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时,求婚戒指应该怎么戴?

求婚时,求婚戒指应该怎么戴?,第1张

应该戴在左手的中指。

戒指中国惯常的戴法:

订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结婚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若是未婚姑娘,应戴在右手的中指或无名指,否则,就会令许多追求者望而却步了。情侣戒指当然是戴在中指上了。

女生左手戴戒指,按照国际惯例解释为:

左手小指——不婚族。

左手无名指——结婚。

左手中指-——订婚。

左手食指-——未婚 。

扩展资料

戴戒指的寓意:

食指:

指示方向的手指,把戒指戴在此指个性会变得开朗而独立,最适合从事自由业的人戴。

中指:

次于无名指最适合戴婚戒的手指,戒指戴在其上最能营造自由爽朗的气氛,能灵感涌现,变得更有魅力、有异性缘。

无名指:

从古罗马时代以来习惯将婚戒戴在其上,相传此指与心脏相连,最适合发表神圣的誓言。而无名指上有重要穴道,戒指戴其上可以适度按压肌肉,有安定情绪之效。

小指:

小指传达的是一种媚惑性感的讯息,戒指戴在其上将会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特别推荐给直觉敏锐、从事流行时尚相关工作者。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戴法:

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

中指——已在恋爱中。

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

小指——表示独身。

-戒指

-指环

       爱情永远是人们不断的话题之一,我们这一生都在寻觅着相伴一生的人并和他许下一生相伴相随的承诺。求婚作为恋爱和婚姻的节点,它是爱情得到升华的重要转折点,一段浪漫的求婚仪式需要一枚漂亮的钻石戒指来增加仪式感,所以选对一枚合适的求婚钻戒就显得万分重要。那么我们在挑选求婚钻戒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

 1 对于求婚钻戒品质的选择

       求婚是一场非常重要的仪式,因此我们在挑选求婚钻戒的时候一定要注重钻戒的品质。钻石的品质以及戒托的材质都要经过我们细心的挑选,之后才可以作为定情信物交给女生。对于钻石品质的选择我们可以根据钻石的4c等级来挑选,包括钻石的颜色、重量、切工以及净度四个方面;对于钻戒的戒托只要可以在铂金和18k金这两种材质中对比选择。

2 挑选适合女生的钻戒款式

       我们在选择求婚钻戒的款式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女生的喜好来选择,有时候并不是最贵的最大的钻戒就一定是最合适的。我们可以根据女生手指的指型,个人气质,肤色等方面来选择一枚适合她的款式。比如手指纤细的女生就选择精致小巧的款式,手指粗短的女生就可以选择方形款式的钻戒。这样用心挑选出来的钻戒比盲目选择奢侈豪华的钻戒更能让女生感受到你的真心实意。

3 选择有寓意的钻戒品牌

      求婚是多么浪漫的一场仪式,这是一个感人的时刻,因此选择有着丰富的爱情寓意的在钻戒品牌更能让女孩子动容,例如实名钻戒,一生只送一人,寓意一生只爱一人,这种爱情寓意的钻戒是每一个女孩子都想收到的。

可以要回来;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当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1、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2、 这种赠与,尤其是以结婚为所附条件,该条件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4、 如果双方结婚了,则戒指属婚前赠与,是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送女,则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法律分析:求婚戒指可相当于按照风俗习惯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并没有登记结婚,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实际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结婚之前给付了求婚戒指导致给付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结婚戒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280675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8-01
下一篇2023-08-0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