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妍霏被消防员求婚一半出警震撼落泪,你对这一幕有何感触?

宋妍霏被消防员求婚一半出警震撼落泪,你对这一幕有何感触?,第1张

大型全景式消防体验真人秀《一往无前的蓝》正在热播,这档节目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让大众切身感受到消防员的不易!

在最新一期的节目中,大家一起为消防员的女朋友了一场浪漫求婚,8年的爱情长跑,当他终于有机会借着拍摄节目之际求婚时,谁知道现场的警铃却突然响起。那一刻他仍然选择了冲向车辆,训练有素地迅速执行紧急任务,只给女生留下了一个背影。

面对这样震撼而又戏剧化的场面,宋妍霏当场感动落泪,并表示“这是我见过的比电视剧还要精彩的一个画面!”虽说宋妍霏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但是她的这个热搜真的是太尴尬了,评论区更是骂声一片!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看标题还以为是宋妍霏被消防员求婚了!”“怎么天天买热搜!”“这种热搜只会败坏路人缘!”“能不能尊重一下消防员的未婚妻!”等等。

其实看过节目的观众都知道,现场泪奔的并不只有宋妍霏一个人。吴谨言、孟子义还有林允都落泪了,节目组还特意给吴谨言了一个大特写。但是登上热搜的却只有孟子义一个人,所以很难不令人怀疑这个热搜就是宋妍霏方买的!

看完网友对她的评价之后,只能说宋妍霏团队的营销能力好差劲。总是在不该引话题的时候出风头,买这种前言不搭后语的热搜,不仅暴露了文化水平更败坏了宋妍霏的路人缘!

最重要的是这个热搜标题真的太容易招黑了,很容易会让人产生歧义!不知道消防员的未婚妻看到会是怎样的感受呢?明明被求婚的是自己,但是事件主角却变成了宋妍霏!

作为演员来说,需要一定的宣传和曝光,是为了稳固人气,从而能有更多选择,接触到更好的剧本,这在情理之中。但是现在竟然连蓝朋友的热度都要蹭,未免有些太不知轻重了吧?消防员的伟大不需要她的落泪来证明,更不该沦为她蹭热度的工具!

针对于宋妍霏热搜翻车,其实网友们并不意外,因为她每次参加真人秀都会给自己招黑!

还记得宋妍霏之前参加《做家务的男人》的时候,给自己的干妈准备了丰盛的海鲜大餐,但是当杨迪到家中做客的时候,却只准备了自热小火锅。同一档节目却如此地区别对待,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最后想说,宋妍霏在演戏方面其实还是有天赋和灵气的,既然想要好好演戏,就应该用演技去征服观众。一味地营销自己的身材和美貌,无疑是本末倒置、杀鸡取卵。真心希望她能够在这条路上走得更长更远!

相信大家都看过一部综艺,叫做《一往无前的蓝》,这部综艺主要是由张翰、张彬彬、张颜齐、张嘉元、魏大勋、秦霄贤共同参加,体验消防员们的生活,让我们看到了消防员们的艰辛,向他们致敬。

他们就是我们平凡岁月里的守护者,“哪怕前方炙热灼烧,也要英勇向前”,这是消防员的精神,为人民服务,一往无前,早已成了他们的习惯。遇事找他们,同样也成了我们的习惯,而他们,也不过只是一群孩子而已。

看到不少观众们都在说:给大家安利腾讯正在播出的综艺“一往无前的蓝”,嘉宾请的都很好,有笑有泪,消防员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真的很伟大!致敬! 英雄不仅仅是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士,更是零零碎碎的生活碎片中忙碌奔跑的你们!你们的背影,是我们最大的心安。

消防站内,大家为一名八年爱情长跑的消防员策划了一场浪漫的求婚,正当众人都沉浸在幸福感人的氛围中时,#消防员八年爱情长跑求婚时警铃响了#!面对险情,消防员们放下一切,逆向奔赴,而家人们都选择在背后默默支持。“你守护大家,我守护小家”的感情令人深动容,向消防员及其家属们致敬!

无论是奔向火场身披烈火,还是解决生活中的繁琐小麻烦,只要有消防员在,总能感到安心。

向冲锋陷阵、无私奉献的消防员们说一声谢谢!每一句谢谢,都是消防员们坚守的动力。

节目组还原救援现场的意义,也在于唤醒我们敬畏生命的心。世事无常,万事小心,再遇到消防员时,即使他们并非帮助我们,也记得要说一声谢谢!辛苦了。

:消防员结婚规定: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二十岁,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消防部队的官兵曾经属于兵役制警察部队,作为武装警察体系曾经存在的一个警种,但是现已脱离现役体制。不再拥有警徽警衔,受应急管理部指挥,不再是军人,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这是我国消防事业更进一步完善的契机,以前的普通消防官兵多是应征入伍的新兵,面对火场经验不足,很容易造成死伤;而大部分积累到了经验的官兵又都会退役,导致我国消防事业处于比较尴尬的地步。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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