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后续有哪些

诛仙后续有哪些,第1张

化名:鬼厉(血公子)

年龄:11(第一次出场)、16(认识碧瑶时)、26(十年后与陆雪琪再遇时)

武器:噬魂棒 玄火鉴 诛仙剑

门派:青云门、鬼王宗、天音寺

身份:草庙村少年、青云门弟子、鬼王宗副宗主

情感人物:田灵儿 碧瑶 陆雪琪 小环 小白 金瓶儿

性格特点:重情重义、坚韧隐忍,入魔后冷漠淡然、虽杀人无数,但善良本性并未改变。

陆雪琪:青云门小竹峰水月大师座下得意弟子,拥有绝世容颜和惊人的修真天赋。天资聪慧,清冷如霜,一身白衣若雪,犹如九天仙子,清丽无双。有异宝天琊神剑,身世神秘。由于当年张小凡的舍身相救,共患难而对他念念不忘,更因深爱张小凡而拒绝了焚香谷主得意弟子李洵的求婚,张小凡叛变后又与其多次同生共死,患难见真情与之两情相悦,却因正邪不两立而苦苦挣扎。最后因恩师水月死前的鼓励,终于释然。正魔大战与张失散,数年后与张小凡在草庙村相遇,两人相视一笑。

武器:天琊神剑

碧瑶:妙龄少女,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却无奈因幼年往事而蒙受了巨大阴影,后在死灵渊下与张小凡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绝境之中,对张小凡暗生情愫,也化解了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受其父影响,而不受常理所束缚,恣意洒脱,凌厉果断的行事作风下实则隐含了少女羞涩的情感。后为了张小凡,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生不灭。后来在狐歧山崩塌时失踪。

武器:伤心花、合欢铃

青云门:

林惊羽:青云山下普通少年,资质过人,与张小凡乃是儿时玩伴,共同经历屠村惨祸,被青云门收入,拜在龙首峰苍松道人座下。青云之战过后,巧遇隐居在青云门祖师祠堂里的神秘老人(万剑一),十年学艺。重情重义,对小凡不离不弃。在误以为鬼厉杀死万剑一后,与鬼厉,也就是张小凡决裂。

武器:斩龙剑

道玄真人:青云门掌门人,同时也是青云七脉中的长门通天峰一脉的首座。道法通玄,深不可测,为天下正道领袖,为拯救天下苍生不惜两用诛仙古剑,导致后来被诛仙的戾气迷惑心智,死于幻月洞中。

万剑一:曾惨败魔教,由于一件不为人知的往事被杀,后隐居在青云门祖师祠堂之中(所有的人,除了道玄,都以为万剑一已死),道行高深,法宝为“斩龙剑”。与道玄真人为师兄弟。传授林惊羽武艺。后被鬼先生杀死,林惊羽误以为是被张小凡所杀,致使张小凡与林惊羽决裂。

苍松道人:青云门龙首峰首座,掌管青云门刑罚,威势极重。因为怀恨当年道玄真人与万剑一争斗,在关键的青云之战中反出青云,投靠魔教,后被鬼王杀死。

田不易 :青云门大竹峰首座,矮胖之人,道法高深,外表严厉,内里护短。后因道玄真人被诛仙反噬而劝说道玄,在斗法中重伤,后来被天琊剑刺死(陆雪琪为保护张小凡同时也是田不易用被控制的间隙用眼神请求她。)

武器:赤焰

苏茹 :田不易妻子,端庄美丽,外柔内刚,深得大竹峰弟子敬慕 ,后为田不易殉情。

曾叔常 :青云门风回峰首座,曾书书之父。

商正梁 :青云门朝阳峰首座,在魔教突击青云山一役中战死。

天云道人:青云门落霞峰首座,在魔教突击青云山一役中战死。

水月大师:青云门小竹峰首座,是陆雪琪与文敏之师。性情冷峻,不苟言笑,对师妹苏茹嫁与田不易十分不满,连带着看大竹峰众人都不顺眼。年轻时暗恋万剑一。在魔道的第二次进攻中为保护陆雪琪而死。

大竹峰:

田灵儿:田不易与苏茹的独生女

儿,聪颖无比,资质过人,与张小凡从小一起长大,是张小凡暗恋的人。将张小凡当成弟弟一般爱护,最后嫁于齐昊。

武器:琥珀朱绫

宋大仁:大竹峰门下大弟子,也是把张小凡救回青云山的人,武器为大剑十虎。

吴大义:大竹峰门下二弟子。

郑大礼:大竹峰门下三弟子。

何大智:大竹峰门下四弟子。

吕大信:大竹峰门下五弟子。

杜必书:大竹峰门下六弟子,原名杜大书,因师母苏茹不满其赌博的嗜好,改名杜必书(赌必输)。张小凡来之前掌管厨房事务,性子活泼,特别好赌,将法宝都暗自修炼成了骰子。

通天峰:

萧逸才:青云门掌门道玄真人的得意弟子,城府深道行高,与苍松道人隐有不和。

段 雷:青云门通天峰弟子,在七脉会武中败于陆雪琪,是通天峰颇有实力的几个弟子之一。

龙首峰:

齐昊 :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的得意弟子,道行深厚,为青云门年轻一代翘楚。苍松道人叛变后,被推举为龙首峰首座。

风回峰:

曾书书:青云门风回峰首座曾叔常独子,在七脉会武中与张小凡因为三眼灵猴而相识,结为好友。对小凡始终不离不弃。

小竹峰:

文敏 :青云门小竹峰一脉水月大师弟子,与大竹峰宋大仁乃是旧相识,被其暗中倾慕,后嫁给青云门大竹山门下大弟子宋大仁。

天音寺:

普泓:正道三大巨派之天音寺主持,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

普德: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把"乾坤轮回盘"(星盘)借给鬼历。

普智: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心怀大智,欲参破长生之迷。在联合佛道二家的努力失败后,来到青云山下草庙村,遇见了张小凡和林惊羽,掀开了一个乱世的序幕。

普空:天音寺四大神僧之一。

法相:天音寺弟子,道行高深,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似乎对张小凡另眼相看。

法善:天音寺弟子,相貌粗豪,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

焚香谷:

云易岚:焚香谷谷主,许久不曾露面的神秘人物。

上官策:焚香谷长老,看守玄火坛,道行深不可测,在焚香谷中有崇高地位。

吕顺:焚香谷长老,外出与鱼人蛮族接触时被鬼厉与金瓶儿发现,对上官策心怀不满。

李洵:焚香谷弟子,英俊骄傲,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而相识。暗恋陆雪琪,求婚却被陆雪琪拒绝。

燕虹:焚香谷弟子,细心沉静,与张小凡等人同入万蝠古窟。

魔教:

鬼王:神秘莫测的魔教鬼王宗宗主,道行深不可测,雄才大略,心机深沉,为碧瑶之父,自称万人往。气质非凡,欲统一魔教。

毒神:魔教四大派阀之一万毒门宗主。

玉阳子:魔教四大派阀之一长生堂宗主法宝为“阴阳镜”,后被其他三大派灭派,自己也被鬼厉,秦无炎及金瓶儿三人联手杀死。

三妙夫人:魔教四大派阀之一合欢派宗主。

青龙:魔教鬼王宗上代四大圣使之首,神秘复出,深得鬼王器重,身怀异宝"乾坤清光戒",道行高深。

幽姬:魔教鬼王宗上代四大圣使之"朱雀",自小看着碧瑶长大,对其非常疼爱。在上一代正魔恩怨之中,她与正道不世出的奇才万剑一有若隐若现的关系。

鬼先生:魔教鬼王宗里的神秘人物,一向隐身不露面,跟在鬼王身边,来历神秘莫测,并暗中主持诡异之极的"四灵血阵"。(又名鬼医)

秦无炎:毒神关门弟子,年轻而神秘,魔教三公子之“毒公子”。为人心狠手辣。

金瓶儿:魔教合欢派出色的年轻女子,魔教三公子之"妙公子",外表柔媚妖艳,辣手无情,心机颇深,后与周一仙、小环、野狗道人浪迹天涯。

周隐:出身于长生堂,有魔教奇珍"离人锥",擅长暗算,人称刺客。在突击青云一役中遭到万剑一的猛攻战死。

吸血老妖:魔教万毒门高手,与张小凡因为杀徒之恨而结怨。

百毒子:魔教万毒门高手。

端木老祖:魔教高手,与吸血老妖交好。

黑心老人:800年前,一统邪教的伟大人物。

魔教炼血堂:

野狗道人:魔教炼血堂门下,样子古怪,如狗一般,与张小凡在万蝠古窟中相斗,欺软怕硬,恃强凌弱。十年之后,炼血堂将毁,他却意外的坚持,最终被化身鬼厉触动心怀,留下炼血堂一线生机。从此或跟在鬼厉身边,或与周一仙等人浪迹天涯,艰难走着世上道路。

年老大:魔教炼血堂头目,用奇怪法宝赤魔眼。

刘镐:魔教炼血堂门下。

林峰:被年老大等人邀来助拳的邪派高手。

其他:

周一仙:浪迹人间的江湖相士,外表鹤骨仙风却酷爱钱财,整日行骗,但见识却非同小可。

石头:出自「金刚门」大力尊者门下,与佛门天音寺有些渊源,性子粗豪耿直,手持法宝'破煞'。

小环: 周一仙的孙女,与爷爷一起浪迹天涯,小小年纪就在相术之上拥有惊人天赋,并与金瓶儿交好,而且特别爱吃冰糖葫芦,鬼先生传其鬼道之术。

小白: 九尾天狐,修炼千年的绝世妖物,在焚香谷玄火坛中被镇压三百年,被鬼厉以玄火鉴救出,化身女子,柔媚入骨,颠倒众生。

兽神:一个火红而妖异的少年,一个万兽之神,千万年的修炼只为一个女子——玲珑,抛弃不死之身只为了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兽神的眼里心里只有玲珑,只要有玲珑在,粉骨碎身,在所不辞。

南疆:

大巫师:南疆苗族祭坛里神秘老人,拥有神秘法力,在苗族中有着崇高地位。

图麻骨:南疆苗族族长,帮助鬼厉等人引见大巫师。

玲珑:南疆最强大的一代巫女。制造出了兽神,后为百姓镇压兽神,化成石像立于古洞门口。

凶灵:当年随玲珑进入十万大山消灭兽神的七壮士之一,后化身为凶灵,守护玲珑及镇魔古洞。

黑巫:当年随玲珑进入十万大山消灭兽神的七壮士之一,凶灵的弟弟。后为兽神集齐五族神器,使兽神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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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公主(625年—680年11月1日),唐朝宗室女,汉族。汉名无记载,吐蕃尊称甲木萨(藏语中“甲”的意思是“汉”,“木”的意思是“女”,“萨”的意思为神仙)。

文成公主原本是李唐远支宗室女,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太宗李世民封李氏为文成公主;贞观十五年(641年)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成为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王后。唐蕃自此结为姻亲之好,两百年间,凡新赞普即位,必请唐天子“册命”。

文成公主入藏,唐蕃之间的友谊有了很大的发展,由于文成公主的博学多能,对吐蕃国的开化影响很大,不但巩固了唐朝的西陲边防,更把汉民族的文化传播到西藏,西藏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也藉由大唐文化的营养得以长足发展。

永徽元年(650年),松赞干布逝世,文成公主继续在吐蕃生活达30年,致力于加强唐朝和吐蕃的友好关系。她热爱藏族同胞,深受百姓爱戴。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的故事,以及推进藏族文化的功绩,至今仍以戏剧、壁画、民歌、传说等形式在汉藏民族间广泛传播。文成公主在藏传佛教中,被认为是绿度母的化身。

扩展资料:

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

重新统一吐蕃王朝之后,松赞干布迎娶了尼泊尔国尺尊公主,又向当时统治中原的同样雄才大略的唐朝皇帝李世民求亲。贞观八年(634年),他派出使者赴长安与唐朝通好问聘。当时唐太宗没有同意,松赞干布几次派人向唐朝请婚也未能如愿,便决定用武力逼婚,于贞观十二年(638年)爆发了蕃唐首次战争。

贞观十四年(640年),松赞干布又派大相噶尔东赞备厚礼黄金五千两及宝物珍玩数百件,到长安再次向唐太宗请婚。翌年,太宗允以宗室女文成公主许嫁松赞干布。

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松赞干布25岁,唐朝派江夏王、礼部尚书李道宗护送16岁的文成公主入吐蕃。松赞干布在拉萨玛布日山(今布达拉山)专为文成公主修建了城池和宫室。

松赞干布的两位妻子均来自佛法昌盛的尼泊尔和唐朝,两位公主都信仰佛教,她们先后带来了佛像、佛经、法物等到吐蕃。在公主们的影响下,松赞干布也接受了佛教。尺尊公主、文成公主分别在吐蕃建立了大昭、小昭二寺。

永徽元年(650年),松赞干布在34岁的盛年时去世于拉萨。(松赞干布卒于650年,明确记载于汉文史籍《唐书吐蕃传》、《唐会要》、《资治通鉴》、《通典》诸书中,因此藏学界没有异议。)

参考资料:

-文成公主

1 语文的文言文翻译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高峰入云,清流见底。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晓雾将歇,猿鸟乱鸣。夕日欲颓,沉鳞竞跃。实是欲界之仙都。自康乐以来,未复有能与其奇者。

译文:

译文一:

山川景色的美丽,自古以来就是文人雅士共同赞叹的啊。

巍峨的山峰耸入云端,明净的溪流清澈见底。

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

青葱的林木,翠绿的竹丛,四季长存。

清晨的薄雾将要消散的时候,传来猿、鸟此起彼伏的鸣叫声;太阳快要落山了,潜游在水中的鱼儿争相跳出水面。

这实在是人间仙境。从谢灵运以来,就再也没有能欣赏这奇异景色的人了。 [编辑本段]课下注释: 1本文选自《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梁文》。谢中书,即谢徵,字元度,陈郡阳夏(现河南太康)人,曾任中书鸿胪(掌朝廷机密文书)。陶弘景,南朝,梁的思想家,医学家。字通明,号华阳隐居,丹阳秣陵(现在江苏南京)人。有《陶隐居集》。

2五色交辉:这里形容石壁色彩斑斓。五色,古代以青、黄、黑、白、赤为正色。交辉,交相辉映。

3四时:四季。

4歇:消散。

5夕日欲颓:太阳快要落山了。颓,坠落。

6沉鳞竞跃:潜游在水中的鱼争相跳出水面。沉鳞,潜游在水中的鱼。

7欲界之仙都:人间天堂。欲界,佛教把世界分为欲界, 、无 。欲界是没有摆脱世俗的七情六欲的众生所处境界,即指人间。仙都,神仙生活于其中的美好世界。

8康乐:指南著名山水诗人谢灵运,他继承他祖父的爵位,被封为康乐公。是南朝齐梁间文学家。

9与(yù):参与,这里指欣赏。

10山川之美 之:的

11将:将要

12乱:此起彼伏

13实:确实

14是:这

15自:从 [编辑本段]文章总评: 文章开始,作者从人们对山水的态度入手:古往今来,没有人不赞美青山绿水的,特别是江南的山山水水,更是柔媚亮丽、清秀绝尘,是如此的典雅、飘逸。接着描写了山水、石壁、丛林、翠竹和早晨、黄昏的景象,融情于景,表达作者对山水的赞美之情。最后,作者发出慨叹:从谢灵运后,又有谁能欣赏如此美景呢?望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名利,能全身心投入自然的人,还有多少呢?一片黯然之情,悄然流露。

整篇文章,六十八言,有山水竹林、晓雾夕阳、猿鸟锦鳞,有比喻、夸张、拟人,有正面描写、侧面描写等……说不完的无限情趣、道不完的生机盎然,使人觉得似人间仙境一般。这在魏晋六朝“诗尚玄理,文工骈体”的文风中,可谓一枝独秀。读来凡心皆无,身在物外,心清神明。 [编辑本段]情感: 自然景物的绮丽风光,本身就构成优美的意境,作家以自己独特的艺术感受,以饱和着感情的语言激起读者的兴致,从而形成文学作品的意境。山水相映之美,色彩配合之美,晨昏变化之美,动静相衬之美相互作用,构成一幅怡神悦性的山水画。全文只有68个字,就概括了古今,包罗了四时,兼顾了晨昏,山川草木,飞禽走兽,抒情议论,各类皆备。先以感慨发端,然后以清峻的笔触具体描绘了秀美的山川景色,最后以感慨收束。全文表达了作者沉醉山水的愉悦之晴与古今知音共赏美景的得意之感。这篇文章中有直抒胸臆的句子,文章开头写道“山川之美,古来共谈”,这个“美”字,是山川风物的客观形态,也是作者对山川风物的审美感受——愉悦,“实是欲界之仙都”,将在山水之中飘飘欲仙的得意之态表露无疑。“自康乐以来,未复有能与其奇者”,自从谢灵运以来,没有人能够欣赏它的妙处,而作者却能够从中发现无尽的乐趣,带有自豪之感,期与谢公比肩之意溢于言表。

作者从欣赏景物中发现无穷的乐趣。同时能与谢灵运这样的林泉高士有志向道同之处,生发出无比的自豪感,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与喜爱之情。

2 白话文翻译成文言文

三载矣,墓尤寒。难见重颜,君处何方?

尤忆当年,奴年方十八,才貌具美。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奴心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此间岁月,奴心悦感怀。然,好景不长,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奴父王夫差求婚。然,王怒,不允此婚。奴不能与所爱之人相守,生有何乐?奴终日以泪洗面,食不能咽,终郁结而终,葬于阊门之外。

然,呜泣之声不绝于耳。

何人恸哭?

啊!乃韩重也!重君!重归来兮!奴心喜难耐,终魂从墓出,流涕谓日:“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左顾宛颈而歌曰:

“南山有鸟,北山张罗。鸟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尝暂忘!”

一曲歌毕,歔欷流涕。然,盼君许久得见君颜,怎舍轻离?奴邀其入墓一聚。然,重拒之。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承命。”

奴知阴阳相隔,然难舍相聚之机缘。遂劝重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奴言,随奴入墓。奴与之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展尽欢颜。荏苒时光,重将离,奴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时节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遂离去。

然,某日,忽闻重在墓外哭诉。源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而父大怒,不信其言,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重脱走至奴处。

奴闻其言,遂曰:“无忧,今归白王。”

奴至王寝,王正妆梳,忽见奴,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

奴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家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家,愿勿推治。”

母闻之,出而抱之,奴如烟然,散去。

3 杨大眼文言文翻译

杨大眼,武都氐难当之孙也。少有胆气,跳走如飞。然侧出,不为其宗亲顾待,颇有饥寒之切。太和中,起家奉朝请。

时高祖自代将南伐,令尚书李冲典迁征官,大眼往求焉。冲弗许,大眼日:“尚书不见知听下官出一技。”便出长绳三丈许,系髻而走,绳直如矢,马驰不及,见者莫不惊欢。冲曰:“自千载以来,未有逸才若此者也。”遂用为军主。

出为征虏将军、东荆州刺史。时蛮酋樊秀安等反,诏大眼为别将,隶都督李崇,计平之。大眼妻潘氏,善骑射,自诣军省大眼。至于攻陈游猎之际,大眼令妻潘戎装,或齐镳战场,或并驱 林壑。及至还营,同坐幕下,对诸僚佐,言笑自得,时指之谓人曰:“此潘将军也。”

大眼善骑乘,装束雄竦,擐甲折旋,见称当世。抚巡士卒,呼为儿子,及见伤痍,为之流泣。自为将帅,恒身先兵士,冲突坚陈,出入不疑,当其锋者,莫不摧拉。南贼前后所遣督将,军未渡江,预皆畏慑。传言淮泗、荆沔之间有童儿啼者,恐之云“杨大眼至”,无不即止。王肃弟子秉之初归国也,谓大眼日:“在南闻君之名,以为眼如车轮。及见,乃不异人。”大眼日:“旗鼓相望,嗔眸奋发,足使君目不能视,何必大如车轮。”当世推其骁果,皆以为关张弗之过也,,

又出为荆州刺史。常缚蒿为人,衣以青布而射之。召诸蛮渠指示之日:“卿等若作贼,吾政如此相杀也。”又北清郡尝有虎害,大眼搏而获之,斩其头悬于穰市。自是荆蛮相谓日:“杨公恶人,常作我蛮形以射之。叉深山之虎尚所不免。”遂不敢复为寇盗。在州二年而卒。

大眼虽不学,恒遣人读书,坐而听之,悉皆记识。令作露布,皆口授之,而竞不多识字也。

(节选自《魏书五·杨大眼传》)

参考译文:

杨大眼是武都(今属甘肃)氐族人杨难当的孙子,从小有胆量气力,快跑像飞一般,但困为:是妾所生,不被他的同宗亲属关心,常常挨饿受冻。太和年闻,举家迁居,在朝廷中任小吏。

后来北魏孝:汇帝元宏准备南侵,让尚书李冲负责选拔出征的军官,杨大眼前往应诬。李冲没有答应他,杨大眼便说:“尚书大人您不了解我,请接受我给您献一手绝技。”便拿出一条三丈来长的绳子系在发髻上,然后用力奔跑,只见绳子在脑后飘起,如射出的箭一般直,(奔跑速度快得能人)连奔马也追赶不上。旁观者无不惊叹欢呼,李冲说:“千百年以来,还没有听到过有跑得如此之快的人。”于是提拔杨大眼担任军主。

出任征虏将军。东荆州刺史,当时少数民族首领樊秀安等造反,朝廷下诏命杨大限为别将,隶属都督李崇,讨伐平定叛乱。杨大眼的妻子潘氏,长予骑射,自己到军营中探望杨大眼。不沦攻战还是游猎,大眼都让妻子身着戎装陪在左右,两人有对一同冲杀在战场,有时并驾丽行在山林。回到军营,也同坐幕下,面对众多军将僚佐,谈笑自若。杨大眼常指着她告诉别人:“这就是潘将军。”

杨大眼擅长骑马,装束雄辣,穿甲折旋,为当时所称道。他安抚士兵,称为儿子,看见士兵的创伤,(心痛得)为他们流泪。自己担任大将,常常身先士卒,冲杀在战场,出生入死毫不迟疑,凡抵挡他锐气的人,没有不挫败的。南梁前后所派攻魏的将领,军队尚未渡江,皆早已心怀畏惧。传说当时淮、泗、沔、荆之间有啼哭的儿童,吓唬他说“杨大眼到了”,没有不立刻停止啼哭的。有个南朝人归降北魏后见到他,对杨大眼说:“在南边的时候听到您的大名,以为真的‘眼如车轮’,等到亲眼看见,原来跟平常人没什么不同啊!”杨大眼说:“两军对阵、旗鼓相望的当儿,我用力瞪眼,足能够吓得你目不敢视,何必大如车轮呢?”当世时,人们都推崇他的勇猛果敢,都认为不亚于三国时的关羽和张飞。

再后来,杨大眼任荆州史,常常把蒿草捆绑成人的样子,给它穿上青布衣,作为靶子用箭射。召集蛮人首领指草人给他们看,说:“你们如果做贼,我们按政令就像这样杀你们。”恰此时,北淯郡有猛虎伤人,杨大眼与虎搏斗并捕获,砍下虎头悬挂在人多的集市。从此,蛮人相互说:“杨公是个恶人,常把草人做成我们的样子来射之,并且深山的老虎尚且不能幸免。”于是蛮人不敢再作劫掠、偷盗的事情。杨大眼在任两年后去世。

杨大眼没上过学,常常令人给他读书,坐着认真听,全都能熟记在心。一旦发布檄文、捷报类布告,都由杨大眼口授,可是竟然不认识太多的字。

4 勉学文言文翻译

原文:

人见邻里亲戚有佳快者,使子弟慕而学之,不知使学古人,何其蔽也哉?世人但知跨马被甲,长槊强弓,便云我能为将;不知明乎天道,辩乎地利,比量逆顺,鉴达兴亡之妙也。但知承上接下,积财聚谷,使云我能为相;不知敬鬼事神,移风易俗,调节阴阳,荐举贤圣之至也。但知私财不入,公事夙办,便云我能治民;不知诚己刑物,执辔如组,反风灭火,化鸱为风之术也。但知抱令守律,早刑晚舍,便云我能平狱;不知同辕观罪,分剑追财,假言而好露,不问而情得之察也。表及农商工贾,厮役奴隶,钓鱼屠肉,饭牛牧羊,皆有先达,可为师表,博学求之,无不利於事也。

译文:

人们看到乡邻亲戚中有称心的好榜样,叫子弟去仰慕学习,而不知道叫去学习古人,为什么这样糊涂?世人只知道骑马披甲,长矛强弓,就说我能为将,却不知道要有明察天道,辨识地利,考虑是否顺乎时势人心、审察通晓兴亡的能耐。只知道承上接下,积财聚谷,就说我能为相,却不知道要有敬神事鬼,移风易俗,调节阴阳,推荐选举贤圣之人的水平。只知道不谋私财,早办公事,就说我能治理百姓,却不知道要有诚己正人,治理有条理,救灾灭祸,教化百姓的本领。只知道执行律令,早判晚赦,就说我能平狱,却不知道侦察、取证、审讯、推断等种种技巧。在古代,不管是务农的、做工的、经商的、当仆人的、做奴隶的,还是钓鱼的、杀猪的、喂牛牧羊的人们中,都有显达贤明的先辈,可以作为学习的榜样,博学寻求,没有不利於成就事业啊!

5 文言文翻译

从前有人在邯郸学人走路 不但没有学成 反而还把自己原来走路的步法忘了 只好爬回去了

1、庄周《庄子·秋水》:“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

2、昔有学步于邯郸者①,曾未得其仿佛②,又复失其故步③,遂匍匐而归耳④。——《汉书》

①昔(xī)——从前,过去。步——行走,走路。邯郸(Hán dān)—— 战国时赵国都城。

②曾——这里相当于“乃”,意思同“却”。仿佛——大略、大概。

③故步——原来走路的步法。

④匍匐(pú fú)——爬行。

曾有到邯郸学习走步的人,没有模仿那的步行,反而忘记原来自己的步行,于是爬着回自己的国家。

6 文言文翻译

译文:

绍圣元年十月十二日,我与小儿子苏过游白水佛迹院,在汤泉中沐浴,水很热,其源头估计能把东西煮熟。沿着山向东走,有稍稍偏北的地方,又一百丈瀑布。山上有八九个弯道,每个弯道就有谭。潭水深的地方,用绳子系石坠入五丈,还到不了底。潭水像雪花般飞溅,声音如雷鸣般轰响,令人既喜又惊。水边有几十个巨大的脚印,大概就是所谓佛的痕迹吧。傍晚时我们顺来路返回,在夕阳映照下山仿佛在燃烧,十分的壮观。或弯腰或抬头看这些山谷。到了江边,此时月亮出来,江水击打着,用双手捧着象碧玉般的水。回到家已是二股时分,我与苏过再次饮酒。吃着橄榄菜,有种萧索感,再也睡不着了。写下这些文字交给过儿,东坡记。

字词:

绍圣元年十月十二日[2],与幼子过游白水佛迹院[3],浴于汤池[4],热甚,其源殆可熟物[5]。循山而东,少北[6],有悬水百仞[7],山八九折[8],折处辄为潭,深者磓石五丈[9],不得其所止;雪溅雷怒[10],可喜可畏。水际有巨人迹数十[11],所谓佛迹也。

暮归倒行[12],观山烧火,甚俛仰[13],度数谷。至江上月出,击汰中流[14],掬弄珠璧[15]。到家二鼓[16],复与过饮酒,食馀甘煮菜[17],顾影颓然,不复甚寐,书以付过。东坡翁。

注释

[1]白水:山名,在今广东博罗县东北。《舆地纪胜》说:“山有瀑布泉二十丈,下有石坛,佛迹甚异。”可与本文所记参看。

[2]绍圣元年:即1094年。绍圣,北宋哲宗的年号。

[3]幼子过:苏轼的第三子苏过。

[4]汤池:即汤泉。据宋人记载,佛迹院中有相距很近的二泉,东为汤泉,水热,西为雪如泉,水凉。

[5]殆:大概,恐怕。

[6]少北:稍向北。

[7]悬水:瀑布。百仞:这是夸张的说法;苏轼《答陈季常书》说此山“布水三十仞”,则是据实估量。仞:古时以八尺或七尺为一仞。

[8]折:这里是弯转的意思。

[9]“深者”二句:谓潭水深的地方,用绳子系石坠入五丈,还到不了底。磓(zhuì):当作“缒”,音同字误。缒,用绳子拴住人或物放下去。

[10]雪溅雷怒:形容瀑布坠入深潭,溅起雪白的水花,发出轰鸣的声音。

[11]水际:水边。

[12]倒(dào)行:顺来路往回去。

[13]甚:厉害。俛仰:即俯仰,指弯身抬头,形容一上一下时的样子。

[14]击汰(dāi):击水。汰,水波。

[15]掬(jū):用双手捧取。璧:平圆形的玉,这里用来比喻映在水中的月亮。

[16]二鼓:二更;古代击鼓报时。

[17]馀甘:即橄榄。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一、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上一章虽述及《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岁始来月经;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岁才开始遗精,如果这时“阴阳和”(即性交),则可能有子。但是这时性功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合适的婚龄。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岁,始能“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岁,才能“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而长极”。所谓“肾气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发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而长极”,指人的最后一颗牙齿“尽头牙”长出,也表示人的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

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论衡·齐世篇》中说:“《礼》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举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汉朝有个学者叫王吉的说:“夫

妇,人伦大纲,天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现象、民间有许多做法都源自经济发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带有很强的现实性;而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带有很强的预见性。预见与现实之间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对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如《后汉书·灵帝记》:“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那么结婚时年十五。《后汉书·桓帝记》:“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岁即位的,结婚那

年应为十六岁。《隶释》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

查考《汉书》、《后汉书》,女子出嫁从十三岁到十九岁的都有。如《后汉书·昭德马皇后纪》:“后从兄严不胜忧愤,白太夫人绝窦氏婚,求进女掖庭,由是选入太子宫,时年十三。”《汉书·外戚传》:“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媪。王媪家本涿郡蠡吾平乡,年十四,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汉书·曹世叔妻传》:“作女

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后汉书·光烈阴皇后传》:“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成当里,时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统计的年龄,按中国旧俗为虚岁,即刚诞生就算一岁,诞生满一年即为两岁,所以实足年龄比上述的还要减去一岁。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如《汉书·霍光传》:“光长女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又《汉书·外戚·孝昭上官后传》:“昭帝始立,年八岁,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这两段是说明了男女相差两岁,是为“相配”。民间也是如此,《后汉书·循吏·任延传》:“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二、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

在《汉书》与《后汉书》上记载了这样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后汉书·梁鸿传》:“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外黄富人之女尽管是他人建议,自己决定,但总是表明了对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之嫁梁鸿,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后很少见了,即使有,也会受社会打击,被斥为“放荡”、“不规”、“有悖礼法”,而在汉代,还是时人异之,时人贤之的。

当然,以上这种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秦、汉起,婚姻由父母决定,已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这个父亲有支配女儿婚事之权,对外也比较好说话。可是也有不好说话的父母,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魏志·王粲传》:“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有时,长辈对子女亲事的看法有矛盾,但归根结蒂,儿女亲事还是取决于长辈。如《汉书·孝宣许后传》:“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孝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再如汉高祖刘邦当初娶吕后,也有类似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相貌,很敬重刘邦,说自己相人多了,没有人能及得上刘邦,要把女儿嫁给他。可是妻子吕媪发火了,她责问吕公说:“你一直说我们的女儿要嫁个贵人,沛县县令来求婚,你都不同意,怎么许给了刘邦这个小子?”吕公说:“这种事女人不懂。”结果还是将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男女的婚姻还由别的亲属插手干预决定,当然这种亲属要比父母更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妻,户牖有个富人叫张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陈平,感到陈平相貌很好,气度也了不起,于是就要把孙女许给他。这个孙女命不好,嫁一个丈夫死一个丈夫,共五次。可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

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其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认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还是把孙女许配给了陈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过父母,或不从父母命,那么父母是十分生气的。例如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临邛的大富豪卓王孙有次宴请宾客,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在席间弄琴。卓王孙新寡的女儿文君偷偷地从窗缝看司马相如,十分倾心,于是在夜里跑到司马相如处,两人私奔至司马相如的故乡成乡。司马相如家

境贫穷,徒立四壁。卓王孙为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这么没出息,我不忍心杀她,但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他终不听。

无论是男女自行择偶,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有哪些呢?

男方择妇,一是看重形相,当然所谓形相不光是美。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戴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妻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门弟,如《汉书·董贤传》说:“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还有贪慕女方家财的,如前面引述的陈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陈平为什么接受张负这个守寡五次、人们都不敢娶的孙女呢?后人说是贪图岳家多财。

女家择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吕公之看刘邦,张负之看陈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览》 五百四十一引《吴书》 说到吴国有个有名的大臣陶谦年轻时的事:“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途,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贤与才,古人对此是十分重视的,史书所载甚多,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后汉书·公孙瓒传》:“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后汉书·列女传》:“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当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鲍宣贫而好学,有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华阳国志》卷十下说:“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许多古人惜才、爱才,慧眼别具,识人于草莽之中,助人于穷危之际,这种赏识与帮助往往以联姻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带有政治目的,为了某种政治关系而联姻。《史记》七《项羽纪》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后汉书·刘植伟》:“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在秦、汉之际,指腹为婚的事也始见端倪,此风盛行于后世。如《后汉书·贾复传》:“复兆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总之,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当然,也有许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贱与

贫穷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说来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许多“此男当贵”,“此人必非终于草莽者”的看法与期望,带有一种以求有朝一日进入较高等级的希求。至于通过联姻以获取金钱还不太明显,陈平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金钱,也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

三、婚仪

这个时期的婚仪沿袭过去的“六礼”,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艺文类聚》四十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

但是,这一时期的“六礼”比之于古之“六礼”,繁缛得多,奢侈得多,以此来显示地位与财富,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淳朴的古风已逐渐丧失殆尽。例如,从汉朝起,百官纳采,用玄纁、羊、雁等礼物凡30种。《通典》五十八对此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着箧中,又�皂衣箧,表讫,�大囊表之,题检文,言:谒表某君门下。聘礼物凡三十种,各有谒文,外有赞文各一首。封箧表讫,蜡封,题用皂帔盖于箱中,

无囊表,便题检文,言:谒箧某君门下,便书赞文,通共在检上。礼物:案吕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金钱、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鸟、九子妇、阳燧。

以上这些礼物都要写上讨吉利的谒文,表明它一定的含义,这些谒文还表明当时人们的伦理观念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通典》五十八记载的是:

总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

雄伉合俪。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鸟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至于聘金,即纳征钱,是越来越豪华奢侈,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汉官仪》说:“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书·王莽传下》说:“进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后汉书·献烈梁皇后纪》说:“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宋书·礼志》说:“尚书朱整议:

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汉书·淮阳宪王传》说:“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这种状况不仅在王室贵族中定为礼制,而且在民间也蔚为风气。如《汉书·陈平传》中叙述:“张负卒与女,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由此看来,这种“门面”无论如何不能不要。《后汉书·任延传》中所述的任延因骆越之名不懂嫁娶礼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两千多男女的年龄差异,为他们配对。“其贫无礼聘,令长史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这也是风俗不可违也。

当时,不仅聘金甚巨,而且婚礼的其它方面排场很大。如《汉书·西域乌孙传》说:“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潜夫论》三《浮侈篇》说:“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这种嫁娶侈靡之风在当时就为一些有识之士所反对。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还有前面说过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学而被人赏识、妻之以女的鲍宣在这方面作风也很好,其妻少君嫁过来时,装送资贿很丰厚,鲍宣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长于富豪之门,习惯于修饰、享受,而我是生活贫贱的,对这些礼实不敢当。”妻说:“我的父亲因为你品德作风好,才叫我嫁给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总按你的意见办。”鲍宣高兴地说:“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这位妇女就把华衣美服与侍从都退回娘家,换上布衣,和鲍宣一起归乡里。当然,在那种社会里像戴良、鲍宣这种人

是不多的。

在当时,闹新房的风俗已经兴起,宾客们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来祝贺,喝了许多酒。

他的一个叫张妙的朋友在闹新房时开玩笑,把杜士捆起来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杜竟一命呜呼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妾、**、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平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汉书·元后传》:“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汉书·孔光传》:“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期去或更嫁。”《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当时,如无子则买ae , 在民间也是寻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风俗通》说:“陈留有富室,公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九十

岁还要买小老婆,这是多么畸形与丑恶!

这些情况,当然还是建立在男子统治与压迫女子、以女子为玩物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中间有许多丑闻秽事,如《汉书·王商传》:“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婢通及女弟*乱。 ” 《汉书·夏候婴传》:“颇尚平阳公主,主与父御婢奸,自杀。”

《汉书·侫幸传》:“张彭祖为其小妾所毒,薨。”《汉书·淳于考传》:“许皇后姊孊为龙额思侯夫人,寡居。长与孊私通,因取为小妾。”至于《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说:“赵相奏乾居父丧私其小妾,坐削中丘县。”这是因为在父丧期内还

娶小老婆,触犯了封建礼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职的处分,否则,在封建社会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亲。重亲就是婚姻之家再结婚姻,即所谓“亲上加亲”。重亲可分三种:姻家恒为姻家,婚家恒为婚家,还有姻家、家互为的情况(指《仪礼士昏礼记》的说法,女氏称婚,婿氏称姻)。这种情况,按历史记载,多实行于王室、贵族,当然民间也有,只是未具体地记载于历史罢了。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颇为复杂的关系网,如《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至于下面一种情况就更复杂了。《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及况卒,少子霸袭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

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其实质是为了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从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从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为前提的。

由于“亲上加亲”,结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是在同辈之间进行,有时却是在不同辈之间进行。这并不是由于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严格,这是马虎不得的,只不过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份的讲究而已。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汉朝人结婚似不避同姓。

如《汉书·王诉传》:“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来,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吕后妹嫁于吕平”,也是如此。

用现代科学观点来看,同姓联姻,并非不可,因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缘关系。但汉代的不同辈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很近的不同辈通婚,如亲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现象很值得分析。可以从政治利益高于一切来考虑,还可能是古代血缘婚的回光返照。

五、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

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一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无子弃,绝世也”,这正是七弃(或七去)之一。《东观汉纪·应顺传》:“顺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其实,无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这实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说“错”了什么话,闹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汉朝的那个陈平,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不事生产,他的嫂嫂看不过去,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如“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等,陈平之兄知道后,就逐其妇而弃之。人云,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口舌弃,离亲也。”其实,这也是很不公正的。这

正像后来刘备所说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犹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盗窃弃,反义也”。其实,这种所谓“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汉书·王吉传》:“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这棵枣树是邻家种的,枝果伸到王吉家来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吉吃,结果王吉为之和她离了婚,这真是视婚姻为草芥,视女子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去)之一是:“嫉妒弃,乱家也。”这样离婚当然有“充分理由”了。《后汉书·冯衍传》上说,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任氏女又凶悍、又嫉忌,不许冯衍畜媵妾,而且虐待冯衍前妻所生的子女冯豹、冯姜,后来冯衍把她逐出了门。关于这件事,冯衍写了一封信给任氏女的弟弟任武达,说明原委,这封信在历史上颇为有名,人们常以此来教育女儿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妇道。

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妇之道,义有离合。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五子之母,尚足在门,五年以来,日盛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痛彻苍天,毒流五脏,愁令人不赖生,念令人不顾祸,入门著床,继嗣不育,纺绩织纴,子无女工,家贫无僮,贱为匹夫,故儿之,莫不凄怆,曾无悯惜之恩。唯一起,武达所见,头无钗泽,面无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穷,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贩糖之妾,不忍其志。计妇当去久矣,念儿曹小家无他使,哀怜姜、豹,当为奴婢,恻恻焦心,事事腐肠,汹汹藉藉,不可听闻,暴虐此婢,不死如发,半年之间,脓血横流。婢病之后,姜竟舂炊,豹又触泥涂,心为怆然,编谷放散,冬衣不补,端坐化乱,一缕不贯,既无妇道,又无母仪,忿见侵犯,恨见狼藉,依倚郑令,如居天上,持质相劫,词语百东,剑戟在门,何暇有让;百弩环舍,何可强复;举宗达人解说,词如循环,口如布谷,县幡竟天,击鼓动地,心不为恶,身不为摇,宜详居错,且自为计,无以上书告诉相恐,狗吠不惊,自信其情。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残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家室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振振有词,凿凿有据,女方家族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在冯衍这一边。当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信中还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确有许多缺点,但触犯丈夫的统治权,不许丈夫纳妾,危及丈夫的“权利”与“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说,有个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遗产,嫂子很想独占,汝敦的妻子很贤惠,劝汝敦都给他们算了,于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给了兄嫂,夫妻俩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劝他送给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见他们来,以为是来

借钱的,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知道他们来送金器,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看来,这位嫂子贪心,似乎是个“小人”,但这位哥哥也很差劲,弟弟与家媳让出父母遗产,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为愧了。后来,虽然感悟了,为什么马上和妻子离婚呢?自己能感悟,为什么妻子就不能感悟,为什么不帮助、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于父母,即没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后汉书·鲍永传》:“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这两件事都很不讲理,鲍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骂了一条狗,就被离弃了。姜诗的妻子更冤,她本来对婆婆很孝,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为了这件事,就被离弃了,这是多么违背人情、人性!

七是为了一时的政治关系而去其妻。汉朝大将班超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个大臣李邑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又妒班超之功,于是上书皇帝诽谤班超,说班超拥爱妾,抱爱子,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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