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交警队拿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
1、去交警大队拿责任认定书需要以下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赔偿流程是什么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主观:
关于交警队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具体是什么的问题,解释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张明和王伯之间的 交通事故 的处理会经过如下流程: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认定(事故认定复核)——违法行为处罚——赔偿调解—— 诉讼 赔偿(调解不成)——保险理赔(机动车方)。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具体解读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 证人 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 证据 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 代理 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主观:
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中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种类之一,不过证人证言仅仅是口供,只有口供的话也很难胜诉,除了证人证言还需要提供其他有效证据,所以交通事故死亡,交警大队是不可以用证人的证词定罪的,还需要其他有效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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