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警方证实,男孩已经遇害。凶手居然就是住在杨家不远处的同村一72岁的老人王某。本案初步认定作案第一现场为村里小卖部附近,案发后尸体被埋到村子坟地。泾阳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泾阳县公安局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杀人罪分为两种: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泾阳县公安局2021年6月5日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5月29日,泾阳县中张镇东鸟村11岁男童杨某豪失踪案件,经专案组全力侦办,于6月5日取得重大进展。经侦查发现,失踪男童已遇害,泾阳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泾阳县公安局依法控制。
如果一对父母对“一个人”说了一些难听的话,这个人产生了报复心理,
那么让这对父母最痛苦的方式是什么?
答案很显而易见:
是杀死他们最亲的人(即他们的孩子),让他们痛苦的活着。
这远远比直接杀掉这对父母要残忍得多。
人性的可怕,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人性的恶毒,相信大部分父母,也都亲身感受到过。
所以,对孩子的大爱还有一种,就是注意对他人的言行。有的时候,也许父母觉得说的话,对他人没什么伤害,但是常言道:
“说者无意,但听者可能有心”。每个人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极度敏感的人,你的一个微笑,他都会感觉到是嘲讽。
做父母的一定要提醒孩子,不与陌生人交流,不跟陌生人走,不要相信任何一个陌生人,走路的时候,尽量走人群多的地方,偏僻的地方不要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泾阳县公安局2021年6月5日发布警情通报,陕西泾阳县的杨展豪已遇害。
警方于6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发现尸体,初步认定作案第一现场为村里小卖部附近,案发后尸体被埋到村子坟地。泾阳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泾阳县公安局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事件始末:
近日,陕西泾阳县11岁男孩杨展豪去商店买冰棒一去不回失踪案,被广大网友高度关注,媒体也是一直持续在报道案件的最新进展。
5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杨展豪带着2元钱去离家不远的商店买冰棒,准备与9岁的表弟一起分吃,过了20几分钟,表弟见杨展豪还没有回来,就去商店询问,店老板告知,杨展豪已经买了两根冰棒早就走了,接着杨展豪爷爷和其他亲戚也四处寻找,杨展豪失踪了。
当天下午,杨展豪爷爷通知了在外做事的孩子父亲,父亲赶回来后立刻报了警,当地村委会也积极号召,数百村民配合警方在村里村外进行地毯式搜寻,而警方调取了村里各路口以及周边30多个监控,也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杨展豪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一丝线索。
6月5日,从警方传来不幸消息,杨展豪已经遇害,犯罪嫌疑人王老根现已被抓获。有村民透露,凶手正是卖冰棒给杨展豪的店老板哥哥,就住在商店隔壁。
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72岁,系同村村民),因猜疑家人被受害人亲属侮辱(经公安机关多方查证,事实不存在),怀恨在心,产生极端心理,故意杀人。
泾阳县公安局2021年6月5日发布警情通报,陕西泾阳县的杨展豪已遇害。
警方于6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发现尸体,初步认定作案第一现场为村里小卖部附近,案发后尸体被埋到村子坟地。泾阳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泾阳县公安局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件始末
近日,陕西泾阳县11岁男孩杨展豪去商店买冰棒一去不回失踪案,被广大网友高度关注,媒体也是一直持续在报道案件的最新进展。
5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杨展豪带着2元钱去离家不远的商店买冰棒,准备与9岁的表弟一起分吃,过了20几分钟,表弟见杨展豪还没有回来,就去商店询问,店老板告知,杨展豪已经买了两根冰棒早就走了,接着杨展豪爷爷和其他亲戚也四处寻找,杨展豪失踪了。
当天下午,杨展豪爷爷通知了在外做事的孩子父亲,父亲赶回来后立刻报了警,当地村委会也积极号召,数百村民配合警方在村里村外进行地毯式搜寻,而警方调取了村里各路口以及周边30多个监控,也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杨展豪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一丝线索。
6月5日,从警方传来不幸消息,杨展豪已经遇害,犯罪嫌疑人王老根现已被抓获。有村民透露,凶手正是卖冰棒给杨展豪的店老板哥哥,就住在商店隔壁。
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72岁,系同村村民),因猜疑家人被受害人亲属侮辱(经公安机关多方查证,事实不存在),怀恨在心,产生极端心理,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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