结婚时,穿一身雪白的嫁衣。起初,她把家用账记得一丝不苟,甚至很开心,像玩游戏一样,连一个小菜芽都不漏记。可是渐渐地,整个整个的大菜花都漏掉了,账本上出现了一些没有面孔的小娃娃的图像。在她应该结账的地方,她画上了这些小娃娃。她估摸他们要来了。
第一个来的是温迪,接着是约翰,随后是迈克尔。
温迪出生后一两个星期,父母亲不知道能不能养活她,因为又添一张吃饭的嘴。达林先生有了温迪自然是得意非常,可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他坐在达林太太的床沿上,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笔给她算开销账。达林太太带着央告的神情望着他。她想,不管怎么着也得冒一冒风险看,可达林先生的做法不是这样的。他的做法是拿来一支铅笔一张纸算细账。要是达林太大提意见搅乱了他,他又得从头算起。
“好了,别插嘴了。”他央求说,“我这儿有一镑十七先令,在办公室还有两先令六便士;办公室的咖啡我可以取消,就算省下十先令吧,就有两镑九先令六便士。加上你的十八先令三便士,合计三镑九先令七便士,我的存折上还有五镑,总共八镑九先令七便士——是谁在那儿动?——八——九——七,小数点进位七——别说话,我亲爱的——还有你借给找上门来的那个人的一镑钱——安静点,乖乖——小数点进位,乖乖——瞧,到底让你给搅乱了——我刚才是说九——九——七来着?对了,我说的是九——九——七;问题是,我们靠这个九——九——七,能不能试试看对付它一年?”
“我们当然能,乔治。”达林太太嚷道。她当然是偏袒温迪的,可达林先生是两人中更有能耐的一个。
“别忘了腮腺炎,”达林先生几乎带点威胁地警告她,接着又算下去,“腮腺炎我算它一镑,不过我敢说,更大的可能要花三十先令——别说话——麻疹一镑五先令,德国麻疹半个几尼,加起来是两镑十五先令六便士——别摇手——百日咳,算十五先令。”——他继续算下去,每次算出的结果都不一样。不过最后温迪总算熬了过来,腮腺炎减到了十二先令六便士,两种麻疹并作一次处理。
约翰生下时,也遇到同样的风波,迈克尔遇到的险情更大。不过他们两个到底都还是留下来养活了,不久你就会看见姐弟三个排成一行,由保姆陪伴着,到福尔萨姆**的幼儿园上学去了。
达林太大是安于现状的,达林先生却喜欢事事都向左邻右舍看齐;所以,当然他们也得请一位保姆。由于孩子们喝的牛奶太多,他们很穷,所以,他们家的保姆只是一只严肃庄重的纽芬兰大狗,名叫娜娜。在达林夫妇雇用她以前,这狗本没有固定的主人,不过她总是把孩子看得很重的。达林一家是在肯辛顿公园里和她结识的。她闲来无事去那儿游逛,把头伸进摇篮车窥望,那些粗心大意的保姆总是讨厌她;因为她老是跟着她们回家,向她们的主人告状。她果然成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好保姆。给孩子洗澡时,她是多么认真一丝不苟啊。夜里不管什么时候,她看管的孩子只要有一个轻轻地哭一声,她就一跃而起。狗舍当然是设在育儿室里。她天生有一种聪明,知道什么样的咳嗽是不可怠慢的,什么时候该用一只袜子围着脖子。她从来都相信老式的治疗方法,比如用大黄叶;听到那些什么细菌之类的新名词,她总是用鼻子不屑地哼一声。你若是看到她护送孩子上学时那种合乎礼仪的情景,真会大长见识。当孩子们规规矩矩时,她就安详地走在他们身边;要是他们乱跑乱动,她就把他们推进行列。在约翰踢足球的日子,她从不忘带着他的线衣;天要下雨的时候,她总是把伞衔在嘴里。福尔萨姆的幼儿园里,有一间地下室,保姆们就等候在那里。她们坐在长凳上,而娜娜是伏卧在地板上,不过这是唯一的不同之处。她们认为她社会地位比她们低贱,装作没把她放在眼里的样子;其实,娜娜才瞧不起她们那种无聊的闲聊呢。她很不高兴达林太太的朋友们来育儿室看望,可要是她们真的来了,她就先扯下迈克尔的围裙,给他换上那件带蓝穗子的,把温迪的衣裙抚平,匆匆梳理一下约翰的头发。
没有一个育儿室管理得比这个更井井有条了,这一点达林先生不是不知道,不过他有时还是不免心里嘀咕,生怕街坊邻居们会背地里笑话他。
他不能不考虑他在城里的职位。
娜娜还在另一个方面使达林先生不安,他有时觉得娜娜不大佩服他。“我知道,她可佩服你啦,乔治。”达林太太向他担保说,然后就示意孩子们要特别敬重父亲。接着,就跳起了欢快的舞。他们唯一的另一位女仆莉莎,有时也被允许参加跳舞。莉莎穿着长裙,戴着女佣人的布帽,显得那么矮小,虽说开始雇用的时候,她一口咬定她早就过十岁了。小家伙们多快活呀!最快活的是达林太太,她踮起脚尖发狂般地飞旋,你能看到的只是她的那个吻。这时要是你扑了过去,定能得到那一吻。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单纯、更快乐的家庭了,直到彼得·潘来临。
达林太太第一次知道彼得,是在她清理孩子们的心思的时候。凡是好妈妈,晚上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孩子们睡着以后,搜检他们的心思,使白天弄乱了的什物各就各位,为明天早晨把一切料理停当。假如你能醒着(不过你当然不能),你就能看见你妈妈做这些事;你会发觉,留心地观看她是很有趣的。那就和整理抽屉差不多。我估摸,你会看见她跪在那儿,很有兴味地察看里面的东西,纳闷这样东西不知你是打哪儿拣到的;发现有些是可爱的,有些是不那么可爱的。把一件东西贴在她脸上,像捧着一只逗人的小猫;把另一件东西赶快收藏起来,不让人看见。你清早醒来时,临睡时揣着的那些顽皮念头和坏脾气都给叠得小小的,压在你心思的底层。而在上面,平平整整摆着你的那些美好念头,等你去穿戴打扮起来。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见过人的心思的地图。医生有时画你身上别的部分的地图,你自己的地图会是特别有趣的。可是,要是你碰巧看到他们画一张孩子的心思地图,你就会看到,那不光是杂乱无章,而且总是绕着圈儿的。那是些曲曲折折的线条,就像你的体温表格,这大概就是岛上的道路了。因为永无乡多少就像是一个海岛。到处撒着一块块惊人的颜色。海面上露着珊瑚礁,漂着轻快的船。岛上住着野蛮人;还有荒凉的野兽洞穴;有小土神,他们多半是些裁缝;有河流穿过的岩洞;有王子和他的六个哥哥;有一间快要坍塌的茅屋;还有一位长着鹰钩鼻子的小老太太。若是只有这些,这张地图倒也不难画。但是还有呢,第一天上学校,宗教,父亲,圆水池,针线活,谋杀案,绞刑,与格动词,吃巧克力布丁的日子,穿背带裤,数到九十九,自己拔牙奖给三便士,等等。这些若不是岛上的一部分,那就是画在另一张画上的了;总之,全都是杂乱无章的。尤其是因为,没有一件东西是静止不动的。
当然,各人的永无乡又大不一样,例如,约翰的永无乡里有一个湖泊,湖上飞着许多红鹤,约翰拿箭射它们。迈克尔呢,年纪很小,他有一只红鹤,上面飞着许多湖泊。约翰住在一只翻扣在沙滩上的船里,迈克尔住在一个印第安人的皮棚里,温迪住在一间用树叶巧妙地缝成的屋子里。约翰没有亲友,迈克尔在夜晚有亲友,温迪有一只被父母遗弃的小狼宝宝。不过总的说来,他们的永无乡都像一家人似的彼此相像。要是摆成一排,你会看到它们的五官面目大同小异。在这些神奇的海滩上,游戏的孩子们总是驾着油布小船靠岸登陆。那地方,我们其实也到过,我们如今还能听到浪涛拍岸的声音,虽然我们不再上岸。
在所有叫人开心的岛子里,永无乡要算是最安逸、最紧凑的了。就是说,不太大,不太散,从一个奇遇到另一个奇遇,距离恰到好处,密集而十分得当。白天你用椅子和桌布玩岛上的游戏时,一点也不显得惊人;可是,在你睡着前的两分钟,它就几乎变成真的了,所以夜里要点灯。
达林太太偶尔漫步在孩子们的心思里时,发现那里有些东西她不能理解,最叫她莫名其妙的,要算是彼得这个名字。她不认得彼得这么个人,可是在约翰和迈克尔的心思里,到处都是这个名字;温迪的心思里,更是涂满了它。这个名字的笔画比别的字都来得粗大,达林太太仔细地打量着它,觉得它傲气得有点古怪。
她遗憾地承认说:“是的,他是有那么点傲气。”。她妈妈问她来着。
“可他是谁呀,宝贝?”
“他是彼得·潘,你知道的,妈妈。”
开头达林太太不知道他,可是她回忆起童年的时候,就想起了彼得·潘。据说,他和仙子们住在一起。关于他,故事多着呢;比如说,孩子们死了,在黄泉路上,他陪着他们走一段,免得他们害怕。当时达林太太是相信的,可现在她结了婚,懂事了,就很有点怀疑,是不是真有这样一个人。
“而且,”她告诉温迪,“到现在,他该已经长大了。”
“噢,不,他没有长大,”温迪满有把握地告诉妈妈,“他跟我一样大。”温迪的意思是说,彼得的心和身体都和她一样大。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
达林太太和达林先生商量,达林先生只微微一笑,说:“听我的话,准是娜娜对他们胡说的,这正是一条狗才会有的念头。别管它,这股风就过去了。”
可是这股风没有过去,不久,这个调皮捣蛋的男孩竟然使达林太太吓了一跳。
孩子们常会遇到顶奇怪的事儿,可是毫不觉得惊恐不安。例如,事情发生了一个星期以后,他们会想起来说,他们在树林子里遇到死去的父亲,并且和他一起玩。温迪就是这样,有一天早上,她漫不经心地说出了一件叫人心神不安的事。育儿室的地板上发现有几片树叶,头天晚上孩子们上床时明明还没有;达林太太觉得这事很蹊跷,温迪却毫不在意地笑着说:
“我相信这又是那个彼得干的!”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温迪?”
“他真淘气,玩完了也不扫地。”温迪说,叹了一口气。她是个爱整洁的孩子。
她象真有那么回事似的解释说,她觉得彼得有时夜里来到育儿室,坐在她的床脚那头,吹笛子给她听。可惜她从来没有醒过,所以她不晓得她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
“你胡说些什么,宝贝!不敲门谁也进不了屋。”
“我想他是从窗子里进来的。”温迪说。
“亲爱的,这是三层楼呵!”
“树叶不就是在窗子底下吗,妈妈?”
这倒是真的;树叶就是在离窗子很近的地方发现的。
达林太太不知该怎么想才是,因为在温迪看来,这一切都那么自然,你不能说她在做梦,把它随随便便打发掉。
“我的孩子,”她妈妈喊道,“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忘了。”温迪不在意地说,她急着要去吃早饭。
啊,她一定是在做梦。
可是话又说回来,树叶是明摆着的。达林太太仔细察看了这些树叶,那是些枯叶,不过她敢断定,那绝不是从英国的树上掉下来的叶子。她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用一支蜡烛在地上照,想看看有没有生人的脚印。她用火棍在烟囱里乱捅,敲着墙。她从窗口放下一根带子到地上,窗子的高度足足有三十英尺,墙上连一个可供攀登的喷水口都没有。
温迪一定是在做梦。
可是温迪并不是做梦,第二夜就看出来了,那一夜可以说是孩子们最不平凡的经历的开始。
在我们说的那一夜,孩子们又都上床睡觉了。那天晚上,正好是娜娜休假的日子。达林太太给他们洗了澡,又给他们唱歌,直到他们一个个放开她的手,溜进了睡乡。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安,那么舒适,达林太太不禁对自己的担心好笑,她于是静静地坐在火炉旁,缝起衣裳来。
这是给迈克尔缝的,他过生日那天该穿上衬衫了。炉火暖融融的,育儿室里半明半暗地点着三盏夜灯。不多会儿,针线活就落到了达林太太的腿上,她的头,一个劲儿往下栽,多优美呀,她睡着了。瞧这四口子,温迪和迈克尔睡在那边,约翰睡在这边,达林太太睡在炉火旁。本来该有第四盏夜灯的。
达林太太睡着以后做了一个梦,她梦见永无乡离得很近很近,一个陌生的男孩从那里钻了出来。男孩并没有使她感到惊讶,因为她觉得她曾在一些没有孩子的女人脸上见过他。也许在一些做母亲的脸上,也可以看到他。但是在她的梦里,那孩子把遮掩着永无乡的一层薄幕扯开了,她看到温迪、约翰和迈克尔由那道缝向里窥望。
这个梦本来是小事一桩,可是就在她做梦的时候,育儿室的窗子忽然打开了,果真有一个男孩落到了地板上。伴随着他的,还有一团奇异的光,那光还没有你的拳头那么大,它像一个活物在房间里四处乱飞。我想,一定是那团光把达林太太惊醒了。
她叫了一声,跳了起来,看见了那个男孩。不知怎的,她一下子就明白他就是彼得·潘。要是你或我或温迪在那儿,我们会觉得,她很像达林太大的那个吻。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穿着用干树叶和树浆做的衣裳。可是他身上最迷人的地方是他还保留了一口乳牙。他一见达林太太是个大人,就对她龇起满口珍珠般的小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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