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说明这个男生毫无责任感。这个前女友倒是非常懂道理,明事理。这个男生在没有理清个人问题的前提下,轻率的向前女友求婚。她不可能答应。估计逼的太紧。人家只好说自己结婚了,这是让男生死心的节奏。潜台词就是我已经结婚了,你别在来骚扰我了。而且我结婚没告诉你,你结婚不结婚千万也别告诉我。不要来找我就对了。
如果一个男人天天联系自己,并且无微不至的帮助自己,会让这个女人缺少独立感,会让女人觉得自己越来越依附于这个男人,甚至一丁点的小事,自己都没办法解决了,都得要这个男人来帮忙,女人内心原来的斗志会渐渐的被磨灭,她对未来也就会感到迷茫。原来心中所定的理想和目标,她会感觉到无法实现,而这一切都是由于男人天天联系自己造成的。1、曾经爱是真,现在痛也是真,爱对我来说是如此沉重!不经意中伤害了你,对不起,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吧。
2、朵朵鲜花开了,看着公路边那片草地,和很多漂亮的花。知道春天天已经来了,等的好不容易,似乎是一种等了很久的寂寞忽然看见美好的结局,让人舒畅,可我还能等到你回来陪我一起看那朵朵盛开的花吗?似乎那些花儿也懂了我的心,在向你招收‘回来吧’。
3、原谅我好吗?我会用我的行动表现出来给你看的!这一生我爱定你,跟定你,不管我们往后的路再曲折,再大的风波,再多的坎坷!我,依然会陪你走下去。我真的爱你!
4、我是真的爱你!若是因为我对你的思念而烦扰了你,那么什么也代替不了我愧疚和伤感的心,对不起!
5、回来行么?亲爱的,我知道我错了,对不起,我不能失去你。
6、给爱一张不老的容颜,让相爱过都终身不变;给爱一个不悔的誓言,让相爱过都彼此思念;给爱一片无尽的草原,让那忧伤消失在人间;给爱一片辽阔的蓝天,让那真爱充满人间。
7、我要你知道,我爱你,如果你逃掉的话,我一定会去追,不管任何地方,就算是刀山火海,我都一定要追到你。
8、分手后才发现自己对你的感情,我离不开你,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9、我好想你,分开(多少)天了,却好象隔了一个世纪。不知你心情是否好转?身体是否还好?前几天我不该缠着你,惹你烦了,真的对不起,在你累时不该去打扰你,望你开心。
10、唱着伤心的歌曲,看着心爱的女孩。心是为你伤的,歌是为你唱的,心是为你伤的。我只是想要你幸福快乐,对不起!
11、个人的世界里总有无法割舍的,而你是我永恒,虽是我让你感到绝望,让你疲倦,但那不是我所不能改变的,今年我已不会在乱花钱,买衣服便宜点的,在砍砍价就可以了。可是你又在哪呢?
12、愿你是一颗星星,入睡时梦也美丽。愿你是一颗贝壳,委屈时身也坚强。但是,亲爱的,我是不会让你委屈的,因为在我的字典里查不出关于你的伤害。
13、最初第一次分手时我还故意和你赌气,其实我是多么不想失去你啊。你的一颦一笑是如此的让我怀念,你的唇是那么的让我依依不舍,是你教会了我接吻闭眼,心与心的吻。
14、你走的那天,我决定不掉泪,迎着风撑着眼帘用力不眨眼。
15、爱你让我不能失去你,歉疚让我不能静下心,迫不及待告诉你——对不起,不能失去你!
16、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该放弃的决不挽留,该珍惜的决不放手!
一对男女的不雅视频被赵女士发到了群聊中供吃瓜议论,这对男女不是别人,一个是赵女士的前夫,一个是前夫的情人。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别说是这种大尺度情感八卦了,视频很快在当地社交圈子内疯传,传到当事人前夫李某和女子孙某处时,他们愤怒了。
这起名誉权纠纷案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落下了帷幕。法院判决传播他人不雅视频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原来,孙某与李某在2018年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李某拍摄了自己与孙某发生性关系的数个不雅视频,并存在了手机里。2019年李某前妻赵女士翻阅李某手机后,发现不雅视频,遂转发到自己手机上。随后赵女士将视频转发给自己好友钱某。赵女士将视频截图发到某微信群并发送多条相关聊天信息,钱某也在群中附和。由于该微信群成员大多为当地人,部分群成员一下子就认出图中女子是孙某。
2019年8月10日,孙某和李某到派出所报案。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赵女士和钱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和三日的处罚。随后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附带赔偿。经海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赵女士、钱某向孙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工具,聊天、交友、购物、游戏、听歌、看视频,几乎大部分生活方式都带着新式的网络印记。然而,伴随网络生活的快速发展,各种新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饱受争议的是网络暴力和网络违法问题。
本案中赵女士在微信群中传播前夫和情人的不雅视频照片绝不是出于好奇和好玩,其用意昭然若揭。尽管赵女士可能受到了他们深深的伤害,婚姻关系也因此终结,但她这么一出,其实是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法律上的加害者,她利用了网络对受害者造成了很大伤害。
此类案例很多。2019年,泸溪县一李姓男子因不满女友分手,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中发送其与前女友的不雅视频,给前女友造成了很大伤害。忍无可忍之下,前女友到派出所报案,最终李某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其实,针对网络暴力和网络违法,我国已经建立和逐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传播*秽物品、组织播放*秽音像制品等更是入了《刑法》。
这里的传播就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在社交途径散布*秽物品。所以在朋友圈传播他人隐私照片是违法的。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起着对社会全体成员的约束、惩处作用,在网络中起到同样的作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传播他人隐私、骂人等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
赵女士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争议。不少网友认为,李某和孙某出轨在先,赵女士传播隐私在后,如果赵女士被处罚,而出轨行为却没有被处罚,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这简直是在“保护”出轨行为,最起码也是对出轨行为的纵容。
引起如此激烈的反映不足为奇。众所周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虽然提倡婚姻自由,离婚、再婚等行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大多数中国人的思想中,婚姻是神圣的,出轨、背叛、不忠都是令人唾弃的行为。如果有出轨、插足等背叛行为,就是千夫所指,就该对婚姻事件负主要责任,进而承担全部或者主要的后果。
但其实婚内出轨不触犯法律,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不过若是出轨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犯罪,罪名也不是“出轨”而是“重婚罪”。如果因这种关系危害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等等,受害者也会在离婚后财产分配中获得一定优势。
不论婚姻结果如何,在网络上传播他人隐私、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都是不对的、违法的,而且不会对婚姻、孩子产生任何好的影响。尊重道德、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知应会的道理。
按照你的描述,如果一个男人从恋爱起一直出轨前女友,连刚结婚的时候也是接着开房,他还和前女友说自己是单身,这样的男人肯定是不爱自己的老婆的,而且他也不一定就爱他的前女友,这个人是个人品很不好的人,最好离他远一点。
首先,有了家庭还和前女友藕断丝连,说明这个男人根本就不爱自己的老婆。至于说他为什么要和老婆结婚,也许是为了掩人耳目,也可能是迫于某种压力,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的行为伤害了自己的妻子,也配不上丈夫这个角色。
其次,这个人其实也不一定爱他的前女友。如果他对于他的前女友是真爱的话,为什么当初不和她结婚呢?而且他直到现在还在欺骗前女友说他自己是单身,没有承诺,没有真诚的态度,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不齿。所以这个男人并不爱妻子和前女友,他只是享受这种从两个女人那里左右逢源的状态,他可以随意索取他所需要的资源,他是个没有责任和缺乏担当的男人。
因此,这个男人要么是内心或者说性格方面有些缺陷,要么是人品上滥情且不负责任,他对于别人都没有付出真心,只追求自己的享受和快乐,这种行为可耻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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