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023年彩礼规定

婚姻法2023年彩礼规定,第1张

1、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聘金或是聘礼,那么彩礼问题有哪些呢比如彩礼结婚后该归谁呢这些问题也是一些人在结婚中比较关心的,彩礼返还也是有条件的,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疑答惑,请继续阅读。

一、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规定,彩礼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1、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2、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对于结婚后财=彩礼归谁的问题理应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归为女方所有,办理彩礼返还条件要满足男女未登记结婚或是办理了但并未真实生活在一起,以及结婚前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问题。

2023民法典中不存在特别规定与礼相关的具体规定,但是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礼应当是合理的,不得高于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2 礼应当是真实的,不得虚高或者掩盖其他行为。3 礼应当是自愿的,不得强迫或者诈骗。4 拟定婚姻协议时应当明确礼的金额、用途等具体事项,避免在婚后产生矛盾。5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持诚信和信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民典法》之中彩礼的规定为任何公民不得借由婚姻来索要财物,此条规定可以被认为不得索要高额的彩礼,这里的高额可以结合当地彩礼的支付习俗来确定,若是女方要求的材料支付数额远高于当地习俗,可以被认为是财物的索取行为。

一、民典法彩礼的规定是怎样的

      1、在《民典法》之中彩礼的规定为任何公民不得借由婚姻来索要财物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彩礼收取后需要将彩礼返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性质认定的考量因素

      (一)该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

      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是认定彩礼的前提。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财物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的风俗习惯。如果一方按当地风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一般应认定为“按习俗给付彩礼”。

      (二)给付时的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

      社会生活中,男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情形比较普遍,但就其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而言,则大有不同。如果男方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与婚姻无关,则不应认定为彩礼。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的对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未能缔结婚姻,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三)给付财物的价值大小

      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仅是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或者价值较小的饰物、衣物等,一般均不宜认定为彩礼。至于应当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男方自身经济条件等综合酌情确定。

      彩礼一般是由男方父母在结婚之前需要支付给女方父母的,通常情形下彩礼的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习俗确定,对于女方来说,不得向男方索要远高于当地习俗的材料数额,否则此种彩礼的索要行为会被认为是《民法典》之中规定的财物索取行为。

2023年并没有法律对彩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相关习俗问题如下: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办理结婚手续后是否共同生活、婚前给付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给付人的返还请求。

3、以婚后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苦难的情况为由,要求返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仅要求返还给付而不要求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4、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5、彩礼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现在很多的地方都是通过支付彩礼也才答应女方出嫁。这种彩礼是否能够退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通常情况下不予退还。

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尽量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具体证据,比如说婚内出轨的或者是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这样子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目前我国有离婚冷静期制度,但是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没有异议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出现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返还彩礼要注意如下问题:

1、返还彩礼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处理;

2、返还彩礼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返还彩礼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彩礼超过多少都不算犯法。

要多少彩礼都不算是犯法的,彩礼是属于男方赠予给女方的,但是以结婚的名义而索取高额的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属于违法的;而且在给彩礼时一定要存在合法的婚姻才能算是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男女结婚时,男方家庭一般会向女方家庭赠送彩礼的,这是我国传统的习俗。但不能攀比彩礼数额,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

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相关法律对男方给付彩礼不能超过多少钱没有作出规定。而彩礼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家庭协商确定。而女方家庭不能因为彩礼问题而对男女双方的婚姻进行干涉,破坏婚姻自由。

综上所述,要多少彩礼都是不犯法的。而且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新婚姻法收多少彩礼都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对于彩礼的金额作出明确的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关于彩礼的退还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双方当事人没有结婚的,是可以退还的。

一、新婚姻法收多少彩礼犯法

      新婚姻法收多少彩礼都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彩礼有以下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以上来自《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在现在的社会,有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着彩礼的这样一种习俗的,对于这样的一种习俗,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支付彩礼是属于当事人自愿的一种表示,并不会对此进行限制性规定。

法律主观:

一、什么是彩礼?彩礼是旧时婚礼流传下来的程序,说白了就是男女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二、彩礼与赠与的区别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三、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四、彩礼返还应返还多少?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法律客观: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主观:

结婚 彩礼 钱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可以按照当地风俗给予。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法律对结婚彩礼钱的多少是没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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