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police,marshal与sheriff有什么区别

在美国police,marshal与sheriff有什么区别,第1张

  美国的市警察、镇警察、村警察(Police

officers):这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警察,是美国警察体系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承当了绝大多数美国治安的重任,他们的工作范围包括辖区内的交通,治安,巡逻,侦破等等。

  美国的marshal基本可以分为两种US

Marshal

美国联邦执法局(United

states

Marshal),其中的警员可以称为联邦法警。隶属于美国司法部。他们的职责包括保护联邦法官,证人保护计划,追捕跨州罪犯,押送囚犯等。Marshal

是小镇的警察,一般由小镇全民选举产生。

  SHERIFF

美国的郡县治安官,有时也译作“警长”。SHERIFF有执法权,但这个岗位并非国家和联邦政府的雇员,甚至不是州政府的公务员,而仅仅是县一级的雇员,在所受雇用的县内行使警察职务。在更加基层的行政单位——镇,有的治安官是所在小镇的居民选举出来的。治安官本人可以是小镇居民也可以不是。镇里的居民集体发给其工资,为小镇居民提供安保服务,劳资关系类似于我国的经警或者保安员,但权限和我国的警察并无二至。换而言之,美国的居民可以在政府没有设立州警察局、市警察局的地方自己花钱雇用自己的警察为自己服务,甚至在州警察局、市警察局服务不能得到居民满意的情况下,像我国居民更换小区物业公司一样,更换自己的警察武装。注:SHERIFF可以持枪。

  美国的警察根据所属关系可分为联邦警察、州警察和地方警察,其中联邦警察主要属于两大部门: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警察在英文中有不同的词来表示,除了police(警察,口语中称为cop),还有agent(探员,一般用于司法部警察,尤其是联邦调查局,感觉是指那些四处奔波的警察),inspector(检查官,一般用于国土安全部警察,感觉是指那些坚守在岗位上的警察),detective(侦探),patrol(巡警),sheriff(县治安官),marshal(司法部法警)。

妙女神探、金麦侦探社、灵书妙探(主角一男一女)、犯罪心理(群戏 有女主要角色的)、罪案终结、识骨寻踪(主角一男一女)、逝者之证(女法医破案)、超脑特工(主角一男一女)。

望采纳回答。

这两天,一位名叫梁彼得的美国华人警察的遭遇,引起了几乎全球华人的关注!其中,大量美国华人不仅纷纷上街游行,抗议美国司法待他不公;甚至还通过“微信朋友圈”,在呼吁远在中国的同胞也都为这位1987年出生于中国香港的年轻小伙发声……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最初发生在2014年11月的一个晚上。当时,刚加入纽约警队180天的梁警官和一位同样是新手的白人警官,正在当地一个犯罪多发地区的单元楼内,准备对该楼进行全楼搜查。而由于这栋单元楼内一片漆黑,为了安全起见,梁警官除了右手持有电筒外,左手还持有已经解除保险的手枪。

毕竟,该地区在过去短短1个月内,就已发生过2起凶杀案,2起抢劫案,以及4起枪击案,而且就在一周前还有警察在这里被歹徒射伤…而这些过往案例,也令梁警官极度紧张。

案发单元楼

结果,就当梁警官准备打开8楼的楼梯门时,7楼突然来了人,而他们发出的声音吓了梁警官一跳。于是在高度紧张之下,梁警官的枪走火了!而子弹在击中了楼道的墙壁后,又发生了诡异的反弹,结果直接射入了7楼那位刚进入楼道里的黑人小伙的身体,击穿了他的心脏…

被射中的黑人小伙

有美国媒体在评论这一意外发生过程时,称发生这种意外的几率,“几乎和中**一样困难!”

然而,恰恰是这样的霉运,降临在了梁警官和那位黑人小伙的身上。事后,那位“躺枪”的小伙不治身亡;而在现场一度因手枪击中了他人而彻底“崩溃”,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的梁警官,则被检方以“过失杀人”和“渎职”等罪名起诉…

之后,在经历了漫长的庭审后,这两天当地法院的陪审员给出了他们判决:认定梁警官有罪——可这一决定,却在宣布后瞬间就引起了美国华人的集体不满!

而华人们的不满,理由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当美国那么多蓄意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都不会被起诉时,却唯独要判一名仅仅因为一个倒霉的意外,而不慎导致一名黑人小伙死亡的华裔警官有罪???

梁警官的母亲在发言

梁警官的母亲,一位在美国服装厂工作的华人女工,便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泪俱下地控诉着美国的司法不公,几度哽咽。她说,她的儿子一直立志想当一名除暴安良的警察,可如今他的遭遇却令全家人都感到寒心…

就连纽约警局的局长也站出来表示说,梁警官当时确实是枪支意外走火,那名黑人小伙的死也确实只是一场不幸的意外,梁警官不应背负“误杀”的罪名。

纽约警局局长

可为什么面对如此明显的意外情节,陪审团还是坚持要认定梁警官是“误杀”,要将他送入监狱,被关上最多15年呢?

有美国媒体分析说,这可能是因为近些年美国发生了太多的黑人被警察枪杀,警察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导致公众对此类事件严重不满,因此陪审团才对梁警官下了狠手……

确实,回顾过去这几年美国发生的警察枪击事件,任何“眼睛不瞎”的人都不难发现,众多蓄意向黑人开枪并导致对方死亡的警察,往往都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其中最经典的一起案件,莫过于2014年发生在美国弗格森市的那起枪击案:一位手无寸铁的黑人小伙被一位警官击毙,后者却成功逃过了起诉,结果此事彻底激怒了美国的非裔族群,在美国各地都爆发了大规模反种族歧视的游行,甚至一些地方还发生了严重的骚乱…

也正因为如此,当梁警官被陪审团定罪的消息宣布后,虽然华人们怒了,但是非裔族群却在欢呼,认为陪审团做出了正确的判决。

这位美国非裔社会活动家认为梁警官被定罪是正确的决定

但是,如果我们“不瞎”,也同样应该注意到一个更重要的细节,那就是这些往往能躲过法律制裁的警察,几乎都是“白人”!

“一个黄皮肤的亚洲面孔,却被拿来代表美国警察对黑人实施的暴力,这着实是一件既离奇又错误的事情…”——在美国赫芬顿邮报刊登的一篇评论中,美国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的院长Frank H Wu教授就直白地指出,梁警官其实是替那些随意枪杀黑人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白人警察背了锅,成了美国司法体制用来平复非裔族群怒火的替罪羊。

美国华裔法学教授Frank HWu认为梁警官是“替罪羊”

Wu教授还表示,在美国,一个人的种族确实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而且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只不过美国的舆论往往更关注的是黑人的遭遇,却鲜有人关注华裔也在持续遭到的歧视。

他还讽刺地写到,美国社会曾经有过一个对华人充满歧视的俗语,名曰“a Chinaman’s chance”,直译过来就是“一个中国佬的机会”。而其意思则是“基本上没机会”,因为华人曾经在美国社会地位很低,很多事情都轮不到华人。而梁警官如今遭到的待遇,再次证明了这种歧视仍然存在…

不过,当多数华人都在为梁警官“鸣不平”时,也有一些华人在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叫好。他们认为,警察肆意剥夺黑人生命的行为应该被阻止,不论那警察来自什么族群,也不论案情存在多少偶然因素。所以陪审团的裁决是公正的,并没有歧视梁警官。但他们同时也强调,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美国法院也必须对白人警察做出类似的判决。

然而,这种观点虽然赢得了不少非裔群体的掌声,却在其他华人看来有些“装X”了。他们反驳说,在梁警官“摊上事”的2014年里,也有不少白人警官枪杀了黑人,可他们要么在之后的庭审里被判无罪,要么干脆没被起诉,唯独案情最“曲折”的梁警官被起诉了,然后还被定罪了……所以,这其中真的没有“双重标准”吗?

但不论双方谁更有“理”,目前令人颇感尴尬的一个情况是,由于这两批华人正在大打嘴仗,结果在一旁围观的一些美国媒体,也不失时机地打出了“华人警官被定罪,华人社区分裂”这样的标题,描述着华人群体内部这场对于我们华人自己来说早已“见怪不怪”的“内斗”……

当然,吵嘴必然是帮不了梁警官的。如果多数华人真想帮他洗脱罪名,那么真正有效的途径,还是提出上诉,并拿出有力的证据。

实际上,已经有围观此案的人士分析指出,导致梁警官身陷囹圄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两位辩护律师的策略有问题。比如他们虽然宣称梁警官是紧张之下不慎导致枪支走火,可他们却没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说法;而控方则通过把手枪交给陪审团成员,让他们感受扣动扳机有多费力,成功瓦解了辩方的这一说辞,直接导致梁警官在陪审团成员那里留下了负面印象…

一位陪审团成员时候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不相信梁警官是紧张走火,因为要扣动手枪的扳机很费力

此外,从后续媒体报道来看,两位律师还曾在庭审期间多次强调说如果陪审团给梁警官定罪,会导致其他警察以后不敢再执法办案。然而这种说法似乎也起了很强的负面效果,有人就质问说,辩方律师这么说是觉得黑人的性命不值钱么?

这些“失误”,都是梁警官的辩护律师应该在上诉时所避免的。

最后,正如一些美国评论人士所指出的那样,不论梁警官上诉会否成功,美国纽约警察局都应该深刻检讨自己的问题。实际上,如果他们对于警员的枪支和急救培训稍微上点心,而不是糊弄、不是在急救考试时直接把答案给警员去填写,或许发生在梁警官和那位黑人小伙身上的悲剧,完全就可以避免了……

游侠传奇

视频:http://videobaiducom/vword=%D3%CE%CF%C0%B4%AB%C6%E6&ct=301989888&rn=20&pn=0&db=0&s=0&fbl=1024

美国的司法系统相对独立,这给予警察了更多权力。北美法律规定,警察的命令必须完全的,无条件的服从。在美国基本没有暴力执法一说,因为美国是一个允许公民持有枪支的国家,美国警察如果感觉你对他的生命有威胁时,可以开枪击毙。而且美国警察超爱开枪,把人打死的比例非常高,这就让人觉得美国警察异常暴力。有类似一句街斗名言:Don't fight, or fight dirty再加上在美国有很严重的种族问题,白人警察对待黑人普遍比较暴力,即使击毙黑人,白人警察也不会收到严重的处罚。这也使得美国警察每年击毙的人数大大上升。

实际上美国枪支文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到19世纪末,它和牛仔精神基本都产生于美国西部大开发。正因为美国人拥有强大的枪支弹药,才使得美国人在西进运动拥有控制局面的绝对权威。可以说美国牛仔精神就是美利坚民族的勇敢冒险与开拓精神的历史。作为美国故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牛仔已经成为民族偶像式的人物。他们是浪漫主义的化身和粗犷野性的代表,象征着美国的开疆历史、西进扩张运动和开国神话。

好莱坞与牛仔有关的西部片几乎占了1/4。牛仔的真相日益模糊和湮没不彰,剥削与艰辛也不复存在。留给观众的,几乎全是彪悍好斗的牛仔头戴宽边帽,身着花哨衫衣和皮套裤,脚蹬长筒靴,白天挥鞭跃马,驰骋在辽阔、荒寂的草原上。一百多年过去了,牛仔成了美国民间的传奇英雄,成了民族偶像式的人物形象代表和美国所独有的文化符号之一。甚至被引申为美国精神文化。

美国人认为不管美国将要做什么都是上帝的意愿,因此,都是正确的。在美国被认为禁枪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完全不认为禁枪可以减少伤害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美国人的思维始终有一种浓浓的暴力气息,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的外交,美国一直都是使用绝对军事实力碾压对手的霸权手段。侧面来讲,这也是牛仔精神的另一种体现。

前面我们说到了联邦警察,州警察,这一期我们来说说地方警察中的城市警察。       美国城市警察执法机构都是受到城市行政机构管辖的,但是在具体管理形式上联邦政府则没有统一的规定,在采用独任市长制的城市里,城市警察局机构由市长负责,而在采用议会制的城市里,警察机构由警察委员会领导。

城市警察(Police Department),主要是负责城市内的治安。洛杉矶警察,纽约警察局,以PD结尾的就是市警察局,全世界只有美国城市警察缩写才以PD结尾,这就是我们在美国**里看到的通常意义上的警察,是美国警察体系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承当了绝大多数美国治安的重任,他们的工作范围包括辖区内的交通,治安,巡逻,侦破等等。       城市警察是美国机构中最庞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城市警察局雇用的正规警察约占全美国正规警察的3/4。城市警察肩负执行法律,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向社会提供服务等责任。全美国有10,000多个城市警察局,其法律地位相同或相似。由于制度不统一,机构大小和任务繁简差异较大,所以城市警察局的内部机构设置也有较大差异。

但是由于城市是美国人口最集中及情况最复杂的地方,谋杀及抢劫等罪行日日发生,因此美国城市警察的工作比起县级警察机构复杂和繁重。其中最明显的标志是城市警察比县级执法范围宽,服务范围也大得多,除了巡逻及侦破各种刑事案件外,还要对市民的酗酒、吸毒及家庭纠纷等社会问题最先做出反应,并且着手予以解决。城市警察每天24小时都要进行巡逻,基本上都是实行“三班倒”轮班工作制。

左轮手枪配龙舌兰,不如左轮配上美国警察

国外国家有很多都是不禁枪的,像美国就是一个很早就已经接触枪的国家,警察有枪,平民有枪。美国人给了枪比人还要大的自由,在美国的武器商店中,手枪,步枪,机枪,狙击枪应有尽有,可以说是枪械爱好者的天堂,但是现代警察的身上,左轮手枪却一直没有落寞,反而有些警察更喜欢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也叫转轮手枪,虽然叫左轮手枪,但是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当然是顺手拿枪,随着现代枪的型号众多,普及广泛,大多数警察都配备了现代枪,但是美国警察却对它“情有独钟”,部分警察依然在使用着经典的左轮手枪。

像美国人口密集度比较高,现代手枪的杀伤力太大,很容易就伤及无辜。而左轮手枪的子弹杀伤力足以让“凶手”失去行动能力,但不会致死,倘若是多人作案,杀死了一个凶手并没有用,要的是把他们全部绳之以法,这时候就可以“严刑逼供”已经被制服的凶手了。

其次,左轮手枪有一个警察们非常喜欢的特点,那就是左轮手枪哪怕出现“哑火、卡壳”的现象,只要扣动扳机让它转到下一发子弹上就OK了,不需要手动上膛,不需要费时间退出弹壳,在情况万分紧急的时刻,只需要再一次扣动扳机,就能化险为夷了。

还有左轮手枪的安全系数也比现代手枪要高得多,上膛也可以随身携带,无需打开保险。并且左轮手枪的体积小,更易于隐蔽设计,警察在街头巷尾遇到歹徒时,只要打得准,不用把枪就能进行设计,可以充分地利用时间,避免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不过左轮手枪作为人类的产物有优点,就会优缺点,它的携弹数量较少,不足以支撑长时间的战斗,其射程也比较短,这让警察们在追捕罪犯上有了一定的难度。

虽然左轮手枪是200年前的“经典”产物,但是它已经融入了美国人的血液之中,成为了美国西部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不少警察还对它依赖有加,并不想用现代手枪替代它。

比尔-布拉顿,美国最棒的警察

维护治安、保护市民是警察应尽的责任,在这一点上,没人比比尔·布拉顿做得更好。这个一心想当大人物、办大事情的美国警察先后改善了纽约和洛杉矶两大城市的治安状况,被称为“美国最棒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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