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言行举止都有哪些要求,有什么书是专门介绍清朝皇帝的言行的礼仪的

皇帝的言行举止都有哪些要求,有什么书是专门介绍清朝皇帝的言行的礼仪的,第1张

  清朝皇帝进膳礼仪: 清代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封建的政治、经济发展,促进了饮食文化的繁荣。在皇权高度集中的统治下,各种维护封建统治的典章礼仪制度严谨完备。清代宫廷筵礼仪理所当然地突出皇帝的尊严,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清代初年,宴无定制。后妃、皇子、亲王、郡王及文武廷臣一经皇帝“钦定”,即可入宴。康熙年间,清代宫廷增设专门管理饮膳的机构和人员,不仅对皇帝饮膳、筵宴设立专档,还将重要的筵宴定为制度,如除夕、元旦、上元、端阳、中秋、七夕、重阳、冬至、万寿、大婚等宴载入《大清会典》,编入《大清通礼》,列为法定宴日,对与宴进酒事宜也都有专门记载。清朝皇帝平时进餐称进膳或传膳。皇帝进膳,除宴会以外,都是单独摆桌,菜、汤都各有碗盖,临时才打开。制作饮食,各有专门机构。各种茶水和用牛奶、奶油、盐、茶熬制的奶茶,由御茶房供应,各样点心有饽饽房制作,正餐饭菜由御膳房供应,晚点,在宫内别有承办之处。每天正餐两顿,冬季,上午六、七点左右进膳,下午一点半左右进“晚膳”,晚上六点左右进晚点。每一餐如何预备,都一一开列清单,呈报内务府大臣画行照办。 除夕、元旦是皇帝家宴的日子。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十二月三十日除夕,是乾隆继位以来首次筵宴。自下午两点开始摆设宴度。乾清宫正中地平南向面北摆皇帝金龙大宴桌,左侧(地平上)面西座东摆皇后金龙宴桌。乾清宫地平下,东西一字排开摆设内廷主位宴桌。西边头桌:贵妃,二桌纯妃,三桌海贵人,裕常在;东边二桌林妃,三桌嘉妃、陈贵人。另设陪宴若干桌。

  揭秘清代皇帝的大婚礼仪: 皇帝的婚礼是国家盛典,属于传统吉、嘉、军、宾、凶“五礼”中的嘉礼,为与臣庶婚礼区别而称大婚。其实,并非一个朝代的每个皇帝都举行大婚典礼,只有幼年即位的皇帝才能享此殊荣,而成年后才坐上宝座的皇帝,就只有象征性地补行一个仪式而已。清代入关后的10位皇帝中,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5位皇帝即位前即已成婚,末代皇帝溥仪的婚礼是在清朝被推翻后举行的,因而在紫禁城中举行过大婚的皇帝仅有幼年登基的顺治、康熙、同治、光绪4位。历来研究皇帝大婚礼仪者,都要追溯其礼仪渊源,但往往仅援引《仪礼·士婚礼》。《仪礼·士婚礼》记载,自周代以来的婚礼主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古称婚礼中的“六礼”,但这主要是对士人婚礼部分程序的总结,从士人而上推到皇帝,自然会比“六礼”复杂许多。具体到清代皇帝大婚,按进行时间归纳,则可分为婚前礼、婚成礼、婚后礼。清代皇帝的婚前礼,由传统的“六礼”减为纳采与大征(纳征)两种礼节。纳采礼本为男家遣媒妁前往女家求婚,获女家同意之后,再正式遣一使者到女家致以薄礼,以为求婚之成。清代皇帝大婚,皇后的选择是通过选秀女的形式,并不存在像民间的订婚礼程序,只是皇家为表明尊崇古礼,举行纳采礼。历代纳采礼,男家向女家所致礼物,既有实用之物,又有象征之物。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礼物为配有鞍辔的文马四匹、甲胄十副、缎百匹、布二百匹,顺治朝还包括金茶筒(喝奶茶用的茶壶,民间也称为多穆壶)1个、银盆2个。清朝统治者以骑射与尚武为立国根本,所以在纳采礼物中把马匹、甲胄列入其中,并且占有首要的位置。纳采礼之后举行纳采宴。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宴的承办,改变了主宾关系,并不是由皇后父母设宴款待皇帝派出的使者,而是皇帝要派大臣代表他,赐宴皇后父母。

  清代皇帝大婚纳采礼之后行大征礼,即古代的“纳征”礼。征即证、成之义,又称纳币。《礼记·杂记疏》记有:“纳币,以物言也;纳征,以义言也。”之所以称为“大征”,表明其礼物之规模宏大。按《大清会典》记载为:黄金二百两、白银万两、金茶筒一、银茶筒二、银盆二、缎千匹、文马二十匹、闲马四十匹、驮甲二十副。另有赐后父后母黄金百两、银五千两、金茶筒一具、银茶筒一具、银盆一具、缎五百匹、布千匹……

  婚成礼是皇帝大婚的高潮,只有经过这一礼仪,双方才可以确立夫妇之关系,其程序包括册立奉迎礼、合卺礼,并且尚有坐帐礼、跨火盆与马鞍的习俗。与臣庶婚礼最大的不同,是臣庶在举行婚前礼以后,须由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所以称此为“亲迎礼”;而贵为天子的皇帝,绝对不可能屈尊前去迎接,必须派遣使节先到皇后府邸对皇后进行册立,然后再把皇后迎入宫中,因而称“奉迎礼”。

  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后所用凤舆,并非是与百姓一样的红色喜轿,而是帝王专用的明**轿,并且上面没有“喜”字。皇后乘坐凤舆入宫时,要提前在凤舆内放置御笔“龙”字,光绪帝大婚时凤舆内的“龙”字为皇太后慈禧所写,至今还典藏在故宫博物院。皇后头遮绣龙凤同合纹的红缎盖头,坐在凤舆内向宫中行进时,一手持金质双喜“如意”,一手持苹果,以谐音平安如意。到了乾清门,才算到了皇帝之“家”,于是皇后在乾清宫阶下轿,交出手中的如意和苹果,还要再怀抱一个金宝瓶跨过火盆,才能进殿内,等到了洞房坤宁宫时,还要跨过马鞍,才能行合卺礼。

  婚礼诸礼中真正代表男女成为夫妇的是合卺礼。合卺礼为现代所说的喝交杯酒之源。“合卺,破匏为之,以线连柄端,其制一同匏爵。”张梦元的《原起汇抄》则进一步阐述婚礼用匏为爵之意义:“用卺有二义,匏苦不可食,用之以饮,喻夫妇当同辛苦也;匏,八音之一,笙竽用之,喻音韵调和,即如琴瑟之好合也。”

  皇帝大婚与臣庶最大的不同,是在“家”礼而外增加的“国”礼,即增加颁诏礼、庆贺筵宴礼等,筵宴结束,皇帝大婚礼仪的帷幕才终于落下。同时,联系皇后与母家亲情的归宁(回门)礼也被无情地割断了。

  下午3点半左右,乾清宫两廊下奏中和韶乐,乾隆帝弘历御殿升座。乐上,后妃入座,筵宴开始。先进热膳。接着送皇后汤饭一对盒。最后送地平下内庭主位汤饭一盒,各用份位碗。再进奶茶。后妃,太监总管向皇帝进奶茶。皇帝饮后,才送皇后奶茶及内庭主位奶茶。第三进酒馔。总管太监跪进“万岁爷酒”,皇帝饮尽后,就送皇后酒,妃嫔等位酒。最后进果桌。先呈进皇帝,再送皇后、妃嫔等。宴毕,皇帝离座,女乐起,后妃出座跪送皇帝还宫后,才各回住处。

  唐明皇与杨贵妃根本不是什么爱情故事!唐明皇只是看重杨玉环的美色罢了!如果他爱杨贵妃,他完全可以放弃权力。要知道,杨贵妃最后是被他赐死的!!

  焦仲卿-刘兰芝

  范蠡-西施

  吕布-貂婵

  牛郎-织女

  董永-七仙女

  梁山伯-祝英台

  司马相如-蔡文姬

  李靖-张红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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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游-唐婉

  赵明诚-李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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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复-陈芸娘

  侯方域-李香君

  柳梦梅-杜丽娘

  冒辟疆-董小宛

  李甲-杜十娘

  吴三桂-陈圆圆

  马皇后和明太祖

  马皇后(1331-1382)安徽宿州人,“有智鉴,好书史”,她早年丧母,被郭子兴夫妇收养为义女。郭子兴作农民起义军元帅时,马氏嫁给了英勇善战的朱元璋。郭子兴性情暴躁,气度狭小,在别人挑拨下把朱元璋关了起来,不给饮食。马氏偷出刚出炉的热饼,揣在怀里给朱元璋送去,以至烫伤了胸脯。在朱元璋领兵征战的年代,她还亲手为将士缝衣做鞋。一次,与朱元璋敌对的陈友谅大兵临城,不少官员百姓准备逃难。在人心慌乱的紧急时刻,马皇后镇定如常,“尽发宫中金帛犒士”,稳定了军心,为朱元璋获得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在朱元璋平定天下、创建帝业的岁月里,马皇后和他患难与共。因此朱元璋当了皇帝后,对马皇后一直非常尊重和感激,对她的建议也往往能认真听取和采纳。朱元璋几次要寻访她的亲族封官加赏,都被马皇后劝止。朱元璋性情暴烈残忍,为了保住朱家子孙日后的统治地位,不断寻找借口屠戮功臣宿将。对此,马皇后总是婉言规劝,使朱元璋多少有所节制。马皇后一直保持过去的俭朴作风,平日穿洗过的旧衣服,破了也不忍丢弃。并教导妃嫔不忘蚕桑的艰难。遇到荒年灾月,她带领官人吃粗劣的菜饭,以此来体察民间疾苦。1382年(洪武十五年)五十一岁的马皇后病逝。临终嘱咐朱元璋“求贤纳谏,慎终如始”,并愿“子孙皆贤,臣民得所”。

  朱元璋常将马皇后的贤德与长孙皇后相提并论,她们的确可以先后媲美。清上官周《明太祖功臣图》中马皇后画像朱元璋雄才大略,很快在濠州红巾军中崭露头角,不免遭人侧目,郭子兴亦对他有疑忌。诸将出征,掳获物都要贡奉郭子兴,元璋不猎取私财,无从进纳,更容易引起郭子兴的不快。马氏见此情形,就把自家财产送给养母张夫人和郭子兴妾张氏,请她们在义父前给干女婿说点好话,以弥缝裂痕。有一次,郭子兴把元璋关了禁闭,不给饭吃,马氏心痛丈夫,把刚烙得的烧饼放在怀中偷偷送去,等到事后才发现胸前的皮肤都烫焦了(《明史·高皇后传》),可见这对青年伉俪感情的深厚。平时马氏对元璋生活的关照之好自不必说了。当时因战乱缺乏食粮,马氏在家省吃俭用,把粮食和好的食品留给丈夫,以至有时自己饿肚子。这些事朱元璋铭感五内,当皇帝后还向大臣讲述,把它比作刘秀困在河北得到冯异豆粥麦饭的美事。据《明书》记载,朱元璋与陈友谅对垒时,曾被对方追击,马氏背着元璋逃跑,太子朱标为此绘有图像,放在怀中。后来朱标与乃父政见不合,元璋追打他,他故意把图像遗落在地,元璋见到,痛哭一场,也不打儿子了(《明书·懿文皇太子纪》)。这个记载未必是真实的,不过马氏不像当时的其他妇女缠足,是天足者,背丈夫是有可能的。马氏自奉节俭,衣服穿破了还要补了穿,听女史讲元世祖昭睿顺圣皇后用旧弓弦织成绸,做衣服穿,马后就命用旧料织治,做成盖被、巾褥,送给孤寡老人。

  马皇后对子女仁爱,勉励他们学习,要求他们生活简朴,有比穿衣、用物的,加以教诲,又把宫中利用旧料织成的被褥送给他们,并解释说:你们生长在富贵家庭,不知纺织的难处,要爱惜财物。她对待养子如同亲生的,而且始终如一。

  和朱元璋血缘最近的亲戚是侄儿朱文正,文正在对陈友谅战争中立功,因叔父未及时赏赐而不满,元璋因此杀了文正身边的亲信,还要治他的罪。马后也把文正当儿子看,这时劝元璋:这孩子立了好多战功,守南昌尤其不易,况且只是性急要强,并不是反叛,不要追究了,元璋这才将文正免官了事。这一事例说明马后保护了亲属正当权益。

  马后对娘家人极为怀念,每当说到父母早逝就痛哭流涕,朱元璋也因关心她而及于外家,要为马后访察亲属,以便封赏。马后认为封外戚容易乱政,不是好事,不让访找。事实上马后是孤儿,娘家已没有人了。元璋只好追封马公为徐王,郑媪为王夫人,在宿州为他们设立祠祭署,以邻居王姓主持奉祀的事。

  马后与身边的妃子和宫人也是和睦相处,是比较慈惠的。妃嫔中有人生儿子,一定厚待他们母子。马后以皇后的身份,还要管丈夫的饮食,宫女认为她不必这样做,她说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尽做妻子的责任,再一是怕皇帝饮食有不中意处,怪罪下来,宫人担当不起,她好承受着。她也设法保护宫女,有一次元璋盛怒要立即惩罚一个宫中下人,马后也假作发怒,命把那人捆绑起来,交给宫正司议罪。元璋不满地责问她:这是你皇后处理的事情,为什么要交给宫正司马后回答:赏罚公平才可以服人,治理天下的君主,哪能亲自处理每一个人,有犯法的应当交给有关部门去办。元璋又问,那你为什么也发火她回答说,当皇上愤怒时,我故意也发怒,把这事推出去,消释你的烦恼,也为有司能持平执法。这一事表明她对丈夫、宫女双方都是关怀的。

  清上官周《明太祖功臣图》中宋濂画像命妇入宫朝见,马后以家人礼来接待,给人以温暖,对朝臣的家庭也给以关心。有人告发和州知州郭景祥的儿子要杀乃父,朱元璋欲以不孝罪处郭子死刑,马后知道了,说这是传闻之词,不一定真实,何况郭景祥就这么一个儿子,处决了他就绝后了。朱元璋一调查,果然是传闻不实,不是马后的劝说,郭家就家破人亡了。洪武十三年(1380),知制诰宋濂因长孙宋慎陷入胡惟庸党而获罪,元璋要处他极刑。宋濂是明朝开国“文学之首臣”(朱元璋《高皇帝御制文集·赠翰林承旨宋濂祖父诰》),又是太子的师傅,这时他已告老还乡,与胡党毫无牵涉。元璋搞胡党扩大化,宋濂眼看要遭殃,马后及时出面救援,她说:老百姓请一位先生,还知道终生不忘尊师的礼节;再说他致仕回籍,京中的事必定不知道,可别冤枉了他。但是元璋一心惩办胡党,不听马后的劝告。一次马后陪丈夫吃饭,她不喝酒,也不吃肉,元璋问为什么不吃不饮,她说:听说宋先生获咎,我不近荤酒,为他祈福,希望他免祸。听了这番话,元璋动了恻隐之心,饭也不吃了,第二天赦免了宋濂的死罪。

  马后对士庶的生活也有所关心。明朝太学建成,朱元璋临幸回宫,马后问有多少学生,回答有几千名。当时有些太学生携带眷属在京,他们没有薪俸,无法养家,马后建议按月发给口粮,元璋接受了,专门设立“红板仓”,存储粮食,发给太学生。此后,“月粮”成为明代学校的一项制度。

  明初有个商人沈万三,是“赀钜万万,田产遍吴下”的江南第一大财主(董谷《碧里文存》),据说朱元璋建设南京城,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城墙由他出资修筑。又据说沈万三要求出钱犒赏军队,元璋问他,我有百万军士,你能普遍犒劳吗?他不知收敛,满有把握地说可以每人发给一两银子。这样的人,富可敌国,敢同天子抗衡,激恼了君主,要以乱民的罪名杀掉他。对此,马皇后劝解道:沈万三富是富得出奇,但他没有犯法,也没有谋图造反,杀他没有道理,也不符合法令,还是不杀的好。元璋听了她的话,免沈万三一死,把他流放到云南。

  对于太医院的医生,马后也照顾他们的利益。马后最后一场病是严重的,元璋命太医诊治,但马后不服药,元璋强要她吃药,她说:如果我吃药无效,你就会杀死那些医师,那不等于我害了他们吗!我太不忍心了。元璋希望她医好,就说不要紧,你吃药,就是治不好,我因为你,也不会惩治医生。但是马后还是不用药,以致死亡。马后替医生着想竟至不顾自身的治疗。她死于洪武十五年(1382),享年51岁。

  马皇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很得体。当朱元璋在甥馆时,与义父母及其家人;独立成家后,与义子,与丈夫的子女;做皇后以后,与妃嫔,与宫人,与命妇,与朝臣,与娘家,种种关系,料理得妥切,与人关系融洽。她能做到这种程度,重要的在于她按“待人以宽,责己以严”的原则去办事,与他人的矛盾就易于化解。

  马皇后的所作所为,赢得了丈夫的尊敬与爱护。她生前,朱元璋褒奖她,比诸历史上的贤后唐太宗长孙皇后,为她父亲起坟立庙;她死后,朱元璋不再册立皇后,表示对她的敬重和怀念。这一对同甘苦共患难的夫妇,互相眷恋,互相体贴,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丈夫多妻妾,她的生活还是完满的。

  《明史》赞扬马皇后,“母仪天下,慈德昭彰”。

  还有,唐明皇与杨贵妃根本不是什么爱情故事!唐明皇只是看重杨玉环的美色罢了!如果他爱杨贵妃,他完全可以放弃权力。要知道,杨贵妃最后是被他赐死的!!

清朝四大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所谓“清宫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狸猫换太子”。

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就是太后下嫁摄政王。太后是指清太宗皇太极之妃、世祖福临的生母,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被谥为孝庄文皇后;摄政王即指摄政睿亲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系多尔衮之兄嫂,弟妻兄嫂,按照汉人道德观念来看,是一件太不光彩也太不文明的事。有清一代,对此讳莫如深,求其明文记载则无有也。 但清末才刊行的《苍水诗集》有句云“上寿称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即是指太后下嫁这件事说的。诗作者张煌言是清初人,与多尔衮同时,所说当有所本。另据《朝鲜李朝实录》仁祖二十七年(1649年,清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亦有“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这样去“叔”字改称“皇父”的记载,它间接地透露了多尔衮称皇父“已为太上”与太后相对称,正是太后下嫁的一个旁证。何况多尔衮之改称“皇父”不但明载于《清实录》与蒋良骥《东华录》等书中,即当时流传到今的许多档册和文告中,于抬写皇上处,一并抬写摄政王,而摄政王之上,或冠以“皇叔父”,或冠以“皇父”字样。 我们也不要忘了另一个事实:满洲入关以前的社会性质虽已由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很早很早以前女真人的落后习俗,如弟娶兄妻、妻姑侄媳的一些群婚制的残余,延续到入关初年,也是不足为怪的。那么,太后下嫁这件事是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

二、顺治出家

史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皇贵妃董鄂氏薨。世祖福临哀悼殊甚,为之辍朝者五日。旋即下谕追封为皇后。董鄂氏仅仅是个贵妃,为什么要这样滥加谥号,并晋封她为皇后呢? 有的人于是以讹传讹,说这个妃子是明末人冒辟疆的姬人董小宛,当清军入关之初,被掠至京师,后入宫,赐姓董鄂氏,跟着又册立为贵妃。谁知董氏入宫之后,竟以不寿卒。然世祖之于董贵妃,宠冠六宫,莫与伦比,乃红颜薄命,惹得世祖终日闷闷不乐,不数月,遂弃皇帝不为,遁入山西五台山,削发披缁,皈依净土。上述就是顺治出家的由来,历来故老相传如此,是否真有其事呢?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清世祖福临好佛,宫中延有木陈 、玉琳王秀二禅师,尊礼备至。世祖钤章有“尘隐道人”、“懒翁”、“痴道人”等称号,又谕旨对木陈有“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视朕,当如门旅庵相待”云云。世祖信佛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 其次要说,世祖死去前几个月,适值孝献皇后董鄂氏之丧,世祖哀痛过情,为世所叹异。因而就有人认为世祖是由悼亡而厌世,终于脱离尘网,遁入空门。从此传为“万古钟情天子”的一段佳话。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合的。不错,由于世祖好佛,他死前确实有过要求祝发为僧的念头。但事实上在他死去的前几天,只是叫他最宠任的内监吴良辅去悯忠寺(今北京市广安门内法源寺)削发,他本人也曾亲自前往观看过。这里还说明世祖当时并无大病。那么,世祖是怎样死的呢?据当事人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载:“奉召入养心殿,谕:朕患痘,势将不起。”张宸《青王周集》亦称:“传谕民间毋炒豆,毋燃灯,毋泼水,始知上疾为出痘。”两人所记完全相合,可以互相印证。这就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世祖既死于出痘,那么,遁入五台山祝发为僧的说法,就并不可信了。

三、雍正被刺

世传清世宗胤禛暴崩的原因,说法不一,有说是被刺而死的,振振有词。这一说法究竟可信吗? 说来话长,它起因于雍正七年(1729年)曾静、张熙一案。曾静慕明末人吕留良的为人,以排满复明为职志,因遣其徒张熙诡名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他为祖先(岳飞)举义,不成,狱兴、辞连吕留良。世宗严加处治,戮留良尸,留良子葆中,时为编修,亦论斩。传说吕留良有一个幸存的孙女,名叫吕四娘,她的剑术之精,冠绝侪辈,立志要为父祖报仇。后来她潜入宫内,终于刺死了世宗,并把世宗的脑袋割下,提着逃走了。 好事的人说是根据鄂尔泰传记的记载,说世宗暴崩的那一天,上午还“视朝如恒,并无所苦”,就在那天下午,忽召鄂尔泰入宫,而外间喧传世宗暴崩的消息已满城风雨了。鄂立刻“入朝,马不及被鞍,亟跨骣马行,髀骨被磨损,流血不止。既入宫,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人们认为,当时天下承平,长君继统(清高宗弘历二十五岁登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搞得这般惊慌失措的。这就只能说明世宗被刺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这里需要将真人真事与野史传闻区别开来,曾静、张熙一案牵连的吕留良等人都是真人真事,是历史真实;但提到吕留良的一个孙女,是传说,不是历史事实。世宗死的年月日是事实,但说他是暴崩,并不见明文记载,也只是传说,目前尚不能证实其事。此其一。 上述鄂尔泰传记所描述的鄂仓皇上朝一段情节,写得惟妙惟肖,好像真有其事似的。但至少在正史记里,如《清实录》、《清史列传》、《清史稿》等书并没有这类的记载。当然,没有文字记载,不等于没有这件事;而且直到今天仍无法得到证实,也就不可能确认有这件事;即使鄂尔泰的仓皇上朝是事实,也不能证明世宗一定就是被刺,因为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此其二。 世宗本人好佛好道,“所交多剑客力士”,传说“结兄弟十三人”。皇帝与人结为兄弟之事,未必可信;但既好佛好道,多交剑客侠士,则炼丹求长生之术,容或有之。求长生吞丹药,以致暴崩,也有可能。秦皇、汉武之事,早有先例在。此其三。 有人建议发掘清西陵的泰陵(清世宗胤禛的陵墓),看看世宗到底有无头颅,以证实被刺与否。后因发掘工作过忙,未果,当然,清世宗死于1735年,尸骨早寒,一旦发掘,果能得其一二遗骸,固可定案,但要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也只好等待将来再说了。

四、狸猫换太子

这里指的是清世宗胤禛与海宁陈氏换子的传说。浙江海宁陈氏,从明末起,累世簪缨。数传至陈之遴,清初降于清,位至极品。稍后,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等父子叔侄,都是高官厚禄,尊宠备至。康熙年间,世宗时为皇子,与陈世倌尤相亲善。恰巧碰着两家各生一子,年、月、日、时辰无一不同。世宗听说,十分高兴,命抱子入宫,过了许久,才送回去。陈氏发现,送还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男孩,而且易男为女了。陈家万分震怖,但又不敢出来剖白,只得隐秘其事。高宗尝南巡至海宁,当

天即去陈家,升堂垂询家世甚详。将出,至中门,命即封闭,并告以后不是皇帝临幸,此门不得再开。所以此后陈氏家中永远关闭其门,从未再开过一次。也有人说,清高宗弘历对自己的身世怀有疑团,所以南巡到陈家,想亲自打听清楚。上述这些传说,盛行于前清末年。当时革命排满之风最盛,对清代诸帝极事丑诋。传闻异辞,其中真伪夹杂,有必要为之剖辨。 海宁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父子叔侄,位极人臣,皆是事实:就是清高宗南巡去过陈家,也是事实。按清制,皇帝到过的人家,经过的大门是必须封闭,禁止再开的。但不能由于有这些历史事实,就说清世宗与陈世倌有以女换子之事了。 清代旗人生子一定要报都统衙门,宗室生子一定要报宗人府,定制十分缜密。何况紫禁城内,门禁森严,怎么能随便抱子出入宫内?显而易见,这些都是清末汉人在排满的革命浪潮中,无中生有地编造出来的。

也有版本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最为震动,统称为清末四大奇案,我觉得两个版本标准不同,一个是宫廷政治方面的,一个是民间的,都有可信度。

回答者:李家思 - 大魔导师 十三级 7-18 18:27

所谓“清宫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狸猫换太子”。

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就是太后下嫁摄政王。太后是指清太宗皇太极之妃、世祖福临的生母,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被谥为孝庄文皇后;摄政王即指摄政睿亲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系多尔衮之兄嫂,弟妻兄嫂,按照汉人道德观念来看,是一件太不光彩也太不文明的事。有清一代,对此讳莫如深,求其明文记载则无有也。 但清末才刊行的《苍水诗集》有句云“上寿称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即是指太后下嫁这件事说的。诗作者张煌言是清初人,与多尔衮同时,所说当有所本。另据《朝鲜李朝实录》仁祖二十七年(1649年,清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亦有“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这样去“叔”字改称“皇父”的记载,它间接地透露了多尔衮称皇父“已为太上”与太后相对称,正是太后下嫁的一个旁证。何况多尔衮之改称“皇父”不但明载于《清实录》与蒋良骥《东华录》等书中,即当时流传到今的许多档册和文告中,于抬写皇上处,一并抬写摄政王,而摄政王之上,或冠以“皇叔父”,或冠以“皇父”字样。 我们也不要忘了另一个事实:满洲入关以前的社会性质虽已由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很早很早以前女真人的落后习俗,如弟娶兄妻、妻姑侄媳的一些群婚制的残余,延续到入关初年,也是不足为怪的。那么,太后下嫁这件事是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

二、顺治出家

史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皇贵妃董鄂氏薨。世祖福临哀悼殊甚,为之辍朝者五日。旋即下谕追封为皇后。董鄂氏仅仅是个贵妃,为什么要这样滥加谥号,并晋封她为皇后呢? 有的人于是以讹传讹,说这个妃子是明末人冒辟疆的姬人董小宛,当清军入关之初,被掠至京师,后入宫,赐姓董鄂氏,跟着又册立为贵妃。谁知董氏入宫之后,竟以不寿卒。然世祖之于董贵妃,宠冠六宫,莫与伦比,乃红颜薄命,惹得世祖终日闷闷不乐,不数月,遂弃皇帝不为,遁入山西五台山,削发披缁,皈依净土。上述就是顺治出家的由来,历来故老相传如此,是否真有其事呢?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清世祖福临好佛,宫中延有木陈 、玉琳王秀二禅师,尊礼备至。世祖钤章有“尘隐道人”、“懒翁”、“痴道人”等称号,又谕旨对木陈有“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视朕,当如门旅庵相待”云云。世祖信佛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 其次要说,世祖死去前几个月,适值孝献皇后董鄂氏之丧,世祖哀痛过情,为世所叹异。因而就有人认为世祖是由悼亡而厌世,终于脱离尘网,遁入空门。从此传为“万古钟情天子”的一段佳话。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合的。不错,由于世祖好佛,他死前确实有过要求祝发为僧的念头。但事实上在他死去的前几天,只是叫他最宠任的内监吴良辅去悯忠寺(今北京市广安门内法源寺)削发,他本人也曾亲自前往观看过。这里还说明世祖当时并无大病。那么,世祖是怎样死的呢?据当事人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载:“奉召入养心殿,谕:朕患痘,势将不起。”张宸《青王周集》亦称:“传谕民间毋炒豆,毋燃灯,毋泼水,始知上疾为出痘。”两人所记完全相合,可以互相印证。这就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世祖既死于出痘,那么,遁入五台山祝发为僧的说法,就并不可信了。

三、雍正被刺

世传清世宗胤禛暴崩的原因,说法不一,有说是被刺而死的,振振有词。这一说法究竟可信吗? 说来话长,它起因于雍正七年(1729年)曾静、张熙一案。曾静慕明末人吕留良的为人,以排满复明为职志,因遣其徒张熙诡名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他为祖先(岳飞)举义,不成,狱兴、辞连吕留良。世宗严加处治,戮留良尸,留良子葆中,时为编修,亦论斩。传说吕留良有一个幸存的孙女,名叫吕四娘,她的剑术之精,冠绝侪辈,立志要为父祖报仇。后来她潜入宫内,终于刺死了世宗,并把世宗的脑袋割下,提着逃走了。 好事的人说是根据鄂尔泰传记的记载,说世宗暴崩的那一天,上午还“视朝如恒,并无所苦”,就在那天下午,忽召鄂尔泰入宫,而外间喧传世宗暴崩的消息已满城风雨了。鄂立刻“入朝,马不及被鞍,亟跨骣马行,髀骨被磨损,流血不止。既入宫,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人们认为,当时天下承平,长君继统(清高宗弘历二十五岁登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搞得这般惊慌失措的。这就只能说明世宗被刺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这里需要将真人真事与野史传闻区别开来,曾静、张熙一案牵连的吕留良等人都是真人真事,是历史真实;但提到吕留良的一个孙女,是传说,不是历史事实。世宗死的年月日是事实,但说他是暴崩,并不见明文记载,也只是传说,目前尚不能证实其事。此其一。 上述鄂尔泰传记所描述的鄂仓皇上朝一段情节,写得惟妙惟肖,好像真有其事似的。但至少在正史记里,如《清实录》、《清史列传》、《清史稿》等书并没有这类的记载。当然,没有文字记载,不等于没有这件事;而且直到今天仍无法得到证实,也就不可能确认有这件事;即使鄂尔泰的仓皇上朝是事实,也不能证明世宗一定就是被刺,因为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此其二。 世宗本人好佛好道,“所交多剑客力士”,传说“结兄弟十三人”。皇帝与人结为兄弟之事,未必可信;但既好佛好道,多交剑客侠士,则炼丹求长生之术,容或有之。求长生吞丹药,以致暴崩,也有可能。秦皇、汉武之事,早有先例在。此其三。 有人建议发掘清西陵的泰陵(清世宗胤禛的陵墓),看看世宗到底有无头颅,以证实被刺与否。后因发掘工作过忙,未果,当然,清世宗死于1735年,尸骨早寒,一旦发掘,果能得其一二遗骸,固可定案,但要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也只好等待将来再说了。

四、狸猫换太子

这里指的是清世宗胤禛与海宁陈氏换子的传说。浙江海宁陈氏,从明末起,累世簪缨。数传至陈之遴,清初降于清,位至极品。稍后,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等父子叔侄,都是高官厚禄,尊宠备至。康熙年间,世宗时为皇子,与陈世倌尤相亲善。恰巧碰着两家各生一子,年、月、日、时辰无一不同。世宗听说,十分高兴,命抱子入宫,过了许久,才送回去。陈氏发现,送还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男孩,而且易男为女了。陈家万分震怖,但又不敢出来剖白,只得隐秘其事。高宗尝南巡至海宁,当

天即去陈家,升堂垂询家世甚详。将出,至中门,命即封闭,并告以后不是皇帝临幸,此门不得再开。所以此后陈氏家中永远关闭其门,从未再开过一次。也有人说,清高宗弘历对自己的身世怀有疑团,所以南巡到陈家,想亲自打听清楚。上述这些传说,盛行于前清末年。当时革命排满之风最盛,对清代诸帝极事丑诋。传闻异辞,其中真伪夹杂,有必要为之剖辨。 海宁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父子叔侄,位极人臣,皆是事实:就是清高宗南巡去过陈家,也是事实。按清制,皇帝到过的人家,经过的大门是必须封闭,禁止再开的。但不能由于有这些历史事实,就说清世宗与陈世倌有以女换子之事了。 清代旗人生子一定要报都统衙门,宗室生子一定要报宗人府,定制十分缜密。何况紫禁城内,门禁森严,怎么能随便抱子出入宫内?显而易见,这些都是清末汉人在排满的革命浪潮中,无中生有地编造出来的

  1、历史没有甄嬛这个人,但是有历史原型。原型是清世宗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

  2、人物简介

  清世宗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生于1693年1月1日(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满洲镶黄旗人四品典仪官凌柱之女。 十三岁时入侍雍和宫邸,号格格,为雍王胤禛藩邸格格。康熙五十年(1711年)生下皇四子弘历。雍正元年封为熹妃,雍正八年封为熹贵妃,雍正九年孝敬宪皇后去世后摄六宫事。雍正十三年儿子弘历(乾隆皇帝)即位,尊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曰崇庆皇太后。卒于1777年3月2日(乾隆四十二年正月二十三),葬泰东陵。谥:孝圣慈宣康惠敦和诚徽仁穆敬天光圣宪皇后。

  3、生平

  孝圣宪皇后最初在雍亲王府邸为妾,号格格,为低阶侍妾。十余年间皆号格格,也未生下其他皇子,看来并不受宠。直到弘历降生才得以改变。康熙五十年(1711年)八月庚午,生雍亲王四子弘历即后来的乾隆帝。雍正即位初,封为熹妃,居景仁宫。地位次于乌拉那拉皇后、年贵妃、齐妃。但后来随着年妃、皇后相继逝世,齐妃之子弘时失帝意,地位日渐升高。八年(1730年),晋封为熹贵妃,为雍正朝后期后宫统摄者。

四大奇案:杨乃武与小白菜 、名伶杨月楼冤案、张汶祥刺马列案 、淮安奇案

刺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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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总督

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慈禧太后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

被刺

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孑然一身来到江宁,如入龙潭虎穴。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

原因

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南行日记

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说法一

张文祥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文祥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说法二

刺马案发生后清廷十分惊恐,知道此案涉及封疆大臣的内幕亵闻,于脸面上无光。因此只能掩盖矛盾,粉饰门面。慈禧太后为了维系摇摇欲坠的统治,亲自出面处理此案。把正在天津处理教案的大员曾国藩调来审理案件。又在曾国藩出发前夕召见了他,面授机宜说:“马新贻办事很好”为此案定了调子。一句话,马新贻是个好官,张文祥是个发逆。大量野史、笔记、小说、戏曲,不顾官方史家曲笔,将马新贻被刺原委公诸于众。马新贻官运靠的是假报军功结纳权贵得来的。他在所谓的“剿匪”战斗中本是个败军之将。被俘以后又没骨气,与“匪首”义结金兰成了拜把兄弟。再由把兄弟导演一幕马新贻收复失地的闹剧,欺瞒了朝廷以至爬上封疆大吏的宝座。飞黄腾达以后,拜把兄弟们原以为可攀附于他,千里迢迢来投靠。马新贻奸占了兄弟妻室,又诱杀了兄弟。张文祥因偶然原因逃脱他的魔掌,才弄出这出刺马的大案来。此事轰动朝野,慈禧太后惊问:“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诚惶诚恐地回答:“这事很奇。” 更奇的是,案犯张文祥供词闪烁,主审大员奏案含糊,期间虽有曾国藩、郑敦谨等朝廷大员复审,却始终未得真相,1871年10月,张文祥被剖腹挖心,祭奠马灵。

杨月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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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杨月楼是某京剧戏班演小生的名伶,由于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时,时誉赞其玉立亭亭艺兼文武。同治十一~十二年期间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戏园金桂园演出倾倒沪上男女,一般京调非偏爱只为贪看杨月楼。

就在同治十二年冬天杨月楼因与一商家女子的姻缘而引发了一场官司。杨月楼在金桂园连续演出表现男女之情的梵王宫等剧,一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共往连看三天。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归后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慕意欲订嫁婚约,连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其相见。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韦女遂病且日见沉重。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沪,其母即顺遂女意遣人告知杨月楼,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楼往见遂应约,倩媒妁具婚书,行聘礼订亲并开始准备婚事,但事为韦女叔父所知,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予阻拦谓,惟退。

韦母遂密商杨月楼,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 ,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党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于是正当其在新居行婚礼之日,县差及巡捕至,执月楼与韦女,并起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七箱据传有四千金。在将韦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据记小车一辆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红衣犹未去身也。沿途随从观者如云。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痛恶而重惩之,当堂施以严刑,敲打其杨月楼胫骨百五;女因不仅无自悔之语,反而称嫁鸡遂随鸡、决无异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监待韦父归后再行判决。此案一出立刻传遍街衢,舆论轰动。杨月楼是红极一时,人人皆知的名优,犯了这样颇富戏剧性的风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时优伶一向被视为贱民,而韦姓茶商则不仅属良家且捐有官衔,是有一定身份、家资小富的商人,杨月楼以贱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违反了良贱不婚的通行礼法。此外韦杨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当形式,而乡党则以拐盗公讼于官县官,又以拐盗而予重惩,这种种不合常规的事情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而一时众论纷纷。

结果

最后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不过,杨月楼案却是糊糊涂涂的了断。参与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点影响,照样高高兴兴当官搂钱。而杨月楼的妻子韦阿宝,亦被其父逐出家门不知下落。杨月楼忧愤改名为杨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对官场黑暗及当时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处处受欺的不满。[1]

太原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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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有个富人叫张百万,因嫌弃穷女婿曹文璜,将二女儿玉珠许给一家姓姚的, 但他女儿玉珠喜欢小白脸不爱钱,与曹文璜私奔,准备投靠曹家故交交城县令的陈砥节。

二人出城前在一家豆腐店歇息,豆腐店莫老汉父女同情他们的遭遇而将自家毛驴借了他们。第二天,张百万找不到人就认为跑到了大女儿家,带领家人前往大女儿金珠家找人,怀疑她藏身于衣柜中,谁知道衣柜里有个和尚,他们把衣柜抬走,和尚却闷晕了。为了找台阶,张百万谎称二女儿暴病身亡,为和尚穿上嫁衣置于灵房。半夜,和尚醒了,逃走了,也到了豆腐店,在莫老汉家用嫁衣换了一身普通衣服走了,途中下半身再度兴奋,又调戏一早起的妇女,被其丈夫吴屠户杀死,尸体被扔到井里。和尚命案和张家走尸案,一下轰动全城,阳曲县令杨重民开堂公审,有多管闲事的人指认和尚所穿为莫老汉衣物,急欲结案立功的杨重民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定莫老汉为凶犯,莫老汉屈打成招,案情上报刑部。

当日吴屠户杀人后,迁居晋祠,曹文璜回太原时途经吴屠户的酒店,酒后失言的吴屠户吐露了他杀害和尚的秘密。几天后,曹文璜从交城回太原还驴,知道老汉被抓为莫老汉申诉,杨重民对冤情有所察觉,但害怕暴露自己严刑逼供草菅人命,而将曹文璜冤为同谋。玉珠的丫环秀香在探监时得悉全部案情之后,一方面请求晋祠保长监视吴屠户,另一方面赶赴交城寻找玉珠。玉珠事又找刚从交城县令提升为山西提刑按察司陈砥节,赴任太原。于是,真相大白,老汉和公子哥无罪释放。

小白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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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一

清末,余杭士子杨乃武应乡试中举,摆宴庆贺。房客葛小大妻毕秀姑颇有姿色,人称“小白菜”。她本是葛家童养媳,曾在杨家帮佣,与杨乃武早有情愫,碍于礼义名份,难成眷属,只得各自婚娶。余杭知县刘锡彤曾为滥收钱粮敛赃贪墨,被杨乃武联络士子上书举发,断了财路,心怀怨隙。他儿子刘子和用迷药奸污了毕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刘锡彤为保住儿子性命和发泄私愤,便移花接木,把杨乃武骗至县衙,严刑逼供,以“谋夫夺妇”定拟,问成死罪。杨乃武和其胞姐杨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屡屡上诉,历时二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以致官官相护,依旧判定死罪,并详文刑部。詹氏也因上告失败而获罪被拘,幸同科举人汪士屏联合士绅上书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驳回详文,并请得谕旨命浙江三大宪会审。杨淑英为救弟弟,怀抱侄儿去省城探监,求秀姑据实翻供,毕秀姑深觉愧疚,当即应允。谁知浙江巡抚杨昌浚为保住自己面子和众多参审官员顶戴,依仗拥兵边疆左宗棠之势,会同藩台、臬台蓄意抗命,不准毕秀姑翻供,复以“通奸谋命”定拟,上奏。杨昌浚此举激起浙江士绅公愤,杨淑英在他们支持下,至狱中让杨乃武写冤状,冒死赴京,滚钉板告状。光绪帝生父醇亲王痛恨杨昌浚蔑视朝廷,又怕各省督抚仿效,决意替杨乃武翻案,以示警饬。正当杨乃武看透黑暗吏治,与秀姑欲以鲜血、头颅祭告天下“大清百姓盼望青天”之际,得到了醇亲王“大清有青天”的回答。出狱之日,杨乃武目击毕秀姑奉懿旨,被押解尼庵削发为尼,自己虽保住了命,却已一身伤残,几为废人,连举人功名也不准恢复,不禁黯然自问:“我这冤案是昭雪了么?大清真有青天么……一曲冤歌传百年,长伴遗恨说青天”

说法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冯玉军):

杨乃武生于道光二十一年,是浙江余杭县的乡绅,他平时里爱管闲事,喜欢抱打不平,为此还顶撞过官府,这也为以后他身陷囹圄埋下隐患,同治十二年,杨乃武考中举人。毕秀姑,也称葛毕氏,由于她相貌长得俏丽,又喜欢穿白衣绿裤,人送绰号“小白菜”。她嫁于葛品连,两人租住在杨乃武家的一间房子里,既然共同生活在一个大家庭杨乃武与小白菜过从甚密,杨乃武还经常给小白菜教书、认字,教她读经,正因为如此,街坊邻里就起了闲话,当时街坊中有“杨吃白菜”的闲话。

同治十二年十月份,杨乃武去余姚他岳母家办事,好几天没有回来,到了十月初九,豆腐店的帮工葛品连,也就是小白菜的丈夫,清晨起来忽然害了病,刚开始以为是流火疾,也就是上火,到了后来吃药不管用,病情加重了,大家就以为是杀症,就是上大火,吃了各种中药都没管用,一直到当天下午的申时,也就是我们今天的下午三点到五点的样子,葛品连全身青黑,重病死亡,一个好端端的年轻人忽然暴病死亡,家人和街坊邻里都不能理解,由此联想到平日里杨乃武与小白菜过从慎密,这时候葛品连的老母亲就把这个案子上报给了余杭县衙,余杭知县刘锡同,得到报案就带领着仵作,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法医沈祥来到葛家来看亡人,也就是葛品连,仵作沈祥拿出银针来刺入葛品连的尸体,这里头需要讲一下,在断案过程中,仵作用经皂角水清洗过的银针刺入尸体,如果该尸体是中毒身亡的,那么这根银针就可能会变黑,沈祥刺入后,银针变黑了,那么沈祥就认为这是中毒身亡。

刘锡同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法医鉴定的结论,马上就认定街坊邻里的传言属实,就将小白菜带回县衙审问,刚开始毕秀姑,也就是小白菜不承认自己有谋杀亲夫之嫌,刘锡同就用大刑伺候,严刑拷打,根据当时的史料记载,刘锡同当时动用大刑包括用烧红的铁丝刺双乳,用锡熔,滚烫的锡熔浇背,滚烫的锡熔是什么呢?就是用金属锡熔化以后滚热的锡水浇她的脊背,在如此的残酷的刑讯逼问之下,毕秀姑被迫招供,说是十月初五日,杨乃武买到了砒霜,把砒霜交给她,让她趁机毒死葛品连,以达到他们通奸居住的目的。十月初九日,葛品连有病,她就把砒霜倒如药汤中一起服下,葛品连中毒身亡。刘锡同得到毕秀姑招供如获至宝,马上传讯杨乃武,不料杨乃武来到县衙,矢口否认自己跟这个案件有任何关联,声称自己在十月初九日压根就不在余杭县,没有任何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刘锡同认定必须用严刑逼供的办法才能取得口供。这在清朝有一个法律上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口供就不得定案,于是刘锡同就向杭州府呈报了公文,请求解除杨乃武的举人出身,如果解除了他的举人出身他才能用严刑逼供拷打杨乃武,从而获得他需要的这样一个招供。可就在他呈送公文,衙役刚走掉的同时,求功心切的刘锡同于当天晚上就严刑拷打杨乃武。尽管如此,杨乃武始终不承认自己有作案的动机。也就是说始终否认了自己真实的作案。但即便如此,刘锡同仍然以杨乃武与小白菜通奸共谋害死葛品连定案之论呈送杭州府,请求二审定案。

那时刑部尚书,也就是公安部的部长或者最高法院的院长,由他亲自坐镇主审,然后九卿,就是相关的最高级别的刑讯人员坐在旁边,来彻审杨乃武、小白菜,两个犯罪嫌疑人都到了北京来进行审讯,在这次审理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出来,第一个当时提供了证词说将砒霜卖给杨乃武的艾仁堂药店的店主钱坦已经死亡,但是杨家早就提供了当日杨乃武根本不在余杭县的证词,这个证词得到采信,第二点非常关键的一点,葛品连的尸骨连尸骨带棺材也一并从余杭一直千里押解到了北京,重新打开棺木,由仵作重新鉴定葛品连是不是中毒而死,结果,这次检查发现,根据一些医生的最终认定,葛品连确属疾病而死,是病故,在所有尸骨的检测中,没有发现任何中毒身亡,就是砒霜的成分,这样最为核心的问题一旦查明,当时也在公堂上的余杭县令刘锡同和仵作沈祥供认不讳,说确实是我们当时在检测葛品连尸体的时候工作没有做细,主观认定他们有罪,所以就刑讯逼供,那么这样一个前后延续了三年多,将近四年的案子,最后定案,杨乃武、小白菜沉冤昭雪,葛品连不是中毒身亡,而是病故。

惩处官员

这个案子平反昭雪以后,那么在当时的清朝,政治环境中引起轩然大波,慈禧太后一下子连续发布旨意,惩罚余杭知县刘锡同,远发黑龙江判处流刑,余杭知县刘锡同勘验不认真,导致这起冤案的发生他是罪魁祸首,发配黑龙江。仵作沈祥以及其他相关人等30多位官员被革职、充军或查办,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一干官员100余位,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这个案件纷纷扬扬的杨乃武、小白菜案以一大批官员的落马而告终。广大人民拍手称快,这就是杨乃武、小白菜的真实案情。

陶澍娶妻时,还只是个穷书生。结婚时,老丈人后悔了,偷偷用丫环替换了新娘。新婚当晚,新娘就把来龙去脉,全告诉了陶澍。得知真相后,陶澍立刻陷入了沉思,但很快,他就选择接纳,并没有找黄家的麻烦。而黄德芬非常感激他的包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此后,陶澍扶摇直上,岳家却穷困潦倒。

说来也神奇,自黄德芬嫁过来以后,陶澍的科举之路就走得格外顺遂。后来,他为夫人挣回来一个一品夫人的诰命。至于黄**的结局,就显得有些凄惨了。她如愿嫁入吴家,享受了一段时间的富贵生活,还生了一个女儿。然而好景不长,她的丈夫因为斗殴被别人打死。

由于她没生儿子,族里人便欺负她,抢占了她的田地。后来,陶澍因为父亲去世,回乡丁忧,得知黄**的凄惨遭遇,便派人送去了50金。看着这钱,黄**羞愤至极,抱着钱大哭起来。她舍不得花这些钱,却不想遭遇小偷,钱都被偷走了。一怒之下,黄**选择了上吊。

得知消息后,陶澍每年都会给黄家寄去一笔钱,资助她们的生活。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以上就是“婢女代嫁”的故事,连带结局,都出自清朝梁恭辰的笔记体小说《北东园笔录》。梁恭辰的父亲,是陶澍的同科进士。

在书中,梁恭辰称,当年两家来往很密切,他的母亲曾发现陶澍夫人的右手手背上有个凸起的疣,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人。母亲追问原因,陶澍夫人却回答说:是因为小时候出身微贱,才有所损伤。梁恭辰在书中说,婢女代嫁的故事,是陶澍老家的传说,但虽然是传说,可信度却非常高。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这个故事的可信度,还真的不高。

第一,《北东园笔录》只是小说,有文艺创作的成分。虽然,梁恭辰的父亲,是陶澍的同科进士,但他的书本质上还是一本小说,有文学创作的成分。婢女代嫁之所以流传甚广,和一个台湾人有关。这个台湾人,名叫高阳,本名许晏骈,一生写了90多本书,其中文艺小说《印心石》流传最广。

而这本《印心石》,恰恰就是以“婢女代嫁”为背景虚构的故事。因为高阳的名气,《印心石》多次加印,流传甚广。21世纪,北京三联书店将《印心石》在内地出版,加速了传播。因此,耳熟能详的“婢女代嫁”的故事,实则都是文艺小说,而不是真实史料。

第二,黄德芬颇有才名,显然不可能是丫鬟。在陶澍的轶闻里,黄德芬颇有才名,根本不像丫鬟,而且两人也见过面。据说,陶澍求娶黄德芬,还费了一番功夫呢。黄德芬的家境不错,是村中首富,自小就才貌出众,求婚的人踏破门槛。

但她认为,这些人品貌不佳,文才不优,统统拒绝,一直到十七八岁,还没有嫁人。两人一番比文采较量以后,黄**才满意地应下了婚事。这样的才华,不可能是个丫鬟,而且,两人也见过面,不见得黄**会把名字给丫鬟用。

第三,陶澍的岳父,为人忠厚,绝非贪慕富贵之人。陶澍的岳父,名为黄崇榜,出生于1761年,是湖南安化人。书上称黄崇榜,“古貌古心”,以“忠厚”传家,非常值得尊敬。黄家虽然是村里首富,但并非大富大贵,但即便如此,黄崇榜常常资助困苦百姓。

1798年(嘉庆三年),黄崇榜将女儿黄德芬嫁给陶澍。对于陶澍这个女婿,黄崇榜非常满意,更愿意资助他求学。一个为人忠厚善良的长者,又怎么可能贪慕富贵,故意悔婚,还让婢女替嫁呢?

第四,黄德芬有气节,性格和父亲如出一辙。父亲以“忠厚”传家,养出来的女儿自然也不逊色。和父亲一样,黄德芬同样“清钱财,重名节”。历史上的陶澍,素来有“清官”之名。他去世后,两淮盐商为感谢陶澍治理盐政的功劳,特地送来了4万两白银。

然而,黄德芬却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拒绝了。她说,先生家世儒素,一辈子都不在意钱财,如今也不能用金钱羞辱他。得妻如此,想必陶澍九泉之下,也感到非常欣慰吧。

第五,“婢女替嫁”的时间对不上。在传闻故事里,黄老爷之所以不让女儿嫁给陶澎,除了有富贵人家求娶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便是陶澎入京考试,却名落孙山。可陶澎娶妻时,连湖南省的乡试都没有参加。他是在娶了黄德芬的2年后,即23岁那年,参加乡试,考中了第30名举人。

此后,第二年入京,参加嘉庆七年的会试,此后进入官场。从时间上来讲,“婢女替嫁”的时间,根本对不上。此外,还有人对陶澍纳了6房妻妾,非常反感。但实际上,在古代妻妾成群是正常的,没必要多加职责。

首先,陶澍官至两江总督,纳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其次,陶澍纳妾集中于41岁至54岁,原因是夫人黄德芬只生下了女儿,没有儿子。古人重视子嗣,年过40岁,陶澍仍然没有后人,他不得不着急。接连纳妾以后,他依然没有儿子,直到54岁那年,他的妾室张李生下了儿子,陶澍便停止了纳妾。

此外,陶澍也并非看重门第之人。这一点,从他给孩子挑选婚事就可以看出来。在他担任总督之际,他便非常欣赏还是布衣的左宗棠,并最终和他结为儿女亲家,留下千古佳话。其实,陶澍的婚姻,史料清晰,根本没有争议。所谓的争议,都是因为世人误把小说当历史。

我认为,文学作品可以虚构,但是不能用传闻逸事来伤害真实的历史人物。婢女代嫁之说,其实是对陶澍的发妻黄德芬的抹黑,更伤害了忠厚的陶澍岳父黄崇榜。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

1、“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2、“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即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即男方将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卜。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征: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

请期:男方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

亲迎:即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扩展资料:

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

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

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三书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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