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同居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首先,同居开始之前:同居前,应该 委托律师 签订《同居合同》,约定共同生活的准则,约定同居期间 共同财产 的处理、避孕责任和后果承担、等问题,还可以约定同居关系如何结束以及结束后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可以约定双方 结婚的条件 。上述所有这些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二)其次,同居关系稳定后:同居关系稳定后,应及时办理 结婚登记 ;同居期间因和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但不能单独就 解除同居关系 向法院起诉(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除外);同居关系稳定后,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互立 遗嘱 ,并请求 律师 见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 (三)最后,同居关系结束后:结束同居关系,应聘请律师见证。律师作为来自民间的法律人,在政府 管制 和法律规定的空白之处,应该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 二、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谁 抚养 (一)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 婚姻法 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 抚养纠纷 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非法同居 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三)具体规定: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 非婚生子女 ,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婚前同居是否必要是一个个人观点和价值观的问题,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适用于所有人。不同人对婚前同居有不同的看法和选择。以下是一些观点可以供您参考:
理解和适应性:婚前同居可以让伴侣更好地了解彼此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相处方式等。这有助于双方更好地适应和理解对方,在婚后建立更稳固的关系基础。
相互兼容性:婚前同居可以帮助双方检验彼此的相互兼容性,包括生活习惯、家庭价值观、财务管理等方面。这有助于了解潜在的冲突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婚后的不确定性和矛盾。
婚姻稳定性:有些研究表明,婚前同居可以与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通过婚前同居,可以更好地了解伴侣,减少婚后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离婚的风险。
价值观和宗教信仰:对于一些人来说,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宗教信仰,他们可能认为婚前同居违背了道德和宗教准则。这些人可能更倾向于在婚后才开始共同生活。
文化和社会观念: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观念对婚前同居有不同的看法。在一些社会中,婚前同居被广泛接受和普遍实践,而在其他社会中,它可能仍然存在一定的社会压力和偏见。
最重要的是,无论选择婚前同居与否,双方都应该有充分的沟通和理解,尊重彼此的决定,并认真考虑自己的价值观、文化背景、宗教信仰以及个人需求和偏好。关键在于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建立稳固和幸福的婚姻关系。
在我看来,婚前同居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有一种说法是两个人结婚之前要一起去旅游一趟,才会知道合不合适。
外出旅游和平时简单出街的表现还是不太一样的,因此旅游是可以检测两人是否适合在一起。
不过,我想单单靠旅游检测还是不够的,旅游和居家是有所差别的。
要测试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除了旅游之外还需要同居试试。
约会时不论再如何仔细观察,火眼金睛,都不及到他家去看一看。
两个人结婚就是要共同组建家庭,生活在一起,婚前同居可以说是提前体验这种婚姻生活。
如果同居时产生了无法解决的矛盾,矛盾更加不可能在婚后得到解决。
古时候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常是媒人到家里来说亲,介绍了某家的姑娘/小伙子。
若是双方对媒人的介绍还算满意,八字也相合,就可敲定吉日下聘迎娶了。
在婚前,夫妻双方多数是没见过面的,即使是公公婆婆岳丈岳母,也不一定提前见过儿媳女婿。
亦即是,全凭媒婆一张嘴。纵使死的被她说成活的,男的被她说成女的,在洞房之前,新人也是不知道的。
等到礼成入洞房,掀开盖头才知被骗却为时已晚,不成也得成了。
现如今我们有更多选择的机会。自由选择恋爱对象,不合适就找下一个,婚前性行为等也已经见怪不怪。
既如此,有什么理由不稳妥一点呢?有什么理由还草率地结婚呢?
古人是无法选择,既然有得选择,何苦要浪费得天独厚的机会!
一般来说,决定要和某人结婚大抵不是抱着离婚的目的。如无意外就是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人。
即使在可以轻易离婚的现代,婚姻也绝不是儿戏,而是对自己以及对方甚至是两个家庭负责。
为了避免婚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有必要在婚前同居一段时间。
一个人外出和在家是可以呈现两种完全不一样的状态的,因此即使外出一百次,你不一定能推测他在家是怎样一种形象。
人与人之间肯定会有矛盾,两个人结婚意味着要日夜待在一起,矛盾更多甚至被放大。
矛盾无法消除,只能寻求暂时解决的方法。如果找不到,那两个人显然是无法生活在一起了。
每个人都会有缺点和一定的生活习惯,如果对方的缺点和生活习惯是你无法接受的,那也无法生活在一起。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为了降低离婚的概率,如此看来婚前同居还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对方,也能更好地作出接下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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