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0万(重庆很大,也不是所有地区都不收彩礼,还是有很小的一部分是收的,但是主城基本都不收)
2、四川1万
3、西藏1万
4、澳门1万
5、香港1万
6、贵州2万(也有高出这个价格的,但是包含了三金的费用)
7、广西2万
8、广东2万
9、深圳2万
10、台湾4万
11、海南4万
彩礼是在十万以内省份
1、云南6万
2、安徽6万
3、河南6万
4、宁夏6万
5、山西6万
6、辽宁6万
7、吉林6万
8、内蒙古8万
9、上海10万
10、江苏10万
11、湖北10万
12、天津10万
13、北京10万
14、黑龙江10万
15、新疆10万
彩礼在10-20万内的省份
1、陕西12万
2、湖南12万
3、甘肃13万
4、江西15万(很多农村地区彩礼要高于15万)
5、山东15万
6、河北15万
7、浙江20万
20万以上的省份
福建30万(福建泉州-20万),不过话说回来,福建妹子的陪嫁也相当之高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现代: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现在各地比较流行的结婚彩礼,一般有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点绿(5元的1万张,100元的1000张,50元的若干)的说法。
1万紫千红一片绿的彩礼寓意:是指1000张5元人民币、1000张百元人民币,另外加一大片50元人民币,所以这笔彩礼钱至少也有15万。
2一片绿的彩礼寓意:是把50元纸币铺满婚床或婚房。
3万紫千红的彩礼寓意:指的是人民币150000元。
4三斤三两的彩礼寓意:是指3斤100元纸币加上3两50元纸币
5一动一不动的彩礼寓意:动是指汽车,不动是指婚房,婚车和婚房都必须是全额付款。
6掌上明珠的彩礼寓意:是指50001元彩礼。
7三家一起发的彩礼寓意:是指彩礼31800元。
8.万无一失的彩礼寓意:指彩礼钱15010元。
9.四平八稳的彩礼寓意:指人民币48000元。
10.万里挑一的彩礼寓意:指10001元彩礼。
11、两万一的彩礼寓意:指21000的彩礼。
彩礼超过多少都不算犯法。
要多少彩礼都不算是犯法的,彩礼是属于男方赠予给女方的,但是以结婚的名义而索取高额的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属于违法的;而且在给彩礼时一定要存在合法的婚姻才能算是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男女结婚时,男方家庭一般会向女方家庭赠送彩礼的,这是我国传统的习俗。但不能攀比彩礼数额,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
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相关法律对男方给付彩礼不能超过多少钱没有作出规定。而彩礼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家庭协商确定。而女方家庭不能因为彩礼问题而对男女双方的婚姻进行干涉,破坏婚姻自由。
综上所述,要多少彩礼都是不犯法的。而且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主观:
法律对夫妻在离婚时分割彩礼的行为作出了如下的规定:
1、如果彩礼的金额价值很小,是不予退还;
2、如果价值很大或者金额很多,则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彩礼情形是应当予以返还,具体返还的数额要视情况而定;
3、如果彩礼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了,其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为平均分割。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NO1上海,120000起,外加一套房子,总值百万。NO2天津,80000起,外加一套房子,总值百万。NO3东山省,88000起,外加改口费、三金、房子首付,总值50万左右。
NO4青海,50000起,外加一套房子,总值50万左右。NO5浙江农村120000,城市150000。NO6湖北,120000起。NO7福建100000起,外加三金,总值110000左右。NO8山西,90000起。NO9甘肃,80000起。NO10江苏,60000起。
现今结婚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彩礼问题,彩礼在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风俗,在结婚的时候由男方给女方一定的财物,那么在民法典中对彩礼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由我为您整理与彩礼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的彩礼规定
1、婚姻法已失效,彩礼相关规定以民法典规定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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