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香港假结婚是违法的。根据目前香港法律,任何人士牵涉虚假婚姻活动即属违法,犯虚假陈述及串谋欺诈等罪行。同时在香港,串谋虚假婚姻是严重罪行,有关涉案人士有可能同时触犯以下刑事罪行:1,串谋欺诈罪;2,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罪。3,签署虚假的通知以促致达成婚姻罪;4,作出虚假法定声明及5,重婚等罪行。
法律依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关于婚姻虚假陈述罪第一款规定: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通知或证明书。而该声明、通知或证明书是根据当其时有效的关于婚姻的成文法则所规定的,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7年及罚款。”也就是说,假结婚的双方当事人,一经查实,便有可能面临长达7年的牢狱之苦
"假结婚"在法律上合法有效。社会上的假结婚,更多是从当事人的动机和意愿的角度来讲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结婚无所谓真假,只要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法律都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被香港出入境怀疑假结婚
很复杂,好象不合规矩。1女的没离婚又和别人结婚。(在香港有严谨的登记手续,没可能没离婚,可以再结婚)2你和老婆离婚,而后和香港人假结婚,然后又想离掉假的,和真的老婆结婚。假老婚又失踪了,估计被捉了,如果人证物证据全,两个人却要坐牢,女的五六年,男的一二年。如是涉及假结婚,那么目的是什么:1移民香港或骗取香港探亲权力,2获取利益(遗产和赠与财产和其他利益)。如果没有,法官可能不相信你是假结婚。
楼下不懂,不要害人家。
别误导人,在香港所有的婚姻都会记彔在婚姻処,现在电脑联网,香港任何 部门要查你很简单。目前相関部门有1入境署,2警署,3婚姻登记署。最后有机会到法庭。
2被香港出入境怀疑假结婚
很复杂,好象不合规矩。
1女的没离婚又和别人结婚。(在香港有严谨的登记手续,没可能没离婚,可以再结婚)2你和老婆离婚,而后和香港人假结婚,然后又想离掉假的,和真的老婆结婚。
假老婚又失踪了,估计被捉了,如果人证物证据全,两个人却要坐牢,女的五六年,男的一二年。如是涉及假结婚,那么目的是什么:1移民香港或骗取香港探亲权力,2获取利益(遗产和赠与财产和其他利益)。
如果没有,法官可能不相信你是假结婚。楼下不懂,不要害人家。
别误导人,在香港所有的婚姻都会记彔在婚姻処,现在电脑联网,香港任何 部门要查你很简单。目前相関部门有1入境署,2警署,3婚姻登记署。
最后有机会到法庭。
法律分析:有效。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虽然是假结婚,到那时领了结婚证,就是确立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天天有喜》这部电视剧是神话剧,妖魔鬼怪也是常有的事。在剧中的九妹和刘枫两个人是假结婚,但是因为在戏中不断接触,两人在现实生活中也萌生了感情。后来因为两人的相互影响,并克服了种种困难才走到一起。
2、《命中注定我爱你》了,两人完全不认识的人在一起竟然是以合同的形式,更像是一种交易而不是婚姻,这不免让大家觉得匪夷所思。不过后来还是因为长时间的接触最终走到了一起,尽管过程非常曲折,至少结果是好的。
3、《国民老公》,两个人在剧中演的是夫妻,在现实生活中给大家呈现的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但是实际上两人已经很早就在一起了。只不过消息封锁的非常严,广大吃瓜群众并不知道而已。
4、《浪漫满屋》,相信这部戏是很多人青春的回忆吧!看过这部戏的伙伴们可能都好像重新有了初恋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美妙。剧中两份分别的那一幕应该看哭了很多观众,可以说这是一部非常能引起观众共鸣的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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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 The Proposal(2009)》
导演: 安妮·弗莱彻
编剧: 彼得·基亚雷利
主演: 桑德拉·布洛克、瑞安·雷诺兹、玛丽·斯汀伯根、格雷格·T·尼尔森、贝蒂·怀特
类型: 剧情、喜剧、爱情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09-06-19
片长: 108 分钟
又名: 求婚的恶魔(港)、爱情限时签(台)、求婚女魔头、弄假成真
Margaret(Sandra Bullock 桑德拉·布洛克饰)是美国一家知名出版公司的高管,办事出色,为人却极为强势,一旦她的身影出现在办公室,气氛立即会降至冰点,员工们在表面上无不对她噤若寒蝉,在心底则暗呼她为“女魔头”。
Margaret对这一切置若罔闻,照旧施行铁腕政策,可就在她事业如日中天之际,一个噩耗却几乎把她砸晕——因为某些技术性原因,她的签证无法续签,而她本人不得不被遣送回原籍加拿大。
为了保住她苦心经营的一切,Margaret决定和助手Andrew(Ryan Reynolds 瑞安·雷诺兹饰)伪装结婚,以取得在美居住权。在半利诱半胁迫之下,Andrew答应了这个荒唐的要求。
移民局将在一周后对两人进行测试,而Margaret对Andrew还是一无所知,这个周末,她和Andrew一同回到他的家乡……
为了房产和户口,六旬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在六旬男子的表述中,这并非是一起普通的离婚财产争议案件,而是夫妻两人为了各自获得房产和户口的目的“假结婚”,并做出了财产约定。如今女方获得了房产却不给男方办户口,男方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通州区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男方的诉求。法官表示,法律中只承认婚姻状态,无论何种动机结婚,一般情况下,结婚状态下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各为利益而结婚
非京籍的男子王建刚(化名)称,女子李爱霞(化名)系通州区某村户籍,两人均已60岁,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不久后,李爱霞所在村庄就面临拆迁。拆迁政策中,如果安置人的配偶为非京籍的本村常住居民,则可以多享受50平方米的回迁房指标。李爱霞作为被安置人,为获取更多的拆迁利益,在和王建刚相识三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为再婚。
结婚前夕,双方前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特别约定了李爱霞房屋拆迁所得款项均归李爱霞所有,与王建刚无关,即使王建刚获得的回迁房指标也应由李爱霞享有。王建刚称,双方在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后,李爱霞口头答应帮助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这样王建刚就可以解决社保补缴问题,在2017年享受到退休待遇。
王建刚表示,李爱霞所在的村庄拆迁后,李爱霞获得了相应的拆迁利益,包括政策中分配给王建刚的回迁房指标。双方在结婚期间,并未操办婚礼,也没有通知亲属,在婚后也未共同生活。
法院驳回男子要回补偿诉求
2016年,王建刚通知李爱霞为其办理北京户籍手续,但李爱霞明确予以拒绝,并表示从未答应给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随后,李爱霞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王建刚离婚。王建刚眼见享受退休待遇的计划落空,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无效,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
法院审理后发现,双方确实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双方财产特别是王建刚拆迁财产的归属。且签订协议期间,不存在胁迫、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况,故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王建刚陈述,李爱霞曾答应在结婚后将其户口迁入北京,但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于王建刚的陈述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建刚的诉讼请求。
法律只认婚姻状态不过问动机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此案中,王建刚自称和李爱霞是为了谋取各自利益的“假结婚”,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在婚姻机关进行了登记。“其实法律中是不承认 假结婚 的”,法官表示,双方领证登记,在法律上就确认为结婚状态。双方在结婚状态中所做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是胁迫、欺诈等状态下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对结婚的动机并不追究过问,无论双方动机如何,即使是所谓的“假结婚”,婚姻状态也会得到法律认可。法官表示,对于所谓的“假结婚”行为要有足够的警醒,不能因利益而将婚姻视为儿戏,导致自己蒙受损失,人财两空。
关于户口问题,法官表示,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京籍人员配偶迁入北京的政策,但法院并不管理户籍问题。因此即使王建刚符合政策要求,也和李爱霞签了迁入户口的合同,法院也不会支持王建刚的诉求,此事非法院管理范围。
鸡飞蛋打一场空。
“假离婚”并不构成婚姻法上的假结婚,进而也无法构成刑法上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但是通过结婚的手段来骗取财产的,涉嫌诈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般不认为犯罪,因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骗取财产,而结婚证、离婚证是真的,难谓虚构事实。换言之,手段是真,即非诈骗。也有一种意见认为,即使结婚证、离婚证是真的,也构成诈骗,因为从整体来看,是双方串通,以虚假方式获取证件,是无效的,所以证件形式是真的,实质是假的,不过是诈骗道具而已。本次起诉,即是基于此思路。窃以为,假离婚此类案件,一般难以定罪。因为定罪的前提,首先要撤销结婚证、离婚证,以证明是假结婚、假离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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