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开后备箱求婚戒指瞬间飞走,女友被气哭!最后如何了?

小伙开后备箱求婚戒指瞬间飞走,女友被气哭!最后如何了?,第1张

辽宁大连的一位小伙子打开自己的后备箱,准备向自己的女朋友求婚,结果求婚戒指瞬间飞走,自己的女朋友也是被气哭,这样的一件事情,也是引发了众多人的关注,要知道对于这个小伙子来说,准备这种惊喜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是在准备惊喜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一些其他的原因,最后这件事情也是得以解决的。

据相关的媒体报道称,辽宁大连的一位小伙子准备向自己的女朋友求婚仪式,把求婚戒指绑在了气球上面,放在了后备箱上,当这位小伙子准备打开自己的后备箱,向自己的女朋友求婚的时候,却发现求婚戒指随着气球飘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看到这样的一件事情之后也是被气哭了,随后这位小伙子也是向女朋友保证可以再买一个,这件事情已经在网上发布,便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有些网友认为对于这名小伙子来说也是非常的大方的,特别是准备与女朋友求婚的这种小惊喜,也是非常的浪漫的,但是在准备进行的同时也应该考虑一些客观的原因,如果一旦造成一系列的影响,那么对于自己的财产方面是小事,严重的话可能会危及到他人的这种生命安全。

希望如今的人或者是如今的一些年轻人在求婚,或者是在准备一些在进行的过程中,也应该有一定的理解和警醒,这样的话也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一旦由于自己的失误而造成了一系列财产损失的话,也应该由自己承担,但是对于这个辽宁的这个小伙子来说,自己的内心也是非常的好的,所以也希望这对小夫妻能够找到丢失的钻戒,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法律分析:求婚戒指如果双方最后没有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因为求婚戒指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结婚,条件不成就可以要求返还。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戒指,是神圣的信物。如果送戒指也被拒绝的话,那就代表了一段感情的结束。如果求爱失败的话,最好是把戒指、以前女孩的所有物品,以及自己的那份感情,装在一个盒子里保存起来! 那样,我觉得到好歹也能收集到几个盒子吧,虽然未必每个盒子里都有戒指。但是在伟大的爱情面前,一个小小的戒指又算的了什么呢? 然后,在新婚之夜,将自己以前所有的盒子,交给自己最终的人生伴侣,让她来处理。女人都爱财,她卖了,那自己能问心无愧了吧!

可以要回来;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当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1、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2、 这种赠与,尤其是以结婚为所附条件,该条件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4、 如果双方结婚了,则戒指属婚前赠与,是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送女,则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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