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领了,
就是夫妻。
夫妻该做的事就可以做了!
不愿举行婚礼,
哪是另外一回事。
不愿过失妻生活,
先沟通,
沟通不了,
就得去离婚,
别无他法!
我个人是可以接受男方不求婚就结婚,但这还是需要根据两人的意愿与看法来定夺。如果双方都同意简化流程去重实质,那么这是可以理解并尊重的。如果只有一方的想法被取舍,那么很可能会对婚姻产生一定影响。婚姻需要双方意愿的契合,这一点至关重要。
对于男方不求婚就结婚这件事,我个人是可以接受的,但这主要还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与看法。我的理由如下:
1 求婚仪式属于形式,结婚才是实质。结婚证才代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求婚仅是一种传统与象征。如果当事人在心里已经有婚姻的决定,那么结婚证才是最重要的。
2 求婚仪式可事后补充。就如节目中男方做的那样,领证后再进行求婚也未尝不可,这可以使求婚更加私密浪漫或更加精心准备。这同样可以达到惊喜目的。
3 简化婚礼流程可减压。不进行求婚仪式可以简化整个婚礼流程,减少准备压力与经济负担,这对许多实际考虑更多的新人也是一种选择。
4 婚姻重在生活,仪式属形式。婚姻的真谛在于两人生活的契合与相处,各种仪式只是形式,不能过于重视。重要的是两人的感情基础与决心。
然而,不进行求婚仪式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与风险:
1 可能无法实现新娘的「童话」梦想。许多新娘都憧憬罗曼蒂克的求婚场面,这可能难以实现。
2 会遭到部分家庭与朋友的不理解。部分人可能会觉得少了求婚仪式婚礼不够完整。
3 新娘或新郎可能会觉得不被重视。如果一方非常看重求婚仪式,那么不进行很可能会觉得自己的意愿被忽视。
领了结婚证女方不想结婚了,彩礼晚退吗?既然女方不想结婚了,那他就把彩礼给退回来呗。是女方不想结婚的,又不是咱们不要他的。这样情况责任在女方,彩礼完全不缺的原数退回。如果这要是放在法律上,法律也会这样判断的,是女方不想结婚的,又不是男方不想结婚,拿了多少彩礼就退回多少,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按道理来说要是讲究人家不想结婚,自己自己自觉,自动的就把彩礼元素的给退还。不知道这个女方家人人品和素质怎样,看这样的话好像也不是怎么太好一般。
1离婚,首先如果你是非彩礼不结婚的话,你就不应该先领证。因为这本身就是一桩卖买。在对方未完成钱款的支付你就完成了货物的交割。此时确是你自己将自己处于不利地位。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防止对方不付款还会使用货物)就只能先主动将货物拉回来。相当于买卖没有达成就行。
2凑合过,因为你前面也没有提,所以此时你要彩礼但老公不给,因一些原因你这货值可以已经掉价。所以为了防止人财两失,建议凑合过。
3与男方沟通,在男方可承受的范围内适当意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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