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的微信突然是她妈妈的口吻打字说她在急救,之后说她死了,我该如何证实?

女朋友的微信突然是她妈妈的口吻打字说她在急救,之后说她死了,我该如何证实?,第1张

兄弟你好,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在这个女孩的身上花钱了吗?比如要做手术钱不够,你打钱过去等情况,你实际有没有打钱去?打了多少?这些就是可以证明这件事是不是真的。若你在这个女孩的身上花费了很多钱,那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被骗了,骗到钱了后对方在想办法和你断绝关系;但如果你没有花什么钱,对方这样告诉你,如果你爱这个女孩,在这个女孩还在抢救的过程,你要问女孩妈妈要地址,亲自赶赴现场,去看望女孩。不管真假都体现你是真正的爱女孩。我不知道你做了这些没有。现在若你想真正的验证一下,那就问女孩妈妈要地址,就告诉她你太爱她女儿了,希望去送她最后一程,女孩妈妈答应你了,你到现场,不就什么都明白了。但若你已经花了很多钱了,那可能你什么都得不到了,因为你,被骗了。

1、被打女生是否有不公开露面的权利?是否有不公开自己伤情的权利? 2、面对群众的滔天怒火,被打女生是否有和犯罪分子刑事和解的权利?

围绕唐山打人案的喧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根据早前通报,4名被打女生中,有2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看着视频中女生被暴打的惨烈场景,看着女生满身是血躺在病床上的照片,简短的通报显然不能平息网友的猜疑:两位伤势较重的女生真的无生命危险么?另外两位受伤较轻的女生为啥直到现在还不出来说话?

一边是全国网友对受伤女生伤情的关注,一边是当地医院和有关部门的惜字如金,中间夹着善于从犄角旮旯里找新闻的媒体记者,以及精通通过“据说”、“网传”、“疑似”来为自己造谣传谣找到合理理由的自媒体人。

为弄清真相,各路记者赶到了收治被打女生的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意图一探究竟。可记者的探访不仅没得到真相,反而一次次因为只言片语的信息,引起了网友更广泛的猜疑。

第一次采访

6月13日,天目新闻的记者采访到了医院的保安(我甚至认为都不能叫采访),保安大哥说了一句“早不在ICU了”。

记者根据这句话,写出了新闻稿《天目新闻实探唐山被打女子所在医院,两名受害者已转入普通病房》。值得强调的是,天目新闻并未直接说“2位被打女生已经从ICU转入了普通病房”,他们只是说“2位被打女生转入了普通病房”,至于是否是从ICU转出来的,报道没说。

实际上,一个不能排除的情况是,伤者也有可能从急诊病房转到普通病房。

随后,这条新闻被各大媒体转载,标题变成了《唐山两名被打女子已出ICU转入普通病房,因头部遭受严重暴力殴打曾在口腔科治疗》,一时间女生被打入ICU成为了新闻热点。

但实际直到现在,官方都并未说女生是否进过ICU。大家故意忽略的是,说被打女生不在ICU的只是医院的保安,而他说的是“不在ICU”,还是“不在ICU了”,无从考证。保安大哥绝对想不到自己的一句话,竟然成为了新闻热点。

第二次采访

6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也来到医院,医院各相关部门还是不接受采访,但是记者秉持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继续逮谁问谁,记者问医院行风纠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有消息说被打女生去世了,请问是真的么?

这位行政人员又犯了个错误,面对这么不靠谱的谣言,她实在忍不住了,回答了一句“那应该肯定是没有”。

这句话很明显传达出了这位工作人员对这条谣言的不屑:这谣言根本不值得一提,肯定没有啊。

可让这位工作人员万万没想到的是,记者根据这句话,写出了新闻稿:《医院否认唐山被打女子去世传言》,或许是知道网友喜欢看什么,记者不仅原文摘录工作人员的回答,还把视频也放了出来。

果然,不少网友抓住了亮点:那应该肯定是没有?那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去世了就是去世了,没去世就是没去世,什么叫应该肯定是没有去世?一时间,这个话题又成为了新闻热点。

经历这两次采访,我觉得我要是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的领导,我应该会召开一个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从院领导到保安大叔、保洁阿姨都要参加,大会只传达一个要求:面对媒体记者,不再说一个字。

另一次不成功的采访

6月18日,出现了更魔幻的一幕,贵州一位记者爆料,6月11日他赴唐山采访该案时,刚拍了两个作品:一则是当地一男子给烧烤店老板娘送花,以示安慰;一则是当地另一男子在烧烤店门口播放哀乐,还对着烧烤店门口小便。

记者正在拍摄时,警方人员接到老板娘关于有人放哀乐的报警后,赶到了现场,随后将贵州这名记者带回去接受调查。

据该记者称,其在派出所受到了暴力对待,且被无故扣押8个小时,目前该名记者正向唐山当地讨说法。(按照唐山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外地去唐山要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的社区报备,该记者并未报备,其一度被扣在高铁站,后趁工作人员不注意跑了出来)

魔幻的3次采访,在我看来颇具黑色幽默。

网友的超高关注度,官方通报信息的不及时,记者报道的只言片语,给了广大网友和自媒体人发挥空间,于是一场本来十分严肃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案件,变成了一场流量盛宴,种种不实信息充斥网络。

“被打女生是高考生,刚考试完,考了750分”、“被打女生有2个已经死了,还有2个在医院”、“都进了ICU了,才是轻伤?”、“哪有进ICU两天就出来的?”、“被打的女生轻伤,打人的却是中级伤,真是笑话”。

在这里顺便辟个谣,受害女生的身份目前尚未公布,所有关于女生身份信息的猜测都属于不实信息。司法鉴定中也不存在中级伤这个概念,陈继志的所谓中级伤,只是一种医学表述,不具有任何伤情鉴定的性质,可以理解为他自己的胡说八道,而且受伤女生也还没做伤情鉴定。

不少自媒体人非常有经验,在发布这些作品时都会加上“疑似”的标题,或者是加上一个问号,比如,受伤女生死了么?你说他造谣吧,他也没有造谣,他似乎是在求证。

更重要的是,这些不实信息因为更夸张,吸引了更多流量,读者不管作者是在疑问,还是在传播,反正有人说受伤女生死了,他就信了。

平台在不断辟谣,博主也在辟谣,可辟谣因为太正经,点击率反倒不高,自然就没多少人看到。结果就是,10个人看到了谣言,只有1个人看了辟谣的,唯一看了的这个还在质疑你出来辟谣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造成的后果就是,谣言愈演愈烈:

为啥4位女生不发声,她们还活着么?活着就让他们露个面!

为啥医院对她们的病情不愿意透漏只言片语,是没想好应对策略么?

为啥连4位女生的家属也不出来说句话,他们没有亲戚朋友么?出来说话啊,是不是有人不让她们说话?

对于这些疑问和要求,我认为4名受害女生有权选择沉默。她们不需要对网友表示什么,她们有不公开露面的权利,她们更不需要将自己的伤情公之于众,甚至,她们也有权要求网友不再传播自己被打的视频,因为那已经涉嫌侵犯他们的隐私,那是一段惨痛的回忆。

公开露面发声,或会对她们今后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尽管大部分网友对4位女生,尤其是白衣女生和黑衣女生的行为表示肯定和赞赏,但不可否认也有个别网友指责她们说脏话,质疑她们仅仅被打了一巴掌,就拎瓶子砸对方的头,似乎很熟练,更有个别网友称黑衣女生是损友,声称正是她将一起普通治安事件升级为暴力围殴事件,质疑她在白衣女被打的时候袖手旁观。

如果两位受伤女生公开露面发声,让全国网友知道她们的照片、身份等个人信息,她们今后会不会遭受网暴?

如果2位受伤较轻的女生露面发声,会不会有网友质疑为啥她们没被打?为啥她们在同伴被暴打的时候不冲上去救人?她们当时在干嘛?有没有报警?

这些潜在的风险,作为吃瓜群众,我们当然可以无所畏惧,但当事人却不得不慎重,更重要的一点是,她们的伤情是绝对的个人隐私。

很多网友说伤得这么重,肯定是重伤,并希望鉴定结果为重伤,好让犯罪分子得到更严重的刑罚。网友不知道的是,被鉴定为重伤,很可能意味着她们面临终身残疾。

难道我们要让她们面对镜头,公开说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今后会有残疾?难道我们要让她们面对镜头,再次回忆那惨痛的经历?

我们让她们公开露面,暴露自己身体和精神的隐私,真的是出于关心么?那些人造谣她们死了的时候,真的是关心她们么?还有人在没弄清真相以前,就去小巷子里播放哀乐,献花,她们考虑过受害女生家人的感受么?

此时此刻,真正关心她们的只有家人,只有家人希望她们能够痊愈,能够伤得越轻越好,能够恢复如初。

我们让伤者公开露面,只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可她们今后还要工作、社交、结婚生子,仅仅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要让全国网友认识、记住她们,对她们的将来真的是好事么?

现在在风口浪尖当然不敢有人表示出对她们怎么样,可事情终将平静,网友终将散去,面对未来生活的只能是她们自己,她们日后找工作会不会受到影响?她们的恋爱会不会受到影响?网友不会关心这个问题。

因此,她们有权选择不公开露面,她们有权选择不公开伤情,她们有权不出现在网友面前,她们有权安安静静的生活,如果她们这样选择,我们应该尊重她们的选择。

她们也有权选择刑事和解。

据传言,陈某志的哥哥曾提出愿意以100万来和解,网友对此义愤填膺,提出千万不能接受和解,一定要让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事实上,受害女生当然有权选择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如果符合第288条规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事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除了当事人自己,其他任何人无权替人家做决定,网友有什么资格要求受害人不得和解?刑事和解有三方面意义:

1、刑事和解后,受害人可以及时得到赔偿。

对于4位受害女生来说,打人案的悲剧已经发生,她们遭受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理应得到施暴方的赔偿,但这个赔偿往往要等到案件审理后,由法院来判决该赔多少。

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这笔医疗费应该不是小数目,而案件审理需要时间,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没有一年的时间或许不能走完所有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所有医疗费只能自费。

网友当然可以大义凛然的要求不和解,可是他们愿意出这笔医疗费么?如果能和犯罪分子达成和解,有助于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

2、刑事和解后,受害人可以得到施暴者的道歉。

电视剧《流星花园》中有句著名的台词:“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

道歉确实不能解决很多问题,但真诚的道歉可以让受害人在一定程度上释怀,而且有的受害人确实并不在乎赔偿多少钱,他们只要求对方能诚恳的道个歉,这或许就是“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我曾看过一个案件,一男子去KTV消费,中途尾随陪酒女子去卫生间,企图强奸对方,但因女方的强烈反抗未能得逞。事后,该女子只要求男方真诚道歉,连赔偿都没提,男子却认为女方身份卑微,自己也未得逞,根本不需要道歉,于是女方选择报警,最终男子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3、 刑事和解,有利于犯罪分子重新走向社会。

犯罪分子罪大恶极,必须被严惩,谁敢触犯刑法,就要让他品尝失去自由的痛苦。可惩罚只是目的之一,监狱的重要功能就是改造犯人思想,让他们重新做人,对于大部分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服刑出狱他们就是普通公民了,还将投入到社会生活中去。

刑事和解中的犯罪分子因为真诚悔罪和积极赔偿而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充分体验到社会和他人的宽容和温暖,能够重新认识自己过去的行为,可以继续对生活抱有期待,也能够有效降低犯罪分子破罐子破摔,出狱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综合以上几点,希望大家不要道德绑架受害女生,是否选择刑事和解,是她们的自由和权利,网友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给她们压力。

结语

关于河北唐山案,一些人说这几天好像风向变了,有很多出来分析的辟谣的。没什么阴谋论,谁也不会为这伙儿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洗地,这是网络的常态,一开始混乱无序,各种信息满天飞,在经过充分讨论后,大家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会越来越理性,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静待官方的通报。

女生说你在pua她的意思是,女生觉得在感情中男方的某些态度和处理方式让女生感到不满,男方没有让女生感受到充足的安全感,女生可能对这段感情失去了信心。

pua原本在美国只是用来搭讪的方法,但是传入中国以后,被一些黑心商人利用,让pua变成了打击他人自信,让他人丧失自尊心的手段。

pua,即pick-up-artist,原是指男性通过系统学习提升社交能力和情商的行为,后用来指代一方通过言语否定、精神打压、情感勒索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精神控制的行为。

常见的形式有校园pua、职场pua、家庭pua、自我pua、情感pua等等。被网友玩梗之后也出现ktv、icu、cpu等替代性表达。

PUA的类型:

第一种:言语打击型PUA

这是职场中最常见也是最好区分的pua类型,一般是指上司、领导甚至一些前辈利用语言贬低、否定,甚至人身攻击让员工失去自信,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中,认为自己能力不足、不值得更好的工作或者工资报酬等。

第二种:“画大饼”型PUA

这是领导惯用的PUA手法,只给你画饼,一谈到实际“利益”的时候就避重就轻。你给他谈加薪,他给你说KPI,你给他说升职,他给你谈理想。

第三种:压榨型PUA

这是领导和老员工经常使用的PUA类型。在老板那,“996”就是为你好,别人想996还没这个机会呢,你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拼命加班证明你的价值。

—P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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