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是五月天乐队的贝斯手,梁静茹和玛莎两个人同属同一家唱片公司,也同属同一个经纪人,两个人的相识,不是像小说电视剧里面的情节一样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
还记得在2006年梁静茹的演唱会上,玛莎小虎,品冠,都是嘉宾,那天还是情人节,而且,她与他们三个人,合作的歌曲,唱出来也多了一份甜蜜,当梁静茹开始介绍嘉宾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开始起哄,玛莎也在台上送花,那时候的甜蜜,也应该就是这般模样了吧。
据知情人透露,两个人之所以在当时选择分手,是因为玛莎的女人缘不错,再加上梁静茹没有安全感。后来由于“逼婚”而分手,主要是梁静如一心想结婚,因为她是个家庭观很重的传统女人,而玛莎想先不急,边走边瞧。使得两人低调交往四年的恋情告终。梁静茹和玛莎坠入爱河四年,最终分手了。她渴望结婚,但他想要自由。即使他们彼此相爱,两个有不同目标的人也难以走到一起。最终他们因人格差异而分手。
很快,梁静如遇到了现任丈夫赵元同,很快就进入了婚姻殿堂。
在梁静茹的婚礼当天,玛莎没有去现场整天消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他的悲伤和心痛。
现在玛莎也于2015年在希腊圣托里尼和Vicky举行了婚礼。
虽说现在梁静茹离婚了,但两个人也是不会再走到一起了。
你认为他们有可能在一起吗?
01——玛莎
Jones所在的医院内有外星逃犯藏身,整座医院被宇宙警察送到月球,逃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暂时隐藏了自己的种族,而非人类的博士却被警察追赶。氧气就快要用完了,博士用牺牲自己的方式迫使逃犯中计,及时令医院回到地球。(法师第二次出现)
02——博士和玛莎回到了过去观看玛莎的偶像莎士比亚的戏剧,竟然发现就要上映的是传说中不存在的《爱情胜利》,上映之时,女巫从舞台上飞出,原来莎士比亚被控制,戏中的台词都是解除女巫封印的词语。在莎士比亚不断创造的新词语下,女巫被再次封印。
03——博士和玛莎来到五十亿零五十三年后的新地球的第十五纽约,却只看到地下城的贫民窟和一望无际停滞的车流,玛莎被其中一辆车劫走,博士为救玛莎也搭上了某辆车。Boe之脸为了拯救城市,将自己最后的生命转化为能量,临终前Boe之脸告诉博士他最大的秘密——You
Are Not Alone(你并不孤单)。Boe之脸第三次出现并死亡
04——博士和玛莎回到了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看到了帝国大厦正在建筑中,旁边的公园则住满了失业的人群,有人说公园里的人不断减少,每天都有人失踪。博士决定一探究竟,没想到又是戴立克的一个阴谋。
05——戴立克成功的与人类融合,而且还拥有了人类的感情,博士就想和人型戴立克合作,改造戴立克一族。但是其他戴立克却杀死了人型戴立克。最后博士和玛莎以及一名英勇的美国人合力瓦解了戴立克的阴谋。
06——英国的一名著名教授从蝎子体内提取了一些令他返老还童的物质和一套机器,成功从70多岁的老人变成一个20、30多岁的年轻人。但变异正在教授的体内发生,他变成了一只巨大的蝎子,杀死了自己的合作伙伴。后来在约会玛莎的妹妹的时候再次变身,还失去理智到处杀人,最终被博士阻止。
07——博士和玛莎在太空旅行的途中误上了一艘无证采矿船,而船再过42分钟后就会坠入太阳。在船上有两个人不知何故体温不断提高,并且变得极度凶残危险。后来博士才发现原来太阳上存在一种生命体,由于采矿人员采矿时实际上是捉了他们的族人,所以它要报复船上的人。最后船上的人打开仓库丢弃所有太阳物质后终于脱险。
08——博士为了躲避宇宙中的一个嗜血家族而令自己变成人类,将所有记忆和力量隐藏在一只怀表里,化名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在英国的一家著名大学当老师,玛莎则成了他的黑人女仆,博士还和学校里的护士长坠入爱河。然而外星人还是追来了,学校附近不断有人被抓去做这个家族的寄生者,而被外星人控制的稻草人四处攻击学生,更严重的是怀表丢了。
09——博士的身份暴露了,然而人类博士却不敢面对,他放不下约翰·史密斯的生活和爱情。后来一名学生把怀表交给博士,博士终于打开怀表,释放自己的一切记忆与能量。最终博士制裁了嗜血家族的四名人员:父亲推进异空间,母亲被锁进了废弃的白矮星的核心,妹妹被放到了镜子中的世界,而哥哥则变成了一个稻草人,至今仍在守望英国的土地。而且他们四个都得到了他们所想要的——永生。这时家族才明白,其实博士完全有能力对付他们,原先的逃跑躲避只是博士太仁慈,不想伤害他们。
10——一名英国女生Sally
Sparrow在一所“鬼屋”探险时撕开墙纸,墙上竟然有她的名字,还写着“快逃,小心石像”的字眼。于是她第二天与一位朋友一同再来,她听见门铃响去开门,而她的朋友却突然消失了。这时门外进来一位自称是她的朋友的孙子的人给了她一封信,信上说“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刚刚消失了,到楼上拿走天使手中的钥匙,小心石像……”他赶紧到警视厅报案,结果那个帮助他的警探也回到了过去,他们再次遇到时他已经年老得即将死去。后来她找到了她朋友的哥哥,从30多盘录像中找到了博士说的话,原来博士和玛莎因为接触了天使石像,被石像困在过去,博士希望Sally帮忙把塔迪斯送到过去。Sally再次来到鬼屋,四个天使穷追不舍。最后她在博士的指导下,终于把塔迪斯送到了过去,同时让天使成为了真正的石像。(本集获2008年雨果奖最佳戏剧表现短片)
11——博士和玛莎把塔迪斯停到了卡迪夫的时间裂缝上补充能量,一直在卡迪夫等着博士的杰克·哈克尼斯在博士离开的前一刻出现牢牢抓住塔迪斯,并被带去了宇宙末日。杰克用博士被砍下的旧手(见第一季特别篇)追踪博士。博士向杰克解释当初罗斯把他复活过来是用了时间的力量,使得他成为了时间轴上一个不变的定点,不会年老不会死亡,这完全违反了自然定律。博士一行人在那里遇到了负责研究该火箭的教授亚纳YANA(即YOU
ARE NOT
ALONE“你并不孤单的”的英文简写),在教授的请求下,博士答应帮助修好了火箭。而玛莎发现教授居然有一个和博士一模一样的怀表,教授受到怀表的威胁而打开了怀表,变回了时间领主族人。原来他竟然是博士以前的族人法师Master,法师抢走了他迪斯Tardis,把博士一行人留在了宇宙末日。博士无法可施,只能在最后一刻锁定塔迪斯的坐标和时间,使它只能往返于21世纪的地球和宇宙末日。
12——博士一行人回到了地球,发现所有人都在打一种不知含义的四节拍拍子,还发现自己错过了首相大选,新首相竟然就是化名为萨克森的法师!法师为了抓住博士,在全国通缉博士三人。可是法师已经在地球一段时间了,参与了大天使卫星网络以及勇气号航天飞船的制造。在成为了首相之后,他杀死了所有的内阁,并带来一种新的生物,还捉走了玛莎的所有家人(这一集中发现玛莎的母亲和一群联邦调查员一起,原来是法师安排的)、博士和杰克,博士发现所谓的新生物竟然是宇宙末日的人类!原来法师将塔迪斯改装成了谬误机,法师不杀死博士,而是令博士加速老化了900年,并把他关在一个笼子里。法师把全地球的人当做奴隶为他制造武器,准备挑起宇宙大战。
13——玛莎用一年的时间走遍了世界,说是要拿走为了防止时间族威胁地球而制造的4种化学药剂,据说混合后可以杀死时间族并且令他们不再复活。然而最后一种药剂尚未得到,玛莎却被捉住了。在法师为宇宙大战的爆发倒数时,所有人类一起高呼:博士!博士!博士!地球人心灵的力量,加上大天使网络,让博士重获新生。博士原谅了法师,而法师的夫人向他开了一枪。法师将死时博士紧紧抱住他道:“快重生,我们是最后的时间领主,别留下我一个!”可是法师说道:“那一次,我听到了战鼓的声音,我一生注定是一个战士,我也只有像战士一样死去才能带来和平。”(每一个时间领主幼年时都要面对一个未经淬炼的时空,他们中有的会得到启示,有的会逃跑,有的会疯掉,法师见到后疯了;而博士则是逃跑了)
最后博士火葬了法师,当他再次邀请玛莎一起旅行,玛莎婉拒了他。Boe之脸的真正身份将在这一集揭晓。
特别篇——《诅咒之旅》。博士的塔迪斯被追尾,肇事船居然是泰坦尼克号。原来一家外星旅游公司仿照泰坦尼克号制造了一艘巨大的泰坦尼克号宇宙飞船。但是飞船却连续遭遇不幸:防护罩被毁,装上陨石群,船长死去,服务机器人嗜杀成性……
我们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明星,爱上一个偶像?
感情的世界里真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一定有人比他(她)更美,更年轻,更有演技,歌声更动听……为什么我们还会在心底那个柔软的角落里,给他(她)留下一个最梦幻的位置呢?
年少时,或许爱的太过简单,但也保留了一段忠贞温情到现在,或者下意识里,我们把他(她)当作一个同路的陪伴,一个遥远的朋友,一段我们青春成长的见证吧!
一群唱歌的阿甘 文/张瑰宝
生命最初的感动:《拥抱》
“脱下长日的假面,奔向梦幻的疆界……隐藏自己的疲倦,表达自己的狼狈,放纵自己的狂野,找寻自己的明天。”
六年前的一天,忽然看到一首MV,五个男生稚嫩青涩,甚至傻气,在台湾某条小巷的阳光下一味腼腆。
可是天啊,那首叫做《拥抱》的歌,把我钉在沙发里不能移动。第一次有一首歌轻易又粗暴的触及到我17岁的心脏里最深的地方。
十六七岁时也并不喜欢夸张和流泪,所以那首歌的震撼真的是出乎意料。
走遍音像店寻找,可惜,根本没人知道:“五月天?!没听说过”
那时我不知道,也是同样的一个下午,在台湾一条叫兴安街的小路,卖卤肉饭和鱼羹的小摊上刚吃到饱的五个少年,决定自己乐团的名字要叫五月天。原因是总得填一个名字在报名表上,因为他们想参加比赛。
那一夜远在台湾,五个男生大概正挤在怪兽的房间(没钱租用专业场地),身为团长的怪兽决定把他的房间改成练团室——玛莎和阿信骑摩托到五金行买了一堆吸引海绵把所有墙壁及天花板贴满,石头和怪兽把练吉他用的小音箱带来,再加一套杂牌鼓。
我爱的《拥抱》,原来就是在“怪兽的吉他柄会打到鼓的铜钹,玛莎的贝司撞到阿信的肚子”的狭小空间里诞生的。
我很快记住了他们五个人的样子:帅气的阿信是主唱,贝司是娃娃脸的玛莎,小眼睛笑起来憨憨的是吉他手石头,大眼睛笑起来可爱的是团长怪兽,戴眼镜斯斯文文的恰是鼓手谚明。
每每想起这个可能性就更快乐,只因彼时我也在狭小的房间里做着荒诞不经而精彩绝伦的梦,在拥挤的教室里和同学们打打闹闹讨论着将来。
高考复习时被妈妈骂,烦闷,第一次蓄意逃课,冲到黄河边坐一天。一直听《拥抱》,听《疯狂世界》。惨绿少年才有的那种简单却难解的哀愁弥漫在心里。
那时我的秘密基地,就是——黄河边的石头滩,加上五月天。
还好五个大男生有种,去滚石公司敲门递上DEMO带,厚着脸皮说:“如果要丢的话请千万要听过再丢掉。”
还好滚石的人听了那盘小样,还好李宗盛听到了五月天的声音。
我听到《拥抱》的那一年——玛莎22岁,阿信和石头24岁,怪兽23岁,谚明26岁,而我,不过是一个17岁的小丫头。
阿信在《摇滚本事》的纪录片里说:“我们终于赶上了,而且很喘!”
我想说:“我还好赶上了,真的很棒!”
成长路上的陪伴:《时光机》 “那阳光,碎裂在熟悉场景,好安静,一个人,能背多少的往事,真不轻,谁的笑,谁的温暖在手心,我着迷。伤痕好像都变成了曾经” 两年后,五月天的第二张专辑相继推出——《爱情万岁〉。这时他们有了一间真正的录音室。地下的录音室在暴雨来临时被淹,五个人抢救一夜,为保住自己的梦想王国。 我度过高中被课业压得透不过气却无忧无虑的日子,第一次离开家,到异地上大学。开始初恋,又失恋。彼时年轻的我根本不能负荷这样的打击,每天听《温柔》哭着记日记。 “那爱情的绮丽,总是在孤单里……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我放手,努力快乐,K歌专点《终结孤单》。大概从那刻起,我有点长大。 我所不知道的是为了录出那些声音,他们辛苦搞怪。怪兽忍着零下十度的低温,一个人到录音室外还积着雪的草地上录吉他,因为这样才有在街边卖艺的热闹感觉。为了唱出《叫我第一名》里的印度味道,每个人唱得时候甚至荒谬地用手刀边唱边砍自己的喉咙。 2001年尾,《人生海海》推出,五月天暂时解散,有人要服兵役,有人要出国。都说“服兵役”是乐队的致命伤,但我不信,我相信剃着小平头的阿兵哥五月天还会回来。 我需要的不过是如同第一次听到他们后那样的耐心等待。 我发现所学专业不合自己的兴趣,开始尝试写作。闲暇就在电脑前敲敲打打。五月天说不要坐在原地等机会嘛,我在原地写着字等五月天。 2003年秋天,五月天不曾食言,乘着时光机嗖的回来。 阿信的声音里添加了成熟的宽容和勇敢,怪兽与其可爱外表不符合对音乐异常严格被传开,石头在告别演唱会向女友求婚成功后变居家好男人,谚明奇怪的改名为冠佑,而玛莎的猫“菜头米果”也频繁出镜,赚尽艳羡。 但很会写东西的玛莎在回忆成长岁月的时候这么说—— “有这么一天,你看着电脑上来自哈尔滨的留言,那是给千里之外这五个玩乐队的小伙子的。” “你会想,这一切真的是荒谬而美好啊!我们的音乐也参与了无数人的生活,爱情,苦闷,快乐,梦想和未来,对做音乐的孩子来说,这是最至高无上的幸福。” “音乐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议,就像是一直跑着的阿甘,本来只是想就这样一直跑着,可是最后居然成了所有人注目关心的对象,可是他心里其实就只是想好好的跑下去而已。也许披头士们也是如此,本来也只是想玩出心里的音乐,可是我们也被他们影响而因为音乐改变了自己。” “五年了,多少人和事务都改变了,而我们还是那个还没上报名表,以吃到饱为乐,见到李宗盛会紧张,人生继续歪斜着的乐团。不同的是,五月天不再是五个人,我自己为是地把用力活着的你也拉进来了。” “我们也都相信我们还会因为音乐而在一起更多个第五年。就像阿甘会一直跑下去一样!”
*梦想实现的一天:《倔强》 “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握紧双手绝对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五月天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最希望能够生活在披头士的年代,所有的事情都刚开始,充满希望,意气风发。 他们曾经说过:“如果回到从前,愿意帮约翰列侬挡子弹。” 披头士是他们向摇滚乐朝圣的生命起点,而长大之后的五月天,开始做最好的自己,不再满足于只做台湾的披头士,要做全世界的五月天。 “我们要击破这个世界上的冷漠,用摇滚,那是我们唯一的本事。” 我此时已经走出学校,留在陌生的城市面对自己的人生。生平第一次做出重大决定,要辞掉不喜欢的工作。父母和朋友都极力反对,而我还是在《倔强》的歌声中,终于勇敢一次。 奇怪,五月天总是能够恰到好处地安慰和支持我,我需要什么样的情绪,他们就唱什么样的歌。因此我永远都不会寂寞。 阿信说:“看《少林足球》被一句话打动:‘人若是没有梦想,与咸鱼又有什么两样?’因此写《咸鱼》,写《倔强》那样的歌,是因为我们觉得人类和咸鱼的区别,就是有梦想,有了梦想,咸鱼总会翻身。” 没有工作没有存款没有房子是很可怜,但我更不想欺骗我自己,我不希望有天见到五月天,羞怯的说:“你看我,不过是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罢了……” 2005年,我终于见到那五个太熟悉的面孔,就在我面前一米的地方,微笑耍宝,诚恳道谢。我整个人好像被电击一样,浑身颤抖手足无措。 我奋不顾身挤在最前面,忘记自己不是歌迷,忘记自己是要来采访的记者,忘记周遭是摄影记者的长枪短炮…… 怪兽的迷人眼神杀人于无形,而阿信的笑容让人太想拥抱,石头的小眼睛真的很可爱,玛莎的聪明难以掩饰,冠佑——当晚求婚成功的男人,有点幸福晕了的感觉。 我痴呆而局促的跟着他们,不顾丢脸地装作没听到经纪人的阻拦要求合影。我试图让自己自然大方一点,然而我不能。 午夜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我忽然大哭。 他们怎么会知道我曾经在多少个惬意雀跃的清晨,多少个慵懒无聊的晌午,多少个惆怅寂寞的黄昏,多少个伤心欲绝的深夜,听过他们的歌呢? 他们又怎么会知道我曾在和初恋情人分手的日记里写着他们的歌词,在暗恋对象的手里放下他们的CD,在递交辞职信的路上听他们的歌呢? 他们不知道。我怎样装作轻松地告诉他们:五月天阿,你们陪我这样一个刚好出生在五月的女生,度过了六年的光阴。 然而我至少告诉阿信,我听到《拥抱》的时候哭了,他笑笑地看着我,好温柔的问:“为什么要哭啊?” 我不记得我回答了什么,我只知道我快哭了。其实你们应该了解——当梦想终于实现的时候,一定是会哭的阿。
艺人怪癖之五月天!(转ptt) 这是11/7晚上tvbs-G的节目,艺人的怪癖 今天是五月天! 阿信:1一定要整理头发,尤其是鬓角 2录音一定要打赤脚 3洗澡前一定要便便() 怪兽:打赤膊(就知道是这个····) 玛莎:掏耳朵!还有掏出血的经验,有各式的耳扒子 石头:开电视睡觉!会突然醒来,看有没有什么新闻!() 冠佑:用电棒夹!(也是早知道的!) 最后是,阿信点名下一期的艺人,(猜是谁?····是Jolin) 好了,期待视频的上传(据说很搞笑···)超搞笑五月天生活趣事 摘自《当代歌坛》————轻松版 1 五月天每次现场演出,在大家HIGH到不行的时候,最冷静的那个往往是玛莎 2 玛莎称赞阿信帅到连鼻毛都很帅~ 3 台湾省发生地震时,五月天每个人都故作镇定,地震结束后才异口同声的说:“地震耶~” 4 五月天几个人轮流挂病号,阿信说:“没办法,睡前都亲嘴,病就传来传去了。”玛莎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每个BAND团员都会KISS啊!”怪兽一脸无辜:“老师就是这么教的。”石头顺势抓起怪兽的手,眼神告诉大家,他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突然有人冒出一句:“谚明缺席哎,昨晚是谁吻他的?!”四个人捶桌子狂笑~ 5 玛莎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右手指关节肿胀,石头有心脏病,怪兽有地中海式贫血。阿信撇撇嘴吐槽:“怪兽很爱装气质,贫血就贫血,还要冠上‘地中海式’,硬跟欧洲扯上关系。”接着就抬起自己的脚丫子:“各位观众,这是我的‘普罗旺斯’扁平足。”玛莎伸出肿大的手指不甘示弱道:“我是‘翡冷翠’痛风。”阿信狠狠的指着玛莎:“我看你是‘阿拉斯加’头肿吧!”终于听不到争辩的声音了,因为全笑瘫在桌子上了~ 6 石头跟奶奶吵架,惹得奶奶哭了一周,姑姑一年没跟他讲话~ 7 五月天客串DJ介绍各种职业,说好要送一首歌向辛苦的警察致意,结果怪兽播放了一首〈我射杀了警察〉! 8 阿信喜欢跟歌迷拼,说喊声一定要越来越大,谁输了就睡火车站,结果第一个没声音的就是他~ 9 阿信说自己挣钱不多,有时候买乐器还要向朋友借钱~ 10 谚明很喜欢穿艳色系的衣服,还经常混搭,玛莎看到他,脱口而出:“你以为你是红绿灯啊?!” 11 五月天不但音乐作得有口皆碑,无聊起来也是首屈一指。五个人当中有两个典型人物,第一个就是谚明,这个斯文的家伙居然超级爱讲手提电话。据同伙揭发,他有时打电话的时间差不多能有十个小时,这么长时间都跟谁唠叨呢?大家不用替他犯愁,跟一个人唠叨十个小时是很难,但跟十个人每人唠叨一个小时就没那么难了吧?!紧随其后的就是短信大王怪兽,谚明还能数得过来几个小时,可他发短信就连都数不过来,而且发的速度超快,可以一秒钟打一个字,石头说哪天台湾省举行短信大赛,冠军非他莫属~ 12 怪兽认为自己不是巨星,因为大牌巨星没有站着接受采访的~ 13 一次,五月天表演时相约如果有人弹错了就跪下来表演,结果五个人跪了一个多小时~~ 14 五月天要办红色演唱会,阿信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两眼冒光自动贴上去~ 15 五月天的座右铭是:可以坐就不要站,可以躺就不要坐 16 玛莎是数学白痴,连手机的型号都常常分不清(其实我也分不清) 17 阿信做学生的时候,曾因为上课看漫画书被老师当场抓包~ 18 阿信最爱的年菜取了一个很吉利的名字叫“年年有余之拼盘大回锅” 19 五月天每次参加运动节目都不过关,因为阿信运动细胞少得可怜,老拖后腿 20 阿信高中是为了表演曾在头上扎了两个辫子,一边一个,别人说他既可爱又好笑` 21 谚明在哈尔滨的时候,最爱吃“多来蜜” 22 河口录音室里有宿舍,阿信一间,怪兽和石头一间,玛莎和谚明一间,怪兽好事的跑到玛莎他们的房间,掀开谚明的被子,问道:“有没有藏女生在里面?”“不用你管”,谚明反抗,倒是被怪兽抓住了话柄:“意思就是说有咯?!” 23 阿信又在说谚明:“你今天头发好卷。”谚明脸上立刻变成阴天,对跟拍的摄影师说:“不要拍我,今天不好看。”“你什么时候好看过?”晚上十点,已经在录制地二首歌了,五月天心满意足的短暂休息,但玛莎还要重复演奏一次刚才的片段,怪兽就说:“谚明得陪你吧?”玛莎:“我每次弹他都没有陪我。”想说话的谚明先咳起来,“是你没陪我吧?”他严厉反抗,石头很中肯的拍拍他的肩膀:“算了,他说的对啦,你不要跟他争了。”胜利的玛莎摸谚明的头发:“哦,好卷哦。” 24 谚明的鼓皮弹性坏掉了,因为用力很大,他还打断了鼓棒。半夜四点,谚明在欢天喜地拿着电棒夹溜回卧室的路上被截住:“那是什么?”“没有。”看到推搪不过,就豁出去在大家面前夹起头发。“哈哈哈哈……受不了……”哈哈的坏笑声不绝于耳,不管了,谚明就在那里夹个不停,“谚明你看朝桑植啊,他快受不了啦。”日本录音师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窝在沙发里起不来~~ 五月天放假 连行李箱都很有默契 五月天团员的行李箱显示团员的好默契。玛莎跟石头分别买了同一款式的行李箱,而石头又跟阿信的行李箱一样都是银色的,最特别的则是怪兽出国可是不用带行李箱的喔。 ●阿信童心未泯 阿信的银色行李箱,贴满了各式贴纸,当初为何选中这个行李箱?阿信说:“很漂亮,我在日本买的!”没说出口的是,买的时候,可是因为原先的行李箱装不下血拼的东西,只好花钱再买一个! 阿信爱干净,行李箱也是众团员之中最清洁整齐的一个,他很有童心,行李箱中必有玩具相伴,这些玩具多半是他出国时逛街买来的,像他手中这个玩偶,就是出国时玩“夹娃娃机”,只花10元就夹到的战利品,可让他得意洋洋呢! 阿信出国必备三法宝,护腕、隐形眼镜、携带式牙刷。护腕是造型用,准备了各式护腕,搭配得好能够帅上加帅! 阿信内裤首度大曝光!跟怪兽不一样,阿信可是一定要穿内裤的,而且内裤是宽松的四角内裤,就跟“外裤”一样,越宽松通风的越好。 ●石头机不离身 石头的行本箱十分整齐干净,有条不紊。行本箱里还有专业英文音乐杂志,随时充实音乐知识。 出外必备的还有刮胡刀、瑞士刀、香皂、保养品跟洗面乳,石头说,去到国外时有时酒店的肥皂不怎么好用,自己带比较保险。 石头出国一定要带指甲剪跟护甲用品,弹吉他弦,手指甲可不能出错,断了马上剪,还得好好保护。 出国,老婆狗狗不能跟怎么办?没关系,手机的桌面就是老婆的照片。石头还有带个小铅笔盒的习惯喔! ●玛莎棉花棒随身带 玛莎出国必备的小物有抛弃式隐形眼镜、保济丸、压缩袋、棉花棒。跟“好友”梁静茹出国必备的相同。其实对棉花棒也爱不释手,出国绝不能没有它的存在。至于棉花棒要用在哪里?玛莎说:“不告诉你!” 玛莎上次在广州演出后台被偷时损失惨重,苹果笔记型电脑、iPod、数位相机是一定要的,但APPLE的塑胶袋,却是拿来装脏衣服!玛莎电脑中的桌面照片,是他特地拍下披头四纪念馆的墙面。 ●冠佑不能没电棒 冠佑的行李箱背后有段故事,有次冠佑出国行李箱被转机时转掉了,还让冠佑的心悬在那里差点落泪! 这个行李箱是冠佑去美国学鼓前,当时的女友小佑的爷爷送的。那时冠佑跟小佑一起去美国游学,平常很关心冠佑的小佑爷爷,挑了这款行李箱送给他跟小佑一人一个,对冠佑来说,虽然他跟小佑分手了,但小佑的爷爷过世后,这个背包就成了一个有特殊意义的纪念品,有次回台北时,行李箱没有跟着他的班机回来,急得冠佑频频去电航空公司询问,当得知会在凌晨抵达台湾时,冠佑还不愿等到隔天航空公司送到他家,直接想当晚就杀去机场取货。 冠佑常用的电棒有2只,一只110伏特、一支110-220伏特都可以适用,这样他去各国都可使用,不会被掉落额前的自然鬈给弄得心情毛躁。冠佑穿袜子必定挑灰袜,但衣服的颜色却是越亮越好,也不爱穿暗色衣服。 ●怪兽家当全上身 怪兽出国不用带行李箱,有没有搞错? 是的,怪兽出国不用带行李箱,第一,他不穿内裤,顶多带牛仔裤替换;第二,他穿伸手牌免洗袜,也不用带新的替换;第三,盥洗用品饭店一定都有,所以怪兽出国永远是潇洒一族,肩上的背包看起来虽大却空空如也,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了! 最后包包里个人物品只剩下iPod、洗面乳、口香糖跟墨镜,洗面乳有2条,不是因为怪兽爱洗脸,而是一条是临时买的忘了拿出来,口香糖还是歌迷送的嘞!歌迷送的礼物,也一并收在包包里带回录音室。 眼下所见就是怪兽出国的标准装备,皮衣、双肩背包,怪兽特地澄清,穿皮衣不为耍摇滚酷帅,纯粹是因为皮衣很贵,要多穿几次才能回本。歌迷送的PIC,怪兽随身携带。导师爆料 阿信上课画漫画被抓包 国中抱佛脚 两个月考上师大附中 简竹君╱台北报导北市北投国中今年的校刊《投中青年》,出现一篇对「五月天」的阿信赞誉有加的文章,撰写此文的是该校退休教师廖学聪,他是阿信的国中导师,当年他慧眼识英雄,阿信也孺子可教,才在两个月内,让原本考不上公立高中的阿信,录取师大附中美术班,完成不可能的任务。 明星时光机 廖学聪是阿信国中二、三年级的导师,对阿信印象最深刻的回忆是,有回上课,他看阿信低头猛写,以为他在抄笔记,走近才发现他的讲义上已画满密密麻麻的漫画。对於被老师「抓包」,阿信记忆犹新:「那时我想『完了』,等著被痛骂一顿,但心里又有点开心,因为我的画作,第一次被『看见』。」 任班上合唱指挥 出乎阿信意料,老师没骂他,反而看出他有绘画天分,建议阿信恶补美术,也为他加强学科,鼓励他考美术班。廖学聪说:「当时离联考不到两个月,阿信的成绩离公立高中还有一段距离,但他真有天分,运气也好,所以临时抱佛脚后,成了本校第一个考上附中美术班的学生。」 另外,阿信国中时也展露他对音乐的高度兴趣,常和三五好友到图书馆,不过他哈哈笑说:「人家是去K书,我却戴耳机、听音乐,难怪成绩不好。」廖学聪还记得阿信是班上的合唱指挥,常带同学回家欣赏音乐,不过老师说:「阿信以前乖乖的、很文静,跟现在舞台上蹦蹦跳跳、唱歌嘶吼的他差很多。」 设计补习班Logo 廖学聪从教职退休后,开设补习班,阿信毕业后曾为补习班设计Logo,但出道后就很少联络,听到老师在校刊上写文章,阿信很激动,想找时间再探望老师;而廖学聪多年来一直注意五月天的报导,也托记者恭喜阿信与五月天,在今年金曲奖扬威,对於得意门生,他骄傲地说:「他是北投国中之光。」五月天嬉春大扫除 扫把当乐器 屁股摇摇摇 过年罗!通告满满的五月天也不免俗的卷起袖管来进行大扫除,别以为五个大男生只会玩音乐,其实当起清洁工来也是有模有样哦! 〔打扫篇〕大鸡腿清洁 开麦拉 为了讨个「除旧布新,好运到」的好采头,五月天难得抽空打扫大鸡腿工作室,扫地、擦桌子、洗马桶,样样不假他人之手。有趣的是,谁说男生不爱作家事,一声「解散」后,五月天不必分配工作,就各自去打扫,谁也不用担心抢了谁的工作,或是抱怨谁偷懒,做的比较少。 >>> 怪兽 拿起拖把拖地 怪兽从录音期开始,就以大鸡腿工作室为家,他虽然是五月天的团长,却是公认最会随手乱丢东西的人,所以大夥儿一说好要打扫工作室,他马上自动自发的拿起拖把来负责拖地等笨重的工作。 >>> 玛莎 捏著鼻子刷马桶 年纪最小,也最任份的玛莎,本来想学刘德华在「孤男寡女」中刷马桶耍帅的模样,但是一进厕所开始擦起马桶,才发现现实生活毕竟跟演戏不一样,现实生活中的马桶用久了难免会有「味道」,不比演戏用的全是乾净的道具马桶,只好忍耐捏著鼻子「耍帅」地刷洗马桶。 玛莎说,其实他在家里也常动手打扫,不过最拿手的打扫工作只有擦桌子,因为他常边上网边喝饮料,一不小心就打翻饮料,忙著拿抹布擦桌子,也就练就了一身擦桌子本事。 >>> 石头 钻进厨房洗碗盘 谚明跟石头平时就有动手整理工作室的习惯,特别注意打扫细节,眼看阿信忙著扫 地、搬书,怪兽拿起水桶、拖把就往地下室的录音间跑,石头乾脆钻进厨房洗碗盘,谚明则开始用吸尘器打扫一楼办公室的各个角落,弯腰用吸尘器吸累了,才想伸伸懒腰,马上就被路过的阿信发现,开玩笑作势要他认真点,别偷懒。 >>> 谚明 拿起吸尘器摇屁屁 不过大夥再打扫时,阿信倒像个搞笑纠察队,随时盯著其他团员打扫状况,过去凑合胡闹一下,还不时拿扫把当乐器,逗得谚明也忍不住拿起吸尘器和阿信摇起屁股来。 >>> 阿信 打杂兼搞笑 阿信笑称,他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住,照理说,应该也是做家事高手,但因为他很少回家,大部分的时间都住在大鸡腿工作室里,所以家里一点儿也不乱,让他根本没有机会动手做家事,这次物了过年大扫除,他才难得有机会露一手打扫功夫。 阿信说,其实前阵子滚石宣传才把他们的一堆衣服拿回公司,让工作是看起来乾净清爽多了,因为从「天空之城」演唱会之后,他们就一直忙著各种演出,每次表演完,衣服就往工作室里摆,衣服堆积太多,有时候团员还会交换穿衣服,只有他因为size比较大,没有办法穿别人的衣服。 〔应景篇〕贴春联挂鞭炮 春到福也到 好不容易花大半天的功夫,打扫好工作室后,滚石的宣传孔胜民也贴心帮五 月天准备了春联、装饰用的鞭炮,让五月天应景的贴上春联,讨个好兆头,虽然阿信开玩笑说,认真做事比较重要,不认真光贴「福」字,福也不会来到,不贴「福字」,只要认真一样有福,但是一看到胜民买来的春联还有装饰用的鞭炮,还市忍不住跟玛莎两个人拿著春联在录音室门口比来比去。 「拿高一点,再下来一点,不对,再高一点」只见阿信在一旁好整以暇的发号施令,玛莎则伸出双手,一会上、一会下,今年过年五月天的大鸡腿工作室到底该怎麼贴春联呢?看来还有得吵呢!
爱情温泉
故事发生在乌克兰敖德萨州的伊利伊切夫商港城市。在灯塔附近,居住着几个家庭。玛莎和奶奶兹娜伊达。玛莎在药店打工,奶奶以酿酒为生。阿廖沙和父亲鲍利斯、母亲珀利娜、哥哥科斯加。阿廖沙是海军学院学生,父亲是某大公司老板,哥哥开药店,是玛莎的老板。卡嘉和父亲维克多、母亲塔伊霞。父亲是鲍利斯的合伙人。珀利娜年轻时曾为维克多和鲍利斯所追求,现在仍与维克多保持暧昧关系。桑桑内奇,游船船长,与兹娜伊达有多年交情。廖瓦,偷盗古堡宝石的黑帮成员,他的情人莉玛,后来被廖瓦诬陷入狱。偷盗古堡宝石的黑帮成员和绑架阿廖沙的团伙,灯塔守望员米沙和他的两个儿子托利克、若拉。托利克自小喜欢玛莎,但玛莎只当他是兄长。雅科夫,偷盗古堡宝石的黑帮头目和姘妇索霞。卡嘉先与科斯加恋爱,后成为阿廖沙的未婚妻。科斯加发誓不惜任何代价,要夺回卡嘉。结婚登记日,阿廖沙从海上归来,路遇玛莎在风雨中要搭车,便把她送回家,玛莎为此非常感动。为破坏婚礼,科斯加暗中把一瓶强力麻醉剂放在司机座下。阿廖沙踩破药瓶,神志失控,汽车坠入海边围墙下,受重伤休克。玛莎从幻觉中感知阿廖沙有难,赶到现场,挤上救护车,帮助抢救,直到病房护理。阿廖沙的父母对玛莎怀有感激之情,卡嘉却满心妒意。医生查出阿廖沙脑里有大量麻醉剂,影响他恢复知觉。鲍利斯怀疑有人谋害阿廖沙,要求侦查员格里沙立案调查。格里沙在出事汽车司机座下发现麻醉药瓶碎片。科斯加与廖瓦密谋,把一盒麻醉剂放进玛莎家里。侦查员发觉盒内少了一瓶,认定是玛莎作案,立刻把她拘留。鲍利斯夫妇不相信玛莎会害阿廖沙。鲍利斯严肃质问科斯加,科斯加承认是他运药品时无意中落下的,恳求父亲挽救他。鲍利斯通知侦查员,车祸纯属偶然,要求结案,立刻无罪释放玛莎。卡嘉决然搬进阿廖沙家住,照顾未婚夫。塔伊霞不愿女儿嫁给残废的阿廖沙。暗中出重金资助科斯加夺回卡嘉。为满足卡嘉当歌手的欲望,科斯加买通录音师为卡嘉即时录音。阿廖沙迅速康复,卡嘉为表爱心,与未婚夫初试云雨情。科斯加多方骚扰卡嘉,阿廖沙找他谈话,哥俩竟扭打起来,卡嘉从厨房冲来,慌忙中用菜刀捅伤科斯加。灯塔守望员父子三人绑架阿廖沙,藏于船坞底舱,并用报纸拼字,勒索200万美元赎金。鲍利斯指控维克多绑架儿子,目的是报复。侦查员认为证据不足,释放了维克多。阿廖沙机智勇敢,逃出魔掌。玛莎出现幻觉,感知阿廖沙被关地点,赶来救援。鲍利斯、维克多先后与妻子离婚,过独身生活。剧情山水萦回、枝节横生,历时一年多。结局是,盗宝黑帮和绑架团伙全部落入法网,关进监狱劳改,只有老奸巨滑的灯塔守望员,钻到运沙车上越狱,然后从海上潜逃。卡嘉离开阿廖沙,嫁给科斯加,生下一个孩子。玛莎嫁给阿廖沙,已怀身孕。兄弟妯娌和睦相处。兹娜伊达和桑桑内奇结为夫妻,共度幸福晚年。维克多和珀利娜举行家庭婚宴,喜气洋洋。该剧是现代题材,反映了俄罗斯的社会生活,内容健康,演员阵容可观,表演到位,悬念性强,电视剧特点发挥得好,是一部较好的长篇连续剧。
《我的读书笔记》目录
《上尉的女儿》是俄国作家普希金的短篇小说。高尔基曾赞誉他是“俄罗斯文学之父”。
小说讲述了一个富家少爷彼得鲁沙去偏远地区参军的经历。彼得鲁沙爱上了上尉的女儿玛莎。玛莎是个羞涩的女孩,面色红润,胆子小,连鞭炮声都害怕。
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叙述了彼得鲁沙去偏远地区的经历。他的在途中遇到了的教他打球的佐林、给他做向导的普加乔夫在他后来遇到危险的时候帮助了他。
彼得鲁沙看似一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其实是一个非常守信用、善良、机智、勇敢、痴情的的人。正是因为他的这些优良的品质让他在绝境中化险为夷。
当边塞发生战乱后,上尉和他的夫人英勇牺牲,留下柔弱的女儿玛莎。玛莎的命运让人担忧,不仅牵动着彼得鲁沙的心,也让我担心。彼得鲁沙只有三天的时间营救玛莎。三天之后玛莎就要被迫嫁给一个大坏蛋了。彼得鲁沙找不到援军,只好孤身深入虎穴。比较幸运的是他曾经的向导帮助了他救出了玛莎。他带着玛莎走了。在途中,他遇到了佐林。在佐林的帮助下,他把玛莎送回他的父母所在的农庄里,他继续留在军队上完成自己的使命。
故事到这里似乎结束了。上尉的女儿除了具备羞涩、坚贞不渝的优秀品格外,没有显现出特别的地方。
就在彼得鲁沙就要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因为在战乱时期受到叛军首领的优待,被怀疑是奸细。那个叛军首领就是彼得鲁沙在大雪中迷路时的向导。彼得鲁沙给了他一件兔皮袄子表示感谢。就是那件兔皮袄子救了他和玛莎。彼得鲁沙不愿意牵连玛莎,没有说出实情,即将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去。玛莎为了救出彼得鲁沙,表现出极大的勇气。她孤身去了女皇,详细说明了事情经过。女皇不仅写了亲笔信释放彼得鲁沙,还帮助了玛莎重建家园。
从此以后,玛莎和彼得鲁沙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直到老。
普希金用极其浪漫的笔法叙述了彼得鲁沙的传奇经历。因为他的善良、正直、勇敢,赢得了叛军首领的尊重,从而化险为夷。玛莎在极其危险的环境中能够坚贞不屈、等到恋人出现是一大奇迹,她在散步时能遇到女皇又是一大奇遇。正是因为这些看似不可能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故事情节让彼得鲁沙和玛莎一次次化险为夷,直至获得幸福。
彼得鲁沙没有嫌贫爱富,没有嫌弃玛莎家庭贫困,也没有畏惧危险,救出了玛莎。历经磨难的玛莎从一个柔弱胆小的女孩子成长为一个勇敢的人,为彼得鲁沙洗清了冤屈。
普希金的语言流畅,通俗易懂。他所叙述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魄,推动着读者去读完他的故事。
读完了《上尉的女儿》,我意犹未尽,又忍不住读他的另外一篇小说:《暴风雪》。这篇小说依然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故事的结局依然是大团圆结局。
我喜欢这样的大团圆的结局。人生苦短,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浪漫的故事而显得绵远悠长,有了一丝丝的甜。有了这一丝丝的甜,才不觉得人生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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