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 故事 不单单是讲给小朋友听的,还可以讲给女朋友听,这一温情的举动不单单能够促进睡眠质量还可以暖化女朋友的心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十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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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1
三只橘子里的爱人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他俩生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身体十分强壮,并且什么事情都懂。
有一天,这个王子玩着皮球,一个老婆婆手里拿了一个小油壶正走过来。
王子把皮球抛出去,打中了老婆婆的油壶,油壶打碎了。王子走上前去道歉,可是那个老婆婆却对他生气,说:
“王子,你只有找到了三只橘子里的爱人,才会幸福。”
从此,王子就愁闷起来,不再说话,也不再吃东西了。他一天到晚只想着怎样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他的父母本来是不肯放他出门的,可是他们眼看着孩子愁闷得快要病倒了,最后也只好由他去了。王子带了两个忠实的仆人出发,首先向南方走去。他们三个人走了许多年月,来到一个荒野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又饥又渴,受尽一切的痛苦。未了,他们发现一间破茅屋,走上前去借宿。他们敲门敲了好久好久,才有一个老婆婆来开门,问他们要什么。
“借光了,请允许我们借住一夜!我们是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的。”
老婆婆回答说:“可怜的人啊!如果我的儿子南风瞧见了你们,你们便完了。”
于是,老婆婆就让他们进去,把他们藏在一个巨大的洗衣盆底下。这时,听见一个很大的声音:是南风到了。在他的前面扬起一阵尘土,他一路上把什么东西都刮得干枯。他推开门,带着一股暖气走进来。他说:“妈妈,我闻到鲜肉的气味。”
老婆婆回答说:“是啊,我烤了一只羊,给你做晚餐。”
他说:“拿来吧。”
他就狼吞虎咽地吃着。他吃完了,妈妈问他:“孩子,你吃饱了吗你不饿了吗”“哦!是的,妈妈,我吃饱了。”
老婆婆说:“家里有三位旅客,他们想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
“哦!可怜的人啊!叫他们来吧。”
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2
小白兔考试
小白兔中学 毕业 后要考大学,他看了看考试通知:考官是狐狸,时间是明天,地点在山坡上。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白兔就立马起床,穿好衣服,吃完早餐,骑上自行车就往考试地点赶。一路上,他看见五颜六色的蝴蝶在花丛中跳舞,小鸟在树枝上唱着动听的歌。
来到山坡上,小白兔看见考场边排成了长龙队,小白兔等啊等,终于轮上了他,狐狸考官看了一眼小白兔,对他说声:“请坐!”然后,他们就开始考试了。
一开始,小白兔感到很紧张,他不停地对自己说:“自信!”狐狸考官考了他很多问题,其中有道题是这样的:“你知道古代四大发明是什么吗”小白兔记得妈妈以前跟他讲过四大发明的故事,于是,他连忙答道:“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狐狸连声应道:“对!你答对了!今天所考的问题你全答对了!真了不起啊!”小白兔听了,高兴地裂开嘴笑了。
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3
懂事的小熊
夜晚,小熊和熊妈妈在院里休息,这时,小熊对妈妈说:“妈妈,我明天想出去散步,你能陪我去么”熊妈妈对小熊说:“肯定可以啊!明天起来吃了早饭妈妈就陪你去散步玩,好吗。"小熊听到妈妈的话开心极了。一直想着明天的散步。
熊妈妈感冒了,本来今天妈妈要和小熊一起去森林里散步的,但是一早起来她觉得很不舒服。为了让妈妈安静地休息,小熊决定今天一个人去散步。
刚走进树林,一阵冷风就顽皮地灌进了小熊的领口,小熊打了一个大喷嚏。喷嚏声惊得躲在树枝间的小鸟们尖叫着,拍打着翅膀,飞了起来。“啊!这声音听起来真可爱,要是妈妈也能听见就好了。”小熊这么想着,突然觉得嘴巴里好像吞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但是小熊伸出舌头看一看,又什么都没有,喧闹的林子里一下子安静了许多。
小熊继续往前走,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片开满蔷薇花的林中空地,粉红的蔷薇花散发着甜甜的清香。“多好闻的味道呀,妈妈最喜欢蔷薇花了。可惜她平时总是不让我随便采花,不然真想摘几朵回去送给她。”说完,小熊猛吸几口花香,他的喉咙里似乎又有什么东西滑了进去。空气里蔷薇花的香味淡了一些,小熊又向森林的更深处走去。
一群漂亮的梅花鹿正在树林里嬉戏,阳光穿透树冠,织起了一张金**的光之网,薄薄的雾气仿佛轻纱一般在林间缭绕。“这就是妈妈说过的秀色可餐吧!”小熊不由得感叹。这个念头刚一闪过,梅花鹿们就跑远了。好奇怪呀!小熊突然觉得肚子饱饱的,好像吃了很多很多东西。
小熊一路打着饱嗝回到了家,他来到妈妈床前,想把森林里的见闻讲给她听。小熊很激动,一激动就会被口水呛到,一呛到小熊就咳嗽了起来。小熊咳了一声,咳出了几声清脆的鸟叫,还有一阵鸟儿拍打翅膀的声音;小熊咳了第二声,蔷薇花的香味从他嘴巴里跑了出来,溢满了整个房间;小熊咳了第三声,妈妈看到窗外的阳光溅进了屋子,地板上闪现出一群梅花鹿的影子。
小熊停止了咳嗽:“妈妈,要是今天你也一起去就好了。”
“其实妈妈也跟你一起去了呀!”妈妈笑着搂过小熊说。
“真的吗那你当时躲在哪里”
“妈妈呀,一直躲在你的心里。”妈妈指了指小熊的心口回答。
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4
得意忘形的老虎
从前有一个农夫,他的地在一片芦苇地的旁边。那芦苇地里常常有野兽出没,他担心自己的庄稼被野兽毁坏了,就总是拿着弓箭到庄稼地和芦苇地交界的地方去来回巡视。
这一天,农夫又来到田边看护庄稼。一天下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平平安安地到了黄昏时分。农夫见还安全,又感到确实有些累了,就坐在芦苇地边休息。
忽然,他发现苇丛中的芦花纷纷扬起,在空中飘来飘去。他不禁感到十分疑惑:“奇怪,我并没有靠在芦苇上摇晃它,这会儿也没有一丝风,芦花怎么会飞起来的呢也许是苇丛中来了什么野兽在活动吧。”
这么想着,农夫提高了警惕,站起身来一个劲地向苇丛中张望,观察是什么东西隐蔽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清原来是一只老虎,只见它蹦蹦跳跳的,时而摇摇脑袋,时而晃晃尾巴,看上去好像高兴得不得了。
老虎为什么这么撒欢呢农夫想了想,认为它一定是捕捉到什么猎物了。老虎得意得简直忘了形,完全忘了注意周围会有什么危险,屡次从苇丛中跳起,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农夫的视线里。
农夫悄悄藏好,用弓箭瞄准了老虎现身的地方,趁它又一次跃起,脱离了苇丛的隐蔽的时候,就一箭射过去,老虎立刻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扑倒在苇丛里。
农夫过去一看,老虎前胸插着箭,身下还枕着一只死獐子。
老虎捕到了獐子高兴万分,却没料到中箭而死,真可谓是乐极生悲。人生在世,应该谨慎从事,不要被一时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以致于丧失了对危险的警惕,否则,就会埋上灾祸的隐患。
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5
人鱼
赤着脚丫,踩在夕下的沙滩上,身后的脚印,引起无限遐想。浪花玩不厌的来来去去,卷走一粒粒沙。风轻轻吹过,玩弄着我的披肩,我的长发。
一块高耸的礁石在血红的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顶端有一样东西带着疑问,踏着浪花,走进一看,是盒子。陈旧却又黑亮,古老的花纹闪烁着神秘的光。轻轻打开,一阵清幽的乐曲随着盖子的开启流窜了出来,瞬间,我泪流满面。
为何会这样为何这首乐曲令人如此悲伤哦!不,这不只是乐曲,其中还夹杂了歌声,是听不懂的声音。轻抚盒盖,拂去了尘埃,一排字显了出来。
浪打在礁石上打得好高好高。仿佛要重现一次那个故事,那个悲凉凄美的故事,那个关于王子与人鱼的故事……
人鱼公主,完全是动物性的,或是说是凭本人的心——肚子锇了就吃,困了就睡觉。王子的事情,一定也是因为喜欢,所以想在一起……没有犹豫,纯粹因为想见到王子,就喝下了药。渐渐地,渐渐地,针刺般痛楚的脚、无法说话的焦急遍布全身,后来……“用这把剑杀了王子,然后你就会活下来,不会变成泡沫了!”拿着姐姐用秀发换来的剑,来到王子身边,悲伤笼罩着我,有一瞬间,想要杀了你,想要活下去!可是,我下不了手,为何!为何是这样!因为这比自己死去,还要更加、更加的悲伤!你看起来如此幸福,我真的非常高兴,因此,我放弃了!
超级温柔的睡前故事哄女朋友6
魔法袋
从前有个孤单的小女孩,她无依无靠只能靠乞讨过生活。虽然日子很艰苦可小女孩依然很有爱心,每每当她讨到一点好吃的一定会分给同样跟她一样流浪着的小猫小狗。久而久之,她的故事被一个老神仙得知,神仙便现身对小女孩说,“孩子,你这般善良,我真是不忍心看到你继续这样,我这里有个神奇的袋子,你想要什么就可以在这袋子里拿到,再也不用受穷挨饿了。”小女孩似懂非懂的眨巴眨巴眼睛,看着这个表面上破烂的袋子。“不过啊,你要记住啊,千万不要让普通的人类钻进这袋子,否则袋子的魔法就会消失的哟。”说罢,老神仙便离开了。
小女孩饿极了,一直都想吃一碗肉丝面,随即便闻到了袋子里传来一股香气,她伸手一摸,袋子里果然出现了一碗热腾腾的肉丝面。小女孩喜出望外,然后就又从袋子中拿出了好多好吃的,她意识到这么多好吃的她一个人根本吃不完,于是招呼许许多多挨饿的人前来。女孩不但给他们食物,同样也给了他们很多农具,让大家去耕作,自立更生。大家无不感谢女孩。而她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家,幸福的过着以前不敢想的安定生活。
一日,一个满身伤痕的少年闯入了女孩的家里。他看着受了很重的伤,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少年正在被一大队人马追查,需要找个地方躲起来。女孩情急之下,便让他钻入她的袋子中,神奇的是,男孩进去之后袋子的样子依旧如空无一物一般。追兵到来一无所获便离开了。女孩照顾了少年几天,通过交谈,少年也对女孩有了了解。“你跟我回家吧,我父亲一定会十分感谢你的,而且我家乡非常漂亮哟。”于是女孩儿来到了男孩的家乡,居然发现男孩是邻国的王子。当她还没回过来神的时候,男孩已经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女孩的破袋子因她的善良失去了魔力,而女孩的一生却因她的善良开启了新的篇章。从此女孩跟王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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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龙降雨
很久以前,有一条河里有一条小白龙,掌管着附近草原的行云布雨,因为它生性贪玩,布雨期间常外出不归,使草原大旱,民不聊生。
佛祖听到了民间的呼声,准备派观音菩萨点化它。
一天,观音菩萨脚踩一片祥云来到怪石峪处,变成了一个妙龄少女,端坐在一块山石上,默默地诵念着经文。
这时,恰好小白龙游玩到此地,决定戏弄她,于是降下一阵大雨。
说来也怪,大雨来临前,观音菩萨座下的石头突然形成了一个石洞,观音菩萨移坐于此。 雨水 怎么也淋不着观音菩萨。
小白龙一看此计不成,又突然从附近的湖引来大水乘机淹她。然而,不论水涨有多高,始终淹不到观音菩萨座下的石头。
小白龙大怒,心想,一个小姑娘,竟敢与我作对,于是直奔而来,决定踏平怪石峪。
此时观音菩萨现了原形,仍然坐在石洞中,历数小白龙的罪恶后,便轻轻地使出了她的佛法,小白龙一下子就被镇到了怪石峪的后山下,化成了一股泉水。
从此,这股泉水滋洞着怪石峪的万物苍生。
现在,观音洞前的这条小溪就是小白龙变化而来的,石头上的观音洞,至今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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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自己
在一座美丽的兔子森林里,有一只叫蹦蹦的小兔子,他是森林里最小的兔子,身高只有10厘米,因为他吃得很少,所以才那么小,他身上的皮毛很油亮,是黑白相间的。
蹦蹦他很小看自己,觉得自己长得那么小,什么事情都帮不了大家,像个废物,他非常地惭愧。
不要小看自己有一天,蹦蹦垂头丧气地在小河边散步。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急促的救命声,蹦蹦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便以刘翔般的速度跑过去,一看,兔子灰灰被压在一根上面长着很多刺的大树干下,周围的兔子都救不了他,因为那树干有很多刺,但下面一点刺都没有。可是,下面的缝隙只有10厘米那么宽,这些兔子都太大了,因为森林里的青草很茂盛,他(她)们吃的太多了。聪明的兔子白白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她说:“让蹦蹦来试试吧!”大家都把目光投向蹦蹦,蹦蹦连忙说:“不行,我那么小,怎么行呢”
白白用充满希望的语气说:“你行的,你虽然个头小,但是,那个10厘米的缝隙你刚好能钻进去,然后再用力把树干抬起来,不就行了吗”蹦蹦犹豫地说:“好吧,我试一试。”蹦蹦钻进缝隙中,全部的兔子都在说:“加油,蹦蹦。”蹦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树干抬起来,灰灰得救了!整个森林响起了热烈的欢笑声,掌声,灰灰万分感激地对蹦蹦说:“谢谢你!你的救命之恩让我终身难忘!”蹦蹦不好意思地说:“不用谢!”白白说:“你不要太小看自己,其实,你身上有很多优点。”蹦蹦高兴地说:“我知道了!”
是啊!我们不要太小看自己,我们要看到自己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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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狗学琴记
从前,有个的宫廷音乐家。
他每天要么坐在钢琴前刻苦地练习,要么就是闭着双眼,一手把小提琴架在脖子上,一手操着琴弓,身子还一扭一扭的。
这个音乐家名叫班杰明,他有一只哈巴狗,名叫哈皮。哈皮每天睡在一个用红布铺成的床上,又宽又大又舒服,
这段日子,班杰明要准备宫廷演奏会出门了。这间屋子,既没有窗户,又没有天窗,哈皮一个人待着,非常的郁闷。它转过头呆呆地看了会儿钢琴,又直盯着眼前的小提琴,心想:主人真厉害,既会弹钢琴又会拉小提琴,为什么我就不可以呢主人凭高超的琴艺得到皇上的赏赐,墙上贴满皇上赏赐的名画。哼,我也要学会其中的一种,我也要得到赏赐,我要成为“哈巴狗音乐家”!哈哈哈哈……
哈皮犹豫地看着钢琴和小提琴,到底要学习哪一种呢是弹钢琴还是拉小提琴哎呀,烦死了……
哈皮坐到钢琴前学着班杰明的样子,两只爪子使劲敲打着琴键。一开始就弹得乱七八糟,然后越弹越糟。哈皮半途而废了,使劲一敲,走向小提琴,却连把小提琴架在脖子上都做不到。哈皮只好又走回到钢琴前,定下心来弹了起来。
每天趁班杰明不在家时,哈皮就会偷偷地练琴。经过好长一段时间刻苦训练,它终于会弹钢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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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国王的考验
森林深处,有一座紫水晶城堡,城堡里有30扇小门,打开它,会发现里面有30个城市。
奇特的是,每一个城市里的居民长得都不一样,有的红头发蓝眼睛,有的黑头发黑眼睛,他们吃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食物,说着不同的语言。
城堡里,有一位白胡子老人,他是一位老国王,统治着这30个城市。老国王没有儿女,他想:“我老了,该找个人继承王位,统治国家。”
一天,他让仆人打开了30扇门,拿着30张大红纸贴在门上,上面写着:“国王要选一名年轻人继承王位,年轻人都可以来报名,谁能通过国王的考验,谁就可以当选国王。”
这真是个让人兴奋的消息!许多年轻人都来报名了。老国王坐在城堡里的一个水晶龙椅上,对着他们说出第一个考验:“城堡的地下室通向一个神秘的花园,那里住着许多花仙子,你们去那里,把花仙子的斧头拿来吧!”年轻人听了,急忙朝花园出发了。
他们走过一条黑漆漆的通道,眼前忽然明亮起来,到处是鸟语花香,一个个带着翅膀的花仙子在花园里飞来飞去。
“好美的花园!”人们惊叹起来。
他们向花仙子们说明了来意,花仙子说:“如果你们能把花园的杂草除干净,我就把斧头送给你们。”大家听了,纷纷干起来,可是,他们干了五天五夜,杂草仍然除不尽。
“真是太累了!还是算了吧!”一些人议论起来,他们都放弃了。又过了五天五夜,又有一些人不干了。最后,只有三个年轻人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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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
。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第二篇
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种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着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的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些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的时候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正朝女孩头上砸来,此时已经来不急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声。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正当快着地的时候,男孩猛的翻了个身让自己身体朝下,结果只是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慢的蔓延开,他手垂了下来手机趟在血泊中,再也没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了。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当男孩想用身子挡着碎石的时候猛的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就猛的翻个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只让碎石砸到女孩的手。自己却让钢筋插进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还看着那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涌出眼眶,冲向到往男孩的天堂……
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相信他(她)\爱护他(她)
第三篇
每次看鼻子都酸的故事
你收下吧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
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
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
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
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
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
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
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
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
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
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
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
男孩,更爱她了!
第四篇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有一天,男孩女孩牵着手去逛街。当经过一家首饰店门口时,女孩一眼看见了摆在玻璃柜中里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心想:我的脖子这么白,配上这条项链一定好看。 男孩看见了女孩眼中的那依依不舍的目光,他摸摸自己的钱包,脸红了,拉着女孩走开了。几个月后,女孩的20岁生日到了。
在女孩的生日宴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才敢把给女孩的生日礼物拿出来,那正是女孩心仪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高兴地当众吻了一下男孩的脸。过了半晌,男孩才憋红着脸,搓着手,嗫嚅地说:"不过,这、这项链是……铜的……"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客厅里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女孩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把正准备戴到自己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的项链揉成一团随便放在了牛仔裤的口袋里。 "来,喝酒 !"女孩大声说,直到宴会结束,女孩再也没看男孩一眼。
不久后,一个男人闯进了女孩的生活。男人说,他什么也没有,只有钱。当他把闪闪发光的金首饰戴到女孩身上时,同时也俘虏了女孩那颗爱慕虚荣的心。
他们很快便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男人对女孩百依百顺,女孩暗暗庆幸自己在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选择。对于女孩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
但是好景不长,在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的同时,也发现男人失踪了。当房东再一次来催她缴房租时,她只得走进了当铺,把自己所有的金首饰摆在了柜台上。老板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说:"你拿这么多镀金首饰来干什么?"女孩一下子愣住了。
接着老板的眼睛一亮,扒开一堆首饰,拿出最下面的那条项链说:"嗯,这倒是一条真金项链,值一点钱。"女孩一看,这不正是男孩送她的那条假金项链吗? 当铺老板把玩着那条心形的项链问:"喂,你打算当多少钱" 女孩忽然一把夺过那条项链就走了。
第五篇
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少年派2大结局是钱三一求婚成功,江天昊和邓小琪分开。
《少年派2》这部剧的大结局林妙妙和钱三一在一起,而且钱三一还在两人相识的高中和林妙妙求婚了,而江天昊和邓小琪并没有在一起。
这对副线情侣是有一些遗憾的,江天昊就仿佛一直站在邓小琪的影子里,很难被看到,这一部的邓小琪换了演员,大家都觉得有一些不适应,但是整体的表现还算不错。
这部剧的整体感觉有褒有贬,林妙妙的人设有些过于凸显,她的一些言行真的很难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但其实从大结局能够感觉到,这部剧应该会有第三部,因为很多故事还没有交代清楚,似乎结束得也很匆忙,而且接下来钱三一要去外地工作,很有可能和林妙妙异地恋。如果没有下一部,大结局的时候完全可以让两人在一个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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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从古至今,有许多聪颖机智少年的故事被人们传颂除了(咏雪)(陈太丘与友期)还有哪些??
解析:
文彦博灌水取球、诸葛恪得驴,曹冲称象和司马光砸缸
谢道韫
谢道韫身出名门,系东晋安西将军谢奕之女。王谢世家,在魏晋南北朝那是响当当的字号。即使在门阀林立的东晋,王谢两门也自视极高,婚嫁除了入宫攀龙附凤以外,都只在两族之内进行。他们两家在晋朝消亡之后仍是风光不减,直到梁武帝时大枭雄侯景向两族求婚被拒绝遂视此为平生恨事,最后造反时顺便将王谢两族彻底诛绝。王谢的数代风流到此嘎然而止,只留下刘禹锡的一首,“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让后人怀咏。
谢道韫还是个小MM的时候就相当了得。一次叔父谢安问她,“《毛诗》中何句最佳?”,谢道韫答道,”诗经三百篇,莫若《大雅·嵩高篇》云,吉甫作颂,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谢安大赞其雅人深致。不要小看这一赞,谢安何等样人,不说他在淝水之战中的镇定气度,也不说他权谋机变的高超政治手段或者是一心只想归隐的澹泊心态,只说后世的诗仙李太白向来眼高于顶,有着天子呼来不上来的狂气,然而他生平唯一服膺的人就是这个东山不出的谢安石。其时天下号称名士的何止千万,能得谢安一赞几乎可以借此荣耀终身。另一则故事就更经典了,一次冬日谢氏家族聚会,正赶上大雪鹅毛般片片落下,谢安于温酒赏雪之余,雅兴大发,问在座的谢氏后辈,飘飘大雪何所似?谢道韫的堂哥谢明接口:“撒盐空中差可拟。”(这位老兄空中撒盐何故,难道想人工降雪?:))。谢道韫马上微哂道:“未若柳絮因风起。”简单一句,谢道韫的诗情才气相比她堂哥何啻宵壤!谢安大声称善,夸奖道韫敏慧过人。
曹冲
曹操不但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还是一个成功的父亲。他的几个儿子,文功武略,各有卓越之处,而他最喜爱的,首推曹冲。古代所谓神童,以语言天赋突出的居多,曹冲却表现出解决问题的高超思维能力。曹冲七岁时以等量置换的办法称大象体重,不但震惊了当时之众,也流传千古,成为最经典的儿童智力启蒙故事之一。
还有一个典故:孙权曾送来一只漂亮的雉鸡。曹操想观赏雉鸡舞蹈,但使尽办法,这珍禽就是不鸣不舞,让人徒叹奈何。曹冲想出一个办法,让人制作一面大镜,摆在雉鸡面前。那雉鸡于镜中看到同类,起了争胜之心,当即舞将起来,这一下对镜成双,煞是好看。
有的故事,不但体现了曹冲的智慧,还表现了他宽厚仁慈的一面。一次,曹操坐骑的马鞍放在仓库中,不慎被老鼠咬坏。库吏大惊失色,自认必死。曹冲知道后,心生一计:他先用利刃将自己的单衣穿戳成鼠齿状,然后装成一脸愁色的样子去见父亲。曹操问他何事忧虑?曹冲说:“世俗以为鼠齿衣者,其主不利。今单衣见齿,是以忧戚。”曹操赶紧安慰爱子,说:“此妄言耳,无所苦也。”过了一会儿,库吏前来报道曹操那桩马鞍被鼠咬坏一事,曹操听后,笑着说:“连我儿子的单衣都被咬坏,何况马鞍乎?”根本没有追究的意思。据说,每当曹冲见到当刑者,总要上去寻问是否冤枉,是否处理过重?如是,他就要想方设法为之救命或减刑;每当见到那些勤奋而能干的官吏因小过或失误而触犯法律,他都要亲自到曹操那里说情,请求父王宽大。史书称曹冲“辨察仁爱,与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于众,故特见宠异”。——这种悲悯宽厚的气质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体现出来,简直催人泪下。
可恨天道难测。上苍把智慧慷慨地赋予曹冲,却又残酷地掠走他的生命。建安十三年,年仅十三岁的曹冲突患大病而亡,据后人推断,可能是“绞肠痧”。曹冲的夭折,留给历史一道残缺的美丽,留给后人一份遗憾的叹息。
也许上天的深远用意,非我等凡胎肉眼所能看穿。
曹冲死后,曹操悲痛万分,曹丕来宽慰他,曹操说道:“曹冲之死,是我的不幸,又是你们的大幸。”曹丕即位后,也经常对臣下说:“若使仓舒(曹冲之字)在,我亦无天下。”可见,曹冲之死,客观上为曹丕争夺王位扫除了最大障碍。
才高八斗的曹植,力能搏虎的曹彰,都在争当曹操继承人的交锋中郁郁而终。假使曹冲活着,以他的仁慈,在与曹丕等人不可避免的争斗中会是一个什么结局,又有谁能够预料呢?
王戎
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这段关于路边的苦李子的故事,最早记载在《世说新语》上。这个哲理味浓郁的小故事,让我们毫不犹豫地将王戎划在神童的圈子里。如果说曹冲的天分在于解决问题,那么王戎的天分则在于观察总结。
历史上的王戎是个很难下定义的人物,简直具有典型的性格分裂症状。《世说新语》里有关他的条款还有许多,摘列一二,就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1,王戎俭吝,其从子婚,与一单衣,后更责之。(王戎在其侄子结婚时送过一件单衣,后来数次讨还)
2,司徒王戎既贵且富,区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属,洛下无比。契书鞅掌,每与夫人烛下散筹算计。(王戎作司徒的时候富了起来,一到天黑就和老婆关起门来数钱)
3,王戎有好李,卖之,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王戎家的李子树品种优良,卖的时候怕别人引进,先把核钻破)
4,王戎女适裴頠,贷钱数万。女归,戎色不说,女遽还钱,乃释然。(女儿出嫁借了他的钱,他就甩脸子看,女儿还了钱,马上眉开眼笑)
单从上面的记载来看,王戎的吝啬,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世说俭啬第二十九》中记载了九条俭啬的故事,他一人就占了四条。但是在同一本《世说新语》里,他却另有截然不同的表现:
1,王戎、和峤同时遭大丧,具以孝称。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武帝谓刘仲雄曰:
“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雄曰:“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
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
(译:王戎、和峤都很孝,同时死了老母。和峤规规矩矩服丧,王戎虽然不遵守规矩路数守孝,却因为痛苦而消瘦得像只干干鸡了。)
2,王戎父浑,有令名,官至凉州刺史。浑薨,所历九郡义故,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百万,戎悉不受。(他作官的老爹有清官的名声,死后,下面的人送钱数百万表示怀念,王戎一概拒绝)
3,魏明帝于宣武场上断虎爪牙,纵百姓观之。王戎七岁,亦往看。虎承间攀栏而吼,其声震地,观者无不辟易颠仆,戎湛然不动,了无恐色。
(魏明帝虐待老虎还招呼老百姓围观。老虎一声大吼,吓得众人屁滚尿流,七岁的王戎却镇定自若)
4,王戎丧儿,“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
‘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
(他死了儿子,哭得昏天黑地,天性流露)
5,王戎弱冠诣阮籍,时刘公荣在坐,阮谓王曰:“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彼公荣
者无预焉。”
(阮籍有酒,给小王戎喝)
6,在职虽无殊能,而庶绩修理。(本条出自《晋书》——并非无殊能,只怕是不愿表现殊能,尽到本分就成了)
这几条描写的王戎,至情至性,临危不惧,见财不贪,实在无法把他和那个吝啬的王戎统一起来。结合当时的政治背景分析,王戎的吝啬极有可能是一种韬晦之计,作秀的成分很大。否则,依照嵇康阮籍等人的性子,如何肯和一个卑下贪婪的家伙混在一起号称“竹林七贤”呢?
王戎曾经带兵参加灭吴的战争,也算文功武略齐备,从234年生到305年没,活了七十一岁,最后死于“八王之乱”,位至左仆射,司徒。在当时动荡的社会背景下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能活到古稀之年,相当的不容易,这恐怕与他自污式的韬晦之计不无关系。
孔融
三字经有云:融四岁,能让梨,弟与长,宜先知。一个四岁的孩子就懂得谦让之道,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注意,后来以他为楷模浇铸出来的成批作品,可没法跟这个始作俑者相提并论)。
有关孔融,还有一个“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典故。
孔融十岁,随父到洛阳,时李元礼有威名,登门者须隽才之士或有清誉,又或是中表亲戚,阁人始肯通传,孔融独自到李府,向门官言道:“我是李府君亲。” 门官为他通传后请人府相见,李元礼问道:“君与仆有何亲?”,孔融对日:“昔先祖仲尼(孔子)与君先人伯阳(老子)有问礼之谊,是以仆与君奕世为通好也。”此言出自一个十岁幼童之口,李元礼及在座宾客莫不奇之。时有太中大夫陈韪后至,得闻此事,便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小时候聪明,长大了未必能佳。这倒是很常见的事,不过却是对孔融的不以为然。没想到孔融应声答道:“想君小时,乃当了了。”
这里用了一个歇后手法,意思说陈韪现在是“大未必佳”。陈韪遭此反击,大为尴尬,一时语塞。一个十岁的孩子,一句话堵得名士张口结舌,孔融才思之敏捷,实在令人赞叹。
但是孔融的神童段位,仅仅停留在辩捷的层次上。而这种没有智慧作后盾的辩才,除了得罪人之外,于人于己,实在没有更好的用途。孔融成人之后,先后担任过北海相,青州刺史,少府,大中大夫等职。在职期间,除了空发议论,作一些修复城墙重建学校的形象工程之外,基本没干过什么足以证明他有政治才能的事。
大凡能说会道而又不甘寂寞的人,对于干活的人总是指手画脚一百个不顺眼,孔融也没跳出这个窠臼。他依附于曹操的翼护下,得以在盗贼蜂起的军阀割据时代作着“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的香梦,但是对于曹操的政策却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如果说他劝阻曹操伐刘备是“兴无义之师,恐失天下之望”虽然迂腐但是还带着点为天下计的味道,那么他为讽刺曹丕纳甄氏而编造的“想当然”的故事,就纯粹属于徒逞口舌之利,完全是过把瘾就死的嬉皮士心态。
三国时代的统治者,对待知识分子通常有着惊人的耐性,但是曹操的耐性终于还是被逼到了极限。 公元208年,曹操把孔融满门抄斩。当时还有一个令人凄然的花絮:孔融被捕的时候,大儿子九岁,小儿子八岁,“二儿故琢钉戏,了无遽容”——专心地做着某种游戏。孔融还怀着一种侥幸心理问使者:“我好汉做事好汉当,能不能放过我的孩子?”没想到他儿子秉承了他的硬骨头精神和早慧特征,慢慢说道:“父亲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个成语,就是从这两个小孩子口中造出的。从这寥寥数语中可以看出,他的孩子在遗传了他的口才基因之外,还有着超乎他上的非凡见识。可惜历史没有给这两个小孩一个充分表演的机会就匆匆将其扼杀,使人掩卷兮长太息。
孔融除了作政论,还能诗,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把他与王粲等六人相提并论,故被列为“建安七子”之一。原有集,已散佚,明人辑有《孔北海集》。
诸葛恪
东吴君臣,一直保持着一种温切的关系。孙权就经常和大臣开玩笑。诸葛恪六岁时,值东吴筵会,恪随父诸葛瑾在座。诸葛瑾脸长,孙权令人牵一驴来,用粉笔书其面曰:“诸葛子瑜”。众皆大笑。恪趋至前,取粉笔添二字于其下曰:“诸葛子瑜之驴”。满座之人,无不惊讶。权大喜,遂将驴赐之。又一日,大宴官僚,孙权命恪把盏。巡至张昭面前,昭不饮,曰:“此非养老之礼也。”权谓恪曰:“汝能强子布饮乎?”恪领命,乃谓昭曰:“昔姜尚父年九十,秉旄仗钺,未尝言老。今临阵之日,先生在后;饮酒之日,先生在前:何谓不养老也?”昭无言可答,只得强饮。权因此爱之,故命辅太子。
年仅六岁,就懂得化解矛盾之道,诸葛恪可谓神童。但是从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诸葛恪的聪明,也属于孔融式的小聪明,用来持节出使,游说劝谕,与人争锋于庙堂之上而不损国之威严,则绰绰有余;若用来辅佐君王,治国安邦,则嫌不足。孙权一双碧眼,有知人善用之誉,但是让诸葛恪这样一个人“辅太子”,真是大大的失策。
聪明人的身上,经常会被附会许多神奇怪异之事。《太平广记》曾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吴孙权时,永康有人入山遇一大龟,即逐之。龟便言曰:“游不良时,为君所得。”人甚怪之,载出,欲上吴王。夜泊越里,缆舡于大桑树。宵中,树呼龟曰:“劳乎元绪,奚事尔耶?”龟曰:“我被拘絷,方见烹臞。虽尽南山之樵,不能溃我。”树曰:“诸葛元逊博识,必致相苦。令求如我之徒,计从安出?”龟曰:“子明无多辞,祸将及尔。”树寂而止。既至,权命煮之,焚柴百车,语犹如故。诸葛恪曰:“然以老桑方熟。”献之人仍说龟树共言,权登使伐取,煮龟立烂。今烹龟犹多用桑薪,野人故呼龟为元绪也。——这里对于诸葛恪广闻博识的描写,就有些神乎其神的味道了。
小聪明的一大特点,就是急于表现一下自己的聪明。
孙权病故以后,9岁的孙亮即位,遗嘱时任大将军的诸葛恪和孙弘、孙峻等辅佐。孙弘仗着自己与王室的密切关系想独掌大权,策划除掉诸葛恪,不料孙峻站在诸葛恪一边,密报诸葛恪,诸葛恪闻信将孙弘诱到将军府,一刀拿下。
陆逊死后,诸葛恪替代了陆逊的丞相职务,军政大权一手把持。他一上台,就裁撤校官,豁免债务,减除杂税,深得民心。百姓由敬生爱,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传说,《太平广记》的那个故事,大概就是彼时留下的。每当外出,都有许多人挤在道路两旁,伸长脖子,希望一睹尊容,场面之狂热,媲美追星族。
在这种热烈追捧的气氛中头脑发热,也就不难理解了。
诸葛恪掌握大权后,没有去调和矛盾控制政局稳定人心,而是急不可耐地想要建立功勋。上台第二年,他就带兵在魏吴交界的巢湖东界修城筑堤,防魏进攻。这座大堤便是有名的东兴堤(今安徽巢县东北)。说来也巧,就在万事俱备之时,司马师率兵来攻。吴军以逸待劳,甫一交锋,就击溃魏军。这本是一次小胜,不足宣扬,可在追星族的眼里,这钟近乎未卜先知的本事更加证明了诸葛恪的神奇。
被胜利和崇拜灌晕了的诸葛恪再次征集了20万大军,围攻合肥。这一次却没那么幸运了,诸葛恪那种浅层次的智慧根本不足以决胜千里。战争拖延了四个月,吴军伤亡惨重,又瘟疫流播,败局已定。诸葛恪出于虚荣心理,对将军朱异都尉蔡林等人的劝告置若罔闻,仍然逼迫将士负病攻城,结果军心大乱,减员严重。
魏国反击,诸葛恪不敌,退至长江沿线。吴军连病带伤折损无数,幸存者也是怨声载道。诸葛恪还不服输准备再战,后来在孙亮一道接一道的退兵诏书催促下,才退兵回朝。
经过这次惨败,诸葛恪大失人心,朝野一片怨责之声,孙峻利用这个机会,杀死了诸葛恪取而代之,东吴政权从此陷入争权夺利的混乱之中。
应该说在三国的神童里面,诸葛恪是最有机会施展才华的一个。他自小便深受赏识,后来掌握了主宰一国的权力。但是,他的拙劣表现却令所有看好他的人大跌眼镜,最后他不但自己落得个身首异出的悲惨结局,还使东吴国力大伤朝政混乱直至灭亡,孙权泉下有知,一定要后悔得捶破棺材板。这种过早表现的聪明以及随之而生的心理扭曲,是诸葛恪人生悲剧的根源。肤浅的聪明,轻者杀身,重者误国,内中个情,发人深省。
何晏
何晏七岁,明慧若神,魏武奇爱之,以晏在宫内,因欲以为子。晏乃画地令方,自处
其中。人问其故,答曰:“何氏之庐也。”魏武知之,即遣还外。《世说新语》
三国神童经常在七岁的时候不约而同开始闪光,巧合的程度令人怀疑。何晏在普通读者里的知名度不是很高,但是一提起他祖父何进则无人不晓。如果说黄巾之乱是三国鼎立的导火索,那么国舅兼大将军的何进就算是分割天下的操刀人了。正是他在与十常侍的争斗中引进外援——董卓的野狼部队,在本就气息奄奄的汉王朝软肋上又捅了致命的一刀。
何进是屠夫出身,但是他的后人何晏却出落得唇红齿白面如傅粉身材修长清秀儒雅(越说越象一根水灵灵的绿豆芽),而且从小聪明伶俐。曹操自己的儿子虽然个个都很出色,见了何晏仍然很喜欢,一心想把他收为义子。没想到何晏人小心大,自己在地上画了个圈,标明是“何氏之家”——这份执著来自于一个七岁孩童,真让人赞叹。
关于何晏的皮肤白皙,还曾经有过一个典故:许多人认为何晏面如傅粉是因为学女人搽粉,魏明帝曹睿也曾好奇到设了一个局来验证此事。有一日天气闷热,曹睿急召何晏进宫。何晏满头大汗地赶来,却没什么事,曹睿只是准备了一碗热汤面给他喝。何晏一边吃一边用袖子擦汗,却仍然面容皎白毫无沟壑纵横的迹象,可见乃是出自天然。
但是何晏最终还是站在了曹氏利益集团的一边。他的母亲尹氏被曹操娶为九夫人,他自己娶了曹操的女儿金乡公主,被封为“驸马校尉”,据考证以驸马称呼公主女婿还是自他而始。这种裙带关系决定了他不可能从曹氏集团中摆脱出来,所以后来他成为曹爽属下的一个重要人物,官拜吏部尚书,在公元249年司马懿与曹爽的权利斗争中被杀。何晏的出生年代不祥,参考与他同期的曹丕曹植等人,死的时候应该已经六十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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