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婚后一方还贷房产属于 共同财产 ,协议个人的除外。第一种情况, 结婚 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后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如果他们之间有约定,也可以是借款。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是个人财产。结婚前购房情形:
1、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3、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给了新娘家,它属于新娘家,新娘家可以随意处置它。男方可以选择拒绝提高彩礼,或拒绝支付彩礼,或拒绝与女方结婚,但如果同意,钱给了之后,无权干涉钱的使用,所以一定要提前考虑。本案中,林先生婚前支付的50万嫁妆,无论是给妻子还是妻子的父母,都已经完成,财产不再属于林先生。除非林先生能够根据解释二对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发现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前支付 "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有证据证明支付彩礼可能导致生活困难,否则不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房产首付款来自于彩礼和冯女士父母的出资,实际上与林先生没有关系,林先生不能主张房产首付款中有他的出资份额。因为林先生和冯女士是在买房装修后才结婚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彩礼两个字,在我国非常流行,甚至不得不说,现在一些家长打着嫁女儿的旗号,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的事情我们已经见得多了。所以,让很多男人直呼生活压力太大,毕竟有些人不仅要求有车有房,而且连彩礼都是十万起步,那么,压力有多小?
其实收了彩礼后给女儿也无所谓,怕的是很多人把彩礼用于其他方面。近日,小胖在社区看到一则这方面的新闻:最近有位母亲犯难了,儿子买房首付差不多要钱,想用女儿的彩礼帮忙支付,等儿子赚了钱再还,但不知道这么合适,所以想征求一下网友的意见。
网友们立即陷入了激烈的讨论中,有的网友认为可以,因为又不是不还钱。还有人认为,这是女儿的钱,用得不合适。那么,这种情况下毕竟能不能用彩礼支付首付?到底合适不合适?今天,让我们来谈谈彩礼和首付的问题。
我绝对不会付。现在因为房子分割加名字打架离婚的太多了,我不整那个事儿。首先,我结婚根本也不图他的房子,我会用钱来买我自己的一套房子,这是我爸妈留给我个人的婚前财产,是我的保底。
其次,房子要么男方首付,然后他自己还贷款。要么他全款买整套。然后屋里装修他全负责,反正我是不会跟他一起还一分贷款。登记房产时名字随便爱写谁写谁,不用写我的名字,因为这就是人家的房子,我没出一分钱,房子跟我也没半点儿关系。我有自己的房子,不需要什么所谓的安全感。
第三,结婚时我家里会给我出豪车,家电等其他生活用品,这算作是我的陪嫁。别人也别惦记着。现在既然新婚姻法规定了,大家都明算账,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真哪天过不下去了离了也都好办事儿,所有财产全部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离婚了房子孩子都是你的,我不要,会定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会来看孩子,但是我不带孩子。车子家电我带走,咱们大家好聚好散。
这就是我家的想法。很现实也很简单。而且我爸妈绝不同意我远嫁,不能到时候出了什么事情自己爹妈都不知道。我是家里独生女,家里人宠的很。也不会因为房子谈不拢弄一堆麻烦事儿,婚前就一切说明,接受的了再结,不行就分,没必要黏黏糊糊然后弄得两家人都不好看。
我们这里,基本上结婚都是男方家一套房,所有屋内的装修都准备齐全,女方完全不用为房子操心。男方也别想空手套白狼骗女孩子,想一毛不拔白得一个媳妇儿在我们这儿根本不现实。女方家也都是陪嫁一辆车,家电等其他日常生活用品,根本也不图男孩子的房子。如果没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物质资本真没必要结婚,不然害人害己,毕竟谁都不愿意过扶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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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彩礼钱的认定是男方赠与女方的,因此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拿彩礼钱付房子的首付房子归谁可分为多种情况,原则上女方在婚前获得的彩礼钱就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但以下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婚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的房产,并且只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就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婚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的房产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在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我看来,如果女方有能力且愿意,女方可以共同支付首付,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女方可以不支付首付,男方有钱就买,没钱就不买,由双方协商。
一、亲身经历
这个问题其实也已经成为我和周边同学朋友面临的一个问题,像本人是研究生还未毕业,但年纪已经比较大了,而且女朋友已经和我谈到过结婚买房的事情了。尤其是像我们这些大龄但还未工作,买房只能靠父母的研究生,对这个问题往往会思虑更多。好在我爸妈已经为我付过首付,贷款将来由我工作自己还,女朋友也知道并且同意。实际上,女朋友也考虑过以后工作一起付首付,因为她家里还有弟弟,父母也不可能帮她付首付,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由我父母支付,后期共同还款。
但是像我有个同学就会在这个问题上很纠结,因为他家里条件也并不好,在南方省会城市买房压力还是有点大的,而他女朋友家庭条件也不错,又是独生子女。他跟我聊过这个事情,表达过想让女方能帮忙一起付首付,先结婚,然后工作一起还房贷,但是又不太好意思跟女朋友这么说。最后,闹得也不欢而散。
女生付不付首付
二、因为房产而闹上法庭的夫妻
此外,现在因为离婚房产分割而闹上法庭的夫妻真的越来越多。我之前一个叔叔就是由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结婚不到三年就离婚了。房子是婚前他自己付首付买的,只不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而已,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经过双方协议处理,这套房子还是属于他。不过,针对婚后两个人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出现的增值部分,他给对方进行了财产分割和补偿。此外,在新婚姻法下,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不再决定财产分配,也就是说,我们一直以为的“房子写谁的名字,谁就有份”不再成立了。所以希望大家多关注相关法律,促进婚姻和谐,以下是笔者摘取大多数人群希望了解的相关问题及法律解答。
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新婚姻法相关法律(干货)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说人话:谁买的算谁的,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由产权人向另一方还钱。
(2)房产证上加名字婚前婚后一样吗?赠与如何分配房产?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成功的,离婚时房产正常分割,赠与被撤销时,房产不予分割。
说人话: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说人话:一方父母买房算作自己子女的房产,跟另一半无关,除非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双方父母同时出资的,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4)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说人话: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另一方的出资额只能当借的债权。
我们在婚姻中 更多地是相爱互助,当然也不能让自己受伤被欺骗。希望大家好好了解相关法律,在不破坏感情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婚前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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