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名称:新乡卫辉建业春天里
城市:新乡
楼盘位置:卫辉市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汇西北角
开发商:卫辉市鑫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产权年限:70年
建筑类型:板楼,小高层,高层,
公交线路:卫辉市城南新区,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汇处
其他交通方式:卫辉市城南新区,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汇处
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8066667平方米,容积率,绿化率35%,共21栋楼,停车位1:1
周边配套:教育配套:建业小哈佛幼儿园、卫辉市一中(规划中)、第六完全小学、卫辉实验中学等;
医疗配套:卫辉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
生活配套:毗邻大禹湖、孟姜女河水系景观,大禹湖公园、卫辉儿童主题乐园、盐店成生态公园(在建)三园环绕,卫辉市五馆三中心(规划)再侧,缔造生活的理想宜居版图。
内部配套:信报箱、快递柜、商业设施、儿童设施、地下停车场、露天停车位、自行车棚
(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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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可以燃放时段
1月21日(除夕)18时至24时;
1月22日(正月初一)7时至9时、18时至24时;
1月26日(正月初五)7时至12时;
2月5日(正月十五)18时至24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可以燃放区域
(一)可燃放区域:
宝塔东路、建设东路以东,新濮公路以南,翟阳线以西,卫河以北及大禹湖为燃放区域。
(二)以下不得燃放区域:1重要军事设施、化工园区和加油站、加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周边200米范围内;2文物保护单位和输变电设施及其周围50米范围内;3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公共场所;4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5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6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7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100米以内;8狮豹头乡全境;安都乡境内的上枣庄、下枣庄、口头庄、秦爻村;唐庄镇境内的山彪村、山庄、连岩村、后沟村,南田爻村;太公镇境内的韩爻庄、道士坟村、神头村、贾庄、黄山庄、郭坡村、东陈召村、西陈召村;9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三、未经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其他规定
(一)各乡(镇)政府要严格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自行划定禁止燃放场所和区域。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据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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