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买房写父母名“反正是一家人”这句话,你有什么看法?

男友买房写父母名“反正是一家人”这句话,你有什么看法?,第1张

都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今提起结婚,买房变成了刚需,甚至有的女方家彩礼都不要,只要有房子就行。归根结底,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意识到,房子对婚姻的重要性。

没有房子,徒有爱情,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眼看房价一天天上涨,可能很久都买不起房,以后生养孩子、婆媳关系都会很紧张,婚姻生活会极其艰难。

可是,如果只有房子,物质基础达到了,可是两人之间又没有爱情作为牵绊,感情没有打好基础,就匆匆在一起,很有可能之后变成搭伙过日子,于是,女性又不愿将就。

所以,很多女性就在两者之间寻找着微妙的平衡,如何能够既能保证物质基础的情况下,同时拥有爱情。

很可惜的是,一旦面对这个问题,一部分男性就会开始斤斤计较,他们不懂得去珍惜这份真情,反而用爱情当筹码,去要求,去索取,甚至去威胁,已达到有关自己利益的目的。

暖暖有个很爱自己的男朋友,平时对暖暖嘘寒问暖,特别温柔体贴。暖暖一开始对男友并没有什么感觉,可是即便告白被拒两次,对方依旧陪伴着自己度过最难熬的时光。

之后第三次告白,暖暖被感动了,两人确定了关系,暖暖也更依赖这个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男友。

两人恋爱2年,顺其自然地谈婚论嫁,暖暖父母见对方是偏僻农村的,家境一般,担心女儿嫁过去受委屈,便提出不要彩礼了,两家共同出个首付,在市区给小两口买一套房,以后他们在市区工作、让孩子上学也方便。

可是男友家不同意,说这样好像是让儿子做了上门女婿一样。订婚宴当天,两家就闹得不欢而散。暖暖很慌,和男友商量对策,男友不停抚慰暖暖的情绪,却也说不出什么解决的方法。暖暖那几天整夜都睡不着觉,总是默默流泪。

过了一段时间,男友突然说:“买好房了,咱俩结婚吧!”暖暖以为男友是在给自己惊喜,结果发现,这套房子写的是男友父母的名字。

男友理直气壮地说:“虽说这房子写的是我爸妈的名字,但是我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以后这房子肯定还是给我。你就不用操心了,只要每个月陪我一起还房贷就行了!”暖暖原本觉得有房没房也没差,还和父母闹别扭,后来闺蜜一言点醒了她。

闺蜜分析了一下准婆婆的心理,认为她可能觉得不管怎样结婚都要买房,不如这个钱都让自己出,以后房子涨价了,不会有人来分蛋糕,于是找了亲戚朋友借钱凑够了首付,想让暖暖白替她还贷款。以后无论暖暖和男友离不离婚,暖暖都是什么也得不到。

暖暖重新找到男友,问他不经过自己同意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替他们家还钱。男友一句话令人哭笑不得:“你们家非说买了房才结婚的,现在怎么还变卦呢?反正有房就行了吧!我们都是一家人,房子写我爸妈名字哪里不对了?”

暖暖很是气愤,的确和男友感情很好,可是如果就这样结婚了,每个月替男友还4000元的房贷,还不是自己的房子,感觉比租房还憋屈。最让人难过的是男友处理这件事的方式,好像根本没有为自己的未来想过。

暖暖最后的反应还是很令人惊叹的,她回复道:“好呀,这样结婚也可以,反正我们是一家人,就不说两家话了。先说好,结婚以后,把你爸妈的工资退休金和你的工资卡都上交给我。”

“我硕士学历,受过高等教育,懂得合理分配家庭的资金,可以做更好的理财。想买什么给我说,你爸妈不会上网,网购也更划算。你要是不同意,你就是没把我当成自家人!”

男友父母见如意算盘打空,直接撕破了脸,男友也没有说一句话,两人就这么分手了。

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家总是喜欢用“反正我们都是一家人”这句话,就堵住了女生索要自己正当权利的要求,言下之意,就是“你居然还跟我们要求房子?难道你没有把我们当作一家人?难道你现在还没结婚,就想到要和我们离婚怎么过了?”

可是实际上,这种威胁与情感绑架是无理的,每个人都有保障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甚至很多人在婚前就签好了协议,以防止之后婚姻出现变故,感情夹杂了太多杂质。

婚房原本就是为了小两口未来生活用的,是一个可遮风避雨的港湾,是可以回归温暖的壳,是可以让两个人的生活越来越幸福的基础保障。

可如果,婚前就在房子上开始算计对方,只怕今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因为并不是真心要与你携手共创美好未来的人。

女孩子也不要太傻,该争取到的权利一定要争取,特别是在结婚之前,就把这些事都摆在明面上说好。不然稀里糊涂结婚,婚后纠缠不清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

目前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购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2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购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头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头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4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5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 房产 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产生矛盾!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

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我和男友在一起两年,感情还算稳定,准备谈婚论嫁。我父母都是思想比较传统的人,况且今年我已经26岁,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若是在老家,孩子该打酱油了。可是想要结婚,必须先解决婚房,男友家条件一般,我怕他们家买房会有困难,所以提前跟父母商量了这个事。

我妈觉得这都不是事,只要他真心对我好,我们家买房也可以。我是独生女,家里条件挺好,大学毕业后考进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不太累,工资不算高,但却很稳定。工作后,身边的同事也有追求我的,我偏偏看上了其貌不扬,家境普通的男友。我打心眼儿里感激我爸妈,爸妈总是替我着想,想着别让我们有太大压力。

前一阵子男友突然告诉我,他们家已经把房买好了,这着实吓了我一跳。我心里挺不高兴,买房这么大的事都不跟我商量一下,毕竟是婚房。不过转头一想,也没让我家出钱,就由他们去吧。周末休息,男友兴冲冲的拉着我去看新房,到了地方一看我有点傻眼,是一个新开的楼盘,房子还没建好。可是这地方很偏僻,周围设施不齐全,既没有大医院,也不挨着学校,离我们上班的地方太远了。

我跟男友讲这些,他倒觉得无所谓,还说自己家就这条件,位置好的房子买不起,就这还是只付了首付。我很无语,问他,“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我家也可以出钱的,到时候两家一起买套好点的学区房。”男友回答我,“我爸妈说了,房子一定要我家买,要不然以后他们住着没底气。”

哎,原来他们打的是这个算盘,婚后要一起住的,我再一问,果然,因为是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爸妈的名字,我的心直接凉了半截。那意思就是说,结婚之后,我要给这套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房子还十年贷款。我在心里笑了,这么长时间的感情,他们拿我当傻瓜呢。

回到家跟爸妈说这件事,他们都挺生气,觉得男友这个人靠不住。他表面上对我很好,生活中的小事总是让着我,这不刚摊上一件大事,就让他私下里跟他爸妈做主了,一点没考虑我,还要算计我。我说了分手的想法,爸妈一致赞同。

说是想分手,可是这两年来,男友一直对我挺好,我有点下不了决心。第二天男友给我打电话,说他爸妈想请我们一家人吃个饭,两家坐下来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我心里冷笑,都要分手了还结什么婚?妈妈劝我先沉住气,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家到底打的什么如意算盘。

到了男友家,他爸妈说了买房的事,男友妈说,“我们家买了房子,你们家就负责装修吧!反正咱们以后都是一家人了。”我很惊诧,房子上没有我的名字,我还要还贷款,现在还让我们家出钱装修。这是一家什么人呐?爸妈也气的不行,爸爸当时就问他们,“让我们家出钱装修,那房产证上有我女儿的名字吗?”男友妈一脸不屑,“我们就这一个儿子,以后这房子早晚还不是他们的?现在就不用多此一举了吧?”

“是啊,叔叔阿姨,你们就放心吧,以后我爸妈的就是我的。”男友赶忙接过话茬给我爸妈表态。我妈不同意,她是个直性子的人,说着说着话就严厉起来,“如果这房子没有我女儿的名字,我们有权利拒绝还贷款,也不会出钱装修,不仅这样,彩礼该给多少,一分都不能少。”

男友家听了我妈的话,顿时炸了锅,男友妈,“房子都买了还要彩礼?这么长时间的感情还比不上那几万块钱吗?”呵呵,没想到啊,就你们家在那么偏的地方按揭买了套房,这下子连彩礼也省下了?这家人也是太会算计了。我妈生气了,怒道,“房子我们家可以买,我们全款买两套,现在就想招个上门女婿,你们若同意就结婚,不同意就算了。”

我知道妈妈是故意这么说的,他们家就这一个儿子,怎么舍得做上门女婿呢?爸妈的态度就等于宣布分手了。这次见面搞得很不愉快,回来后男友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短信。他说这个房子可以退掉,改为两家一起买,一块儿出首付,然后我们俩一起还房贷。

经过这件事,我把他们一家人也看透了,还是早点儿分开的好。现在终于搞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情侣谈恋爱时好好的,一到谈婚论嫁就分手了。广大姐妹们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遇见算计你的人,一定要及时止损,免得婚后后悔莫及。

1、利处:未来如果子女婚姻破裂,房子由于登记在父母名下,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则不能被分割,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弊端:银行放贷审核十分严格,以父母的名义购房,贷款年限是以父母年纪较大的一方来计算的,贷款年限短、采用继承、赠与、买卖三种不同的过户方式,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一样的,但只要是把房产从父母名下过户到子女名下,都会产生税费。

婚房加父母的名字靠谱吗

1、写其中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如果婚房是由一方和其父母共同出钱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应该算为男方(或女方)及其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婚房的产权就跟另外一方完全没有关系。即使是离婚,根据《婚姻法》,这种房产也依旧会被定为个人财产,另外一方没有分割权。还有一种情况,房产证上虽然写的是男方(或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但是另一方也帮忙还贷了,那么如果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出资额。

2、只写父母的名字:通常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还没结婚,那么一般父母都会在婚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他们认为在没结婚之前就写下夫妻双方的名字不稳妥,毕竟如果出现不能如约结婚的情况,那么就会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宁愿写在自己的名下,这样碰到这种情况房屋也还是父母的财产。

3、双方父母和夫妻的名字都写上: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父母和夫妻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会被认定为该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房贷也许所有人共同承担。还有一种情况,房产证上虽然写了双方父母和夫妻的房子,但是实际还款的是夫妻双方,那么离婚后,出资金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结婚后,房产证上要求写上岳父岳母的名字,感觉不妥,如果是女方家赠与女儿的房子,还有情可原,如果是男方买的房子或付的首付,就不该提这要求了,只要他们年轻人过好日子,以后对双方父母也会孝顺的,还是别为这事闹得不愉快了

男女婚姻是以双方的感情为基础的,当然物质基础也是要的。感情真的很好,而物质基础很差,这样的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举不胜举,而且由于夫妻同心经营家庭,在不长的时间里有房有车也不在少数。反之,物质基础雄厚,但男女之间没感情,这样的婚姻生活没有幸福感,迟早会家破人散,分道扬镳。

其实大可不必把房子登记在男友父母名下,作为结婚与否需要考虑的因素。

建议题主换个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自己出钱了么?自己的男朋友出钱了么?都没出钱,凭什么得到房子?男友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他们自己名下,任何一个有常理的人都应该能断定:没毛病。再说极端一点,如果男友父母把房子登记在男友个人名下,对于其父母来讲都不公平。

自己的男友值得嫁么?男友是一个值得自己去依靠的人么?这里重点提示的是,不要把对方父母的财产作为考虑因素。

至于如果题主有开篇提到的心理,建议这样考虑问题:没有血缘关系、没有相处多久、没有感情基础,能奢望对方真正把您当成一家人么?感情,不都是靠长时间处出来的么?

即便登记了男友母亲的名字,题主与男友结婚之后,是不是要住进去?男方父母有没有帮助男友、包括题主解决生活大问题?题主有没有从中受益?

所以,看待问题,要正反两方面综合考量,考量清楚对方这样处理事情是否符合常理,自己是否从中获利。符合常理、自己又有好处,就不应当作为提出这样问题的理由。

至于题主问,这个婚,还能结吗,我想能不能结,是婚姻当事人自己的事,终生大亊,主意自己拿,但如与房产归属捆绑一起考虑,就犯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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