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5篇)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篇1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降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彻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彻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彻斯特。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彻斯特的马,罗彻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彻斯特。罗彻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经常为某种思想新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彻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彻斯特并扑灭火。罗彻斯特告诉简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彻斯特中外名著读后感大全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彻斯特会向布兰奇**求婚。在宴会上罗彻斯特坚持要简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的太度十分轻慢,罗彻却邀请简跳舞,简感觉到自己对罗彻斯特发生感情。
一天,罗彻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算命时,简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彻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彻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彻斯特向她未婚,简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撕成碎片。罗彻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彻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彻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的婚纱。
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圣约翰发现简是他的表妹,简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尤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的答复,就在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彻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篇2
看完《简·爱》小说,又纠结着断断续续地看完**,网速不给力,心急如焚,迫切想知道结局,其实结局早已猜到。原本以为看的又是精简版的,一边抱怨图书馆怎样那么多压缩版的书,一边却瞟见书上写着“一卷”,才恍然大悟,虽看完**,总觉得**中省去了太多情节,终去图三看了“二卷”。
依然清晰的记得简·爱说过的那句话,“我生命下来,父母就给了我一个内在的宝库,就算我一切外在的欢乐已经被剥夺得一干二净,或者要靠我付不起的代价才能有幸获得,我都能靠它继续存活下去”。是啊!她没有美丽的面庞,长相一般,孤独无依,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且极易发怒,爱记仇,她确实有好多的缺点,在丽特夫人眼里,没有比她更坏的孩子了,但那时的她毕竟是个孩子,被冠以那样的恶名,加上骨子里的自尊,让她觉得在众人面前,它将永远抬不起头来,于是,她想反抗这种不公平待遇,换来的却是对她更为严厉的惩罚,而她,也彻彻底底成为了众人心中的“坏孩子”。然而,以前这个众人眼里的怪物,透过她坚韧的性格,以及自尊、自爱,终赢得身边人尊重,这在那个时代,是极其不容易的。
其实,自出生,咱们同样拥有一个内在的宝库,那里隐藏着未被激发的可贵品质和一些潜伏着的缺陷,而咱们,要学着去挤掉缺陷,让人生更加完美,让宝库更加充盈。
在盖茨海德府的那段日子,简·爱宝库里的东西真的不多,那些可贵的品质也未被激发,正因没人在意她,偶尔贝茜会安慰她,这已经让她很高兴了。她想要去爱与被爱,可现实却让仇恨环绕着她,当她忍无可忍,指控和恐吓丽特夫人的罪行,无所顾忌的由自我的怒气发作时,她第一次体会到复仇的愉悦,就像那甘醇美酒,入口温暖,而后的心酸辣人,让她有种饮鸩止渴的感觉,她才深刻体会到自我行为的疯狂和自我恨别人,又被人嫉恨的处境是多么的悲凉,这时她宝库里收获了同情、包容,离开盖茨海德府,那段在劳沃德的十年漫长岁月,对她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在那里,她遇到了两位难得的知己-艾琳·邦斯和坦普尔**。在她们的耳濡目染下,她的缺点一点点减少,宝库一天天富足起来。当她极力不去回忆自我的过去,想要重塑自我在劳沃德的形象时,不自认为不堪的过去却暴露在众人面前,她环抱双臂在清风中伫立,一次又一次问自我该怎样办,对于如此看重尊严的她,却被当众羞辱,她有多绝望啊!她不再奢望会有同伴愿意和她玩,是艾琳·斯邦,她告诉她,“即使整个世界都认为你坏,都恨你,但只要你对得起自我的良心,知道你自我是清白的,你就会永远拥有兄弟姐妹”,坦普尔**则当众还她清白,她们让她的宝库里增添了爱与
被爱,同时让她明白自尊自爱,正如她自我所说,“性命对于我来说已经很短了,用它来记仇恨,岂不是用错地方了”。离开劳沃德,以前的冲动已经平息了,也许长期受规章制度的影响,她更谨慎了,此刻,她已成为一个知书达理、文雅之人,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会弹一手好琴,会画画了,她已经自立自强了。
离开了劳沃德,开始了她另一段新的人生,在桑菲尔德府,她遇到了她生命的伴侣-罗切斯特先生。对于这,她自认为没有未来的爱,她极力控制自我的感情,也许受到劳沃德的影响,在爱面前,她显得过于被动了。她曾说过,“他(罗切斯特)性格的各个方面我都研究过,好的、坏的都有,权衡两者,来做出公正的评价,此刻,坏的方面我看不到了”,这分明是由喜欢到爱的过程,正因喜欢才会关注,正因爱才会包容,可她,太谨慎了,当她得知他的妻子还活着,在聆听他的过去时,她又在想,“假使我忘掉自我的尊严以及以前灌输给我的关于尊严的教诲,以任何借口、任何辩解或受到任何引诱,去学那几个姑娘的样貌,那么总有一天,他会用此刻这种亵渎对她们的回忆的相同感情来回忆我”,这一可怕的想法在她脑海里不停的闪现,她无法说服自我去理解他的过去,她没有坦白,选取默默地离开了。
三年后,她带着她的爱重新走进桑菲尔德府时,那里已经化为一片废墟,罗切斯特的妻子死于大火,而他,为救她,双目失明,右手折断,而她,义无反顾的选取了和他在一齐。
《简·爱》的结局是完美的,她的生命是她内在宝库不断丰富的过程。人的苦短,在咱们短暂的生命中,要学习并领悟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去感受爱与被爱,用爱去包容他人。
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篇3
我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要是自尊和环境需要我这样做的话。
我无需出卖灵魂以换取幸福。
我生来就有一种内在的宝藏,
哪怕一切外在的欢乐我都得不到,
或者只能用我出不起的代价才能得到。
随手翻开《简爱》看到这样一段充满坚毅和刚强的文字,萌发我无限的好奇:简爱,到底是怎么样的女子呢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已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界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漂亮顽皮、不好侍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却没有绝望,没有自我摧毁,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知道,要活下去就必须靠自己。
终于被带离了盖茨黑德,简爱来到了罗沃德学校,没有了亲人的侮辱,却受尽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屈辱:“我是从她的恩人,一位廉诚慈善的太太那儿知道的。她成了孤儿的时候,是这位太太收养了她,把她作为亲生女儿来养育。这位不幸的姑娘竟以忘恩负义来报答她的善良和慷慨。这种行为那么恶劣,那么可怕,那位出色的恩主终于不得不把她同自己幼小的孩子们分开,生怕她的坏样子会沾污他们的纯洁。她被送到这里来治疗,就像古时的犹太人把病人送往毕士大搅动着的池水中一样。教师们,校长们,我请求你们不要让她周围成为一潭死水。”就这样,简爱被置于台上示众。此时,一位姑娘走上前来,从我她身边经过。那个人就是海伦彭斯,她在走过简爱的身边时抬起了眼睛。那双眼睛闪着奇怪的光芒!仿佛一位殉道者、一个英雄走过一个奴隶或者是牺牲者的身边,刹那之间把力量传给了简爱,让她突然控制住了正待发作的歇斯底里,抬起头来,坚定地站在凳子上。当海伦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时,对简微微一笑。这充满睿智和真正的勇气的微笑,它像天使脸上的反光一样,照亮了简的心灵,带给了简力量,使她重新振奋起来,在学习上奋发努力,成绩突飞猛进,在班里名列前茅。再次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和理解。瘟疫过后,海伦离开了我,学校也得到了新生,简在它的围墙之内生活了八年,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教师,在双重身份上成了它价值和重要性的见证人。可是,随着坦普尔**的离开,她开始明白几年来,她的世界就在罗沃德,她的经历就是学校的规章制度,而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一个变满着希望与忧烦,刺激与兴奋的天地等待着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冒各种风险,追求人生的真谛。所以她毅然决然地在报纸上刊登求职广告,获得了去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的机会。
在桑菲尔德,简爱经历了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受尽贵妇绅士的嘲笑鄙视;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后,简告诉自己“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所以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再三拒绝圣。约翰的求婚,最后,当她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再次回到他身边,告诉他,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留给了她五千英镑,现在自己是完全独立的人了,并决定嫁给他,伴他一生……可是罗切斯特却迟疑了,认为简这样的行为为自己牺牲太多。“牺牲!我牺牲了什么啦牺牲饥饿而得到食品,牺牲期待而得到满足。享受特权搂抱我珍重的人——亲吻我热爱的人——寄希望于我信赖的人。那能叫牺牲吗如果说这是牺牲,那当然乐于作出牺牲了。”我想正因为简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对爱情的专一,使得罗切斯特对她肃然起敬,深深地爱着她。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常,无金钱,无地位,但却有不平凡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始终在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定一个信念:要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这样的自尊和爱就是人的价值所在。然而,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当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时,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并非简单的爱情,而是一种化繁为简,一种返朴归真,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
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篇4
读《简爱》最深的感受是,这是一部充满人性化的作品,写的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女性在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和心境,它在传达现实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上体现了对困厄和孤独的抗挣,表现出那时英国女性对现实生活的迷茫,孤独和恐惧,蕴涵着穿行于冰冷物质空间人们对真情与温情的渴望,显示出别样的精神价值。19世纪的英国同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故事情节的开始就展现出简爱的凄惨,可怜的身世,没有父母,唯一疼爱自己的舅舅也离她而去。天生叛逆的她在本是快乐的童年生活中充满了反抗,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她幼小的心在渴望温暖和真情,寻找本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
迷惑在进行,反抗在进行,寻找也在进行,在里德夫人和约翰的欺凌下,简爱终于走进了教会学堂。但伤痛是存在的,有许多本质的东西,有许多隐藏在生活潜流下的痛感仍需要面对。生活的困境,好友的离去,还有来自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当众的痛斥都让她在迷惑的生活中感觉空气的污浊和心的疼痛。生活总算是有了进展,上帝也发了些许的慈悲,在教会学堂两年的教师生活对于简或许是平静的死水一般。然而在不是欢快,沉静的生活中,却渗透着她强烈的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的是在现实生活的困惑中去游离和奔波,获得自由,欢快和爱情。她唯一忘记的是那令她害怕的盖次海德府,她对它如此的恐惧。
恐惧使她远离了"幸福",但也正是因为有了恐惧,她才会有所爱,有所无畏,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恐惧的感情往往与温情,与人性的善良直接的相联。在追求自己的生活中,简渴望温情和善良,在死水般阴暗的生活中,简爱终于迈出了自己的脚步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府邸。在那里她深切的感受到了女仆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先生炽烈的爱意。在那里她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民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的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方。
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的乞讨让简爱仍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她新生活的又一个开始。在和玛丽·黛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她深切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当她知道她们又是一个血统时,她的心兴奋的几乎要跳出来,在圣约翰那不知是否能称得上爱的面前,简爱每天都希望能满足他的期望,但是这样,她感觉自己抛掉了天性,失去了自我。在继承叔叔的遗产去平分时,她是那样的果断和坚定,而在此刻,圣约翰的企求下,她开始了徘徊,因为她自己知道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思念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生活追求的信念在简爱看来不是阳光所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画在沙滩上的人像能被暴风雨所冲掉;它是一个刻在大理石碑上的名字,注定要和石碑同生共死。圣约翰先生的期望在继续,叛逆的简在亲情,恩情和爱情中犹豫和思考。她深切的知道他爱她就像士兵爱一件好武器,仅此而已。简的灵魂在心里回答,去做一件正确的事,完成上帝的旨意,以冲出怀疑的云雾,找到确定的广阔天空。
终于,简又开始了最后的找寻,面对着灰飞湮灭的昔日庄园,周围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孤寂,荒凉,和凄切。而此刻充溢于简灵魂的是无尽的害怕和思念。古老的建筑深深地隐藏在一座树林里,芬丁庄园沐浴在凉气透骨的绵绵细雨中,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却在户外焦急的等待。平静的生活和无尽的思念或许是他灵魂飞扬的源泉,就在这简单的生活中,简爱和他紧紧的相拥,似温馨迷人的梦,美好而又实在。在烦躁的生活中,时间让简爱彻底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树林的古建筑里和爱人平淡的度过每一天的生活。
光阴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已逝的岁月里简爱和心爱的人共同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她们也彻底的成为了彼此的骨中骨、肉中肉。故事结束了,而真实的,毫不含糊的现实生活却在你我的心中演绎。征程的坎坷,旅途的疲惫,生活的曲折,拼搏的寂寞萦绕在心头,而怀抱里的各种志愿却在风雨中愈发的不可动摇。面对阳光,面对风雨,你是否如此地坦然;面对理想,面对希望,你是否执着地追求!
在简爱平凡而又曲折的生活中,她时刻放飞着美丽的梦想,为幸福而追求,为平凡而找寻。她别样的精神价值在新的时代里赋予了青年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在深深树林中的一座古老建筑里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感受着上帝的恩赐和彼此的温暖,或许这就是生活的幸福。
简爱1~38每章读书笔记篇5
看完《简·爱》小说,又纠结着断断续续地看完**,网速不给力,心急如焚,迫切想知道结局,其实结局早已猜到,《简·爱》读后感。原本以为看的又是精简版的,一边抱怨图书馆怎么那么多压缩版的书,一边却瞟见书上写着"一卷",才恍然大悟,虽看完**,总觉得**中省去了太多情节,终去图三看了"二卷"。
依然清晰的记得简·爱说过的那句话,"我一生下来,父母就给了我一个内在的宝库,就算我一切外在的欢乐已经被剥夺得一干二净,或者要靠我付不起的代价才能有幸获得,我都能靠它继续存活下去"。是啊!她没有美丽的面庞,长相一般,孤独无依,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且极易发怒,爱记仇,她确实有好多的缺点,在丽特夫人眼里,没有比她更坏的孩子了,但那时的她毕竟是个孩子,被冠以那样的恶名,加上骨子里的自尊,让她觉得在众人面前,它将永远抬不起头来,于是,她想反抗这种不公平待遇,换来的却是对她更为严厉的惩罚,而她,也彻彻底底成为了众人心中的"坏孩子"。然而,曾经这个众人眼里的怪物,通过她坚韧的性格,以及自尊、自爱,终赢得身边人尊重,这在那个时代,是极其不容易的。
其实,自出生,我们同样拥有一个内在的宝库,那里隐藏着未被激发的可贵品质和一些潜伏着的缺陷,而我们,要学着去挤掉缺陷,让人生更加完美,让宝库更加充盈。
在盖茨海德府的那段日子,简·爱宝库里的东西真的不多,那些可贵的品质也未被激发,因为没人在意她,偶尔贝茜会安慰她,这已经让她很高兴了。她想要去爱与被爱,可现实却让仇恨环绕着她,当她忍无可忍,指控和恐吓丽特夫人的罪行,无所顾忌的由自己的怒气发作时,她第一次体会到复仇的快乐,就像那甘醇美酒,入口温暖,而后的心酸辣人,让她有种饮鸩止渴的感觉,她才深刻体会到自己行为的疯狂和自己恨别人,又被人嫉恨的处境是多么的悲凉,这时她宝库里收获了同情、包容,离开盖茨海德府,那段在劳沃德的十年漫长岁月,对她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在这里,她遇到了两位难得的知己-艾琳·邦斯和坦普尔**。在她们的耳濡目染下,她的缺点一点点减少,宝库一天天富足起来。当她极力不去回忆自己的过去,想要重塑自己在劳沃德的形象时,不自认为不堪的过去却暴露在众人面前,她环抱双臂在清风中伫立,一次又一次问自己该怎么办,对于如此看重尊严的她,却被当众羞辱,她有多绝望啊!她不再奢望会有同伴愿意和她玩,是艾琳·斯邦,她告诉她,"即使整个世界都认为你坏,都恨你,但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知道你自己是清白的,你就会永远拥有朋友",坦普尔**则当众还她清白,她们让她的宝库里增添了爱与被爱,同时让她明白自尊自爱,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对于我来说已经很短了,用它来记仇恨,岂不是用错地方了"。离开劳沃德,曾经的冲动已经平息了,也许长期受规章制度的影响,她更谨慎了,现在,她已成为一个知书达理、文雅之人,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会弹一手好琴,会画画了,她已经自立自强了。
离开了劳沃德,开始了她另一段新的人生,在桑菲尔德府,她遇到了她一生的伴侣-罗切斯特先生。对于这,她自认为没有未来的爱,她极力控制自己的感情,也许受到劳沃德的影响,在爱面前,她显得过于被动了。她曾说过,"他(罗切斯特)性格的各个方面我都研究过,好的、坏的都有,权衡两者,来做出公正的评价,现在,坏的方面我看不到了",这分明是由喜欢到爱的过程,因为喜欢才会关注,因为爱才会包容,可她,太谨慎了,当她得知他的妻子还活着,在聆听他的过去时,她又在想,"假使我忘掉自己的尊严以及曾经灌输给我的关于尊严的教诲,以任何借口、任何辩解或受到任何引诱,去学那几个姑娘的样子,那么总有一天,他会用现在这种亵渎对她们的回忆的相同感情来回忆我",这一可怕的想法在她脑海里不停的闪现,她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他的过去,她没有坦白,选择默默地离开了。
三年后,她带着她的爱重新走进桑菲尔德府时,那里已经化为一片废墟,罗切斯特的妻子死于大火,而他,为救她,双目失明,右手折断,而她,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和他在一起。
《简·爱》的结局是美好的,她的一生是她内在宝库不断丰富的过程。人的苦短,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要学会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去感受爱与被爱,用爱去包容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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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
书中的小姑娘爱丽丝碰见一只长着粉红色眼睛,会说话的大白兔,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这之后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故事情节神奇荒诞、生动曲折、妙趣横生。
《绿野仙踪》
一个名叫多萝茜的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狂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遇到了铁皮人、稻草人、狮子等一群患难的朋友,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万能的澳芝,经过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遂所愿,而多萝茜和托托也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木偶奇遇记》
本书描写了木偶获匹诺曹从一个任性、淘气、懒惰、爱说谎、不关心他人、不爱学习、整天只想着玩的木偶,变成一个懂礼貌、爱学习、勤奋工作、孝敬长辈、关爱他人的好孩子的过程,匹诺曹经历的一连串的奇遇,充满了童趣与想像。这本书曾被译成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广为流传。
《水孩子》
这本书里的故事是你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它带给你一个幻想中的水底世界,告诉你那个长着像花边领子一样的一对儿鳍的水孩子的生活。在跟随水孩子汤姆一起历险的同时,还能认识许许多多的生物,了解它们不同的性格和习性。
《多立德历险记》
热爱动物的多立德是世界上惟一懂得动物语言的医生,所以全世界生病的动物都来找他看病。一天,非洲的猴群中暴发了瘟疫,多立德带领动物朋友乘船开始了惊险奇特的非洲之行。他们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终于成功地治好猴子们的病,回到家乡。除了紧张有趣的情节,这个故事还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内容。
《小公主》
撒拉原是一个富家**,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意外的变帮,使她忽然沦为一文不名的小女佣。在残酷的现实考验下,她还能维持公主的风度吗?又是什么样的奇迹,令她重拾幸福呢?
《海蒂》
海蒂原本是一个可怜的孤儿,被送到冷漠的爷爷那里去生活。她纯真可爱的天性感化了爷爷。一老一少在山里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尽情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可是有一天,小海蒂不得不离开爷爷……
《爱的教育》原著 [意]亚米契斯
一个12岁的男孩子在父母老师的教导下,用他的爱心去关怀和注视身边的世界,发现生活中有许许多多感人的事情,他因此更加爱自己的祖国,爱周围的人,同情生活在困苦中的人。
《会飞的教室》
这是一本描写校园生活的小说。“会飞的教室”是一个学生的幻想,这个教室可以带着好奇的学生周游世界,在实地考察中获得知识。这里的学生性格各异,但他们十分彼此的珍惜友情,书中同时也表现了一种充满理解与信任的理想的师生之情。
《鲁滨逊漂流记》
十九岁的鲁滨逊抛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当了一名海员。在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遇到了大风暴,全船的人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漂落到一个荒寂无人的孤岛。他两手空空,既没有食物又没有防身武器,他怎么在荒岛上生存呢?
情难忘还是别有用心呼啸山庄的人从此忐忑不安……
《海伦·凯勒传》
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海伦·凯勒的视觉和听觉,从此陪伴她的只有无边的黑暗与寂寞……但是安妮·苏利文的出现却改变了海伦·凯勒的一生,她开始向命运之神挑战!
《所罗门宝藏》
一个是千里寻弟的男爵,一个是为父复仇的王子,仅凭一张三百年前的血图及狩猎师克达的帮助,以毅力与智慧终于越过杀人沙漠,战胜可怕的妖婆,得到最后胜利。
《汤姆叔叔的小屋》
善良、正直的汤姆叔叔,拥有一间小木屋和美满的家庭,但在奴隶制度下,却沦为商品般的黑奴;经历几番坎坷的折磨之后,他终于惨死在奴隶主的皮鞭下。
《安妮的日记》
如果安妮是一株迎着朝阳绽放的花朵,希特勒就是折花的恶魔。坚强的安妮逃得过他的伤害吗她的家人、朋友和所有的犹太人在这场浩劫里又将会如何呢
《秘密花园》
年仅十岁的玛丽,在父母去世之后,远渡重洋到英国投靠舅舅。这个寂寞又孤僻的小女孩,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深锁了十年的秘密,荒废的花园却因此变成美丽的花园……
《福尔摩斯探案集》
鹅肚子里藏着宝石,大学教授像猿猴一样爬行、攀缘、狂躁,神秘的跳舞小人,价值连城的皇冠上的绿玉竟不翼而飞……伦敦那条充满雾气的贝克街上住着的那位苍白严峻的侦探的神奇经历就是这样的。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这真是个神奇、探险、快乐的大本营!
《王子与贫儿》
一个偶然的机缘,王子爱德华救了少年乞丐汤姆。他们本想交换一下衣服穿穿,没想到竟也交换了角色,深深体验了对方的生活方式。交换角色,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呢
《汤姆·索亚历险记》
顽皮的鬼精灵汤姆和野孩子夏克,一同干出令人捧腹的妙事。马克·吐温活泼的笔法,把小男孩顽皮的样子描绘得十分逼真,连大人也爱看。
《海底两万里》
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鹦鹉螺”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展开一段惊险的海底之旅……
《金银岛》
老船长的衣箱里有什么秘密为什么会引来海盗的窥视一批装扮成水手的海盗随船前往金银岛寻宝,宝藏却不翼而飞,莫非有人捷足先登
《格列佛游记 》
一场海难,使格列佛沦为小人国的俘虏,他到海岬找水,却成为大人国的摇钱树……格列佛将如何发挥能屈能伸的本事,适应这些不同形态、不同风俗习惯的生活呢
《地底旅行》
脾气古怪的博士根据密码,与侄子展开惊险的地底旅行,活生生的太古植物、原始人、电气性光线等构成了玄奇的地底世界,在古代海兽的围困下,他们历经九死一生,才得以返回地面。
《丛林奇谈(上)(下)》
印度,一个遗失在丛林的婴儿,幸得狼的抚养,得以长大成人。他在经历各种森林生活的磨炼后,不仅掌握了森林中动物的语言和习性,而且还练就了健壮的身体,机敏的洞察力,善良的心灵,热爱群体之心,最后成为万兽之王。
《野生的爱尔莎》
作者乔伊在偶然的机会里,收养了一头野狮子——爱尔莎。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仿佛一家人。文中处处洋溢着人和动物之间的关怀,温馨感人。
《大战火星人》
书中讲了这样两个故事:时间旅行家发明了时间机器,坐上它可以任意到过去年代或遥远的未来漫游。他第一次旅行到了几百万年后的未来世界,发现人类已经分化成地上人和地下人两种:地上人都像童话中的漂亮娃娃,地下人却如妖魔,而且,地上人是地下人的食物……
火星上的能源快耗尽了,火星人称圆筒状飞行器降临地球,给地球人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没有人能抵挡他们,人们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八十天环游地球》
福格先生和朋友们打赌,说他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说干就干,当天就带着新雇的仆人路路通上路了。当时银行刚发生过巨款丢失案,于是人们怀疑是福格干的,侦探费克斯一路紧盯着他,给他制造了无数的麻烦。就在历尽艰难曲折的福格先生接近成功的顶点时,费克斯逮捕了他。看来他是输定了……
《希腊神话故事》
想像一下,如果神和人结婚,他们的后代会是什么样子呢怎样才能杀死长着九个头的妖怪呢怎样才能让长着一百只眼睛的神全部闭上眼睛安然入睡
多少悲欢离合、善恶美丑,在古老的希腊大地上演绎、弥漫。走近希腊文明这枝绚丽的奇葩,你会更深刻地明白什么是智慧、真理、挚爱……
《隐形人》
书中有两个精彩故事:
科学家格里芬又有才又刻苦,但他的研究成果和他的个人理想却让人毛骨悚然——他研制出了隐身药水,自己变成了隐形人,他偷窃、打人、杀人,还要建立一个恐怖的王朝……正直的人们该怎样对付这样的怪物呢
威廉的父亲配制出隐身药水和解除隐身的药水。威廉向米拉求婚遭到拒绝,他使用隐身术来报复米拉和她的新婚丈夫。米拉失踪了……
另外:
《笨狼的故事》 汤素兰
《快乐王子集》 王尔德
《大林和小林》 张天翼
《长袜子皮皮》 林格伦
《大盗贼》 普鲁士勒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候》 德国
《晴天,有时下猪》 日本
《昆虫记》 法布尔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
《繁星 春水》 冰心
《贾里贾梅系列小说》 秦文君
《草房子》 曹文轩
《怪老头儿》 孙幼军
《小布老虎译丛》 内斯比特(英国)
《小飞人卡尔松》 林格伦(瑞典)
《时代广场德蟋蟀》
《两只大雕》 椋鸠十(日本)
《蓝熊船长德13条命》 瓦尔特·莫尔斯
《寄小读者》——中国儿童文学丛书 冰心
《严文井童话》——中国儿童文学丛书 严文井
《陈伯吹童话》——中国儿童文学丛书童话 陈伯吹
《金近童话》——中国儿童文学丛书 金近
《叶圣陶童话》——中国儿童文学丛书 叶圣陶
《小坡的生日》——中国儿童文学丛书 老舍
《长生塔》——中国儿童文学丛书 巴金
《皮皮鲁传》《鲁西西传》 郑渊洁
《调皮的日子》 秦文君
《小兵张嘎》——代代读儿童文学经典丛书 徐光耀
《两个小洛特》 埃里希·凯斯特纳
《犟龟(恩德童话小说集) 》 米切尔恩德
《爱的教育》 阿米琪斯
《吹牛大王历险记》 拉斯伯
《柳树间的风》 格雷厄姆
《水孩子》 查·金斯莱
《小思想家在行动》 克·涅斯特林格
《凡尔纳选集(精选集)》 中国青年出版社
《长腿叔叔》 简·韦伯斯特
(一本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一部爱与奇迹的成人童话)
《北风的背后》(雅典娜童书小经典) 乔治·麦克唐纳
《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 新世纪出版社
《五个孩子和一个怪物》 内斯比特
有名人笔下的名人吗?要适合小学生阅读的我的答案是:如果四年级以上我推荐的小说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著名的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总算是名人,而他笔下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更是以他出色的推理而著名,看侦探小说无疑可以使孩子开动大脑,而这部小说又不同于一些毫无深度的小儿科,可以培养孩子的分析能力、正义感以及幽默感,另外,健康的偶像对孩子来说很重要,岁数稍长的孩子在今天这个信息开放的社会也不至于会无法理解。
适合小学生阅读的英语类杂志英语周报。
怎样让小学生学会欣赏,临摹名家作品用比较通俗的语言讲给孩子们听一个画家的生平 然后选相对较容易的一副用孩子善用的方法教他们临摹
有什么适合小学生阅读的原版书?美国的New Heights还不错 属于分级阅读 难度是逐渐加大的
适合小学生阅读的英文笑话,20个~急用英文笑话- 21世纪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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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中学生阅读的安妮宝贝作品《素年锦时》比较适合。如果你所说的“中学生”是强调年龄小心智未成熟(其实他们成熟得超乎你的想象……),我推荐这个。
楼上,话说那不是小说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我的舅舅作文4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我的舅舅叫李小然,李白的李,自然的然。为什么要给他取一个这样的名字呢?因为希望他一切顺其自然。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可惜因为看书太多了,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沉重的眼镜,但是他这样看起来很有学问。
舅舅非常喜欢看书,似乎已经成为了他的爱好。有一次,我带着新买的《老人与海》和《童年》去他家,刚一进门他就看到我手上的那本《童年》说:“哎呀!这可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呀!我从来没有看过,兵兵快让我看看吧!”我说:“这是我用了整整三个月攒的零花钱买的,可不能让你先看,我还没有看呢!”舅舅说:“你就让我看看,我可以拿车厘子和你交换”。我可知道车厘子是姨姥姥从南方开会带来了,听说又少见还很贵。对于像我这种吃货来说,诱惑太大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大声喊道:“成交!我可以让你看看……”没等我说完舅舅就把书抢走了,兴致勃勃地回书房看书了。我也在客厅看起了《老人与海》,并如愿品尝到了果实硕大、入口甜美而多汁的车厘子。不知不觉两个多小时过去该吃晚饭了,舅舅还在书房里没有出来。无聊的我好奇地轻轻推开门,只见他倚窗而坐,在书中神游,丝毫没有发现我已经走到他的身后。哦!舅舅在看书的同时在摘抄,他还告诉我如果遇到不认识的字和不理解的词语立刻查阅词典,还要把好词好句有小本子记下来。这样的词汇越来越丰富,作文水平才会有明显提高。
你看,这就是我视书如命的舅舅,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2我想写爸爸、妈妈,可我现在最想写舅舅。
舅舅理了一个像葛二蛋的发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眉毛浓得好像眉笔画过一样;还有一副又长又翘的睫毛;高高的鼻梁和一张小小的嘴巴。是不是花样美男呀?可是美中不足的是:我舅舅有两颗大龅牙,长了龅牙后,连喝水,水好像都会从牙缝里漏出来一样。
舅舅做事态度极为认真,他是开一家烧烤店的。上午串东西的时候,他就不管对面的健身房有多么地吵闹,他都在静静地在串东西,而且从来不说一句话。有一次,我们在店里又是说话;又是跳舞的;店里就像个KTV似的。可他不但没参与,而且低着个头,连看也不看一眼。
舅舅不但做事态度认真,而且对我也非常地好呢!舅舅平时很关心我。他经常会买零食给我吃,他可是个“富翁”,只要我一声“令”下,他就立刻掏钱给我去买零食。舅舅晚上还会做烧烤给我吃,不管我吃多少,他都不抱怨。
我的舅舅还有许多特点,在这里我就不说了,在以后的习作里我还会讲到哦!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3我得舅舅有三个,给我印象最深得是我得三舅。
三舅身材稍胖,鼻梁高高得,眼睛又黑又大,大家都说他长得很帅!
三舅脾气很坏,可是他对待小孩子非常好。舅舅知道我喜欢枪,经常给我买各种各样得枪,有上子弹得步枪,还有又大又重得高压水枪。每次在街上碰到我,他都会给我买玩具和我爱吃得零食。
三年级时,学校在暑假里组织我们出去旅游,妈妈不放心我,怎么也不同意让我报名,舅舅知道后,把妈妈批评了一顿,还说我已经长大了,要妈妈放手让我出去见识世面,我终于有机会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了。那一次我们去南阳西峡看恐龙,还遭遇了一场百年不遇得洪水,虽然很惊险,可是我和老师同学们一起面对困难,感觉很有意义。回来后我写了一篇游记,学校里得老师们还夸奖我呢,我得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三舅有时间了就带着我们去旅游,还经常请我们出去吃饭,有时候我们出去玩,而他没有时间陪我们,就给我们买来好吃得手撕鸭、小面包、小饼干,还有各种各样得饮料:红茶、绿茶、橙子汁……
而且舅舅还是一个非常牛气得人。他得朋友很多很多,不管别人有什么困难找到他,他都会热情相助,帮助你渡过难关。很多人提起舅舅,都会赞赏地竖起大拇指!
我长大了也要做一个象三舅一样得人。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4我的舅舅今年32岁,身高一米八一,高高帅帅的。他是一名交警,每月挣不了多少钱,但还给我买这买那。
以前家里还没有买电脑时,查资料时都要去别人家借百科全书,于是舅舅就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套。在结账时听到一共231元,我吓了一跳,便小声告诉舅舅:"舅别买了这么贵。"可舅舅根本没听见似的,毫不犹豫就给我买上了。打那时起我就决心要比以前更加努力学习。
新年到了,我们一起去姥姥家拜年,吃完饭后,爸爸姥爷妈妈舅妈一起玩麻将,舅舅对我说:"走我带你去买新年礼物去"。我高兴地答应了。我们先去了家家利超市,舅舅给我买了一大堆吃的,还有笔,文具盒。走到玩具区时,我看见漂亮的芭比娃娃,流露出渴望的眼神,久久不愿离开。舅舅见了给我买了其中最漂亮的送给了我。我们出了超市,舅舅又带我去照大头贴,舅舅像个没长大大的男孩,和我一起疯,我好久没有那样淋漓尽致的玩了。回了家,我不时翻弄着这些照片,看着照片我和舅舅的滑稽可笑的样子,我越发喜欢我的好脾气的舅舅了!舅舅十分喜欢收藏名人字画,经常从网上拍买些字画,他常鼓励我学习国画,可惜我没有坚持下来。
我有什么事都爱和舅舅说一说,舅舅常常给我一些建设性意见,我都能接受认同,比起妈妈唠唠叨叨的说教,我更喜欢舅舅,我爱舅舅!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5我有一个花样舅舅,他的脸圆圆的、大大的,手掌粗粗的,眼睛小小的。脾气好的时候像只小绵羊,发脾气的时候像只老虎,远远看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近处看像一个巨人。他有时候超级勤劳,有时又懒得冒油。看,他就是我的花样舅舅。
舅舅来我家吃饭的时候是这样的:没吃饭前躺在沙发上,一吃完饭又立刻走到沙发上躺下来,脚翘在茶几上,拿着手机面无表情的用手指划来划去。我和舅舅说:“舅舅,吃饱饭不能躺下来,你能不能站起来运动一下,帮忙干干家务啊?”舅舅却当自己没听到,继续保持原样,我叫得多了,他干脆回答“不能”,我经常彻底无语,心想:“怪不得这么胖,原来这么懒!”
第二天中午我去舅舅家吃饭,舅舅的表现就和昨天完全不一样了,昨天还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舅舅,今天却在忙个不停,一会扫地,一会擦玻璃,爬上爬下。我又在心里想:“这么勤劳,怎么还这么胖呢?”
这就是我的舅舅,不同的时间地点表现也不同,呈现花样的变化,因此我称呼他为“我的花样舅舅”。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6我的小舅是一名特警,个子高高的`,穿上警服的样子特别威武高大,大沿帽、合体的制服;执行任务的时候,再把武装带系上,更显得严肃、帅气。
小舅舅平时工作特别的忙,在家里很少能见到小舅,因为小舅执行任务的时候很少能回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有一丝懈怠,起早贪黑特别的辛苦。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我的小舅半夜回家是经常的事情,有时候看到小舅舅累的饭都不想吃,等我发现小舅舅的时候已经睡着了。有一次,小舅舅的队友正在单位值班,突然给小舅来电话说他的老母亲生病了,要请假回家,因为这个队友正在当班没法回去,小舅告诉他你快点回去吧,我现在马上去单位替你值班,小舅舅当机立断向领导汇报了情况,虽然那天晚上下着大雨,但小舅还是坚持去了单位,类似这些事情太多太多了;小舅对工作的执着、对队友的关爱,让我对小舅钦佩不已。虽然小舅每天又忙又累,但总是抽空陪我说笑、陪我玩游戏,说心里话我最佩服我的小舅。
因为小舅的好榜样,从小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做一名像小舅一样的好警察。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7我有一个“不靠谱”的胖舅,他长得圆滚滚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绿豆似的眼睛藏在那镜片后面,圆滚滚的大肚子高高挺起,像个皮球。每次见面,还没看到他的人,就能先看见他的那个大肚子。但他说自己是一个灵活的胖子。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不靠谱”。为什么说他不靠谱呢?那就听我娓娓道来吧!
有一次,我们约着一起开车去天堂寨游玩,出发前,妈妈说:“开车跟着导航走吧,这样比较靠谱。”可胖舅却自以为是地说:“导个什么航啊,你们就开车跟着我走,天堂寨我都去了好几回了,闭着眼睛都能到!”于是,我们经不住他的游说,就开着车子跟着胖舅出发了!可是,开着开着,开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们本以为快到目的地了,可是胖舅开车带的路却越走越偏僻,最后前方几乎没有公路了,只有一条泥巴做的乡村小路,四周已经看不到人烟了,路旁只剩下高耸入云的大树,树林里不时还传来几声阴森森的鸟叫,吓得我们坐在车上提心吊胆的。妈妈也开得胆战心惊,仿佛开了一个世纪,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同行的那些跟着导航走的车,早已经到了天堂寨,都等了我们一个多小时了。
同学们,你们说我的胖舅靠谱吗?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8舅舅从北京回来了,我仔细地观察着舅舅,就像一位考古学家观察一件珍贵的古玩一样。
我和哥哥可高兴了,追着舅舅玩一种叫“十点半”的纸牌游戏。见到我和哥哥,舅舅也很高兴。我认真地打量着舅舅:头发很短,眼镜框内的两只眼睛乌黑乌黑,身体微胖,长的很精神。舅舅的性格开朗活泼,特别喜欢开玩笑,用一两句话就把大家逗的哈哈大笑。舅舅还很爱吃零食,凡是他坐过的地方,前面的桌子上就会堆起一座“果壳山”,里面内容可丰富了,有花生壳、香蕉皮、奶糖纸等等,像个贪吃的小猴子。家里装垃圾的塑料袋每天都要换好几次呢!
还有一点是我和哥哥发现的小“秘密”哟,就是舅舅的脚丫子很臭。哥哥动手给舅舅做了个大奖状,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雷超伟同志,祝贺你在脚臭大赛上荣获一等奖,获得“全家第一臭”荣誉称号,特发此状,以资鼓励。全家人看了,都笑弯了腰。尤其是我,笑的在地上直打滚。
下午,我们和舅舅玩起了“十点半”纸牌游戏。在玩的过程中,我老是输。刚想退却,但我想到“愿赌服输”这句话,便又振作精神,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舅舅玩得很开心,他一赢牌脸上就充满了得意的微笑。
和舅舅在一起玩儿,我真快乐啊。作文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9我的舅舅长着圆圆大大的脸,一双可爱的小眼睛,一个挺拔的鼻子。
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手机控”,为什么这么说他呢?因为大年初一的前一天,舅舅一家来到了外婆家,从一下车他的手上就拿着手机一直看,一直看到吃饭时手机也不放下。
晚上我和爸爸妈妈舅舅一家一起去散步,可是问题来了,舅舅拿着手机不肯放,说:“不去。"妈妈问。我有没有方法让舅舅去散步?我回答说:"如果我有办法,我早就用了,还要等这么久吗?"
我的舅舅一整天不离开店,帮助外婆看店了,手机一直在手上。说完这些你们一定相信我的舅舅有手机控了吧!
我的舅舅不仅是一个手机控也是一位大诗人,他写的是一首觉得自己胖的诗给大家写来听听看,“瘦小离家胖了归,乡音无改肉多了。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胖子你是谁。”是不是很有趣?我听了后笑着说:"不愧是北大才子啊!"舅婆说:"那你不是北小才女。"
你们说我的舅舅是不是很有趣,很可爱?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0我的舅舅是我的司机。你可能会想:你一个小孩有什么司机呀!难道你是老板么,就算你是老板,你有钱给你的司机发工资么?哈哈,我虽然不是老板,但是我是老板的儿子,有人给他发。
我的司机的工作就是,天天送我上学,接我回家,送我上辅导班······
我的舅舅虽然是我的司机,但是也是我们商店的一名员工,也是一个爱开玩笑、十足的“贪吃鬼”。
有一次,妹妹拿了一个盼盼法式小面包,舅舅看见了过来说:“奕宏,我的好外甥女,我肚子饿了,你让我吃点吧!”我妹妹可是我家最有名的小气鬼,我猜,妹妹一定不会给他的。但是,妹妹却给他了,令人好笑的是,妹妹掰了一小点,小的大概有米粒一般大小吧,舅舅说:“你太小气了,我不给你玩了,”妹妹一听不给她玩了,就立即掰了一大块面包,给他,舅舅一看见妹妹给他掰了一块面包,就说:“不吃,我不吃,你自己吃吧,”“哎,舅舅可真是的,说好了吃的,又不吃了。”妹妹说。
唉,这就是我的舅舅。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1“起床啦!”我伏在舅舅耳边大喊。舅舅揉揉惺松的眼睛,喃喃地说:“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立刻起身,“飞”出门外……圆圆的肚子,中等身材,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这就是我舅舅。说起舅舅来,还有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呢!比如说特点:他很喜欢吃东西,但他又不想再继续肥胖下去。
所以也就很少见到他“大吃特吃。”而最近的一件事情,却让我明白,原来他也是个经不起诱惑的人:那时,我拿着一盘巧克力,递给舅舅,说:“这个给您吃。”舅舅想说不吃,又想说不吃,“吃”和“不吃”在舅舅的脑子里打仗了:“不吃”说:“绝对不能吃,不然会更加胖的。”“吃”严厉地说:“别听他的!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两块一齐塞吧。”舅舅迟疑了一会儿,小心地接过巧克力,呷了一小口,说:“就吃一点吧,应该不会太胖。”再有一点就是喜欢杂烩。比如夏天饭里塞枝棒冰,搅得饭里东一块绿,西一片白;冬天放些番茄酱,我凑过去一看,哇!简直比刚升起的红太阳还要红!可舅舅还笑呵呵地说这是既五彩缤纷,又营养丰富。
舅舅还有一个称号,叫“快速咀嚼机,”为啥要这样说呢?因为他吃饭总是大块大块的,两个腮帮子一鼓,饭就一下子滑到了肚里,活像一只饿慌了的“大老虎。”我的舅舅是个有趣的人,我喜欢我的舅舅。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2我得舅舅身子胖胖得,眼睛又黑又大,还带了一副眼镜,因为胖得原因,舅舅经常理得发型就是—寸头;舅舅得皮肤跟妈妈得一样白;特别是走很长时间路得话,舅舅得鼻子上就会有好多得小水珠。
我舅舅虽然是公司得销售老总,可是总爱做“鬼脸”追我;还扮成“怪物”吓我;舅妈说舅舅真是“老顽童”。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就见舅舅自己坐在客厅,原来妈妈出去办事了,中午不回来做饭了,舅舅说他做饭;舅舅煞有介事得来到厨房坐在厨房靠窗户得凳子上,有模有样得“战斗”着。忽然我听到舅舅说“加油!加油!快点!”我赶紧来到厨房一看原来舅舅不是在给菜“加油”呀!是在透过厨房得窗户给电视里球赛加油呢!
历尽千辛万苦舅舅做得菜终于出锅了,为了看球赛舅舅把酱油加到西红柿鸡蛋里了,西红柿炒鸡蛋变成西红柿酱鸡蛋了!这下舅舅可不神气了吧!摊了摊手说:“舅舅今天奖励你,请你吃泡面!”我一听,就像晴空炸了雷!
你说我得舅舅是不是个“老顽童”?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3我的舅舅是一位出租车司机,我有点怕他,因为他对我很严格,还嫌他身上那股汽油味。但是有一件事使我彻底改变了他的看法。
有一天是新年,外婆就给舅舅做了一套新衣服,因为舅舅要出去拜访好朋友。那天他晚上十点多才回来,我与外婆都在外面等他。他回来时,一身新衣服已全军覆没了。外婆有些生气,我幸灾乐祸的笑了笑,舅舅瞪我一眼,我马上躲到外婆身后去了。舅舅这才对外婆说出了真相。
原来舅舅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司机在修车,一问毛病还没找着,而且这又是一批运往飞机的重要零件,舅舅二话没说就钻进车底,与那位素不相识的司机一起修车。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舅舅他们终于找到了毛病,原来是一个零件掉了,可车上没有备用的,舅舅马上骑上自行车,跑到两里多地之外的零件铺去买零件(这种零件很少见)。又过了一个小时,舅舅鼓捣了半天,终于修好了。司机感激地说:“谢谢你,没有你,我一定到现在还没修好车呢!”可舅舅却谦虚地说:“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就回家了。
我现在觉得,舅舅身上的汽油味美那么难闻了,而且现在我也能明白舅舅对我的严格了,他是为了让我少犯错误,也是为我好。我长大一定要学舅舅乐于助人,帮助别人。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4我的舅舅是一名警察,在基层派出所上班。他一米七0的个子,中等身材,浓眉大眼,显得炯炯有神。当他穿上一身警服时,显得非常威风,我很羡慕他。
我的舅舅工作很忙,每三天值一次班,很少回家。记得去年大年三十晚上,全家人等着舅舅回家吃团年饭。等了好常时间,舅舅才匆匆赶回来。我们将许多可口的菜端上桌子,准备吃年饭。我发现舅舅有些憔悴,大概是春节前工作太忙的缘故吧,我看了很心疼,舀了碗鸡汤给他。刚端碗吃饭时,“嘟嘟……”舅舅的手机又响了,原来是辖区内发生了交通事故。舅舅匆匆的吃了几口饭,鸡汤还没来得及喝,开着车子,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我的舅舅总是忙里偷闲,带着我和弟弟出去玩,和舅舅在一起,总有一些稀奇古怪问题,舅舅总是像小孩似的有问必答,百依百顺。舅舅是从体校毕业的,又从警十五、六年,从学校到警察,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动作很规范,经常指导我体育运动。记得有一次,舅舅带我到世纪广场立定跳远,我动作不规范,自然也跳不出好成绩,舅舅反反复复地指导我,并耐心地对说:“只有规范的动作,掌握了要领,才能跳出好成绩。”
这就是我的舅舅,生活上关心我,学习上引导我,我很敬佩他。
我的舅舅作文400字151976年2月,三舅应征入伍。我记得他写信到我们家,也提到我要好好读书的话;也收到他寄来的穿着军装的照片。到了1979年初,当时有关越南侵犯边疆的新闻也多了起来,有关打仗的传闻也不少。当时越南在苏联的帮助下,不断的挑起事端,侵犯广西、云南边疆。到1979年2月,当时的国家作出对越自卫还击的决定。
在上战场之前,我们收到了舅舅寄来的信。信中大意是说:我马上就要上前线了。越南忘恩负义,侵我边疆,犯我边民。国家为了自卫还击,保卫边疆,这是需要付出牺牲的。万一我牺牲了,你们也不要悲伤。还望你们照顾父母。看完信,大人们其实是非常担心的。毕竟,战争是残酷的。2月17日开始战争,几天之后的2月20日,三舅就在战争中英勇牺牲,年仅22岁。
我依稀记得,我那时在上小学二年级吧。那是一个晴天,我兴冲冲的从学校回到家,很突然地见到了我的外婆。只见外婆在深情的哭泣,抹着眼泪;妈妈也在哭,声音哽咽;大人们的眼圈都红了。
外婆看到我那顽皮的弟弟时更想哭,因为弟弟长得很象三舅,也象三舅一样的顽皮。其他也许我都忘记了,但是这一幕,却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对小时候关于死亡的记忆是十分深刻的。虽然当时并不特别理解死亡的意义。但是,对那种阴阳相隔,生命无法再现的决绝之情,感觉到一种特别的无望。生命具有唯一性,它无法复制,无法再现,无法弥补。这或许就是生命之所以可叹的原因吧。
中文名称:纳尼亚王国传奇7册\x0d\英文名称:TheChroniclesofNarnia\x0d\资源类型:MP3\x0d\发行时间:1950年\x0d\地区:英国\x0d\语言:英语\x0d\简介:\x0d\\x0d\本资料为纳尼亚王国传奇的英文mp3以及英文pdf格式的电子书。\x0d\\x0d\以下为中文版介绍,内网长期开源。7月27日新增另一个版本的狮王、妖婆和大衣柜的英文mp3,朗读者不同\x0d\\x0d\纳尼亚王国传奇\x0d\\x0d\(英)刘易斯\x0d\\x0d\《纳尼亚王国传奇》是刘易斯于1951年至1956年间创作的七本系列魔幻故事,分别为《魔法师的外甥》《狮王、妖婆和大衣柜》《能言马和王子》《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者号”远航》《银椅》《最后之战》。故事中的"纳尼亚王国”是一个神秘奇幻的世界,在这些故事中,小主人公们或凭借一枚魔法戒指,或通过一扇衣柜大门等各种奇妙方法进入魔幻世界纳尼亚王国。他们通过英勇的冒险,与魔鬼妖婆斗勇来拯救纳尼亚的人们。书里有会说人话的动物:巨人、马人、巨龙、树精、地精和人鱼等等,有善良的羊怪和小矮人,还有伟大的狮王阿斯兰。在它们的帮助下,小主人公们通过英勇的冒险和战斗,一次次战胜邪恶,保卫了这个神奇而充满欢乐的国度。\x0d\\x0d\《纳尼亚王国传奇》融神话、童话和传奇为一体。它的故事以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为线索展开,寓意深刻,并富于戏剧性,情节紧张,曲折动人,想象奇特、引人入胜。作者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惹人喜爱。作品对童话环境也有清晰勾勒。这部作品在英美世界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儿童读物,也被一些批评家、出版商和教育界人士公认为20世纪最佳儿童图书之一。在半个世纪里,这部书的销售达到65005册,至今已被翻译成30多种外国文字。其中的故事不仅被搬上了**和电视屏幕,有的还被改变成儿童剧和儿童芭蕾舞剧,在英美长演不衰。其中《最后之战》一集获卡内基奖。\x0d\\x0d\刘易斯的作品受麦克唐纳和内斯比特的影响,继承了幻想与探险故事的传统。他的一些想象来自他小时候喜爱的一些书:比阿特丽克斯·波特笔下会说话的动物;E尼斯伯特;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德森童话故事中的邪恶女王;古老德国神话中的小矮人;爱尔兰童话、神话与传说,以及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动物。刘易斯把它们融汇到一起,再加上自己的基督教信仰,从而使它们变成一个全新的、有创造性的故事。\x0d\\x0d\按刘易斯的说法,《纳尼亚王国传奇》是始于他头脑中的一系列画面。"最初,”他写道,"没有故事,只有一些画面。”《狮王、妖婆和大衣柜》就来自于这样一幅画面:在白雪皑皑的树林中,一个小羊怪打着雨伞,背着包裹,匆忙前行。"这幅画面,”刘易斯后来回忆说,"从十六岁起就存在于我的脑海中。然后,有一天,在我四十岁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让我来就此写个故事吧’”\x0d\\x0d\40年代的刘易斯早已是一位知名作者,写了许多文学与宗教方面的严肃著作,但作为一个单身汉,他并不认识多少孩子,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为孩子们写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少孩子从伦敦疏散到乡下,其中有四个被安排到了他的家中。令刘易斯诧异的是,小客人们似乎并未读过什么想象性的故事。于是他决定自己给他们写一个。就这样,他写下了一个故事的开头几句。故事是关于四个孩子:安、马丁、罗斯和彼得的,他们为躲避空袭而被送出伦敦,同一位独居乡下的老教授住在一起。\x0d\\x0d\当时他就写了这么多,但几年之后,他又回过头来写这个故事。孩子们(现在叫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找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最终把这个世界叫做纳尼亚王国。正如刘易斯所说,更多的画面进入他的脑海:一幅是"一位坐在雪橇上的女王”;另一幅是"一头雄伟的狮子”。有一段时间,他并不知道故事要讲的是什么。"但随后,”他后来说,"阿斯兰骤然而至我不知道狮子是从哪儿来的,或它为什么要来。但一旦它在那里,它就带出了整个故事。”\x0d\\x0d\所有的东西都被用来创作《纳尼亚王国传奇》。一个疏散来的孩子向他提出了一个令人着迷的问题:家里那座古老大衣柜后面有什么东西吗还有他自己童年时代的记忆:他和哥哥总是钻进祖父做的那座大衣柜,坐在黑暗中互相讲故事。\x0d\\x0d\《狮王、妖婆和大衣柜》于1950年出版,并由一位年轻的艺术家贝恩斯配上插图,这些插图很好地再现了刘易斯头脑中的画面。那时,刘易斯已经着手写作更多的纳尼亚故事,讲述孩子们怎样一次次找到途径返回纳尼亚,经历新的冒险与奇遇。在《凯斯宾王子》(1951)和《"黎明踏浪者”号远航》(1952)中,刘易斯写到了纳尼亚和我们的世界之间存在的时间差别——这一手法意味着在每一个新故事中,都有一些不同寻常和出乎意料的东西。\x0d\\x0d\"当我写完了《'黎明踏浪者’号远航》,”刘易斯后来回忆说,"我非常肯定这将是最后一部。但我发现我错了。”1953年,他写了《银椅》;1954年,他又写了《能言马和王子》,故事发生的时代跟《狮王、妖婆和大衣柜》相同。\x0d\\x0d\每一本书都会带给读者一个令人难忘的新纳尼亚人物,比如图姆纳斯先生、老鼠将军雷佩契普、小矮人特鲁普金等等,以及从我们这个世界里去的人物,如诚实的迪格雷,侠义的沙斯塔,大胆的吉尔·波尔,还有变成了龙的讨厌的尤斯塔斯。\x0d\\x0d\这部作品中也宣扬了很多基督教思想。刘易斯在童话中塑造了一个象征基督的狮子,描述善与恶的斗争,宣示只要向善、从善、为善,人就可以得到永生。"伟大的狮王阿斯兰”,在每一本书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魔法师的外甥》里,它使纳尼亚王国诞生;在《狮王、妖婆和大衣柜》里,它战胜了邪恶的白妖婆;在《最后之战》里,阿斯兰给纳尼亚的故事画上句号,带领它忠实的朋友们去到了一个新世界。\x0d\\x0d\刘易斯曾经说:"人们不去写我想要读的书,所以我不得不自己来写。”就这样,他写出了成千上万的人都想要读的书。《纳尼亚王国传奇》吸引了几代读者,无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时至今日,它丝毫也没有丧失那牢牢地抓握住我们想像的魔力。\x0d\\x0d\2000年10月,世界最大的书展——第52届法兰克福书展上,《纳尼亚王国传奇》红透整个展厅,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热潮。刘易斯的名字被奔走相告,各个国家许多出版社都簇拥到摆放纳尼亚的展台前\x0d\\x0d\情节简介:\x0d\\x0d\《魔术师的外甥》男孩迪戈雷和女孩波莉喜欢冒险,他俩误入迪戈雷舅舅安德鲁的实验室,安德鲁是个蹩脚而自私的魔法师。为了实验自己的魔法,他利用魔法戒指把迪戈雷和波莉送到一个神秘的树林,这里可通往各个世界。通过戒指的魔力,两个孩子又到达了一个濒死的世界——恰恩城。迪戈雷出于好奇,唤醒了邪恶的女巫----简蒂丝女王。女巫曾用灭绝咒使恰恩王国变成荒凉的城市,并灭绝了那里所有的活物。她跟随两个孩子到了伦敦。安德鲁舅舅在她面前吓得直哆嗦,甘心做她的奴仆。为了不让她继续在城里为非作歹,两个孩子又把她带到另一个世界。安德鲁舅舅、马车夫和他的老马也跟随而去。在这个世界里,他们目睹狮王阿斯兰创造了万物,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国度——纳尼亚王国。阿斯兰任命马车夫和他的妻子作为纳尼亚王国的第一位国王和王后,并把他的老马变成飞马。迪戈雷被狮王阿斯兰派到远方的花园摘取一只苹果——生命果。在那里,迪戈雷抵制住女巫简蒂丝的诱惑,把生命果带了回来。阿斯兰将苹果树种在纳尼亚的边境,以抵御女巫的侵袭。迪戈雷从这新的苹果树上得到一只生命果,和波莉一起回家,并治好了他母亲的病。\x0d\\x0d\《狮王、妖婆和大衣柜》佩文西家四个兄弟姐妹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在一位老教授家做客,无意中发现衣橱后隐藏着一个神奇的魔法王国。这里的居民有羊怪、海狸、矮人、树精但在阿斯兰离开纳尼亚期间,这个国家被一个邪恶的白女巫占领。她压迫纳尼亚的居民,将其置于永恒的冬季之中。羊怪曾冒着生命危险救过露茜,海狸一家也帮助他们兄妹逃脱白女巫的追杀。爱德蒙曾受白女巫土耳其软糖的诱惑,一度背叛过自己的兄妹。后来,阿斯兰伴随着圣诞老人来到纳尼亚,带领大家战胜了女巫。四个孩子成为纳尼亚的国王与女王。多年后,他们在打猎时无意中穿过衣橱,重新以孩子的身份回到自己的世界。\x0d\\x0d\《能言马和孩子》故事发生在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统治纳尼亚的时期。一天,少年沙斯塔发现自己将被他的养父卖给一个凶恶的卡乐门贵族为奴隶。夜里,他和贵族的战马布里一起逃跑。布里原是纳尼亚会说话的马。沙斯塔和它一起逃往纳尼亚。途中,他们遇到了贵族少女阿拉维斯和她会说话的母马赫温。阿拉维斯是为了不满包办婚姻而逃跑的。于是他们四个便结伴而行。途中,他们历尽艰险,还得知卡乐门王子拉巴达什在向苏珊女王求婚被拒之后,试图突袭阿钦兰的安瓦德城,然后再进攻纳尼亚。在狮王阿斯兰的帮助下,他们骑马飞奔报信,最后,沙斯塔拯救了纳尼亚和阿钦兰。胜利后,他发现自己是阿钦兰王子,原名科奥,自幼被居心不良的叛徒偷走,后被渔夫所抚养。他后来继承了阿钦兰王位,并与阿拉维斯结婚。\x0d\\x0d\《凯斯宾王子》故事发生在彼得等四兄妹回到自己的世界一年后。他们四人在假期回校时坐在火车站的长椅上等车,忽然感到有股特殊的力量将他们拉进纳尼亚。他们得知,自从他们离开纳尼亚后已经过去了几百年。纳尼亚原国王的弟弟弥若兹篡夺了王位,杀害兄长。在他的残暴统治下,所有会说话的动物和精灵们都隐藏起来了。然而老国王的儿子凯斯宾王子渴望解放纳尼亚,他逃离王宫,在森林里找到了纳尼亚的老居民,并得到他们的支持。正邪双方展开激战。王子在寡不敌众的时候吹响了苏珊的魔法号角,将彼得四兄妹唤回这个世界帮助他们。他们领导纳尼亚的动物和精灵们战胜了邪恶的国王,凯斯宾王子继承了王位,纳尼亚又恢复了以往的生机勃勃。彼得四兄妹又重返自己的世界。\x0d\\x0d\《"黎明踏浪者”号远航》暑假里,爱德蒙和露西住在哈罗德舅舅家,和表兄尤斯塔斯住在一起。尤斯塔斯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有一天,墙上的一幅画有帆船的油画忽然将他们拉进了画中,他们在船上遇到了凯斯宾国王,他正出航寻找被叔叔驱逐的骑士们。航行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找到雄狮阿斯兰的王国。一路上他们经过了各种神奇的岛屿,如孤独岛、声音岛、黑暗岛等等,历尽种种艰险。在这历险过程中,尤斯塔斯从一个贪婪自私、惹人厌的坏孩子转变成一个诚实勇敢的孩子。他们最后航行到世界尽头的外边,找到阿斯兰的国土,但除了老鼠雷佩契普留在阿斯兰王国外,其他人都只能回到拉曼杜岛。他们解除了魔法,唤醒了三位沉睡着的爵爷,最后又都回到纳尼亚。爱德蒙、露西也回到剑桥舅妈家。\x0d\\x0d\《银椅》尤斯塔斯和女生吉儿被一群坏学生所追赶,逃进了一扇通往荒野的小门,意外地发现自己来到了阿斯兰的国土上。他俩接受阿斯兰交付的任务,寻找凯斯宾国王失踪的独子——瑞廉王子。十年前,王后被一条青绿色的毒蛇咬死,不久,王子也被一个绿衣美女诱走。其实,这绿衣美女是蛇精,它用魔法控制了瑞廉王子。瑞廉王子每天只有夜间一个小时是清醒的。但这时蛇精把他捆在银椅中,用魔法控制他。尤斯塔斯和吉儿和帮助他俩的沼泽怪一起踏上了艰险的寻找之路,但由于吉儿忘了阿斯兰的指示,所以增加了很多危险。他们通过巨人盘据的北方荒原,误入吃人的哈方宫,来到地下的幽深王国最后在黑暗城堡中解救了瑞廉王子,劈毁银椅并抵御住蛇精的魔法,最后杀死蛇精,解放了众多的蛇精奴隶——地精,回到纳尼亚。而不幸的是,年老的凯斯宾国王见到王子后立即死去。后来,阿斯兰用自己的一滴鲜血使凯斯宾复活,并恢复了青春与活力。他从此在阿斯兰的王国生活,而尤斯塔斯和吉儿则回到自己的学校。\x0d\\x0d\《最后之战》一只无尾猿无意中拣到一张狮子毛皮,劝诱他的朋友——头脑简单的骡子披上狮皮,假扮阿斯兰,控制纳尼亚的生物。国王蒂莲为了解救纳尼亚的生灵,并揭穿无尾猿的诡计而成为无尾猿和卡乐门人的俘虏。他向阿斯兰呼救,唤来了尤斯塔斯和吉儿。他们救出蒂莲国王,并带领独角兽等忠诚的动物和卡乐门军队、反叛的野兽以及矮人们展开战斗。但此时残酷的异教塔什神已经来到纳尼亚。尤斯塔斯被俘,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蒂莲国王躲进马厩,却发现七个国王和女王——彼得、爱德蒙、露西、尤斯塔斯、吉儿和恢复了青春的迪戈里、波莉以国王和女王的身份站在他的面前。雄狮阿斯出现了,"时间”醒来,世界末日的号角已被吹响,黑夜笼罩纳尼亚,纳尼亚终于被毁灭了。阿斯兰带领所有信仰他的生物穿过一道门,来到了他的王国。阿斯兰告诉露茜,他们其实都已经在火车事故中死去。老纳尼亚中一切重要的东西以及可爱的动物,都已经由这扇门进入真正的纳尼亚。过去出现过的人物都在这里。从此,他们在新的纳尼亚过着幸福的生活。
在高楼大厦,悬崖峭壁上飞来飞去的家伙所以叫蜘蛛侠嘛,就像蝙蝠侠、钢铁侠、闪电侠
《蜘蛛侠1~3》百度网盘高清免费资源在线观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1NrRUBlqDE14PE6LKl9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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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 帕克(托比•马奎尔 Tobey Maguire 饰)只是美国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当一次他被蜘蛛博物馆偷跑出来的变种蜘蛛咬了一口之后,彼得的生活彻底改变了。他变得和蜘蛛一样,拥有各种蜘蛛特有的超能力:从手指喷出粘力极强的蜘蛛丝、飞檐走壁等等。彼得兴奋异常,开始利用自己的超能力去赚钱。但当他最爱的叔叔被自己放走的罪犯杀死后,彼得发誓要用自己的超能力去打击犯罪。
(嘿嘿,真的很难找诶,我尽力再找找看)
9
"崔允也被江敏珠搞定了……崔允,江敏珠和张英雨汉江大闹剧……江敏珠**就此表态:对我来说,爱情不过是个游戏而已……"
恩彩拿起报纸,一眼就看到报纸副刊上的这个新闻。
"完了,完了,允现在一定也看到这个了。"恩彩的心又提了起来。允看到这条消息后,一定会气得要去寻死的。
"不行,我得立刻去敏珠那儿,为允好好教训这个臭丫头。"恩彩扔下报纸,匆匆出门。
"你怎么啦?"姐姐淑彩问。
"不关你的事!"恩彩气呼呼地说。
"这丫头,这丫头吃火药了不成?"淑彩一大早讨了个没趣。
"江敏珠,开门!"恩彩在门外大声叫道。
"恩彩,是你啊。进来,门开着呢。"敏珠早上看过报纸的,她知道恩彩为什么会来找她。
"太过分了!"恩彩气势汹汹冲进屋子,站在恩彩面前大喊大叫,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拉起敏珠就要往外走:"走,立刻就跟我走,去允那儿,给允一个解释。"
"去崔允那儿干什么?"敏珠故意装傻。
"你想死吗?你是想找打吗?"恩彩气得浑身发抖。可江敏珠理也不理她,仍然在玩着电子游戏。
恩彩抢过敏珠手里的遥控器,狠狠地扔在地上。
"你知道允多喜欢你吗?我们的允跟其他的男人不一样,你不知道吗?"
"对不起,但我就是这样的人,怎么办?我就是这么花心,没办法啊。"
"为什么要这样生活,啊?"恩彩再也忍无可忍了,在敏珠身上又是推又是捶的,"你这臭丫头,真的要这样生活吗?为什么要这样糟蹋自己,你没有脑子吗?蠢蛋,白痴?干吗专门做找打的事,为什么啊?有下决心要结束吗?你这白痴,傻瓜,智障。"
恩彩把这世上所有骂人的话全骂完了,一直骂到再也找不到词儿来了。骂得气喘吁吁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所以最后连拳头也停止了。
"骂完了?打完了?你就这么点力气吗?宋恩彩!既然要打,起码得打断一根肋骨吧?"敏珠悠悠地看着恩彩,"我开始喜欢崔允了。真的开始喜欢上了。真的,他在我心里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我才会在报纸上那样说……"
"什么?"恩彩的心猛一震,像被什么突然蜇了一下。
敏珠开始喜欢允了?在报纸上那样伤害允,现在说自己喜欢上允?真是搞不懂这个丫头。
"可是,在我听了敏珠说喜欢上允的这句话,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紧张?自己来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来逼迫敏珠去喜欢自己喜欢的人?可是……"恩彩脑子里一团糟。
"你也喜欢允,对吧,恩彩?"
"喂……"恩彩心突然一抖,但不忘了竭尽全力地去否认。
喜欢崔允这个她守了20年的秘密可没有一个人知道啊。所以听到敏珠这样直截了当地问自己,恩彩感觉自己内心的秘密突然之间被揭开。而且,还这么干脆,这么肯定。
"谈恋爱方面,我可是专家啊。"敏珠非常自信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了。对,从高中,不,比高中时期还要早,我就知道你喜欢允。是啊,男女之间哪有什么纯友情啊……"
"你这死丫头说什么荒唐话……你今天真的想要趴在这儿吗?"恩彩有些心虚了,不过,还想着要强撑下去。
"所以啊……打算装作不知道这一切去接受允的,可是,总觉得对不起你。恩彩,你跟他谈吧,你拿去吧!"恩彩可不觉得敏珠说的是假话。
恩彩了解敏珠。多年来,敏珠最大的优点就是诚实,直率,有什么说什么的。可是,这丫头当我是什么?乞丐吗?可怜虫吗?说什么"你拿去吧",难道允是个东西,想拿就拿,想扔就扔吗……
"是啊,你今天一定是欠揍……欠揍,狠狠地揍你一顿,你才能恢复正常。我今天非要打断你的肋骨不可……今天你死定了,死定了……"恩彩对敏珠又是一阵捶打。
"住手,宋恩彩!"这时候允出现了,看到恩彩这样对待敏珠,立刻跑过来,推开恩彩,"你这是干什么?你是暴力分子吗?你知道你在打谁?我不许你碰敏珠一根汗毛,我之前没告诉过你吗?……"
恩彩傻傻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任凭允对她大吼大叫,甚至骂她。
"我没有做错啊,允!这个臭丫头是该欠揍的……"但恩彩怎么也说不出口,只是心里觉得好委屈。
"允啊……"敏珠觉得允骂恩彩骂得好过分。说到底,恩彩也是为了允才这样对自己的。允不但不感谢恩彩,还这样对待恩彩。
"马上从敏珠的家里出去!"允的语气冷若冰霜。
"恩彩啊……恩彩……"敏珠感到非常内疚,叫住正在往门外走去的恩彩。
"下次一定打断你的肋骨。"恩彩尽管受委屈,可还是这样维护允。敏珠都被感动了。
"恩彩啊……"敏珠更是感到过意不去,想过去留住恩彩,但却被崔允一把拉住了。
"下次再有别人,不论是我,还是恩彩,不要再找打了,"崔允朝敏珠的脸上甩了一巴掌,流着泪对敏珠说:"以后有谁再碰你一根汗毛,我一定要宰了他。不论是恩彩还是我,一定要死……敏珠,别再做找打的事了……那样的话,我决饶不了你,饶不了你……"
敏珠被允深深地感动了,她扑到允的怀里,点头答应。
恩彩一个人,委屈地从敏珠家里出来。刚出门,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来了,像潮水一样涌出来……恩彩紧紧地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难道敏珠做出那样过分的事情,就不该找打吗?允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敏珠说,"允在我心里已经越来越重要了,我好像已经开始喜欢允了……"
--还有,当一个人听着自己喜欢了20多年的爱人,被自己的好朋友"喜欢"的表白,这是什么滋味?……难道我可以做得像木头人那样,对这样的话,做到无动于衷的地步吗?
允怎么能像这样骂自己。而且,对着敏珠,当着一个知道自己"喜欢允很多年"秘密的好朋友的面,这样冷酷无情地指责自己,是雕像也会有自尊心的呀?!
恩彩的眼泪一直不停地流……恩彩流的是伤心的眼泪,委屈的眼泪,还有失望和绝望的眼泪。
恩彩带着满脸的泪痕,从敏珠家来到大街上。失魂落魄而又无精打采地走在大街上。
车武赫清清楚楚地看着这一切。刚才,就是他开车送崔允来江敏珠家的。武赫坐在楼梯口等崔允出来,前面恩彩从敏珠家出来贴着墙壁哭泣的情景他都看到了。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武赫早就看出来,恩彩喜欢崔允。
"真是个傻丫头,真是个石头脑袋,干吗为一个不喜欢自己又不断伤害自己的男人伤心成这样啊?真搞不懂……可是,自己不是也深有体会吗……"武赫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女友对自己说"我要同杰森结婚了,虽然我不爱他……"那时的自己,不也像是被刀割了一样疼痛难受吗……
武赫一直跟在恩彩身后,他担心恩彩这个样子会出事。"这是个善良纯真的好女孩,虽然这个女孩对自己没什么好感,但是,这并不影响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女孩的事实……刚才,自己都伤心成那样,还去安慰和帮助一个跟妈妈走散的小女孩儿……"
他一路跟着恩彩,看着整个身心都被伤心和委屈包裹的恩彩,像一具行尸走肉在街上游荡。她对一切都熟视无睹,连人行道的红绿灯也不放在眼里……要不是他及时抓住她的手,恩彩可就真要出事故了。
恩彩一眼就认出了武赫,但她毫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一直以来,恩彩觉得武赫是个疯子。
"喂--"恩彩突然想考考这个人,看这个人是不是疯子,"澳洲的首都是哪里?"
武赫奇怪地望着恩彩,这个丫头伤心得傻了吗?怎么问自己这样幼稚的问题,太可笑了。
"连自己国家的首都都不知道在哪儿吗?"恩彩嘲讽道。
"堪培拉。"武赫想,"这个丫头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不是悉尼吗?什么时候变成堪培拉了?"恩彩也被弄糊涂了。是啊,恩彩自己现在也不敢确认了。
"堪培拉。"武赫再一次说。看来,这丫头还真的脑子有点坏掉了。
"那我们国家的首都呢?"恩彩想,这个我能拿定是不是正确的。
"首尔。"武赫干脆利索地回答。
"看你也不像是疯子啊。"恩彩看着武赫说,"好吧,我同意和你交往。我们交往吧。"
武赫用种"你说什么"的奇怪的表情看着恩彩。
"好吧,我们交往吧。走,去喝酒吧!"恩彩郑重地说。
武赫觉得这个丫头肯定是伤心过度了,所以大脑也出现白痴的状况。"我们交往吧!"这是什么意思?肯定是脑子有问题了。但不管怎么样,我要跟着她,不然像她这种状况,非得出事不可……
武赫跟随着恩彩来到一个小酒店。两人要了几瓶烧酒和几盘下酒菜。恩彩一口气喝了一瓶烧酒,眼皮都不眨一下。是啊,眼睛稍微明亮一点的人,一看就能看出恩彩来酒店的目的就是来借酒消愁的。
恩彩的酒量,武赫在澳洲时就已经见过了。武赫不敢喝太多,他感到身体有点不适了。而且,他也不能像恩彩那样大口大口地喝,要是连自己也喝醉了,谁来送这个丫头回家啊。
武赫拿着酒杯,偶尔喝一小口,其余大部分时间就是看着恩彩喝酒。
"喝啊。你的酒量太差了……来,喝吧,没关系……"恩彩学着隔壁那桌的情侣,也夹了一块肉送到武赫的嘴里。武赫的头疼病又发作了,他避开恩彩夹过来的肉,拼命地忍受着头部的疼痛。
"呵呵,看着我脸红了吗?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呀,"恩彩真的有点醉了,"啊,张嘴,别不好意思。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都是这样的。"
恩彩想起敏珠在允彩排的时候,也是像这样喂东西给允吃的。
武赫转过头去,不是拒绝接受恩彩的好意,而是因为头疼病犯了的缘故。
"这样可不行。我们的感情应当继续升温啊。"恩彩用一种恋爱专家似的口气说道。
武赫觉得可笑,但是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头越来越疼,他只好趴在桌上。
"看你,都羞成什么样子了……呵呵。"恩彩不停地取笑。
"你能不能给我安静点儿,我想睡会儿……"武赫小声喝道。
武赫的额头已经虚汗淋漓了,他已无力支撑了。他只想安静地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但恩彩就像蚊子一样,不停地在耳边嗡嗡乱说,然后又拿起酒瓶,对着空酒瓶唱起儿歌来……
"这歌好耳熟啊……"武赫听着这歌声,从桌上慢慢地抬起头来,看着恩彩。"以前在澳大利亚时,智英也唱过这首歌的……"不知不觉的,武赫觉得眼前的恩彩就是女友智英……武赫抱住恩彩,不,抱住想象中的女友智英亲吻起来……
恩彩没有反抗……两个人就这样亲吻着,一齐不省人事地倒在地上。
"吃嘛。"崔允把自己咬过一口的东西喂给敏珠吃。
"不吃。"敏珠笑着躲开。
"为什么?"
"我从来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的,就算是我妈,我也不会吃的。"敏珠说。
"我们恩彩就会吃。"崔允这时候突然想起了恩彩。早上那样骂恩彩,崔允一直觉得很难过,很后悔。
已经一整天都没有见到恩彩,不知道恩彩怎么样了,恩彩还生我的气吗?哎呀,我早上也真是做得太过分了,一点都没有考虑到恩彩的感受……一想到这个,崔允就感到特别的内疚和自责。是啊,天都这么晚了,恩彩一定也回家去了吧。
这样想着,崔允走到一个安静的地方,给恩彩打电话,向她道歉。
"回家了吗,恩彩?早上……我是太过分了,你没有生我的气吧。其实啊,我没有真的跟你发脾气的……哎呀,这个丫头为什么还不听电话!"电话那头一直没人听电话,崔允又急又气。
"喂?"
"奇怪,怎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是不是打错了?"允又拨了一遍。可接电话的,还是那个男人。
"这不是宋恩彩的手机吗?……"崔允很惊讶。
"啊……是这样的,手机的主人晕倒了。我刚才跟她家里人联系过了,她爸爸正往这里赶呢。"
"什么?晕倒了?她在哪里?我马上来。"
当崔允赶到的时候,恩彩的爸爸也刚刚到。
"怎么回事?"爸爸问店老板。
"两个人接吻时突然窒息了,所以就晕倒了……"店老板的话引起了旁桌人的一阵哄笑。恩彩的爸爸觉得很难为情。
"这孩子一喝酒就晕倒了……不好意思啊。"恩彩的爸爸脸色有点尴尬。
"他们都分不开了。"老板说。
"奇怪,这是怎么回事,恩彩和哥哥怎么会晕倒了呢?"允和恩彩爸爸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恩彩和武赫分开,背到车上。
"你认识他吗?怎么认识的?"恩彩的爸爸看着武赫,问崔允。
其实,恩彩的爸爸宋大川见过武赫的。武赫在电视台的"寻亲栏目"里录制节目时,恩彩的爸爸就见过他。
当时,宋大川正开着车陪崔允的妈妈去购物。车里的小电视正好在播放这档节目。"项链?"宋大川感到很惊异。这项链好眼熟啊,而且,和这项链有关的故事,这可是他二十几年心中最大的隐痛啊。当电台主持人还在唠叨着有关项链的细节时,崔允的妈妈却看中旁边一个女人的项链,非要他前去询问有关项链的来历及价值。所以,电视里具体内容是什么,他倒是没有完全看清楚。
但一直以来,宋大川觉得那个寻亲节目里的人跟自己有关系。宋大川好几次想去那个电台了解一下情况,但一直抽不出时间。
"是啊。只是一个我喜欢的哥哥而已。"允淡淡地说。
"他是干什么的?"宋大川问。因为和自己的女儿这样亲密,做父亲的当然要问清楚。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
宋大川感到很忧心。他担心女儿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于是问:"允,恩彩喜欢什么东西,你一定知道,是吗?"
"是啊。恩彩喜欢鸡爪、扇贝,卡通人,紫菜饭。"崔允如数家珍。
"那,又讨厌什么东西呢?"
"鬼,猩猩,医院,辣海鲜汤……"崔允对恩彩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真的是了如指掌,但他不明白大叔为什么问他这些,"叔叔为什么要问这个?"
"真是惭愧啊。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却一点都不了解自己的孩子……"宋大川叹息后,担心地问:"我们恩彩是不是有点变态倾向?"
"什么?"崔允真的震惊了,他觉得宋叔叔真的是太缺乏对女儿恩彩的了解了。
回家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家里人都已进入了梦乡。宋大川将不省人事的女儿恩彩背回家。崔允不知道车武赫的家住在哪里,所以只得背回自己的家,和自己同睡一床。
但是允知道,随便带陌生人进屋,妈妈明天肯定又会责怪自己的。
10
"快起来,这位大**,妈妈这个时候早就叠好被子了。"敏彩拉过姐姐的被子,催促道。
"你就不要管了,一会儿我会叠好被子的。"恩彩闭着眼睛,不耐烦地咕哝着。
恩彩的酒早就醒了,头脑也清醒了不少。她想起了昨天的事情,在那家小酒店里,她和车武赫一起喝酒,还接吻了……她全想起来了。只是,她怎么也回忆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怎么,姐姐发什么呆啊?"敏彩没好气地说。全家人都已知道恩彩和那个新来的崔允的经纪人在酒馆里发生的事了。
"宋敏彩,现在是咨询问题的时间。"恩彩一把将敏彩拉进被子里。
"姐姐真够可以的,什么天大的秘密必须得在被窝里咨询啊?"敏彩很不满。
"这个……啊,这个……"恩彩的脸都有些红了。真是难为情啊,做出那样的事情,怎么好开口呢。
"快点说!再不说我可要迟到了。"敏彩看看手表,催促道。
"昨天……昨天是谁背我回来的?"
"爸爸。"敏彩说,然后,警告姐姐说:"妈妈在给你煮鱼汤,不想被汤勺打的话,你就赶紧逃吧!"
"你看看我的嘴唇吧?"恩彩用手摸着自己的嘴唇问道。
"嘴唇怎么啦?"
"怎么样?像不像是被亲过的嘴唇?"恩彩问。
"嗯?"敏彩还从来没听到有人问这样可笑的问题。所以感到吃惊和奇怪。
"唉,我记不清到底是现实还是梦,是梦非梦的。"恩彩眼神有些迷惑,然后把嘴唇凑近妹妹,"再仔细看看,是不是像亲过的嘴唇?"
"啊?被亲过的嘴唇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问题真的是连敏彩这样的"爱情通"也被考倒了。
"我不知道啊,从来就没接过吻。"
"这个,我也不知道。"敏彩爱莫能助地耸耸肩。
"你看过很多书,你该懂得这些的。"
"只是理论上知道一点而已,没有亲身经历过。要不要拿块放大镜照照?"敏彩给她出了个馊主意。
恩彩竟然觉得这主意不错。真的拿起放大镜照起来。
"嘴唇好像擦伤了,而且还有点肿。"敏彩拿着放大镜,像个医生那样专业,"把嘴唇嘟起来看看?嗯,以我个人的观念,诊断你是接过吻了。"
恩彩听到敏彩的诊断结果,难过得都要哭了。
"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只有再次经历才会想起。为证实这一点,你可以跟那个人再吻一次。"敏彩建议道。
对于妹妹的建议,恩彩可不敢接受。"宋恩彩,你疯了吗!我跟个小孩子咨询什么。算了算了。再吻一次,打死我宋恩彩,我也不会这么做的。这一次已经够恶心的了。哼,那个可恶的家伙,乘人之危,竟然做出那样卑鄙无耻的事情……哎呀,现在一想起来,我都要吐了,不行,不行,我得立刻刷牙去……"
恩彩对着镜子拼命的刷牙,可是,一边刷牙,脑子里总是出现昨天接吻的画面,所以恩彩越想越气,"如果再让我看到那个卑鄙无耻的家伙,我一定要狠狠地揍一顿,趁别人喝醉酒吻别人,这算什么?……如果再让我看到你,我一定要杀了你,一定会的!你最好求老天爷,别让我看到你!如果让我看到了,你会倒上八辈子霉的。我保证!!……"
就在离恩彩不远的地方,武赫睁开眼。好陌生的房间,好陌生的床,这是在哪里?怎么回事?武赫抬起昏沉沉的头,翻过身,一眼就看见了熟睡的崔允。他趴在床上,像个小孩子一般的沉睡着。
武赫不忍心弄醒他,悄悄下了床,出了房间,走下楼去。这是武赫第二次来到这个家。这个属于妈妈和弟弟的、却不属于自己的家。这里温暖、温馨、富有,而且处处都渗透着亲情、母爱。只是,没有一点是留给自己的。
墙上的那张巨幅照片再次吸引了武赫。被无限放大的妈妈的眼睛,似乎就这样温暖地看着武赫,似乎对着他说:"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啊,快过来,到妈妈的身边来吧……"武赫不由自主地走上前,轻轻地抚摸着照片上妈妈的脸,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唔,妈妈,我的妈妈真漂亮……原来我有这样一个漂亮的妈妈……"可是,当他看到紧紧依偎在妈妈身边的崔允时,武赫心中就生出一股莫名的嫉妒心……这嫉妒的心,让武赫突然从幻觉中清醒过来……
--你妈妈,为了自己的前程,她什么都做得出来……你妈妈她就是这种人……
那老人的一席话又在耳边响起。
绝望与怨恨再一次将武赫击倒了。武赫再也支撑不住巨大的绝望,他慢慢地滑到地上,人,冰冷到了极点……
"哐哐啷啷……"一阵刺耳的声响将武赫惊醒。然后,他又听到一个女人的"哎哟哎哟"声。
"妈妈怎么啦?妈妈出什么事啦……"武赫听出是妈妈吴德希的哭声,本能的从地上爬起来,循着声音直奔向厨房。
"别动!站着别动!"看到妈妈站在一叠摔碎的瓷盘碎片堆里,而且,脚上还流着血,武赫心疼地大叫,差点脱口而出就喊成"妈妈,别动……"了。
武赫冲进去,顾不得自己也光着脚,把妈妈抱出来。然后跪在她面前,一边把她脚上的玻璃碎片取出,一边问:"药箱在哪里……"
"允啊,允呀……"吴德希并不理会武赫,只是一个劲朝楼上拼命哭喊。
"药箱在哪里?快点儿,我问你药箱在哪里……"武赫再也忍不住了,像疯了一样大喊大叫。
吴德希只是喊着允的名字。脚底的伤口,血流不止……武赫急疯了,连忙从自己的白汗衫上撕下一条布来为她包扎伤口。
然而吴德希根本就没在意眼前的这个男人,她仍旧喊着允的名字,一看到允出现,立刻瘸着一条腿朝儿子走去。
"妈妈,脚怎么啦?"允着急地问。
"那个人怎么在我家里?允,是你带回来的吗?"吴德希用责备的语气问。
"哦,我昨天晚上把他带到家里来的……武赫哥昨天喝醉了……"允淡淡地说。崔允昨天看到武赫对恩彩做出那样的事情来,心里一直耿耿于怀。
"你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把一个'陌生人'带到家里来呢?允啊……"
武赫跪在那儿,他看着妈妈吴德希看着崔允时的关切,"叫人感动得想要流泪",然而,那眼睛转向自己时,却是极端的冷漠和厌恶,是的,冷漠,厌恶,甚至,她都不愿意转过头来看一下自己。武赫清清楚楚地听见那冰冷的声音:"你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把一个'陌生人'带到家里?"--妈妈,我也是你的儿子,我怎么就是"陌生人"呢。妈妈,你就真的这么讨厌我吗?
一阵绝望又涌了上来,武赫站起身,朝门外走去。他一刻也不想留在这个地方。对他来说,一切的希望都在这里,与此同时,一切的破灭也在这里。
武赫模模糊糊地走出了门,他的手被瓷片划破了长长一道口子,血流不止,可他却感觉不到一点疼痛,或者说,比起心痛的感觉,手上的伤口的疼痛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他模模糊糊地走到花园,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阵晕眩,模模糊糊地感到一个女孩撞在他身上,又在模模糊糊中,仿佛看到那个女孩--就是那个宋恩彩,拿着汤勺,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狠命地打着自己……他站着,一动不动,一点都不感到疼痛,他早已失去了感觉……
他在模模糊糊中回到了家,他好像听到了小外甥的尖叫,然后又是一阵的慌乱,那个老人急忙出来为他包扎伤口。
酒精抹上伤口的一刹那,他被这种尖锐的疼痛弄醒了。
"为什么,我妈妈是谁,为什么要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做?该怎么做,老家伙?"武赫从闵贤石那儿抽回受伤的手,一把将面前的脸盆掀翻,像发疯的狮子一样,绝望地喊。
"做你该做的就可以!"闵贤石先生慢吞吞地说出这句话,低下头,继续给武赫包扎伤口。
"做我该做的?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该做的?"武赫看着闵贤石先生拎着水壶的背影:"报复吗?这么说,我应当这样去做吗?……"
11
恩彩以为,只要把自己心中怒气都冲着那个可恶卑鄙的男人发完了,心情自然就会好起来的。可是,可是好几天来,为什么还是这样提不起精神来呢?
难道是因为敏珠和崔允的恋情在娱乐媒体上公开宣布,自己吃醋了,嫉妒敏珠了吗?
--"我和江敏珠确实是恋人关系……"崔允和江敏珠面对记者的提问,回答得一点都不含糊。允和敏珠两个,彼此一直都握着手,脸上写满了幸福与甜蜜。
--"对于我儿子崔允的选择,我非常支持。我相信我儿子崔允的眼光……我会把江敏珠**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对待的……"崔允的妈妈高兴地回答记者的提问。
恩彩对着街上的镜子照了照,啊,脸色好苍白好憔悴啊,眼睛一点神都没有,真像失恋的女人一样……失恋?想到这两字,恩彩的心猛烈地抽动了一下,是啊,允和敏珠从那天起,已经正式开始交往了……这不正是自己期望的吗?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自己跑到敏珠家去,对敏珠又打又骂,那不正是这样期望的吗?……啊,宋恩彩,真的是这样期望的吗?真的从心底里期望自己喜欢的男人跟别的女人好吗……恩彩把手放在自己的左胸口处,想用心跳的感觉证实自己是不是真的期望那样。
"真正的爱情是,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快乐……"
"真正爱一个人,就是要让自己爱人幸福,快乐……"
"江敏珠,你一定要好好对允!江敏珠,崔允,你们一定要幸福,知道吗?!!!……"恩彩站在马路的正中央,大声呼喊着。
她泪流满面。
"你不喜欢我吗?"
恩彩有点挑衅地看着对面的男人,被父母姐妹逼着来相亲她已经很委屈了,不过从进咖啡厅到现在,这个男人一句话也不说,甚至连看也不看自己。恩彩心里都冒火了。
什么嘛?长着一张马脸,一双绿豆眼,一张厚嘴唇,一副笑死人的大招风耳……就以为自己是美男子,就以为自己是韩国最帅的男人……恶心!连我们允的脚趾头都比不上,还这么拽?
"别发火,平静点,看在这个还有点档次的咖啡厅的份儿上,宋恩彩,千万不可以发火啊。"恩彩不断地喝咖啡,以转移自己的心情。
"是啊。"男人仍然看也不看恩彩,好像恩彩是个头上长了角,脸上有三只眼睛的怪物一样。
"那先生喜欢什么类型的?"恩彩问。
"很难说出来。"
"不如,你画出来吧?"恩彩想看看这个男人到底什么水准。"跟我说实话,你到底不喜欢我哪里?"
恩彩真心希望对方讲实话。至少,她可以弄清楚,允为什么不喜欢她,不喜欢她哪里?也许,男人看女人的审美观差不多一样呢。
"这怎么能对你说了……"男人终于觉得没有必要客气了,转过身来,"既然你要我说,那我就……我不喜欢你的长相,你满意了吧?"男人起身喝掉剩下的咖啡,然后指了指恩彩面前的咖啡:"我要走了。这个……我们AA吧!"
"我的长相?我的长相怎么啦?……"
那个男人已经扬长而去,恩彩坐在桌子旁,静静地发着呆,然后,一头砸在桌子上:
"作为女人的我,真是失败啊。喜欢的爱人属于别人了……连这种没有品味没有风度的男人都对我挑三拣四……宋恩彩,你不如找块厚豆腐撞死算了……允也是因为我的长相,所以不喜欢我的吗……妈妈,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从首尔酒店的咖啡厅里出来,恩彩没有直接回家。从家里到相亲,总共加起来还不到30分钟,怎么说,就算相亲失败,也不可能这么快吧!妈妈,还有姐姐淑彩,一定会没完没了的问这问那的。还是先在外面溜达溜达,等天黑了再回家去。
恩彩一个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打发时间,直到马路两旁的路灯都亮了,才无精打采地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没有爱人的女人,可真是可怜啊,时间像垃圾一样多,孤独也多得像秋天的树叶。街上的那些恋人,他们手挽着手,互相拥抱着,即使这样幸福地在一起,却在分手时,还表现得那么难舍难分。
恩彩看着热恋中的情侣们,心里又羡慕又嫉妒,但随之而来的却又感到无比的悲哀和伤感。
"不准嫉妒,宋恩彩!要真心地祝福允和敏珠他们两个……虽然自己不能够拥有允的爱,不过,每天能看到允,看到允幸福快乐,这就够了,这就满足了。"
江敏珠和崔允的爱情可谓惊天动地,他们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毫不遮掩,似乎想告诉全世界他们的幸福。的确也是,几乎韩国一半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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