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结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结婚的手续。那么,大家知道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吗在此,的我为大家整理了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
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
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认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对于丧失性功能的人来说,必须在领证前如实地告知对方。
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全国婚检都是免费的,婚检一般先填表,然后去抽血化验,再去测血压,做胸透,女生要检查妇科。尿检等。
领证需要户口本。
结婚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相应的流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证明是本人,且结婚登记只能自己办理。2、当事人无配偶的证明。若当事人已有配偶的,当事人不能再领取结婚证。若当事人领取了新的结婚证的,该婚姻为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3、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当事人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4、制作结婚证需要的本人照片。一般为2寸的免冠照片,且双方的照片底色需要相同。4、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一、《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二、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身份证原件两人的身份证原件是不可缺少的,不能也不需要带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首先确定结婚登记的民政局,结婚登记是在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在去领结婚证的时候,可以向男女中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而此时自然也需要带上相应的材料,同时要求男女符合规定的条件。但对于去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我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去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3、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在经过了上文的分析之后,相信大家也清楚去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了吧,此时需要带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件,这是申请结婚登记必须要提供的,否则就会影响到顺利申请。而只有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男女才能成为合法夫妻,而不再是同居关系。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证明是本人,且结婚登记只能自己办理。 2、当事人无配偶的证明。若当事人已有配偶的,当事人不能再领取结婚证。若当事人领取了新的结婚证的,该婚姻为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3、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当事人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4、制作结婚证需要的本人照片。一般为2寸的免冠照片,且双方的照片底色需要相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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