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恋爱还没有结婚领证。我女朋友老让我房产证加她名字,不加告诉彩礼就多,你们什么看法?

我们谈恋爱还没有结婚领证。我女朋友老让我房产证加她名字,不加告诉彩礼就多,你们什么看法?,第1张

现在普遍的说法是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是为了安全感。以后离婚不会一无所有。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男方难道不需要安全感么。如果离婚那就是人财两空啊。不过要是婚前财产加她名字,离婚时她也分不到房。

这种情况很多,一般女方提出男方很少拒绝。但是对于一个婚姻家庭,男女均处于平等的地位,女人为什么要对男方的

婚前财产

据为共有呢?这种问题女人最好不要提出,婚姻和家庭的稳定不用建立在这种方式上吧。

01

男女结婚,婚房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动物界的小鸟,也得有个窝,雌鸟才能在窝里下蛋孵雏鸟。所以人也得有婚房,然后小两口在婚房里过日子,孕育下一代。

按老传统的话,都是男方办婚房,女方办嫁妆,这是一种约定俗成了。不过,现在时代变了,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发生了变化,这嫁娶的方式自然也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但也有一些人家还是按老传统办的,毕竟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老传统,不是说变就能一下子变的。既然按老传统办,那自然是由男方置办婚房,但现在买一套房子可不是轻松的事,城里的房子动辄就要上百万,或者几百万。

现在的法律规定,夫妻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男方买的婚房,始终属于男方。女方办的嫁妆,所有权也始终属于女方。所以,有些女方就会想到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离婚的话就可以分到房产了。

02

陈媚和男友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两人交往了一年多后,就准备要结婚了。彼此便带对方回去见自己家长,家长们也都很满意。于是,双方家长便约好后坐在一起谈婚论嫁了。

因为双方都是通情达理的人,所以婚事商量得很顺利。双方决定一切按老规矩办,也就是男方娶,女方嫁,男方去办婚房,女方办嫁妆。

男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打工者,家里并不是很富裕,但老夫妻俩还是决定全款买婚房。为了给儿子买婚房,从儿子出生那天开始,他们就已经在攒钱了。

女方家的条件跟男方家差不多,不过办嫁妆的负担自然比婚房要轻松。而且男方还要给女方彩礼,即使女方自己没有钱,也还可以用彩礼钱来置办嫁妆的。

03

在选购婚房时,男方很尊重女方,男友总是带着陈媚一起去看房子。未来的公婆说,一切都以小两口的喜好为主,因为这房子将来是小两口住的。

后来,陈媚看中了市中的一套房子,但市中心的房子价钱自然很贵,这远远超出了男方家的预算。男方家原来是打算在离市中心比较远的地方买房子的,所以他们才会想要全款买婚房。

现在陈媚突然提出在市中心买房子,男方家就没能力全款买房了,只能贷款了。不过,陈媚也没什么意见,房贷结婚后慢慢还,只要住的房子让她满意,她就很高兴了。

于是,男方就贷款买下了陈媚喜欢的那套房子。在办房产证时,男方主动提出要加上陈媚的名字,公婆说结婚后陈媚要一起还房贷的,这房产证上理应要写上陈媚的名字。

04

陈媚家原以为这房子肯定是写男方名字的,自己家提出在市中心买房子,已经有点过分了,违背了谈婚论嫁时的约定。但没想到现在男方主动说,要在房产证上写上陈媚的名字,男友还很热情地来接陈媚去办手续。

所以,陈媚的父母马上决定改变嫁妆,他们把办嫁妆的钱拿出来,给男方装修婚房。这样的话男方父母出了首付钱,女方父母出装修钱,小两口结婚后还房贷,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陈媚家把这个决定告诉男方时,男方家又意外又高兴!男方父母本来正在发愁装修钱的事,现在女方主动把装修钱送来,男方父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后来,小两口顺顺利利结婚了,双方父母也都很高兴。婚事办得很隆重,热热闹闹的,所有人都很满意。婚后,小两口一直恩恩爱爱的,生活得很幸福。

05

结婚是男女双方因为爱情而走在一起,既然是相爱的,那彼此就要多为对方着想,不能太斤斤计较。在置办婚房和嫁妆等问题上,双方都要体谅对方,也都要自觉。

有些事情自己主动提出来,远远比对方提出来要客气得多。双方都是客客气气的,那即使发生分歧,也能很友好地解决。有些年轻人结婚时,因为利益纷争,弄得彼此都很不愉快,那就为以后的婚姻生活埋下了祸根。

每个人的内心都是渴望公平的,结婚也是如此。老传统规定男方要办婚房和出彩礼钱,但女方也要办相应的嫁妆的,所以结婚对男女双方都是有要求的。现在有些女方只提婚房和彩礼,却不提女方要办的嫁妆,这是有违不妥当的。

如果按法律来办,法律也是规定男女平等的,女方不能通过结婚来敛财。如果是男方全款买的婚房,女方真没有权利要求加名字。人不要有非分之想,否则往往会得不偿失的。

  为了礼金,房产证加名字而吵架的情侣们,最后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太过于物质的要求,会把对方吓跑了。即使不会吓跑,也不可能会像从前那样纯情了,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先谈情,物质是基础,但不是必须品。在我看来,如果没有感情,即使物质再好,都不是我想要的。当然结婚为了礼金,为了房子,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最后闹掰的结果太多了,下面来跟大家说一说身边的八卦,

  我的一个好姐们儿和她男朋友是异地恋,恋爱五年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双方父母见面来商量一下结婚的具体事宜,之前一直谈得挺好,最后说到礼金的问题上,双方都表示不能接受,因为是异地,当然也存在一些文化差异,女方这边呢流行8万,而男方这边就是两万,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但是我姐们儿挺在乎他男朋友的,所以家里决定让步,要6万,但是男方还是一分不加,就是两万,一来二去为这个事情叨叨的不可开交,两个人本来感情不错的,最后为了这个礼金的问题,五年的感情不欢而散了,我姐们家条件挺好的,其实她家也做出了让步,但是她男朋友一家就是铁公鸡一毛不拔,我姐们儿说了,我要的不是你的钱,是你在不在乎我,男朋友表示不能接受,最后分道扬镳了。其实那个男朋友家条件也不错,只不过在这件事情上犯傻了,以至于到现在都找不到对象!

  再来说说这个房产证名字的事情,就像前几天播出的《欢乐颂2》里面的樊胜美,她把她的人生目标,梦想在大上海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都寄托在她的男朋友王柏川的身上了,无疑这给了他很大的压力,最后导致了公司破产了,后来他们家给他付了首付,条件是房产证上不可以写樊胜美的名字,两个人最后还是拜拜了。

  其实,我认为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还是感情,物质上够用够花就行,简单一点,别计较太多,两个人在一起是为了过日子,所以幸福和快乐最重要!

  

这个问题真是搞笑,这跟爱不爱你有什么关系?那你非得让男友的婚前财产加你的名字,是不是不够爱他?这本来就是他的私人财产,没有你出的半毛钱,他爱加谁名字就加谁名字,与你无关。

要搞清楚,这是他的全款买房,并不是首付,后续不需要你去还房贷,这你又有什么道理去要他写你的名字?并且,这还是谈恋爱咯,还没结婚呢,为什么要加你名字?以什么名义加上去?说句不好听的,什么时候你们分手了,婚都没结,你还分走他一半的房产,换你你乐意?我想信,任何一个谈恋爱,并且经济独立的男人,都是爱自己的女友的,但是,他爱的是女友的温柔善良独立,而不是贪婪无耻,搞不清状况的女人。

换句话这样说,如果男友这样问:我女友居然要我出彩礼,她是不是不够爱我?我女友不肯跟我裸婚,她是不是不够爱我?我第一次去女友家见家长,她居然要我买礼物?她是不是不够爱我?——这个题目的问题,就跟以上几个问题一样,同样的恶心。因为男女朋友之间,是有各自的原则的。自己的原则是怎样的,也请给对方一些原则的空间。

所以说,男友婚前全款买房,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他有权利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女方并没有出钱。如果女方出了钱,他不加名,就有说法。如果是他一个人出的钱,那就是女的傻逼。

敢不敢嫁能怎样?但说这件事之前,我们是不是要先说说凤凰男的事,现在怎么总是有人喜欢给别人加标签?谈婚论嫁就谈婚论嫁, 非得把对方划分为某一类人,你说他家里贫穷就家里贫穷,你说他喜欢照顾娘家人就照顾娘家人,你说他有一些不被自己接受的想法,你就说他,为什么一定要给人家打上“凤凰男”的标签呢?这就是典型的歧视心态。

说实话,现在的择偶观念不就是这样么?女方提交钱、要彩礼、要房子、要车,这不都是结婚的条件之一么?而且现在大多数女性在结婚之前都会考虑这些,考虑男方是否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然后再考虑其他的事情。而反过来男方在跟女方谈婚论嫁时,难道就不可以考虑女方的条件?很多时候,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就认为是过分的,但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合理的,这不是典型的双标理论是什么?男方结婚要女方自己买房就是过分要求,女方结婚要求男方自己买房就是合理的?很多事情别总是搞双标,你不是女方,你也不是你口中的凤凰男,人家谈婚论嫁、谈条件,和你有什么关系?咸吃萝卜淡操心,搞不好自己结婚比别人的要求更过分。

而且择偶这件事,要么就谈感情的基础上谈钱,要么在谈钱的基础上谈感情。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咱们俩有个感情基础,在双方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你给我写彩礼,我回你些嫁妆,两家商量着来,一切以俩人能够在一起为目的;而在谈钱的基础上谈感情,这就是想要找个有钱的嫁人,主要对方的经济基础比较好,那么我才会选择与对方去接触或谈恋爱。我认为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我觉得这位男士说出的要求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作为与他相处的女性,你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这有什么可争议的么?

很多人总是喜欢在网络上虚构一些故事,然后可以制造一些矛盾,大多数人看到这个标题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位男士的要求有些过分了,于是对其大肆抨击,而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但那又怎样?人家是“明码标价”的提要求,有没有搞捆绑和强迫那一套,他做错了什么么?这些条件又不是婚后提出来的,俩人也只是男女朋友,虽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毕竟还没有结婚,那进行到这一步,谈论的必然是结婚条件的问题,既然男方给出了“女方自己买房,二是房产证加我父母名”,那么我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而是你愿不愿意的问题,如果真的愿意,且有那个经济实力,同意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另外,这个问题在2020年之前还没办法解决,但现在是2021年了,婚前财产哪怕加了别人的名字,只要能够证明是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这个资产就属于人家女方,加了男方父母的名字也是没有用的,希望题主多看看《民法典》,别总是搞这种题目出来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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