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她你的真实想法,不要不辞而别,不要欺骗。诚实是夫妻最后的真诚。即使你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甚至认为这是胡说八道,也要告诉她,“我很困惑或者我很自私,也许我以后会后悔,但现在我应该让你自由,
可以要回来;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当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1、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2、 这种赠与,尤其是以结婚为所附条件,该条件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4、 如果双方结婚了,则戒指属婚前赠与,是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送女,则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这充分显示了人的诺言多么的不可相信,但也充分显示了,婚姻的确是人生一个重大的命题,不得不让人反复的思考。
人的确也是在某一情境中,会有着某一情境特有的真诚,比如为氛围所渲染,做出的事情许下的承诺,往往在情境之后,会后悔。
作为男人来讲,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你的男朋友是非常真诚的。那么你为什么会后悔求婚呢?
男女朋友与男女关系相处,其目的就是走向婚姻。如果不合适,要早些说分手。现在你在男朋友求婚之后忽然反悔。其实,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你和他没有在民政局打结婚证,就不算是正式的结婚。你和他之间目前的承诺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的,你可以反悔。
但是这个中间你也看出了你自己的问题。
第一个和男朋友没有结婚的意愿,却以男女朋友相处。这明显是你的不对。
第二个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又反悔,你明显不占据道德的优势。
只能说希望你尽快的用合适的方法,断掉和你男朋友的联系。但是有一点我要警告你,注意方法方式,不要激怒对方。找到一个尽量不伤害对方的理由。
比如你去外地工作,比如父母不同意,比如你觉得对方的能力很好,你高攀不上。但是一定要给对方体面的下台。
说实话现在有些女孩子,拿恋爱和婚姻当游戏,拿诺言当游戏。有些男孩子也是。这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的态度。
我强调一点,虽然当代的社会对于恋爱很开放,但是男女在相处的过程中,最好不要轻易的许诺,最好一诺千金。虽然婚姻是人生重大的事件,允许慎重考虑。但是出尔反尔,总是做人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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