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一直以来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同时它也是许多纠纷的焦点所在。那么中国几岁可以结婚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中国几岁可以结婚
男方为二十二周岁,女方为二十周岁。
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001年修订民法典,关于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引发了许多的争议,有人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人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所以目前领结婚证最小年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女方为二十周岁。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在我国,只有到对应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但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双方满足结婚条件,而结婚年龄就是其中之一。
_不能。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
结婚证,这个是双方结婚之后民政局给予的一个证书,其实就是一个证明双方结婚的证明材料,一般以后双方决定要买房或者贷款等问题时需要用到的,结婚证自然是双方结婚之后才有的,关于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首先年龄必须法定。那么满18周岁可以结婚证吗
一、满18周岁可以结婚证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申请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结婚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结婚的程序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满18周岁可以结婚证吗当然不行。满十八周岁只是刚成年,结婚还早了些,十八周岁都不可以结婚自然就不可以领取结婚证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的年龄,女方是20周岁,男方是22周岁,低于这两个年龄都是不可以结婚的。
法律主观:
不能 申请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登记要求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申请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 4、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现役军人按部队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照片:双方大二寸(规格为裁去边框后51c×38c)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证件照三张。(不得使用婚纱照、艺术照)。 三、受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查验受理结婚登记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 办理结婚登记 通知单》。 五、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六、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法律禁止男女双方在十八岁时领取结婚证,领取结婚证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十八岁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但是其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符合领取结婚证的条件,依法也就不能够领结婚证。
法律客观:《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男性满二十二周岁,女性满二十周岁,可以领取结婚证。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客观: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男22岁女20岁可以领结婚证,除此之外领证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2、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4、双方都无配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主观:
结婚证 是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法定条件:双方均无配偶,申请人必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结婚 的申请;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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