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婚前买房有错吗?

女方要求婚前买房有错吗?,第1张

我个人认为陈家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我不能接受婚后还租房子这种生活。我记得“房屋中介也打出了醒目的标语:你和丈母娘之间的距离就只差一个房子。”可见现实有多残酷。

其实有人可以理解,毕竟父母是为了子女好,不希望子女太辛苦,还有人说,要先谋生,再谋爱。毕竟不是小孩子了,没有面包,只要爱情,是会饿死的。

但是也有人说,因为结婚的那位,对自己好的数年如一日,虽然结婚时候没有房子,也可以过的很幸福。所以这件事,大家要把控好了,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自己在心里要有个权衡,孰轻孰重,自己要有个计较。

如果是你,没有房子,你会结婚吗?顺便说一下你是不是已经结婚了呗。看看到真正时刻,是不是真的可以只要爱情。

结婚就是生活,柴米油盐一样都不能少,无法建立在物质上的婚姻,两个人之间很容易因为生活琐事争吵,产生隔阂。

结婚的前提是:你们的三观是不是一致,你愿不愿意在爱里妥协,你有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去包容和理解对方。房子会有的,车子也会有的。但是长期保鲜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有人说:“男方没房没车可以啊,结婚后到女方家里住,生了娃跟女方姓,白天出去工作,回家必需洗衣做饭做家务,岳父岳母骂你懒、骂你穷也不能回婆家哦!”

有人说:“奉劝女孩子不要相信所谓爱情,有情饮水饱,只有握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贫贱夫妻百事哀是真的,到时候再有了娃日子就更难了,然后还要看原生家庭,他不会因为你是老婆而违逆自己爸妈,公婆属于那种事多的,不要嫁,再好的感情也会慢慢被磨灭了。”

贫贱夫妻百事哀,当你面对孩子的抚养、老人的赡养、大病的治疗、甚至周围异样的眼光等等现实问题时,爱情将脆弱的不堪一击。

有人说:“男的没房没车,还恨不得妻子把房车都供好,婚后还要妻子做家务照顾父母教育孩子,天下哪里有这么好的事?”

开始大家都不以为然,认为只要有爱,尤其是真爱,就会不顾一切的,有爱就不会饿,有爱就不觉得穷,有爱就可以吃西北风。但这是非常短视的,再相爱的夫妻面对贫穷也是很无奈的,只能不停的争吵,埋怨,羡慕别人,最终沮丧,痛恨对方。

结婚真的是两个家庭的事,双方经济悬殊太大就表示两个人成长环境完全不一样,生活方式与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完全不一样,难以沟通,不能说谁对谁错,就是一起生活很累。我觉得对待这样一个问题呢,首先要考虑以后的生活能否逐步的有所改变提升,如果未来有希望的话,我是觉得两个人一起打拼,改变自己的生活是可以接受的,现在暂时租房子住,也是可以接受的实话说的好成家立业,成家的前提得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年轻人结婚压力越来越大,具备的条件就是有房子车子还得有票子,现在很多女生找对象的前提就是看对方的条件,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有房有车,没车子可以忍,但是没房子大家可以接受吗?俗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但是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如果对方没有房子没有票子,结婚后您可以接受一起租房生活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愿意租房子住,但是现实就是这样,租房子会令很多女生觉得没安全感,总感觉是“有上顿,没下顿”,没有属于自己安心落脚的地方,更没有家的感觉,以后生活的就是一家人,两个人或许可以忍受吃苦,如果有了孩子怎么办呢?!最可怕的就是租房子还是租单间,不仅影响夫妻生活,带着孩子很是容易遭到投诉!当然也有很多人表示愿意和另一半租房子,只要是两个人相互理解,互相相信,有一起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决心,有对以后生活的态度,这样也可以接受!然后再一起努力,共同奋斗属于自己的幸福小屋,但是现在房价越来越高,小一点的城市买房可能相对容易一点,但是在大城市也别是一线城市买房真的很困难,现在的人们都成了新一代的“房奴,车奴”,即使是这样,依然选择要买房,买车。因为有房子就有了自己的窝,虽然不大也是属于自己的幸福港湾

这个属于个人偏好或者取舍吧,不涉及法律,主要看双方感情和意愿。

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出自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尤其是婚前购房加名字,房子按照当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属于购房者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加上对方名字,则视为共同财产,一旦无法结婚的情况下是存在财务风险的。而且房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重要的财产,这个需谨慎。尤其是结婚前全款购房的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可以把这种赠与作为附带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双方做个协议公证。不过无论是否附带条件,该赠与行为都会导致如果离婚分割财产的话,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做分割。

男方没有房子,娶媳妇有啥用,有谁愿意嫁给你,租房等于借宿,总不能风餐露宿吧。

男人要娶媳妇,是从女方家娶到自己家,家的概念是什么?

家就是人住进房子里,有房子没有人,叫空巢,有人没房子,叫野生。

我给自己娶了媳妇,八十年代,彩礼6一8百元,给儿子娶了十六万彩礼的媳妇,市区交首付,装修,不是有多大本事,而是一个普通农民工,只靠勤劳和节俭,不靠自己靠谁,市场经济模式,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中国传统行式,养儿防老责任,给儿子娶媳妇是老子的义务。

现在社会只要人勤劳,那里都能挣钱,哪个行业都能养家糊口。

男女平等是一个伪话题。没有男人说不让女人不平等,而是女人不愿意平等。平等意味着,平等地享受, 平等的付出。女人结婚要男方出房子,就相当于放弃自己的平等权利 ,认同男人的优势地位。平等不是嘴巴喊来的,是靠共同的付出,靠和男人一样的担当得来的。男人结婚的时候,觉得出房子天经地义,女人觉得住男人的房子天经地义,这时候,女人就已经自己放弃平等权了。女人要有出息,结婚这样的大事,为什么不选择属于自己的主动权,让男人住你的房子?

政治军事科技啥都是男人掌握的。所以现代女性要要求对她们要有优惠。提出男女平等的毛主席也是给了女性很多优惠。比如女兵和在工厂工作。但是现在人口比以前多很多。愿意当女兵和在工厂工作的也越来越少。而且还有一个妇联就是想要破坏男女平等的东西。

貌似只有弱者才不想要男女平等。假如现在男女平等了话。男的不给彩礼而且没有有车有房。要女方养。孩子跟女的姓。这谁要?反而女的不给彩礼没有有车有房。孩子跟男的姓。女的要男的保养这样倒有挺多女的要。

提倡男女平等,不是兔费娶媳妇的理由,男女平等更不是懒隋的借口,男女平等,是指社会地位和家庭责任,而家庭责任,是在成家以后,如果成家以前要女方营造家庭,说明男人无能,无能的男人,有那个姑娘愿意嫁给你,就是嫁了,能长久吗?

法律分析:首先和自己的父母商量一下,看看自己的家庭是否有这个能力达到女方的要求,因为结婚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如果家庭达不到对方要求的标准的话,那么你就要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如果自己对自己将来的发展有信心的话,那么借点钱也未偿不可;如果觉得自己以后没有能力承担买房造成的后果的话,那么千万不要去做做不到的事情,因为那样会让自己徒增烦恼,成为心中永远的结;那么接下来就是和女方商量一下,看看她能不能降低标准,等以后自己发展好了再买她要求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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