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诗曼好惨。
上访谈综艺,被张萌问到当年选完港姐后为什么没嫁入豪门,她说:“那个时候年纪那么小…刚刚读完书出来就嫁人好奇怪”。
但她不是不止是错过豪门,而是到现在还孤身一人。早前她邀请TVB一帮前同事到家里做客。合作过《洗冤录2》、《法证先锋2》)的欧阳震华劝她冻卵。她直言自己应该已经生不出了吧。 生不出?那在一票网友眼中,这不就叫无儿无女,无伴终老?
但你看现在这个怡然自得的佘诗曼,哪一样能让人想起一个惨字?
虽然没嫁入豪门,但在众多TVB女星中,佘诗曼算是最早进军内地的一批。
2003年,陈浩民去演一位年轻编剧的第一部戏《带我飞,带我走》,找了如今的卖货女王张庭演女主角,张庭没档期,陈浩民跟片方举荐了女友,他当时的女友是谁?佘诗曼,年轻编剧是谁?于正。
一年以后,佘诗曼接了戚其义的第一部古装剧,讲宫斗,这部剧后来火遍内地,就是《金枝欲孽》,佘诗曼由此成为TVB一姐。
命运兜兜转转,后来佘诗曼离开无线,转战内地,一度成为转战内地最失败港台艺人的代表,几部剧下来,毫无水花,直到她14年后再次遇到于正,一部戏,逆袭为最成功代表。
到了2020年,观众还没从《 鬓边不是海棠红》“二奶奶”泼辣爽劲里回过神来,马上《燕云台》又要开播,她和主演唐嫣合影,露出一张饱满紧致的脸,75年生人,素颜肤质细腻通透,状态好到爆。
熟悉的港星一个个老去,不包括她。
从港姐季军出发,到刚出道演戏被导演追骂,再一一步步演技逆袭,成为尔淳,成为钉姐,成为二奶奶,这位TVB黄金时代最后的当家花旦,在内地市场熬过了最低潮的时期后,在步入中年时靠一个奸角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她的逆袭背后,是一个港剧女演员面对演艺圈艰难处境,一次次改写命运的故事。
知名媒体人查小欣喊佘诗曼“风中劲草”,外表温婉的佘诗曼,有多劲?
别的草是风往哪边吹,草往哪边倒,她是管它风怎么吹,她都不倒。
佘诗曼五岁就没了父亲。
佘妈妈当时一边操持事业,一边含辛茹苦带大佘诗曼三兄妹。佘诗曼从小就什么都要靠自己。18岁时,就被妈妈送到了瑞士学酒店管理。
佘妈妈真的也是很强了。佘诗曼说自己唯一一次看到母亲哭是父亲刚去世的时候,然后小小的佘诗曼安慰妈妈,说以后自己都陪着妈妈睡,不会让她害怕。
后来佘诗曼从瑞士毕业回国找不到工作。又是佘妈妈说不妨去参选港姐试试看。
所以,选港姐与其说是佘诗曼主动追求命运的一次转折,不如说是一次找工作之旅。
佘诗曼压根没想过要当明星,小时候被邻居说可以去当港姐,还对参选有点排斥。她那时候连妆都不会,只想赶紧比完赛赶紧回家。
说实话,当年她的颜值也只算平常的好看,在那个港姐尚未完美没落的时代远称不上惊艳。
只是因为长相温和,气质温婉,她被外界称为“小刘嘉玲”。最后令她脱颖而出的,也不是美貌,而是口才。
佘诗曼被要求用“丑”字来形容一位港姐,结果她这么答:
“我见过她之前的照片,是一只丑小鸭,没有现在这么漂亮。但经过努力,她现在成为了美艳动人的佳丽,让我十分佩服。”
主持人陈百祥和曾志伟继续刁难她,问她如果香港特首是她的邻居,要她劝走特首,她会怎么做?
佘诗曼继续完美回答——
几句话下来,就连主持人都忍不住赞叹:兜得回喔。
就这样,佘诗曼成为了那届选手中的黑马。
那届冠军是翁嘉穗、亚军是李明慧,她是第三名。宣布结果时冠亚军面露惊喜,她却没有丝毫的开心。只是觉得比赛终于结束了。
一件事,凸显出几位港姐截然不同的来处,另一方面,又为日后几人的命运埋下伏笔。
原本好果子轮不到佘诗曼这个季军,TVB当年的港姐惯例还是:冠军享荣光,亚军受力捧。但当年冠亚军为了争夺一个富家子撕出全城丑闻,全都失势,佘诗曼才顺势接过资源。
第一部剧,女二号。
一年后,她被TVB金剧专业户的著名监制李添胜相中,拍板让她与TVB那时当家小生陈锦鸿搭档出演《雪山飞狐》。
果然,港姐衔接过去,又揭示未来。
这个头衔和它背后代表的豪门入场券,在意的,不在意的,注定是两条不同的人生路。
在意的,比完赛就深陷豪门之争,不在意的想着回家的那个,却拿着这张演艺圈邀请卡,从此斩将过关,一路劲到底。
拍红过古天乐、李若彤的李添胜善于点石成金,但遇到佘诗曼,金牌监制也毫无办法,因为当年的佘诗曼——零演技。和如今某些流量小花半斤八两。
她比流量小花好的是,不会演,知道学,拍《雪山飞狐》的时候,后来为儿子隐退的陈锦鸿还是红小生,佘诗曼就拜他为师,学演技。
尽管如此,演《雪山飞狐》女主苗若兰,还是令她遭遇了全网嘲。
她的台词零功底,被观众吐槽为:嗲精。
当年的TVB是造星工厂,演员是产业流水线的一员,捧不红一个可以捧第二个,不缺你一个佘诗曼。
不出挑的演员不仅没任何特权,还会被臭骂。
因为一次无心的迟到,佘诗曼被现场的制作助理在众人面前用粗口追着骂。
后来佘诗曼和徐绍雄一起宣传《使徒行者》,说当时很受伤,明明这么努力都得不到认可,还这么招黑,想干脆合约到期了退出 娱乐 圈。
虽然不想演,但佘家的家风是尽量做好眼前的工作。佘诗曼连无线训练班都没参加过,只有靠自己硬学。
她为了加强台词,她大声朗读了半年报纸,同时观摩学习其他演员同行。只能说,佘诗曼运好,念报纸开声,换别人能行?
结果真让她闯出来。
一直被骂到第四部剧,2000年,她遇上张智霖,又一位金牌监制徐遇安开拍《十月初五的月光》。
她剪掉长发,从温婉柔弱的“嗲精”变成斗嘴第一名的祝君好,说台词像连环炮一样。
剧集播出后收视暴涨,刷新本港电视收视纪录。
最关键是,角色红了,她和张智霖的组合,成为港剧经典CP之一。观众意难忘到什么程度?
十五年后,两人还合演了同名**,给文初和祝君好一个正式大结局。
佘诗曼剧里一声声“初哥哥”叫得甜糯,师奶们越听越顺耳。一部剧,赢尽观众缘。
到了她下一部金庸剧《倚天屠龙记》,已经没观众骂她了。
这一次,她从懵懂少女为情所伤,到一步步化身峨眉女王,把角色悲凉演得入木三分,更关键的是,从此找到了黑化女王的戏路,而这条戏路,终会成就佘诗曼的一次次演技逆袭。
TVB剧是连轴转,演员扎戏是公司安排,不想札也要扎。
最多的时候,佘诗曼曾一天拍三个年代的戏,早上穿着明朝公主装被父皇一刀断臂,中午换上现代装谈恋爱,晚上变成民国装出去查案。
她自己只能通过服装和造型辨别自己是哪个朝代和哪个角色,最高纪录是5天没有睡觉,酷暑里,分饰多角,还有吊威亚的打戏。
到最后,整个人累到灵魂出窍。
就这么连夜赶拍《帝女花》,终于因为疲劳过度,下巴受伤,又为不影响作品进度,不遵医嘱休息一月,带伤上阵结果下巴疤,从此只能用化妆掩盖。
这期间,佘诗曼的演技突飞猛进,这背后,TVB大工厂制也有功劳,不像内地流量小花流个泪就能冲热搜粉丝满屏彩虹屁,在TVB你哭慢一点,整场工作人员给臭脸,佘诗曼就从哭一天都哭不出来,练到后来一秒落泪。
这么拼,拼到2003年末,TVB官方一次民调显示,宣萱、蔡少芬、郭可盈、陈慧珊、张可颐、佘诗曼为TVB最受观众欢迎的六大花旦,佘诗曼,算是吊车尾入围。
但谁能想到,六大花旦,成为TVB黄金时代最后一批花旦。吊车尾的佘诗曼,也成为最后的无线一姐。
2004年佘诗曼迎来了演艺生涯里最重要的电视剧,也是TVB夕阳余辉中,古装剧最后一次灿烂绽放——金牌监制戚其义执导的《金枝欲孽》。
戚其义把大队人马拉出港岛,第一次在港剧中拍出恢弘皇城,而佘诗曼饰演的尔淳跟饰演如妃的邓萃雯、饰演安茜的张可颐、饰演玉莹的黎姿等三位女主角一起大斗演技,成为全城话题。
很奇怪,这个满心恶毒、满手鲜血,为嫉妒栽赃玉莹,杀了自己从小到大陪伴的好姐妹,还给小宫女送毒馒头,一路机关算尽的角色,竟然让观众讨厌不起来,佘诗曼的表演,时而平静、内敛,时而有种破釜沉舟的蛮劲。大概,这才称得上是对角色的准确把握。
《金枝欲孽》至今仍是TVB的扛鼎之作,当年尔淳拉人照镜子这一幕至今让人脊背发凉。
凭借尔淳带来的人气,以及《凤凰四重奏》里一人分饰四角的精彩演绎,佘诗曼终于在2006年拿下TVB双料视后,她站在台上泪奔说:“感谢TVB,从大家说我鸡仔声不会演戏,直到今天拿到这个奖我很开心。”
从此,那个戏中眼似水波横,口若含朱丹般的阿佘,开始不断蜕变。
《宫心计》里的刘三好原本人设过度极端,但佘诗曼几场眼泪花翻滚却不涌出眼眶的哭戏让角色立住。
《公主驾到》里刁蛮任性的公主,被她一演,整个人透着股轻盈的鬼马劲儿。形象机灵,表演也机灵。看见她和陈豪对戏观众就开心了,是一种夸张又松弛的 搞笑 。
《花花世界花家姐》演智力缺陷者,被誉为和郭晋安拿下视帝的憨夫角色并列的两大经典。
到这里,所有港剧角色对她都不在话下了。
就好像老天爷都觉得,是时候了,于是TVB最后一部经典警匪剧应运而出——《使徒行者》。
现在看钉姐观众觉得顺理成章就是这样,其实钉姐很难演。
因为“机智活泼”是很难演的感觉,很多女演员演起来,机智就是浮夸,活泼就是做作。
但佘诗曼第一场戏就立住了。
钉姐经营一家浴足店,表面上做生意,暗地里收风。三个养母负责看店,她偶尔出现一下。一边给人捏脚,一边让人办卡,伶牙俐齿,又透着一股江湖气。
重点是贪钱。
爆seed跟人打架,钱包掉了,她风头火势去捡钱;警官上司跟她在饭店接头,她点最贵的龙虾,吃完还打包给三个养母。
这么贪钱一个人,执行任务,第一句话抱怨觉得危险,第二句话是,钱到位的话也可以考虑,佘诗曼眼睛一转,观众就想起加班求加班费的自己。
当年演戏啥都不会的佘诗曼,已经掌握了演技的至上法门——和观众共情。
钉姐这个角色,真的少一份力都不行。因为演一个角色等于演三个角色,上一秒还在 搞笑 ,下一秒进入工作状态,你看她的眼神,就是一副无间道的样子。
但遇到爆seed又很搞。
一场一起去狗圈里找毒品的戏,钉姐压着门,爆seed去她裤包里摸喷雾,摸了半天扯个盖子出来,后来钉姐一跑,一屁股坐在钉子上,钉姐,名副其实。
爆seed跟钉姐,就这么一下插进观众的死穴,欢喜冤家看得多了,但他们又多了一层过命的交情,过命的交情里吧,又是爱情。
结局最虐,卧底身份被公布,两人被围在车里,钉姐怕连累爆seed拿起刀片就要自杀,爆seed说你死我给你陪葬,两个人活生生地被拉开,明明很老套的戏,但《越难越爱》一响,观众又不争气地哭了。
后来林峰那届错过视帝,佘诗曼却又一次拿到了“视后”,还是“双料视后”,于是又被传“内定”。开什么玩笑?
钉姐都不配视后,那港剧以后也都没视后了。
只是演完这部剧,佘诗曼在无线就算演到尽头了,再怎么演,也无法超越钉姐,她和TVB一段长达十多年的缘分,也将跟着港剧时代一起落下帷幕。
下一季《使徒行者》,不会再有钉姐了。换角,无线知道不可能,因为佘诗曼就是钉姐。
演艺圈人与人命运的差别,有时候并不取决于演艺生涯的起点,而要看谁更能熬,或者说,坚持到底。
比如佘诗曼,最为最早进军内地的TVB花旦,2003年已经在《江南京华梦》中和陈浩民扮演的大猪蹄子演对手戏,你猜她演谁?富察皇后。
后来她作为TVB一姐全面进军内地,此时湖南卫视已经于2006年引进《金枝欲孽》,佘诗曼早累积了一票观众,即使不看TVB剧的观众也对她有印象。
凭着这样厚的底子,佘诗曼连演三部剧,《嫁入豪门》、《建元风云》、《带刀女捕快》,没听过?没听过就对了,就是一点水花都没有。
就在同期,同是前TVB大花的蔡少芬,在另一部国剧经典《甄嬛传》里饰演“臣妾做不到”的皇后,在内地再度翻红。
而佘诗曼从小荧幕演到大银幕,和古天乐、吴镇宇合作了三次,和张智霖合作了四次,都没什么水花。
一转眼,佘诗曼也43岁了。当时自媒体总结进军内地最失败港台艺人,佘诗曼绝对不会被漏掉。
直到有一天,上部剧刚被嘲的于正看到史书上一段故事:娴妃是乾隆的怨偶,“怨”到让皇帝命令史官将她一切存在的痕迹抹去…这时他直觉应该有一位“很厉害的女演员诠释她。”
想来想去,想起自己年轻时代合作过的佘诗曼。
其实一开始,佘诗曼对接不接“娴妃”这个角色犹豫不决,自尊心是一方面,还有一个大家都很难猜到的原因:在本港,演反派越成功,越被骂,甚至会被品牌方踢掉。
就连粉丝也反对——“为什么想不开去拍 ‘于妈’的戏”,演反派,还要奶新人?
但好演员对爆剧会有感应,想来想去,还是接,拍戏的时候,她本想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台词,但想到用母语能让表演自然流畅,她用回粤语,又在每段台词结尾切回国语。
看剧就觉得佘诗曼演技进步不可思议,演这个角色温柔和凶狠之间切换自如,突然下一秒就是各种恐怖片级别的惊悚眼神;
观众经典评语是——
“黑化前,她眼睛里可以温柔出水;黑化后,眼睛里可以挤出毒汁”。
她做起微表情时,更能让观众最大程度上感受到她的精湛演技。
到最后,这个从无依无靠,家破人亡以至于黑化,到处借刀杀人,一路爬到高位的角色,又在最后一场戏, 让观众好像忘了她在前几十集里做过的所有坏事。
她被侍卫拖走那一刻,观众看着那张极有故事感+戏剧性的脸,只觉得她是紫禁城里最可怜的人。
这部剧对佘诗曼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内地观众想起来:佘诗曼是谁?
聂远接受采访时谈到和佘诗曼对手戏说:跟曼姐演戏你要非常的小心,她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演,都可以表演当时角色很多的内容,如果你接不住她扔过来的这种戏,那完了,这场戏又被佘姐姐给抢完了。
剧集也彻底为佘诗曼打通了一条内地市场的青云路,于正精准把握了佘诗曼的特质,围绕她的演技变化量身定做,很快又有了《海棠红》里的二奶奶范湘儿。
于正其它水准另说,但看人眼光业内顶级。
看原著小说中,那个美得张扬跋扈的东北女子,如何能让人联想到港剧女王?换一百个人,一百人会带着嘲笑的眼神说:哈哈哈,不可能。
万没想到,佘诗曼让这个不可能,变可能。
程凤台最初选角曾是聂远,佘诗曼没进组,已经天天跟着聂远的东北媳妇儿学东北妞的样子。
剧集开播,观众发现,于正和佘诗曼,都没看错人。
一个在家相夫教子,成为家里的主心骨,集泼辣和睿智于一身的二奶奶,被佘诗曼演得入味十足。
一场程凤台生死未卜,二奶奶力挽狂澜拯救家业的戏,佘诗曼的气场快要炸裂。
到了这时候,已经无人怀疑,曾经进入内地最失败的TVB一线,已经完成了最精彩的出TVB记。
到底什么最能证明一个演员的影响力?不是你演了什么,而是没演,有多少人念叨你。
佘诗曼呢,没演《使徒行者3》。
剧集一开场,剧方先用郑恺的角色把她的画像摆出来,就怕观众骂他们钉姐怎么没了。
再往下看,所有人都觉得比系列二有进步,但就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林峰的爆seed回归,苗侨伟的卓凯也在,许绍雄的欢喜哥死而复生,照道理,应该得劲儿,可总感觉一拳打在枕头上,不对劲儿。
大概是:没了钉姐的。于是观众天天等天天问:钉姐啥时候回归。
其实《使徒行者3》正在酝酿的时候,已经有人跑去直播间问佘诗曼,她说,“第三季没有我,我没拍”,然后摸一下洗脚盆,“那个时候要是有洗脚盆,我的浴足店就开不下去了”。
一个我字,让人觉得她是真的人戏合一。
细数佘诗曼所演过的经典角色,尔淳、娴妃、钉姐,不难发现,没一个角色是容易的,演技差一点,经典角色,分分钟扑街。
但佘诗曼一次也没输。
除了钉姐,她的经典角色都不是好人,佘诗曼说,老演老好人就不好玩了,演戏有很多个层次,很多个眼神都会让自己很爽。
是真的爽,回头看,佘诗曼的演技进化好像一套化骨绵掌,一路演一路功力提升,下一部剧一看她,好像内力又高了一层。
“老艺术家”佘诗曼是真的敢。
经常有人问,为什么佘诗曼胡杏儿这些无线视后来内地能留下姓名,许多TVB一哥却纷纷折戟。
答案是看花期就见分晓,大多数无线小生进军内地时都奔奔四甚至奔五的年纪了,郑嘉颖拍第一部内地剧《步步惊心》42岁,黎耀祥53岁,郭晋安54岁,能在内地重开天地吗?
更严重的是,港星多半在内地拍戏,家在本港,没在内地生活过,没法体会剧本背后深意,还要演出角色深度,甘蔗哪有两头甜?
而佘诗曼一早来内地拍戏,演什么就学什么,演东北飒姐姐,就一早融入当地生活,她不赢谁赢?
这些年佘诗曼一直是拼命三娘。当年她被威亚一直吊着做出各种特技,还可以听到那个威亚发出“吱吱吱”,好像马上要断掉的声音。
当时她就在想,啊我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而已啊,为什么这么苦命
威亚吊多了,她的颈椎很早就受伤,拍《使徒行者》追车戏又受伤,现在手都会有麻痹感。
可就这么苦,佘诗曼的说法是,做自己喜欢的,多苦都不会累。
努力,又成功,但做剩女还是会被网民吐槽。
可她也不是没有姻缘。2003年、2004年陈浩民曾向她求婚两次,第二次求婚她点头,有传二人将婚期定在了2005年。
结果陈浩民闹出绯闻。她淡定分手,再谈起旧爱,只说聚少离多,不发恶言。
她还和“八爷”郑嘉颖传过地下恋情,最终以对方拒不承认恋情而结束。
后来49岁的情场浪子终于被身价15亿的富豪千金收服,媒体开始写,27岁的陈凯琳赢了43岁的佘诗曼等等,媒体观念如此狭隘真是令人惊叹,但以今日的佘诗曼来看,她是否该感谢两位男士的“不娶之恩”?
于正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他给阿佘的片酬是全组最高的,因为她值得,电视剧拍摄期间,她在剧组规规矩矩待了整整74天,很多镜头都是一遍过,很多的演员都自愧不如。
佘诗曼最新的剧,唐嫣饰演女主,也就是 历史 上有名的"萧太后",佘诗曼则在剧中饰演萧胡辇。一开始是温柔的大姐姐,后来由于夫家立场的不一致,最终黑化,又是很有发挥的女二号。
在大部分40+的女演员深陷“无戏可演”的尴尬时,一个港剧女演员却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的角色。
和两位男神相比,论事业,谁输输赢?
除了变脸式的演技,佘诗曼的情商也大受好评。
有媒体曾问为啥佘诗曼演戏从来不化黑化妆呢?真实的原因是有人需要有人不需要,佘诗曼的演技是不需要的,可她当时的回答是:我觉得我自己画浓妆不好看。
这样的情商上综艺当然没问题,但佘诗曼很克制,所有的恋爱综艺都拒绝了,原因是要留一些隐私。
她说“我的前半生都在饰演别人,现在我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做自己。”
做自己的方式去世界各地旅行,摄影,或者在画室一坐就是一下午,或者,吃一顿美好的火锅。悠然背后是充足底气,这些年拼命工作,再加上良好的投资头脑,佘诗曼早已存下过亿身家。
她以前被称为小刘嘉玲,现在45岁的她和刘嘉玲已经完全不像,但又让人体会到了她和刘嘉玲的相似之处,就是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像现实中的大女主。
只有佘诗曼的回答是:可以活到最后。
没有人会不相信。
查小欣曾问她:你为自己的成就引以为荣吗?
佘诗曼答:我今天拥有的都是自己挣来的,虽不算是大成就,也为自己感到高兴。
有时候觉得佘诗曼的人生就好像一出港剧,有反转,有热血,有侠义,有江湖义气,也有惺惺相惜。
她还在演,就让人感到,港剧还没死。
回到2009年,TVB举办万千星辉庆台庆。那时候她因为《宫心计》风头正劲,顶着唐朝高高华丽的髻,笑着走在最中间。当《金枝欲孽》三位演员在前排,如妃邓萃雯旗装旗头,左边孔武陈豪,右边孙白杨林保怡。
那晚佘诗曼演《我和春天有个约会》 ,忽然老旦李香琴颤巍巍出场,连气息都弱得难以连贯,可对着话筒,她依然以一首提前录制的《I’d Like To Teach The Word To Sing》赢得满堂喝彩。
这就是港剧影视的黄金时代打磨出的演员,不管老旦青衣,永远奋力抓住职场每一次高光时刻,也以此验证自己的价值。
对佘诗曼来说,正在演出的正是这样一出好戏:半路出家,港剧失速,行业兴衰,年纪渐长,都无可逃避,就算半路不红了也情有可原,可她心头一个“勇”字走到现在。步步打怪升级,就硬是逆袭到底。
这个故事背后,是时代风云,更是个鲜活立体的人。
把一手普通牌打出了王炸的效果,只是结果而已,一路有打拼有挣扎有笑泪,这才是故事最无法复制的东西。
她不是天选之女,却通过个人努力始终成为焦点——这样的励志故事,欢笑总算多于唏嘘。
普通人一辈子完成一次逆袭已经不错,佘诗曼到现在,已经至少完成了三次,这样一个资产过亿、职业口碑毫无争议,被网友称为“只要佘诗曼还演戏,当年追TVB剧的感觉就不会消散”,哪怕是真穿越到宫廷剧中,也能好好苟到最后一集的女人,能有多惨?
读书笔记大全200字(精选31篇)
读书笔记是人们在读书时为帮助记忆而写的一种应用文体。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读书笔记大全200字,欢迎阅读。
读书笔记 篇1
暑假中,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非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保尔在朱赫来的影响下参加了红军,他和他的战友们曾一天向敌人发起十七次冲锋。在一次战斗中,他的头部被炮弹给炸成了重伤被送去了医院,结果一只眼睛瞎了。但他还是努力工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任命为铁路工厂的团委书记。后来保尔的伤越来越重,最后双目失明。
他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勇气后来经过他的妻子帮助,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保尔高兴极了,他又有了新的革命武器——写作。
读书笔记 篇2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小说中船只遭遇飓风袭击,鲁滨逊流落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
在岛上,他以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依靠个人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造房子,种粮食、水果,驯养野生动物,烧制陶器,制造工具,为自己建设了一个家园,彻底改变了无衣无食的困境。他还从野人的屠刀下救出一个人,作为自己的仆人。28年后,他帮助一艘在小岛靠岸的大船平息了叛乱,并搭乘这船重返故乡。
我要学习鲁滨逊在困境面前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学习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科学知识和辛勤的劳动改变自己的困境和命运。
读书笔记 篇3《老人与海》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它的作者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讲的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读书笔记 篇4《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英子的女孩来到北京生活的一些事。
在书里,我觉得英子非常勇敢、好奇、聪明、天真。最让我印象最深的片段是“惠安馆”,因为这里表现了英子的勇敢,同时也表达了秀珍的母爱有多么伟大。这些都让我十分惊讶,想:如果我不见了,妈妈会不会像秀珍一样呢?
“我们看海去”里的那些学生让我认识到了那个年代的艰苦。
在读这本书时,我看到了林海英精细又生动的文笔,她通过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将小时候的自己眼中的北京风光写出了《城南旧事》。
读书笔记 篇5今天,我和姐姐乔华去广州儿童活动中心看昆虫展览。
今天的儿童活动中心挤满了人,许多孩子抱着玩具蜘蛛,成千上万的蜘蛛在空中摆动。检票口排成了龙一样的队列。
等啊等啊,终于买到票了。一进去就看到了马来西亚橘蝉,越南蜘蛛,叶虫,我不认识的仡佬族新娘蜘蛛,印尼长牙梳铲,战斗机长牙铲。
但是我还是喜欢红玫瑰蜘蛛和黄鬼铲。先说红玫瑰蜘蛛。红玫瑰蜘蛛浑身是毛。如果你从上面看,你会觉得它像一个“长毛男”。先说金鬼铲甲。金鬼铲甲全身闪着金光,就像穿着金刚一样坚硬的盔甲。
回家的路上,我觉得以后一定要保护好森林,不要伤害珍稀昆虫,让我们和这个地球上的昆虫和谐相处。
读书笔记 篇6如果我将来成为一名科学家,第一件事就是建造一台昆虫飞行机器。如果世界大战再次爆发
暴走,嘿嘿,你可以用他。
我给他起名叫蝎子。他的体型和蝎子差不多。因为我觉得蝎子的钳子和毒钩对攻击有好处。他是遥控的,虽然你在地球上,但是你可以控制他飞到宇宙的尽头。他的毒钩可以喷毒,也可以穿透物体。任何被卡住或被喷的人都会在一秒钟内死去。钳子可以喷出10万伏的高压电流和持续一小时的浓烟。你可以在遥控器上看到他在哪里,可以直接用电、烟、毒给他充电。
我想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名科学家。
读书笔记 篇7说到《昆虫记》,这是一本很棒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昆虫学家法布尔斯。法布尔出生在法国南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岁时在公立学生中获得第一名,接近阿维尼翁师范大学。毕业后努力教书,业余时间做植物观察记录。1988年,法布尔获得了自然历史博士学位,并决定毕生致力于昆虫学研究。《昆虫记》发表在879卷,97卷出来的时候,法布尔已经83岁了。
《昆虫记》原版共卷,每卷都有几篇文章。每一章都详细而深刻地描述了一种或几种昆虫,展示了蜘蛛、蜜蜂、尾数、蝎子、禅、甲虫、蟋蟀等昆虫的生活场景。
读书笔记 篇8我是个胆小的女生,特别怕虫子。在妈妈的鼓励下,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书中讲述了很多昆虫的特点和习性。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昆虫的奇特和有趣。我喜欢看关于螳螂的文章。雌螳螂为了喂养后代而吃掉雄螳螂,真是不可思议。另外,我也喜欢看关于松毛虫的文章。虽然我讨厌毛毛虫,但是看了这篇文章,我就不再讨厌毛毛虫了。蝉鸣,蟋蟀管理家务,蜘蛛再抓食物……神秘的大自然里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
《昆虫记》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我喜欢这本书!我不再讨厌昆虫了。
读书笔记 篇9我读了《简爱》节选,其作者夏洛蒂·勃朗特。
主要内容是一个女孩简爱的故事。她从小是个孤儿,被她叔叔收养,被她表哥们欺负。她从小父母双亡没有亲人爱她,没有家的温暖,可她不自卑。后来,她被送进了孤儿院,长大后又被送了出来,直到遇到罗切斯特,他要她嫁给他,可简爱却离他而去。不久,罗切斯特在一场大火中烧伤了眼睛和一条胳膊,可简爱却又回来和他在一起。
我觉得简爱是个坚强、乐观的女孩,罗切斯特是一个有能力,有身份的人。
读书笔记 篇10“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省下来的津贴寄到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7岁沦为孤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因公殉职,雷锋叔叔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得到了永生。
《雷锋》这本书讲的就是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常干燥的日子里,有一座加工厂失火了。雷锋叔叔发现后就连忙召集工友们灭火,可是火势太大了,雷锋叔叔只好拿了一把扫帚独自一人冲进房间灭火。
读书笔记 篇11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今天我已经看了一半,里面的故事真是太感人了呀!三毛太可怜了,读。读后感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差点流出来了,他好多次都被人误会,有一次他去上学,成绩非常好,可是一个小坏蛋犯了错误,却把责任推到三毛身上,于是被老师误会,取消了上学的资格……
现在我们条件好了,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不能像那些小坏蛋一样不听话,人人都要做一个成绩好、表现好的学生。
读书笔记 篇12抱着处理商务的态度,我不情愿地拿起这本我早已忘记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的阅读态度随着故事的发展而起伏。我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了。当小简爱被责骂时,我不禁同情这个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或者在她的眼里,这种所谓的同情就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它。童年的悲惨经历使她讨厌它,也使他讨厌它。
也许海伦和坦普尔**的出现教会了她改变,但在我们的闲暇时间,我们不得不感叹当时社会的无情和冷漠。随着简爱的获救,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地拒绝圣约翰的求婚并坚持他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感动了。当她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时,她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震撼他们的心灵。
读书笔记 篇13今天我读了《野鸭一家》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向我们介绍了野鸭的生长和生活情况。
野鸭生活在有灯心草的池塘里,他们喜欢游水,捉小昆虫和小青蛙吃,每年的4月小野鸭出生了,6月小野鸭长大了,到了8月就能飞了。这篇文章中讲了这么一只小野鸭,它叫潜潜,它和它的妈妈学本领,但是它不听妈妈的忠告,乱玩乱跑,到了大池塘里,遇到了一只大狗,在危险的时候,还好他能飞了,最后脱离了危险回到了妈妈这里,要不然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我们要听妈妈的话,不能做危险的事情。
读书笔记 篇14在这寒冷无比的寒假里,我读了一篇草原的故事。
有一天,老舍爷爷去了无边无际的大草原,那里有清澈见底的湖水,有碧绿无比的大草原,有晴朗的天气和碧蓝的天空。
老舍爷爷看见了热情好客的蒙古人把老舍爷爷带去有牛羊的地方,强壮的`牛和洁白的羊变成了两条迂回的带子。蒙古人把老舍爷爷带进了蒙古包,一便让老舍爷爷品尝美味无比美食,一边让老舍爷爷欣赏美丽的舞姿。
火热的太阳快落山了,谁也不想回去,因为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我何时才能观赏蒙古啊!
读书笔记 篇15之所以读牛顿,是因为我非常崇拜牛顿,因为牛顿在数学、物理、光学、天文学等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牛顿还有一个代号叫“现代科学之父”。
牛顿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是牛顿十五岁的时候,牛顿的母亲回来了。因为当时只有四岁的牛顿被迫和母亲分开,所以我会喜欢他母亲回来和牛顿等人住在一起的这一部分。在牛顿的书里,我最讨厌的一个部分就是他花了很多年写了一堆光学实验的论文,被他放在桌子上的蜡烛烧掉了。也许是牛顿写的这篇论文。
在牛顿的书中,除了介绍牛顿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人,即罗伯特胡克、埃德蒙哈雷和勒内笛卡尔。
读书笔记 篇16今天,我又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达尔文》。这本书介绍了他一生对科学的执著追求,使他认识到生命多么神奇。五年的远航生活,揭开了物种进化和人类起源的秘密。学习,再学习,求索,再求索,是他一生唯一的事业,最大的乐趣。其他事情都是像枯萎的叶子,不再是生命的意义。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达尔文航海归来之后和亲人相聚的一件事。今天我就来给你们讲一下吧!
达尔文五年航海归来之后,爸爸、舅舅、哥哥和姐姐都来迎接达尔文。达尔文一回到家就开始创造他的著作。爸爸经常来达尔文的房间看他在干什么,可达尔文顾不上和爸爸长时间交谈,因为他的心思全部在他的著作上。他的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读书笔记 篇17战国时期,有个楚国人坐船渡江,船到江心,他一不小心把随身携带的一把宝剑掉到江里。他赶紧去抓,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船上的人都很惋惜。但那个楚国人却胸有成竹,马上掏出一把小刀再船舷上刻了一个记号。船靠岸后,楚国人立即从船上刻了记号的地方,跳下去去捞宝剑。
捞了半天,也不见宝剑的影子。他觉得很奇怪,自言自语:“我的宝剑不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吗?怎么会找不到呢?”船上的人纷纷笑起来说:“船一直在行走,而宝剑却不会动,你怎么能找到剑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有一定的规律固然好,但同时也应懂得灵活多变,绝对不能机械、固执地将所有问题都拘束于教条,否则只会成为笑料。
读书笔记 篇18做事要看准方向从前有个人,坐着马车在大道上飞跑,他的朋友看见了问他上那(错别字,应为哪)儿,他说去楚国,他的朋友很奇怪,于是问他,楚国在南边,为何往北走?他回答,自己的马跑的快,朋友又问,那样离楚国不就更远了吗,他却说车夫技术很好,朋友问他那(错别字,应为哪)天能到达楚国,他不知道,于是就说自己不怕远,因为带的钱够用。
朋友摇摇头,走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在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如果方向错了,就一定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故事中的人就因为楚国在南边,他却要向北走,他的马跑的快,车夫越好,连路的速度也就越快,钱带的越多,走的路也越远,不就越到不了楚国了吗?
读书笔记 篇19真正的“文学经典”,不是那种说“我看过”的作品,而是那种说“我又看了”的著作。
一部《楚辞》,主人公为国为民、刚正不阿的形象跃然纸上,闭目沉思,他是那样清晰的站在对面的高山之颠,为世世代代的后人所敬仰。
通篇贯穿着热爱祖国、关心人民的政治理想和道德力量,体现着鲜活思想、文学艺术的紧密结合和独特风采,散发着改天换地、现实主义的雄浑诗韵和耀眼光芒。
洋洋洒洒的长诗,个性鲜明,想象奇特,语言斑斓,意境苍茫,诗韵源远流长。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一部作品,历经两千多年,还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因为它是真正的“文学经典”!
读书笔记 篇20偶然的机缘,我有幸读到了它——松居直的《幸福的种子》。就像一个痴迷的粉丝突然获得了偶像的签名,当这本书到我手里,我的心竟然突突地跳起来,那种感觉,如获至宝。
《幸福的种子》没有辜负我的心跳。翻开书,我不但找到了幸福的种子,也找到了播种幸福种子的方法。那颗种子就是:阅读。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动人的语句,没有磅礴的气势,没有荡气回肠的情愫,一本书就这样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捧着书,有如一位多年的挚友坐在你面前,捧着一盏温热的清茶,娓娓道出他心中对书的感悟,而这些感悟,可谓字字珠玑。
读书笔记 篇21吕叔湘先生在《中学语文教学论集》一书的序文中说:“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定法不是法’。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让人做事不讲方法,方法是要讲的。但是不要把它讲死了,要把它讲活。”什么叫做讲活了?就是要一方面坚持原则,一方面又能适应具体情况。吕老又说,“……除此之外,还有‘学’,那就是说,对本学科有比较全面的知识。
哪一种学问都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谁也不可能全知道,但要是能够遇到不懂的东西,知道到哪里去查考,也就好了。”这段话原本是说教师的才、学、识修养的,但笔者认为如果把它作为教师指导学生们学的过程的一种要求,使学生能逐渐达到这种境界,那也就达到“教是为了不需要教”的目的了。
读书笔记 篇22沈蘅仲先生在《语文教学散论》一书中说:“在学校中,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就是‘教学’。……‘教’要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学’要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学生的积极性更多地要靠教师去调动。这道理看起来很明白,但实践中并不一定处理得好。”“要教会学生活学的方法,诸如要会使用工具书,要善于积累资料,‘不动笔墨不读书’,等等,学生学会了这些方法,不但在校时能赖以自学,还将终身受用。
总之,要教观点,教知识规律,教读书方法;学生能具备一些基本观点,掌握各种读书知识的规律,学会读书方法以后,就可以达到‘不教’了。”这样的论述,难道不是我们当今语文教学的法宝吗?
读书笔记 篇23我读了《中国成语故事》这本书,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其中的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开卷有益》。
宋太宗很喜欢读书,他看到古人写的书由于没有好好地整理,后人读起来不方便,还很容易丢失。宋太宗就让一批文人来整理好书,编大型辞书。后来,那些人用8年的时间编了《太平总类》。宋太宗让宋琪每天给他送三卷《太平总类》。宋琪觉得宋太宗每天读三卷书太多了,而宋太宗觉得一读书就会有收获,很愉快,哪来的辛苦呢?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读书就会有收获,就会得到用金子买不来的东西,还会从中受到启发。不读书,就不能领略其中的精彩内容。我们要以读书为乐。
读书笔记 篇24《家》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巴金,《家》,《春》,《秋》是三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
书中的高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是却十分的封建。高家的觉慧、觉民兄弟十分顽强地抗争着家庭给他们的不公。和他们相比,高家的长孙觉新却十分若弱。如果他再勇敢一点他的太太就不会死,如果他勇敢地追求幸福梅表姐就不会痛苦的死去。
最后觉慧看清了这个家族的腐朽,决定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丫鬟鸣凤,她虽然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但是她会为命运的不公反抗。她因为不愿意做姨太太而跳河自杀。她很勇敢也很无奈,无奈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巴金写的这本书,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
读书笔记 篇25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这章好像是在讲道是怎么来的。感觉好像是万物之前(或之源),而又在混沌之后,“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感觉在讲他的产生过程,或者讲他的性质。“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觉得这里的帝是指万物或万物中最大的那个,不像是指神或混沌。道是混沌化作而来,存在于历史与世间当中。或许,科学做的事“认识和总结规律”,就是在用人的认识能力,去试图认识道。
读书笔记 篇26今天我又看了《水浒传》第六回,感觉还是鲁智胜充满了一种豪气,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浑身散发出男子汉的气概。同时有种独特的爱珍分明。与林冲只是短暂的相识,似乎就已经成为至交。似乎能够为自己的朋友舍去一切,看后不由得叹为观止。
关于鲁智深的描写可以说是入木三分。闭上眼睛细想,鲁智深的形象似乎活灵活现的在自己的面前呈现。我想这之所以称之为经典的缘故。关于施耐庵我确实对他的生平知之甚少,但是,我想这也和他平时细致的观察生活多少有些关系。
读书笔记 篇27昨天和父亲聊起水浒,宋江是山东郓城县人,和我父亲是同县老乡。
而在我的印象里,老家就是郓城,老家的扑克牌上,画的都是水浒好汉。
小时候回老家郓城,要经过梁山,梁上的路上有一个牌坊,上面写着,过了梁山门,就是梁山人。
水泊梁山打出这样的标语,颇有当年梁山好汉的风范,山东人是好客的。
有了《水浒传》,山东人就背上了多出响马的名声,其实山东父老是最忠厚耿直的,情义为重倒是不假。
也看到一些今人,抱着一颗“阴谋论”的眼光去水浒,在我看来,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辜负了山东人的感情。
读书笔记 篇28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应该是幸福的,快乐的。童年是值得我们去回忆的。而主人公的童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在想想现在的我们和主人公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爱我们的父母,也是父母的宝贝,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坐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给我们上课。而主人公的年代却没我们这么安宁,基本每天都有人欺负他,辱骂他。
从故事中我们要学会珍惜时间,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身边的每个人,不论生活有多么艰苦,我们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用恒、积极的态度去学习和生活。
读书笔记 篇29书中塑造了一大批个性鲜明、深受人们喜爱的人物形象,比如英勇老练的杨令公、智勇双全的杨六郎、深明大义的佘太君、义气当先的焦赞、粗中有细的孟良、巾帼英雄穆桂英等。其中我最喜欢孟良、杨令公和杨六郎,因为他们武功高强无比、有勇有谋。书中的“大破天门阵”、“宗保请桂英”、“孟良盗马”、“喜得三将”等等章节我读得津津有味,百读不厌。书中的坏蛋第一就是潘仁美,第二是萧太后,因为他们诡计多端、害人害己。
杨家一门忠烈,他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自我牺牲的勇气和慷慨的气概,激励着我,我要学习他们的勇气,不怕困难,好好学习,学好钢琴,掌握本领,长大后报效祖国。
读书笔记 篇30冰心一生信奉于“爱的哲学”。所以便有啦《繁星春水》。以母爱、自然、童真为主题,以幽柔的语气诉说啦“爱的哲学”。
读《繁星春水》就是读冰心的思想。那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不是作者的真思想、真性情吗?
她说;诗人,是世界幻想上最大的快乐,也是事实中最深的失望。简单的一句话,便把人的思想引到现实。幻想与事实,快乐和失望。不正相反吗?难到不应该细读《繁星春水》吗?她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导师,拥有母爱的真,童真的善,自然的美。引你走向心灵的深处,净化那心灵的污点。
领悟“爱的哲学”……
读书笔记 篇31读过培根的散文随笔,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文艺复新时期的情况,得知培根是如何在旧的社会结构和思想体系日趋瓦解之际,致力于探讨并树立新的信念。规范和道德。他的散文清晰明啦,很容易就能理解,文章关注现实,集中的表达啦作者的人生哲学。
文章中运用啦许多对比和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并讲述啦许多人生哲理,可以让我们从中学习到很多道理,我们也可以把散文中的优美语句积累下来,丰富自己的语言,提高写作水平。
培根随笔语言凝练优美,意蕴深刻,不多的文字中,却蕴含啦许多丰富的哲理,所以我们应该向培根学习,把他这种写作手法运用到我们的作文当中,并且学会如何用小故事来描绘出深刻的道理。
;《男团选拔赛的女导师》、《师父又掉线了》、《有匪》、《上京宫情史》、《重生九零小富婆》。以上五本小说都属于女主大佬系列的文,读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1、《男团选拔赛的女导师》:盛子悠穿到书里,成了男团选秀的女导师。盛子柚决定做个严格的导师,但后来剧情脱离了她的预料:顶流给她写情书表白;影帝把她的名字纹在身上;歌神为她写歌;富二代更猛直接跪地求婚了。
2、《师父又掉线了》:女主自带无敌外挂——原身穿越所以免疫异世界一切仙魔妖术伤害及物理伤害,随意收个徒弟就是未来最牛逼大佬。明明武力值爆表却是个呆萌透明懒惰的吃货,男主靠牢牢拴住女主的胃争宠上位!
3、《有匪》:女主是蜀中所谓“匪窝”四十八寨的掌门人女儿,简单,武功天赋高,男主是旧朝太子遗孤,嘴贱,又心思深沉,背景架空,南北朝对立,女主下山接人被卷入一场又一场江湖纷争中,和男主日久生情。
4、《上京宫情史》:小说背景是架空宋朝,宋辽对立的时候。女主人物原型是辽国萧太后。女主美艳无情,心狠手辣,胆识谋略过人。从后宫的妃子一步步走向太后之位。历经三朝,最后垂帘听政,权倾朝野。
5、《重生九零小富婆》:年仅18岁的高中少女,未婚先孕,肇事者的身份扑塑迷离。重生到九十年代初,携带逆天空间一路开挂,斗爸妈,虐渣渣,顺便俘获腹黑男一枚。主角名言:“本**专治各种水土不服。”
北宋时,宋辽两国争战不断。萧太后请来高人相助,摆下天门阵,再次兴兵挑起战火。焦赞和孟良见杨宗保被活擒上山,想着凶多吉少,回到三关,报知杨元帅。杨六郎听了大怒,速来相救。两军阵前,杨六郎被穆桂英走马生擒,正在此时,被杨宗保看见,急喊:"哪有个儿媳抢公爹!穆桂英听了羞得满面通红,急忙将杨六郎抛下,拍马上山。杨六郎被抛下马来,哭笑不得,头也不抬,上马回营。杨六郎回到帅府,对穆桂英不但没恼怒,而且赞不绝口,认为穆桂英年少有为,真是女中豪杰。于是经过一番思虑,定下了"斩子纳贤"之计,引穆桂英救夫归宋,大破天门阵。这就是我们常看到的传统戏"辕门斩子"。穆桂英来到三关,由双天官寇准提议,八贤王传旨,为杨宗保和穆桂英完婚,全营庆三天。之后,经杨六郎保举,八贤王准奏,穆桂英登台拜帅,统领兵马,攻打天门阵。这天门阵,是按五行八卦所摆,讲究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每个阵都有阵门、阵眼、阵脚、阵胆,而且大阵套小阵,子阵套母阵,阵连阵,阵接阵,阵挨阵,阵靠阵,纵横交错,星罗棋布,共是一百单八阵。穆桂英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深思熟虑,又有她的恩师高山圣母和任道安、郑道平、李大威等几位世外高人的协助,杨家将祖孙、母女、父子、夫妻全部上阵,齐心协力,一举攻破了北辽的天门阵。自此,辽国一厥不振,再也没有力量南下侵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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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穆桂英,明朝时期熊大木所著小说《北宋志传》及纪振伦所著小说《杨家府演义》中的人物,穆柯寨穆羽的独生女,武艺超群,后嫁于杨宗保而归杨家将之列,是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
穆桂英的人物原型是明末时期战功非常卓越的女军事统帅、巾帼英雄秦良玉,秦良玉曾任柱国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四川招讨使、镇东将军、四川总兵官等职,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死后被追谥为忠贞侯。
穆桂英作为杨门女将中的杰出代表人物,战绩卓越,不输男子,为国家付出了许多,其最显著的战绩便是大破天门阵,为保卫宋国做出了巨大贡献,与其夫杨宗保一同挂帅出征,平定广西侬智高叛乱,五十多岁仍先锋印,率领十二寡妇西征,虽在虎狼峡牺牲,但杨门女将还是大获全胜,西夏也议和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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