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结婚证办理流程介绍,欢迎阅读和参考。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得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这是从消极方面来规定的,故又称消极要件。我国现行婚姻法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结婚,尤其是近亲间的通婚,往往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难以被人们所接受。有的国家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主要就是伦理观念的作用,与优生没有关系。
(二)禁止重婚。
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
(三)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或规定某种特定的疾病是婚姻无效或得以撤销的原因,是出于保护当事人和他人的权益及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综观外国的有关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可分为两类:
一是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患这类疾病的人通常是无行为能力人,且在结婚后有将精神方面的疾病遗传给后代的可能。
二是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方面的疾病,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此外,有些国家还规定,有生理缺陷而不能为性行为者,禁止结婚。其立法理由显然是以婚姻的自然属性为依据。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二、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三、哪些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结婚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结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满25岁,女方满22岁;男女双方不得患有未经治愈的麻风疾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当一方为外国人时,在不违反中国婚姻法原则的前提下,可考虑其本国法律。
五、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到国外生活应了解的有关事宜
以下说明与加拿大人的涉外婚姻为例;婚后在加拿大应有的权利;
(1)结婚三年后,可以申请加拿大国籍;
(2)加拿大一方配偶在结婚的同时要出具承担对方婚后十年的经济担保证明,这种担保是无条件的,即使婚后离异,加方仍有此项义务;在加拿大离异的有关规定:
(1)除非加拿大一方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婚后的义务,原中国公民一方不得提出离异;如提出将被遗送回原籍;
(2)加拿大人一方可以提出离异,离异后仍负有对其配偶为期十年的经济担保义务。
结婚登记要注意啥?
一、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因为比较提倡婚检,这样有利于优生优育嘛,虽然结婚登记是没必要出事婚检证明,但个人觉得在登记前进行婚检是对双方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起算
一、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在一起居住生活是一般认定是同居关系,如果要实事求是的处理起来就要分成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这一时间为分界点,也就是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在实践中承认其是事实婚姻,认定夫妻关系成立;如果是《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应认定为同居关系,也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不能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等等。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起算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双方都没有配偶,又都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没有受到干涉,也没有法律禁止结婚情形等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同居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同居时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于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不能追认到登记之前,也就是说补办登记结婚的效力应从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二是同居时双方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未领结婚证,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后,男女双方即确立夫妻关系”,1994年2 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追认补办前的同居行为,等于承认事实婚,因此,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不能溯及既往。也就是说效力还是从登记起算。
复婚也要办理结婚登记吗?
一、复婚也要办理结婚手续吗
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复婚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复婚也是一种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或调解书 )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大家好,我是游戏菜鸟Gamer ,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结婚是人生之中的一件天大喜事,而前提是需要领取两本结婚证,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时候,一般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概有以下几点:
第一,虽然结婚并不一定就得生育小孩,有很多人也都会选择丁克,但现在讲究优生优育,在结婚之前必要的一套完备的检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办理结婚证之前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相应的申请结婚的证明,然后到指定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确保没有遗传疾病或者是判定是不是近亲之类的。
第二,在拿到体检报告后到民政局提交,有专门的人查看验收,之后会安排照相,照相的目的是把照片贴到结婚证书上面。一般拍结婚证都要求不要穿太夸张的服饰,主张穿正装。
第三,到民政局指定的窗口办理结婚证,提交体检报告,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之类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然后等办理人员把两个人的信息输入到电脑之中,打印文件需要双方签字。而且还有可能需要排大队,因为一些特别的日子结婚的人特别多,有的时候还会遇到离婚的人在调解。
第四,然后到一个比较宽广的房间里,有鲜花装饰,一个讲话台,结婚的两个人站上去,一起宣誓证婚人给的结婚宣誓词,然后会安排两个人拥抱亲吻。这宣誓的过程会被拍下来制作成视频。
第五,如果需要结婚宣誓的时候的视频,工作人员会制作成光盘,然后提取就可以离开了。
综上所述,就是结婚的时候的大致过程,并不繁琐,整个过程快的话一个小时就能解决。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有所帮助,再见。
法律主观:
结婚证,是合法夫妻关系的一种外在证明文件。领结婚证,对于两个相伴的人来说,是很重要,也是很高兴的事。不过,领结婚证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的;若不知道的话,可能会影响结婚证的顺利领取。一、领结婚证需要办理的手续1、证件筹办:结婚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还需要大二寸的免冠合照,因为是用于结婚证的,所有是红色底的合照。2、申请书:去到民政局后,结婚新人需要填写结婚申请书,又不懂的地方可以询问工作人员,填完之后就去宣誓。3、体检:现在领取结婚证都是需要做婚检的,都是一些常规的检查,而且都是免费的,不过可能需要到规定的医院去检查。4、审核:把所有的材料提交之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二、结婚的条件1、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三、结婚登记机关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领取结婚证所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四个:递交身份证明和结婚双方当事人的寸照,提交结婚申请书,提交双方的体检报告,最后由登记机关审核。不过,领取结婚证是有前提条件的,达到法定年龄,不属于近亲结婚的类型,没有不能结婚的疾病,等等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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