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亨利.大卫.梭罗的故事

关于[美国]亨利.大卫.梭罗的故事,第1张

亨利·梭罗(1817-1862)

19世纪美国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哲学家,所著《瓦尔登湖》一书150年来风行天下,不知出版了多少个版本。他强调亲近自然、学习自然、热爱自然,追求“简单些,再简单些”的质朴生活,提倡短暂人生因思想丰盈而臻于完美。他投入数十载的时间对野生果实、野草及森林演替进行观察研究,写出了《种子的信念》一书。

亨利·大卫·梭罗的祖先是法国人,从古恩西岛迁到美国来,他是他的家族里最后一个男性的后嗣。他的个性偶尔也显示由这血统上得到的特性,很卓越地与一种非常强烈的撒克逊天才混合在一起。

他生在麻省康柯德镇,1817年7月12日诞生。他1837年从哈佛大学毕业,但是并没有在文学上有优异的成绩。他在文学上是一个打破偶像崇拜的人。他难得感谢大学给他的益处,也很看不起大学,然而他实在得益于大学不浅。他离开大学以后,就和他的哥哥一同在一个私立学校里教书,不久就脱离了。他父亲制造铅笔,亨利有一个时期也研究这行手艺,他相信他能够造出一种铅笔,比当时通用的更好。他完成他的实验之后,将他的作品展览给波士顿的化学家与艺术家看,取得他们的证书,保证它的优秀品质,与最好的伦敦出品相等,此后他就满足地回家去了。他的朋友们向他道贺,因为他现在辟出了一条致富之道。但是他回答说,他以后再也不制造铅笔了。"我为什么要制造铅笔呢?我已经做过一次的事情我决不再做。"他重新继续他的漫长的散步与各种各样的研究,每天都对于自然界有些新的认识,不过他从未说到动物学或是植物学,因为他对于自然界的事实虽然好学不倦,对于专门科学与文字上的科学并没有好奇心。

在这时候他是一个强壮健康的青年,刚从大学里出来,他所有的友伴都在选择他们的职业,或是急于要开始担任某种报酬丰厚的职务,当然他也不免要想到这同一个问题;他这种能够抗拒一切通常的道路,保存他孤独自由的决心,实在是难得的——这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辜负他的家人期望;因为他完全正直,他要自己绝对自主,也要每一个人都绝对自主,所以他的处境只有更艰难。但是梭罗从来没有踌躇。他是一个天生的倡异议者。他不肯为了狭窄的技艺或是职业而放弃他在学问和行动上的大志,他的目标是一种更广博的使命,一种艺术,能使我们好好地生活。如果他蔑视而且公然反抗别人的意见,那只是因为他一心一意要使他的行为与他自己的信仰协调。他从来不懒惰或是任性,他需要钱的时候,情愿做些与他性情相近的体力劳动来赚钱——-如造一只小船或是一道篱笆,种植,接技,测量,或是别的短期工作——-尔不愿长期地受雇。他有吃苦耐劳的习惯,生活上的需要又很少,又精通森林里的知识,算术又非常好,他在世界上任何地域都可以谋生。他可以比别人费较少的功夫来供给他的需要。所以他可以保证有闲暇的时间。

他对于测量有一种天然的技巧,由于他的数学知识,并且他有一种习惯,总想深知他认为有兴趣的物件的大小与距离,树的大小,池塘与河流的深广,山的高度,与他最爱的几个峰顶的天际的距离——再加上他对于康柯德附近地域知道得非常详细,所以他渐渐地成了个土地测量员。对于他,这职业有一个优点:它不断地将他领到新的幽僻的地方,能够帮助他研究自然界。他在这工作中的技巧与计算的精确,很快地赢得人们的赞许,他从来不愁找不到事做。

他可以很容易地解决关于土地测量的那些难题;但是他每天被较严重的问题困扰着——他勇敢地面对这些问题。他质问每一种风俗习惯,他想把他的一切行为都安放在一个理想的基础上。他是一个极端的新教徒,很少有人像他这样,生平放弃这样多的东西。他没有学习任何职业;他没有结过婚;他独自一人居住;他从来不去教堂;他从来不选举;他拒绝向政府纳税;他不吃肉,他不喝酒,他从来没吸过烟;他虽然是个自然学家,从来不使用捕机或是枪。他宁愿做思想上与肉体上的独身汉 ——为他自己着想,这无疑是聪明的选择、他没有致富的才能,他知道怎样能够贫穷而绝对不污秽或是粗鄙。也许他逐渐采取了他这种生活方式,而事先自己也不大知道,但是事后他智慧地赞成这种生活。'哦常常想到,"他在他的札记里写着,"如果我富敌王侯,我的目标一定也还是一样,我的手段也是基本上相同的。"他用不着抵抗什么诱惑——没有欲望,没有热情,对于精美的琐碎东西没有嗜好。精致的房屋,衣服,有高级修养的人们的态度与谈话,他都不欣赏。他宁可要一个好印第安人,他认为这些优雅的品质妨碍谈话,他希望在最简单的立场上与他的友伴会见。他拒绝参加晚宴,因为那种场合,每一个人都妨碍另一个人,他遇见那些人。也无法从中得到任何益处。他说:"他们因为他们的晚餐价昂而自傲;我因为我的晚餐价廉而自傲。"在餐桌上有人问他爱吃哪一样菜,他回答,"离我最近的一碗。"他不喜欢酒的滋味,终身没有一样恶习。他说:"我模糊地记得我未成年的时候吸干百合花梗做的烟卷,似乎有点快感。这样东西我那时候通常总预备着一些。我从来没吸过比这更有害的东西。"

他宁愿减少他日常的需要,并且自给自足——这也是一种富有。他旅行起来,除了有时候要穿过一带与他当前的目标无关紧要的地区,那才利用铁路以外,他经常步行几百里,避免住旅馆,在农人与渔人家里付费住宿,认为这比较便宜,而且在他觉得比较愉快,同时也因为在那里他比较容易获得他所要的人,打听他所要知道的事。

他的言行都是真理,他天生如此,永远为了这原因而陷入种种戏剧化的局面中。在任何情形下,一切旁观者都很想知道亨利将要持什么态度,将要说什么话;他并不使人失望,每逢一个急变总运用一种别致的判断力。在1845年他为自己造了一座小木房子,在华尔敦塘的岸上,在那里住了两年,过着劳动与学习的生活。这行为,在他是出于天性,于他也很适宜。任何认识他的人都不会责备他故意做作,他在思想上和别人不相像的程度不比行动上更甚。他利用完了这孤独生活的优点,就立刻放弃了它。在1847年,他不赞成公款的某些开支,就拒绝向他的城市纳税,被关到监狱。一个朋友替他纳了税,他被释放了。第二年他又被恐吓着,可能遇到同样的麻烦。但是,因为他的朋友不顾他的抗议,仍旧替他纳了税,我想他停止抵抗了。无论什么反抗或是嘲笑、他都不拿它当回事。他冷冷地充分说出他的意见,并不假装相信它也是大家共同的意见。如果在场的每一个人坚持相反的意见,也没有关系。

据说普洛梯纳斯觉得他的身体是可耻的,大概他这种态度是有充分理由的——他的身体不听指挥,他没有应付这物质世界的技巧,抽象的理智性的人往往如此。但是梭罗生就一个最适合最有用的身体。他身材不高。很坚实,浅色的皮肤,健壮的严肃的蓝眼睛,庄重的态度——在晚年他脸上留着胡须,于他很相宜。他的五官都敏锐,他体格结实,能够吃苦耐劳,他的手使用起工具来,是强壮敏捷的。而他的身体与精神配合得非常好,他能够用脚步测量距离,比别人用尺量得还准些。他说他夜里在树林中寻找路径,用脚比用眼睛强,他能够用眼睛估计两棵树的高度,非常准确;他能够像一个牲畜贩子一样地估计一头牛或是一口猪的重量。一只盒子里装着许多散置着的铅笔,他可以迅速地用手将铅笔一把一把抓出来,每次恰好抓出一打之数。他善于游泳,赛跑,溜冰,划船,在从早至晚的长途步行中,大概能够压倒任何乡民。而他的身体与精神的关系比我们臆度的这些还要精妙。他说他的腿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是他要走的。照例他路走得越长,所写的作品也更长。如果把他关在家里,他就完全不写了。

他有一种坚强的常识。就像斯葛特所写的浪漫故事中那织工的女儿罗丝·佛兰莫克称赞她父亲的话,说他像一根尺,它量麻布与尿布,也照样能量花毡与织锦缎。他永远有一种新策略。我植树的时候,买了一斗橡树子,他说只有一小部分是好的.他开始检验它们,拣出好的。但是他发现这要费很多的时间,他说:"我想你如果把它们都放在水里,好的会沉下去。"我们试验了之后,果然如此。他能够计划一个花园或是房屋或是马厩;他一定能够领导一个"太平洋探险队";在最严重的私人或大家的事件上都能给人贤明的忠告。

他为目前而生活,并没有许多累赘的回忆使他感到苦痛。如果他昨天向你提出一种新的建议,他今天也会向你提出另一个,同样地富于革命性。他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一切有条不紊的人都珍视自己的时间,他也是如此;他仿佛是全城惟一的有闲阶级;任何远足旅行,只要它看上去可能很愉快,他都愿意参加;他永远愿意参加谈话,一直谈到深夜。他的谨慎有规律的日常生活从不影响到他尖刻的观察力,无论什么新局面他都能应付。他说:"你可以在铁路旁边睡觉,而从来不被吵醒;大自然很知道什么声音是值得注意的,它已经决定了不去听那火车的汽笛声。而一切事物都尊敬虔诚的心灵,从来不会有什么东西打断我们心境的神往。"他注意到他屡次遇到这种事情:从远方收到一种稀有的植物之后,他不久就会在他自己常去的地方找到同样的植物。有一种好运气;只有精于赌博的人才碰得到,他就常常交到这种好运。有一天,他与一个陌生人一同走着,那人问他在哪里可以找到印第安箭锁,他回答"处处都有",弯下腰去,就立刻从地下抬起一个。在华盛顿山上,在特克门的山谷里,梭罗跃了一跤,跌得很重,一只脚扭了筋。正当他从那里爬起来的时候,他第一次看见一种稀有的菊科植物的叶子。

梭罗以全部的爱情将他的天才贡献给他故乡的田野与山水,因而使一切识字的美国人与海外的人都熟知它们,对它们感到兴趣。他生在河岸上,也死在那里;那条河,从它的发源处直到它与迈利麦克河交汇的地方,他都完全熟悉。他在夏季与冬季观察了它许多年,日夜每一小时都观察过它。麻省委派的水利委员最近去测量,而他几年前早已由他私人的实验得到同样的结果。河床里,河岸上,或是河上的空气里发生的每一件事;各种鱼类,它们产卵,它们的巢,它们的态度,它们的食物;一年一次在某一个夜晚在空中纷飞着的地蝇,被鱼类吞食,吃得太饱,有些鱼竟胀死了;水浅处的圆锥形的一堆堆小石头,小鱼的庞大的巢,有时候一只货车都装它不下;常到溪上来的鸟,苍鹭,野鸭,冠鸭,辟琥,鹦;岸上的蛇,射康香鼠,水獭,山鼠与狐狸;在河岸上的龟,鳖,蛤莫,蟾蜍与蟋蟀——他全都熟悉,就像它们是城里的居民,同类的生物;所以人们如果单独叙述这些生物中的某一种,尤其是说出它的尺寸大小,或是展览它的骨骼,或是将一只松鼠或一只鸟的标本浸在酒精里,他都觉得荒诞可笑,或是认为这是一种暴行。他喜欢描写那条河的作风,将它说成一个法定的生物,而他的叙述总是非常精确,永远以他观察到的事实作为根据,他对于这一个地段的池塘也和这条河一样地熟悉。

他用来征服科学上的一切阻碍的另一工具,就是忍耐。他知道怎样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成为他身下那块石头的一部分,一直等到那些躲避他的鱼鸟爬虫又都回来继续做它们惯常做的事,甚至于由于好奇心,会到他眼前来凝视他。

与他一同散步是一件愉快的事,也是一种特权。他像一只狐狸或是鸟一样地彻底知道这地方,也像它们一样。有他自己的小路,可以自由通过。他可以看出雪中或是地上的每一道足迹,知道哪一种生物在他之前走过这条路。我们对于这样的一个向导员必须绝对服从,而这是非常值得的。他夹着一本旧乐谱,可以把植物压在书里;他口袋里带着他的日记簿与铅笔,一只小望远镜预备看鸟,一只显微镜,大型的折刀,麻线。他戴着一顶草帽,穿着坚固的皮鞋,结实的灰色裤子,可以冒险通过矮橡树与牛尾菜,也可以爬到树上去找鹰巢或是松鼠巢。他徒步涉过池塘去找水生植物,他强壮的腿也是他盔甲中重要的一部分。我所说的那一天,他去找龙胆花,看见它在那宽阔的池塘对过,他检验那小花以后,断定它已经开了五天。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把日记簿掏出来,读出一切应当在这一天开花的植物的名字,他记录这些,就像一个银行家论承他的票据几时到期,兰花要到朝关才开花。他想他如果从昏睡中醒来,在这沼泽里,他可以从植物上看出是几月几日,不会等错在南天之外。红尾鸟到处飞着;不久那优美的蜡嘴鸟也出现了它那鲜艳的猩红色非常刺眼,使一个冒失地看它的人不得不拭眼睛,它的声音优美清脆,梭罗将它比做一只医好了沙哑喉咙的营。不久他听到一种啼声,他称那种鸟为"夜鸣鸟",他始终不知道那些是什么鸟,寻找了它十二年>每次他又看见它,它总是正在向一棵树或是矮丛中钻去,再也找不到它;只有这种鸟白昼与夜间同样地歌唱。我告诉他要当心,方一找到了它,把它记录下来,生命也许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给他看的了。他说: "你半生一直寻找而找不到的东西,有一天你会和它迎面相逢,得窥全豹,你寻它像寻梦一样,而你一找到它,就成了它的俘虏。"

他决定研究自然史,纯是出于天性。他承认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一条猎犬或是一头豹,如果他生在印第安人之间,一定是一个残忍的猎人。但是他被他那麻省的文化所约束,因此他研究植物学与鱼类学,用这温和的方式打猎。他与动物接近,使人想起汤麦斯·福勒关于养蜂家柏特勒的记录:"不是他告诉蜜蜂许多话,就是蜜蜂告诉他许多话。"蛇盘在他腿上;鱼游到他手中,他把它们从水里拿出来;他抓住山投鼠的尾巴,把它从洞里拉出来;他保护狐狸不被猎人伤害。我们这自然学家绝对慷慨,他什么都不瞒人:他肯带你到苍鹭常去的地方,甚至于他最珍视的植物学的沼泽那里——也许他知道你永远不会再找到那地方,然而无论如何,他是愿意冒这个险的。

他知道幻想的价值,它能够提高人生,安慰人生;他喜欢每一个思想都化为一种象征。你所说的事实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它的印象有价值。因为这缘故,他的仪表是诗意的,永远惹起别人的好奇心,要想更进一层知道他心灵的秘密。他在许多事上都是有保留的,有些事物,在他自己看来依旧是神圣的,他不愿让俗眼看到,他很会将他的经验罩上一层诗意的纱幕。凡是读到《华尔敦》(Walden)这本书的人,都曾记得他怎样用一种神话的格式记录他的失望——

"我很久以前失去一条猪犬,一匹栗色的马与一只斑鸠,至今仍旧在找寻它们、我向许多游历的人说到它们,描写它们的足迹,怎样唤它们,它们就会应声而至。我遇见过一两个人曾经听到那猎犬的吠声与马蹄声,甚至于曾经看到那斑鸠在云中消失;他们也急于要寻回它们,就像是他们自己失去的一样。"

他的谜语是值得读的。我说老实话,有时候我不懂他的辞句,然而那辞句仍旧是恰当的。他的真理这样丰富,他犯不着去堆砌空洞的字句。他题为"同情"的一首诗显露禁欲主义的重重钢甲下的温情,与它激发的理智的技巧。他古典式的诗"烟"使人想起西蒙尼地斯,而比西蒙尼地斯的任何一首诗都好。他的传记就在他的诗里。他惯常的思想使他所有的诗都成为赞美诗,颂扬一切原因的原因,颂扬将生命赋予他并且控制他的精神的圣灵——

我本来只有耳朵,现在却有了听觉;

以前只有眼睛;现在却有了视力;

我只活了若干年,而现在每一刹那都生活;

以前只知道学问,现在却能辨别真理。

尤其是在这宗教性的诗里

其实现在就是我诞生的时辰,

也只有现在是我的壮年;

我决不怀疑那默默无言的爱情,

那不是我的身价或我的贫乏所买得来,

我年轻它向我追求,老了它还向我追求,

它领导我,把我带到今天这夜间。

他有种倾向,要放大这一刹那;眼前的一个物件或是几个综合的物件,他要在那里面看出一切自然界的定律。有些人没有哲学家的观察力,看不出一切事物的一致性;在他们眼光中,他这种倾向当然是可笑的。在他看来,根本无所谓大小。池塘是一个小海洋;大西洋是一个大的华尔敦池塘。每一件小事实,他都引证宇宙的定律。虽然他的原意是要公正,他似乎有一种思想萦绕于心,以为当代的科学启命它是完美的,而他刚好发现那些有名的科学家忽略了某一点,没有鉴别某一种植物种类,没有描写它的种子,或是数它的花等。

他的天才如果仅只是沉思性的,他是适于这种生活的;但是他这样精力旺盛,又有实际的能力,他仿佛天生应当创造大事业,应当发号施令;他失去了他稀有的行动力,我觉得非常遗憾,因此我不得不认为他没有壮志是他的一个缺点。他因为缺少壮志,他不为整个的美国设计一切,而做了一个采浆果远足队的首领。

植物学者知道有一种花——我们那种夏季植物,叫做"永生花"的,与它同是"菊科"——生在提乐尔山上的危崖上,几乎连羚羊都不敢上去,猎人被它的美引诱着,又被他的爱情引诱着(因为瑞士姑娘们非常珍视这种花),爬上去采它,有时候被人发现他跌死在山脚下,手里拿着这朵花。植物学家叫落雪草,但是瑞士人叫它Edelweiss,它的意义就是"纯洁"。我觉得梭罗仿佛一生都希望能采到这植物,它理应是他的。他进行的研究,规模非常大,需要有极长的寿命才能完成,所以我们完全没想到他会忽然逝世。美国还没有知道——至少不知道她失去了多么伟大的一个国民。这似乎是一种罪恶,使他的工作没有做完就离开了,而没有人能替他完成;对于这样高贵的灵魂,又仿佛是一种侮辱——他还没有真正给他的同侪看到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就离开了人世。但至少他是满足的。他的灵魂是应当和最高贵的灵魂做伴的;他在短短的一生中学完了这世界上一切的才技;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学问。有道德的,爱美的人,一定都是他的忠实读者。

《回到未来》是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的一部科幻**,于1985年7月3日在美国上映,由迈克尔·J·福克斯、克里斯托弗·洛伊德主演。该**先后荣获奥斯卡最佳编剧奖、奥斯卡最佳音效剪辑奖等奖项。回到未来这部**讲述了在布朗博士被恐怖分子杀害后,高中生马丁则驾着时间机器从1985年回到了1955年,并遇到了自己的父亲,试图改变未来的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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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马蒂·麦克弗莱(Marty McFly)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谷镇(Hill Valley, Callifornia)的一个普通高中生,性格开朗不羁,不但擅长滑板,而且是个流行音乐迷,他希望有一日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登上舞台演唱,令众人眼前一亮。

但让人沮丧的是,马蒂的家世十分糟糕——他们一家的祖先自建镇以来便世居于此,却始终没有什么建树。马蒂的父亲乔治·麦克弗莱(George McFly)懦弱无能,总是受上司比弗·泰能(Biff Tannen)的欺负;母亲洛琳·贝恩斯·麦克弗莱(Lorraine Baines McFly)则刻板、保守,而且酗酒;此外,马蒂还有一个在汉堡王打工的哥哥大卫,和找不到男朋友的姐姐琳达。落伍的家风时常令马蒂感到失望,好在他还有美丽可爱的女友珍妮弗·帕克(Jennifer Parker)陪伴。马蒂就这样不断地尝试与自己的命运抗争,希望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一切直到1985年10月25日那一天才被彻底改变,马蒂在拜访忘年交——镇上的鬼马发明家艾米特·布朗博士(Dr Emmett Brown)住的车库时,却发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回过家了。突然,博士的一通电话打了进来,他邀请马蒂在10月26日1:15前赶到双松购物超市的停车场,参加新发明的第一次实验。就在这时,车库里的一大堆古董钟一齐响起,马蒂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学快要迟到了。

踏着滑板跑了一路的马蒂好不容易赶到学校,却仍被讨厌的斯坦福·斯特里克兰(Stanford Strickland)老师训了一通。放学后,马蒂带着自己的“针头乐队”(Pinheads)参加校乐队选拔,他们演唱了休易·刘易斯的《爱的力量》(Power of Love),却被保守的老师们以“太吵”为由刷了下来。灰心丧气的马蒂只好找到珍妮弗去约会,结果中途还被发传单让他们“拯救法院钟楼”的老太太打搅。

夜里,马蒂回到家中,却发现父亲的车被醉酒驾驶的比弗撞得稀烂,趾高气扬的比弗非但不思悔改,还大摇大摆地把责任全推到乔治身上。晚餐时,唠唠叨叨没完的洛琳回忆起30年前她与乔治相遇的情形,不停地抱怨现在女孩倒追男孩的情形。马蒂听了顿觉无趣, 他回到自己房间倒头就睡。

夜里,博士又打来了电话,提醒马蒂注意时间,并让他捎上摄像机赶到双松购物超市。

在停车场里,马蒂见到了博士的新发明——一台经过深度改装的德罗林DMC-12型运动跑车,这辆车一旦加速到88英里每小时时,便能够穿越时间,前往任何一个时代。激动不已的博士让自己的狗爱因斯坦坐了上去,用遥控器进行演示,成功地让时间机器穿越到1分钟后的未来。随后他又亲自坐上驾驶席,对着镜头讲解起时间机器的工作原理,特别是他在30年前脑袋磕在马桶上,灵光一现,发明出来的核心元件——通量电容器(flux capacitor)。

就在博士开始收拾行李,准备亲自时间旅行的时候,一群利比亚恐怖分子突然出现——后者正因为博士骗走他们的钚用作时间机器的动力而恼火不已。恐怖分子开枪打死了博士,就在瞄准马蒂的时候,AK47突然卡壳了,马蒂抓住这个空隙,躲进德罗林跑车中,一脚油门轰到了88英里每小时。

一阵闪光之后,马蒂驾驶的德罗林出现在了1955年11月5日——当时的双松购物商场还只是一片农场,马蒂开车撞死了地里的一颗松树苗,又吓到了农场主一家,只得四处逃窜,把车藏在自己未来的家——里昂住宅区工地附近。他徒步来到了50年代的山谷镇,却发现自己超前的装束与思维同这里格格不入,正当他走进一家咖啡馆时,突然发现30年前的父亲乔治正被比弗欺负,由于马蒂代替了乔治被洛琳父亲的车撞倒,结果遇上了少女时代的洛琳并被她追求。

马蒂设法找到了30年前的布朗博士,想出了利用闪电能量回到“未来”的方法。但为了防止自己消失,马蒂还得让乔治和洛琳相识并且恋爱。

马蒂想方设法让乔治与洛琳接近,但比弗却总是出来搅局。而马蒂与比弗的一次又一次斗争也使洛琳对他更加迷恋。马蒂设计让乔治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但比弗的再次出现却使情况发生了变化。乔治面对比弗欺侮洛琳的情景,终于鼓起勇气与比弗作对,并且打倒了比弗。这使洛琳开始对他倾心。

大卫像的原型是《旧约》中神话故事中的人物:大卫。

《大卫》取材于《旧约》中的神话故事。大卫是一个圣经中的人物,公元前1010年至970年是以色列王。大卫在位时,推翻了异族非利士人的统治,使以色列得到统一。这位英雄在年轻时有一个精彩动人的故事。

当时,以色列王扫罗在位。非利士人入侵以色列,非利士人中有一位武士,名叫哥利亚,身高八尺,头戴钢盔,身穿铠甲,力大无穷,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以色列人死伤无数。哥利亚出战40余天,以色列人不敢出战。

大卫的三个哥哥都到前线打仗了,大卫由于年幼,不能参战,就去前线给哥哥们送饭。当大卫到达了前线时,他看到敌方的巨人哥利亚冲了上来,以色列人抵挡不住。

这时,大卫满腔怒火要求出战,以雪民族之耻。扫罗王见大卫信心很大,就把自己的铠甲给他。大卫拒绝了盔甲,仍是一身牧童打扮,大卫率众走上战场,他大声地痛骂哥利亚,等到哥利亚被骂的头昏脑胀时,大卫就用甩石机甩出石头,打昏了哥利亚。

大卫冲上前去,拔出利刃割下了哥利亚的头,挽救了以色列。从此,少年大卫成了全国闻名的英雄。米开朗基罗没有沿用前人表现大卫战胜敌人后将敌人头颅踩在脚下的场景,而是选择了大卫迎接战斗时的状态。

扩展资料

雕像的遭遇:

米开朗基罗在雕刻《大卫》石雕之前,精心制作了它的模型。《大卫》巨像完成后,模型被米开朗基罗小心的珍藏了起来,由于他终身未婚,没有后裔,1564年逝世后,这具模型转由他的学生保存。许多年后,该模型又转到了佛罗伦萨公爵米蒂奇手里。

这位收藏家对米开朗基罗的雕刻艺术及作品非常崇拜,在获得《大卫》模型后,把它藏在家中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不幸的是,1690年的一场大火席卷了佛罗伦萨城,公爵的家未能幸免于难,被烧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大火过后,这具模型便不知去向了。

1987年3月5日,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研究欧洲文艺复兴的学者弗里得列克・哈特宣布:失传已久的《大卫》模型已在在日内瓦找到。这位学者说,他是1986年在日内瓦找到该模型的。他发现它与《大卫》像原作极为相像,且模型人物背上也有一根吊带,头部和和四肢也已残缺不全。

他于是开始考证。他花了9个月的时间收集证据。1987年3月5日,在纽约的一次学术讨论会上,他向学者们展示了证据和巨幅照片。学者们一致认为,该模型极可能是米开朗基罗亲手制作的那具。 

-大卫

传记**《匪帮说唱传奇》,讲述的是从生到死的一生的故事。由2Pac生平改变的传记**《万世瞩目》上映于2017年。但因其平淡的叙事方式,在iMDb只获得58分,在烂番茄是仅仅拥有17%的新鲜度。

《热力四射》,不知道看过了没有,该片讲述了埃尔金和大卫两个黑人少年为了维护自己的街舞梦想,向剽窃舞蹈创意的白人们发起挑战的故事。在黑人青年埃尔金(马奎斯·休斯顿 Marques Houston 饰)和大卫(Omarion Grandberry 饰)的生命中,舞蹈有着不可撼动的崇高地位,无论是快乐还是悲伤,他们都能通过舞蹈将感情传递和发散出来。互为死党的两人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能够通过舞蹈一举成名,他们想要将他们独特的舞姿录成录影带公开发行,通过他们的热情带领更多的人们领略舞蹈的魅力。 

两个白人青年的出现打破了埃尔金和大卫的梦想,他们不仅剽窃了两人精心设计的舞蹈,更是对此无耻的行径丝毫不以为意。为了维护自己的梦想,埃尔金和大卫向剽窃者发出了挑战,他们要用更热烈,更完美的舞姿来彰显实力。通向成功的道路并不平坦,但只要心存梦想,就能够勇往直前。

《8 MILE(八英里)》阿姆的半自转影片,说唱歌手具有的影响力通过本片得到体现,巨大的票房成功让人们完全忽略的它仅仅是一部低成本的**。

剧中对于帕默一家的描述不多。根据雪莉·帕默所说,她与大卫·帕默在高中时已经相识,后来结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25年,但大卫·帕默后来对雪莉·帕默失去了信任,便提出离婚。离婚后,他们仍然保持联络。在第二、三季,大卫·帕默以雪莉作为特别的私人助手。当雪莉被牵涉在一宗谋杀案的女子杀害时,帕默感到很震惊。 他和雪莉育有一个女儿Nicole和一个儿子凯斯。多年前,当Nicole被强奸时,凯斯被怀疑杀了那人。这在大卫·帕默参选总统时被旧事重提。

在他寻求连任期间,他与他的私人医生Anne Packard堕入爱河。帕默的幕僚长伟恩·帕默并不喜欢Anne。有时成为在第一场总统辩论当天,他的对手指控Anne和前夫涉及他们之前合营的药剂公司伪造财政证明。帕默相信Anne是无辜的。当天,Anne的前夫在她面前自杀,她觉得生活太复杂,便与帕默分手。

琐事

就在大卫·帕默打算公开他家庭7年前的丑闻前,雪莉·帕默向媒体透露了大卫·帕默将成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

唯一一次大卫·帕默总统真正出现在电视上是以前总统身份出现的。即使如此,他荧屏背后的“白宫”也只是一条走廊和一个电梯。在那一季,帕默与查尔斯·洛根总统、麦克·诺维克和沃特·康敏斯度过了几乎6个小时。

除了一次外,所有对大卫·帕默总统的行刺,无论成功与否,都发生在洛杉矶时间早上7点到早上8点。

大卫·帕默总统和艾伦·皮尔斯之间的友谊十分受人欢迎,尽管它从未搬上屏幕。其唯一性在于它由一位非裔总统和一位南方人结成。实际上,可能它未曾受到观众关注就是它“唯一”的原因,而不需任何语言的描绘。演员格伦·莫苏华也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十分有趣和微妙的。

灵柩运往华盛顿

大卫·帕默总统的遗体在从洛杉矶运往华盛顿之前,21响军礼炮奏放,向一代伟人致敬。查尔斯·洛根总统致辞赞扬大卫·帕默总统,说他“是大家所见的最伟大美国公民”。几分钟后,洛根因作为谋杀大卫·帕默总统的同谋而被自己的秘勤局特工逮捕。

运载大卫·帕默遗体的飞机早上7点从一个美国空军基地离开。大卫·帕默总统将安葬与阿灵顿国家公墓。他是继塔夫脱总统和肯尼迪总统后第三位获此殊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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