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回来;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当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1、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2、 这种赠与,尤其是以结婚为所附条件,该条件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4、 如果双方结婚了,则戒指属婚前赠与,是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送女,则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两样都很重要,这件事最重要的地方就在于你不能独断专行,而要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商量决定。虽然我一直不认同年轻人的婚姻有两方家长的参与,但这是中国的传统且由来已久是没办法改变的,所以如果要问彩礼与婚戒到底哪个重要,这件事只要不是独断专行就都没有那么重要了。就怕人家不喜欢那个样式的,你非得拍板就买它了。
现来说一下彩礼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结婚的时候男方要给女方彩礼,而女方家里要置办嫁妆,其实这一切都是让婚礼看起来庒重且正式一样,而且也有面子上的关系。传出去也好听,谁家谁家闰女陪嫁了多少东西,谁家谁家小伙子花子多少钱娶了谁谁,其实这个传统习俗最开始是因为面子,只不过慢慢才变成了传统。
那么关于婚戒来说呢!其实这是西方婚礼才有的东西,咱们中国并没有这样的仪式,但是大家普遍都开始接受这个舶来仪式了,那就好好去办好它。如果非得挑出一个重要的来,那就是婚礼双方都高高兴兴的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因为彩礼或者婚戒而闹得不开心才是重中之重。所以话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什么重要了吧。结婚是一件大事,不能因为彩礼少了,或者婚戒小了而不开心。谈不拢可以不结,但一旦结了就得合双方的意。
但是现在基本所有养闰女的家庭都会要很多彩礼,如果是通情达理的女方家庭,这些彩礼最终也会用到两个新人身上,但如果就是借势生财的家庭,这些财礼那基本就是属于人家的了,一分你也拿不回去,这种情况是很多的,所以不要纠结于彩礼婚戒到底谁重要。而是要认清对方的家庭什么样,认清眼前要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什么样。
如今结婚的成本是越来越高了,要有房有车,还要天价彩礼,但在以前的农村并没有这么多的要求,但必须要有三金,可能现在的人结婚也会买金子,但并不一定是三金,也不知道三金具体指的是哪三金
在以前的农村,订婚的时候男方就要给女方买三金的,这三金一般是指 金戒指、金耳环以及金项链 。也有的地方是买五金的,这体现了婆家对未来儿媳妇的喜爱和重视,结婚的三金材质可以黄金也可以是白金,但大部分人都认为是黄金,三金也是聘礼中最重要的东西,另外金子的重量也不能太轻,要不女方会不高兴,会觉得拿不出手,也显得男方家里小气。
结婚买三金这是由来已久的传统,儿子结婚的时候,婆婆会给儿媳妇准备首饰,有些地区认为不买的话好像对这个儿媳不够满意似的,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买的原因,总不能说还没嫁过去,就把关系弄僵。
古代《梦梁录·嫁娶》中记载:富裕家庭,聘礼必有“珠翠、首饰、金器”;而仕宦家庭,聘礼要有“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现在很多人认为金子可以保值,即使自己不喜欢戴,放在那里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如果想作为投资理财,那就没有必要了。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套住老婆”,寓意着两人永远在一起。结婚一定是奔着幸福去的,能携手走一辈子,农村人当然希望能讨个好彩头。
不过在新时代,结婚三金已经没有意义了,很多年轻的女孩子追求时尚,认为黄金非常的凸起,更喜欢钻戒,只要能买个好点的钻戒,其余的老三样都可以不要,日子过得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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